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移植工程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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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移植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项目场地内原有苗木移植工程(包办理手续、移植、运输、养护、成活),其中需保留的苗木移植到场地内我司指定地方,用于交付区景观施工使用;树形较差、无需保留的苗木由施工单位自行进行处理,但必须保证园林局通过验收。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设计、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各项措施、包税金等形式承包。 5、甲方有权视乙方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调整。 二、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则工程相应顺延。 3、甲方将根据营销需求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苗木移植分批次施工,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具体各批次开工时间以甲方工作联系单指令为准,但每批次工程周期不得超过5天。 3、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由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日承担壹仟元违约金。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价格及形式总价包干合同,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贰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实际进度款的8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同时付款严格按照甲方付款流程办理。 五、材料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任何材料、设备进行抽检,若不满足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工程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验收、质量等方面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对违反施工规范所出现的问题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3、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城管部门的验收,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创造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做好协调工作。 1.2 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相关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等。 1.3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4 甲方有权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2、乙方责任 2.1乙方项目经理 电话 2.2 乙方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拦和警卫等。如乙方末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2.3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 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5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6 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7 本工程不得转包。 2.8保修期内乙方委派专职人员全程服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否 则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维修,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2.9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否则甲方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乙方处以相应罚款。 2.10 乙方必须及时支付施工队或工人工资,确保工人不到甲方工地、办公场所闹事。如出现乙方工人闹事,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双倍罚款,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合并分立等)要求变更乙方单位名称,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此承诺若变更名称,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款项,已支付但未履行款项乙方需退回甲方,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则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工程审计 1、乙方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甲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5,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超出部分最终核减额的5的违约金;若≥ 10,除进一步对乙方处以违约金外,视情节轻重,直至将乙方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取消乙方之后在海亮公司投标的权利。 2、 甲方根据情况有权决定是否委托审计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乙方提交的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乙方同意接受第三方盖章确认的审计报告结果。 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和审计公司的决算审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书面答复甲方和审计公司的提问,与甲方和审计公司核对工程量计算书,按甲方和审计公司的要求提交补充资料,解释单价组成或取费的计算方法等。 4、 审计公司的酬金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甲方支付的基本审计费用,基本审计费“送审造价”乘以一定比例。第二部分为追加费用,当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5的时候,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审计公司提交审计报告后,甲方一次性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直接支付给咨询公司,乙方同意放弃抗辩权。 6、乙方报审的结算,与审计的审核,审减额在5以内,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过5,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付代扣,审计费用与高估冒算费用累计计算。 九、纠纷解决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合同的成立、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且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有效。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及法人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3、在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即终止。