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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工程名称_ 钢结构厂房工程 甲方工程发包方__上海皇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上海通兴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钢结构厂房工程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上海市闵行区纪友路1398号___ 三,工程包干价_174.8_万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捌仟元整详见报价单 。 四,工程承包方式 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以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完成承包工程的相关工作。 五、承包内容及要求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甲方认可的报价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2、工程费内包含对甲方场地内堆放的设备、板房等杂物的挪位,并确保移动过程中物品的完好无缺。 3、外部实体墙外面层采用墙砖其颜色、品牌、规格、式样等墙砖价格双方约定在人民币40元/m2以内由乙方送样品给甲方认定后方可使用,天沟用热镀锌钢板天沟。 4、厂房室内地坪完成面的标高要求高出门口路面中心线的标高30cm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派驻一名现场监理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测。 2.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一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临时施工用,水电管线的铺设,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临时用水容量和计划,临时用电容量和计划,报送甲方审核,工程用水及用电费用由乙方单独挂表并支付费用,甲方对乙方违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制止。 4.乙方认真领会图纸及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如图纸有明显错误,应及时告之甲方并不得作为变更依据,同时提供各单项目的材料报告,按现行标准,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5.乙方在原材料采购加工前,必须将样品报送甲方处确认封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采购加工,否则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期限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后,工期相应可以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2.因不可抗拒力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进度把控 一,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保证做到 1.现场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保证有一个项目经理姓名施兵 身份证号码 340123************ 的现场管理人员在场,以做好整体管理协调工作; 2.如果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不能够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要求调换人员,乙方必须全力配合; 3.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甲方按照人民币【 200 】元/次标准予以处罚,所有处罚款项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认可的施工验收相关规范及程序进行各项验收,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详见钢结构厂房质量保修书。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 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履行免费保修义务,如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按现行国家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全方位的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管理,遵纪守法; 6.乙方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审查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乙方按照甲方代表、质量检查部门的有关要求填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成册,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送甲方一套存档; 8.乙方负责安排解决乙方员工的食宿; 9.乙方到场的所有用于施工的主、辅材,施工装备及工具安全防盗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任何保管义务; 10.已竣工尚未验收工程,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符合国家要求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程序进行施工及申请验收工作。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审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所有现场的施工人员进场前,人身保险与安全管理等内容全部由乙方协调安排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甲方备案。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人身保险等内容一旦产生纠纷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节点付费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完成场地平整,临建工程后,付总价款的 5 ,计人民币 8.74万元 第二阶段,基础完成出0,付总价款的 20 ,计人民币 34.96万元第三阶段,主钢结构进场付总价款的 25 ,计人民币 43.7万元 第四阶段,主体结构封顶付总价款的 25 ,计人民币 43.7万元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5 ,计人民币 26.22万元 第六阶段,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完后无息付清。 二, 每次付款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附工程进度及质量验收等经签审的单据,并连同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签收确认后一周内将工程款付清,因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以上所有工程费用由乙方开具正规的工程费用发票。 四,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帐号】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缺失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以上所有的签证及修改项目,以报价单的清单综合单价为依据,经甲方核价,实际变更后的单项工程量或单价超出10的部分由乙方重新报价给甲方确定后再调整。实际变更后的单价小于等于10的部分不再调整费用。如有甲方单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及调整则费用由双方另外协商确定。 三,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投资落实、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施工。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变更施工,则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甲方可在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一周内,应当组织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如甲方未能如期组织验收则视工程竣工质量合格。 二,工程验收依据 1.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2.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标准。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可使用。 四,竣工验收日期为甲方签署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按合同金额每日0.5‰的标准偿付甲方违约金。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甲方有权另委托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70结算。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如报建程序、政府监督等造成 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补充协议,工期等不在受此合同约 定。 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肆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保修期 结束,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本合同的附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内容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开工通知单; 工程报价单; 施工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 钢结构厂房质量保修书 钢结构厂房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 称) 承包人(全 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 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 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保修范围为承包人按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所有承包项 目。 2,本工程所有分包工程的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2.1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 修期如下 1 本工程质保期为三年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 内派人保修,其中小型维修在 48 小时内派人维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 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实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凭照 片、物业公司证明和发包人证明可直接扣除上述款项,而无需承包人认可。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 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再次组织验收。 6 4、保修费用 4.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保期第一年末付 5,第二年末 付 2,第三年末付 3,但保修金的支付不减轻承包人的任何保修责任。 根据双方约定,如工程满两年无严重质量问题发生,第三年 3质保金可一并付 清或象征性保留伍仟元。 5、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共同签 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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