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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京珠高速顶涵比亚迪汽车城内建安工程项目部为了贯彻落实新颁发的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做到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使我司计生工作走向经营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现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自觉履行各自责任 第一条甲方责任 1、认真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督促乙方执行计划生育。 2、及时将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文件下达乙方、帮助乙 方解决有计生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和违反计划生 育超生、抢生对象的清查工作。 4、负责对乙方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 第二条乙方履行责任 1、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2、指定一名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计生 工作,并做到依时准确上报报表,自觉接受街道村 居委计生工作人员的督促检查,并主动向计生 部门了解有关计生政策。 3、不雇用无计生证明的人员,对已招用的人员要求在 招用15天内到街道计生监察大队验证。 4、定时检查招用人员的计生证明,发现过期,不合格 的要及时督促补办。 5、对涂改或持假计生证明者,要求当事人写好检讨 书,并上报街道计生监察大队予以处罚。 6、不虚报、少报、瞒报人员。不隐瞒计生对象,对已 婚育龄妇女除新婚未育和落实结扎手术外定时 到项目部当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 每三个月接受一次妇女查环。 第三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从项目部开工至竣工之日算起,即从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本合同未尽之处,可参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级政 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项目部签字或盖章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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