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工作联系函、澄清函、会议纪要、通知、设计变更、签证等书面资料、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附件一 廉 正 须 知 1. 本集团严禁各业务中心及地区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向合作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吃、要、索、拿,同时亦反对合作单位向本集团相关人员行贿。 2. 合作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向招标工作人员领取廉正须知,并将回执签字、盖章后送达招标工作人员。 3. 合作单位未提交经签字、盖章的廉正须知回执的,招标工作人员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合作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一并领取廉正协议。 4. 合作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廉正协议的,招标工作人员将其按照废标处理。廉正须知、廉正协议是集团及地区公司付款类合同的强制附件。 5. 本集团及地区公司欢迎供应商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予以保密。经集团审计监察部查证属实的,将给举报人以优先给予合作机会或物质奖励。 6. 供应商举报途径如下 a 举报信件邮寄到海亮地产控股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b 举报邮箱。 c 举报电话专供举报之用的保密电话,24 小时开通,自助录音,专人保管,电话号码8009881807。 海亮地产控股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回 执 海亮地产控股集团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内容的廉正须知本公司(单位)已收到,本公司同意执行贵公司的廉正须知的规定。 收件人(公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正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实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经济交往过程中的公平竞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约定如下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的经济往来中(包括物资采购、建筑、工程、外协加工、劳务、佣金、广告、信息、运输等),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送礼物、金钱、吃请、娱乐、旅游、代购物品,无偿提供服务等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 2、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可随时选择终止合同履行,乙方自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再以馈送财物价值的十倍赔偿甲方因终止合同履行造成的损失(包括继续履行或已履行完毕),并同意在未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的十天内付清。 3、乙方无论采取任何形式、用任何人的名义,违反上述承诺的,均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甲方承诺 鼓励乙方举报甲方人员索取或收受上述第一条规定钱物,经举报他人并查实后金额在人民币1 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已在查处的)免除举报人全部赔偿责任,并优先考虑以后的业务往来。 三、本协议在双方经济交往中长期有效,如多次、多项发生业务,不再重复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义务 1.1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等表单,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1.2 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2.1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及相关表单,应有有效授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提交甲方用于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等表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及有效授权人签字,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2.2 乙方申报的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及相关预算必须有效授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乙方指定的印章,否则甲方可以不接受。 2.3 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 2.4 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签发人签字式样如下 甲方有效签发人 乙方有效签发人 2.5 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等表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单,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2.6 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台帐及单据交付记录。变更签证发生而上报的表单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单。对工程量的描述应具有可复核性,禁止仅填写工程量数据,必须有相关的图说、照片等资料。在附图、照片难以表示清楚时必须用文字表述清楚。 2.7 现场所有实施的变更签证,均必须有甲方下发签字盖章的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以工程指令单方式覆盖,由工程部备注区分)为前提,没有正式的工程指令单,施工单位不得申报工程签证及相关费用。 2.8 对于设计变更后相关图纸的确认,需要以联合审图会签版的图纸为基准版,后续的所有变更在此版图纸上发生,相关部门或单位在收到图纸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图纸上做好醒目标记,简要注明修改内容。 2.9 工程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遵循“一单一算”原则,即一份工程签证单对应一份工程指令单。若为乙方发出的工程联系单而产生的变更签证,必须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三单相对应,乙方发出的工程联系单也必须连续编号。 2.10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台帐,每月28日前核对变更签证台账,并对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审批完成的工程签证单等表单的连续编号进行核对并妥善保存。 2.11 变更、签证原件一式四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三份。 第三条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3.1 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计价条款 3.1.1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必须由甲方下发的工程通知单和设计院或甲方设计部并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指定印章方为有效变更。 3.1.2现场签证甲方、监理及乙方根据现场施工要求提出的工程签证,必须通过甲方授权的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并且盖有甲方公章方可有效。 3.1.3任何变更、签证的实施需乙方、监理及甲方工程部、成本部共同签字及盖章后方能生效,并且需将相关的影像资料及证明材料附在变更、签证表单后。 3.2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签证费用预算书及计算底稿;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甲方自动扣减;逾期 20个工作日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甲方自动扣减并对乙方处以审核造价5的违约金。 