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垃圾清运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 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 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 工作服; 4、 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 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 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 700 1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 2330元。甲方垃圾清 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 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 2011年 6月开始。 7、 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 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 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 2011年 6月 1日起至 2011年 12 月 31日止。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如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 0一一年 6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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