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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全日制家政服务合同书 甲方消费者,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乙方家政公司全名,住所地,负责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已经如实告知了甲方为其提供家政服务的员工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服务技能、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盗窃前科等与家政服务直接相关的情况;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了乙方自己家庭成员人数、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是否有人身伤害前科、为乙方员工提供的食宿标准等与乙方员工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 乙方选派的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的员工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家政服务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服务内容 1一般家务,包括 ; 2特殊服务 服务对象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宠物,其他。 2.具体要求 第二条服务场所 在甲方住所,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服务对象前往临时住所,包括医疗、康复机构;但不包括非服务对象转借乙方前往的住所。 第三条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3天。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用。 第四条工资 1.甲方在每月号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元,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2.经与乙方员工协商,乙方员工同意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按日平均工资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按月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应在附件服务费支付表上签字。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活动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居所和充足且符合卫生标准的伙食,不得实施虐待、性骚扰等行为,不得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青年人同居一室。 2甲方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隐私权,不得让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无保护措施的危险作业。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乙方家政服务员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24小时内报驻地派出所,并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乙方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支持家政服务员在业余时间参加技能提高培训,重要家庭工作要予以示范,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以免发生纠纷。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得到服务费用,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休息2天。 2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和名誉权不受侵犯。 3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4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被带往非约定地址工作。 2.乙方义务 1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不得侵犯甲方隐私权,工作要认真负责,节约用水、用电。 2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对于服务对象及其财产安全负有谨慎注意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甲方家中,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电话,不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事务及邻里纠纷。 3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不得在外留宿,外出应向甲方请假。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4乙方为其家政服务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为派遣家政服务员办理健康证,承担体检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须与乙方签订变更合同书。凡是合理增加服务内容或者劳动强度,或者为第三方提供家政服务,变更工作地点的,需要得到乙方同意,在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增加相应工资,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2.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赔偿责任 1.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提前7天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发生紧急情况或者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家政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并被确认;2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3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 3.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2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和甲方指令之外的事务而受到伤害的;3乙方家政服务员非因公外出过夜而受到伤害的;4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听劝阻自愿冒 险而受到伤害的。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及时支付服务费用,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未取得乙方同意;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未如实填写家庭地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乙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身心,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与其自身条件不合的危险工作。 5.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2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3乙方家政服务员经管或者使用的财产正常损耗的;4乙方家政服务员受甲方家庭成员指令从事高风险行为导致损害的。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及结算 合同期满、解除以及合同当事人不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均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根据乙方家政员服务的实际天数结算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有效期满,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日内续签书面合同。未续签书面合同而乙方继续服务,双方在7日内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续签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家政服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服务费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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