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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单位 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 计划开工日期 为保证本建设项目 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确保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现自愿委托安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对上述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进行施工质量跟踪检测。 为确保对本项目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的跟踪检测顺利进行,委托方应在基础、途中每隔三层、结顶等施工(隐蔽)阶段及时通知安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以便进行跟踪检测。 防雷技术服务费用依据浙价服[2008]267号文件规定按实收取。物价监督电话12358。 附安吉县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告知单 委托方(盖章) 检测单位(盖章) 委托方代表(签字) 安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5020506 5022578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协议书一式2份,申报单位、受理单位各一份。 安吉县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表 N0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名 称 (盖章)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工 程 情 况 名 称 施工单位 名 称 地 址 资质证号 建筑面积(㎡) 地 址 层 数 地上 层/地下 层 现场负责人 高 度m 电 话 监 理 单 位 名 称 检测单位 名 称 资质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地 址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申报材料 口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口 2、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口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 (文号) 口 4、防雷装置施(竣)工图 口 5、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口 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口 7、防雷产品测试报告 口 8、其它 审查意见 安吉县雷电防御安全管理办公室验收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 口 1、本工程防雷装置质量符合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雷装置使用条件,验收合格,核准使用,签发验收合格证; 口 2、本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报单位资料补正齐全后报验;(同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 口 3、本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需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于 月 日进行现场验收; 口 4、本工程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并告知申报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验,未经验收核准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 (审查意见表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四种中选择) 安吉县雷电防御安全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技术专家 审查人 签发人 安吉县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核准申报表 N0 建设单位 名 称 (盖章)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工 程 情 况 名 称 设计单位 名 称 地 址 设计资质证 号 建筑面积(㎡) 地 址 幢 数(幢) 联 系 人 高 度 m 电 话 地上 层/地下 层 设计技术评价单位 名 称 地 址 防 雷 类 别 联 系 人 防雷设计依据 电 话 申 报 材 料 备 注 1、口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口施工图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 3、口防雷装置工程施工跟踪检测(包括竣工检测)委托协议 4、口项目批准书等有关文件 受 理 窗 口 (盖章) 电 话 受理人签收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注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单位、受理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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