3.3 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预算书及计算底稿必须按照每份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等表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预算书及计算底稿。 3.4 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不应超出双方最终审定额的20%,如超出则甲方按超出部分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扣除。 3.5 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甲方项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的签字为依据,乙方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甲方项目成本部商谈一致,事件发生24小时内甲方、监理及乙方确认现场事实。 3.6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甲乙双方应在签证等表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全费用人工单价(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及所有税费)。 3.7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和甲方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成本部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 3.8 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及监理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3.9 甲方项目成本部经办人负责与乙方核对变更签证费用,经甲方成本部经理复审后,甲乙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签字确认初步估算费用,若对金额较大或有重大争议的签证最终以签证单带入结算。 3.10 对甲方下发的变更、签证等表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11 合同结算时,乙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同时附上每月核对的工程签证台账记录。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双方确认的工程签证单;②工程指令单、工程联系单;③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及计算底稿(并上报电子档一份);④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及调整综合单价;⑤套用定额编号的计价表及取费表;⑥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及影像资料;⑧工程签证月度台账。 3.12 现场变更、签证实施后,每月28日前,乙方、甲方成本部须对上月25至本月25日经由甲方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发并且盖有甲方公章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乙方在进度款支付申请时必须提供月度签证核对台账,否则甲方不予支付进度款。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月度核对台账汇总,不在双方核对的签证台账内的签证概不予办理结算 第四条变更、签证分歧的处理 4.1 甲乙双方对核实的结果无争议的,甲方项目成本部的经办人可以出审核意见。 4.2 甲乙双方对核实的结果还存在一般性争议的或甲乙双方对核实的结果存在原则性争议的,甲方成本部的经办人需请示成本部经理,由成本部经理和乙方缩小分歧,如能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成本部可以出审核意见上报项目公司总经理。 4.3 如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成本部的经办人在审核意见中要将分岐造价的数额填写完整,并将具体分歧的内容列表统计及汇总。同时成本部负责人需请示城市公司总经理和地产集团相关职能部门,由甲方城市公司总经理与乙方协商,在相应栏目上签上最终估算的造价数额或意见。 4.4 如还不能彻底消化分歧,由甲方区域公司成本部负责人与乙方一同请造价管理站调解;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规定的相关变更及签证等相关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签证单操作流程 合同规定的可索赔的相关签证事项发生后乙方自行审核无误后 甲方内部提出的变更事项,如牵涉到设计变更则由设计部主办申请设计变更,否则由工程部主办申请签证变更 乙方上报工程联系单 监理单位审查 X≤2万 城市公司会签 2<X<5万 区域公司会签 5≤X 地产总部相关职能部门会签 甲方指定人接收 甲方工程部对该联系单事项进行审核,如牵涉到设计变更则提交设计部进行设计变更申请,否则进行签证变更申请 网上审批 甲方有效签发人签字、盖章后下发工程指令单 发放给施工单位,抄送监理单位,跟踪执行情况 施工前 施工后 乙方实施完成后上报 (包括工程签证单相关图片、预算等资料,四份原件) 如有关联责任单位另行以工程通知单告知 监理单位审查检查实施情况、核对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一式两份包括估价 交甲方主办工程师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注明相应工作量) 交工程管理部主办工程师,三份存档,一份发乙方单位 成本部核算估价 网上审批会签 每月28日核对,乙方单位上报签证台账汇总表,与成本部核对备案。 附件2(施工单位主办,书面流转) 工程联系单 工程名称 工程联系单编号 发出单位 发文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 文件类型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 题 联系事项 原因及内容 发起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发文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总监 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施工单位主办发起,交由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员签字接收。 2、本表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并且盖有双方单位的公章方能生效。 3、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三份原件。 附件3(工程部主办,书面流转) 工程指令单 指令单编号 致 分发予以下单位及部门在□内打√ 抄送 □监理公司 □工程部 □成本部 □设计部 □财务部 □前期开发部 □营销部 □人事行政部 □物业公司 □ 抄报 □总经理 主题 关于 事宜 是否关联 设计变更 □是 □否 申请审批单编号 施 工 前 1、应写明该指令单涉及的工作内容、工程名称、预计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减的工程量(签证原因应尽量明确),文字无法叙述清楚的须附图像资料等附件给以明确说明; 2、附件情况说明。 建设 单位 经办人(签字) 经办日期 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 施工 单位 签收人(签字且加盖施工单位有效印章) 签收日期 说明1、本表须建设单位有效签发人签字并且盖有建设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2、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三份原件,其他部门若需要可用复印件。 附件4(施工单位主办,书面流转) 工程签证单(表一) 工程名称 签证单编号 施工 单位 填写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签证依据□工程指令单 □其他 对应的工程指令单编号 . 附件资料及目录□同期纪录单 □照片 □预算书 □变更依据 □其他请注明 签证 内容 施工单位估价索赔情况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盖章 提出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确认签证实施情况) 接收日期 监理工程师 总监 日期 建设单位(确认签证实施情况) 接收日期 现场工程师 日期 转表二 工程签证单(表二) 签证原因及责任划分 建设单位填写 签证原因 责任划分(若有其他关联责任单位,须另行下发工程指令单告知) 现场工程师 工程负责人 日期 成本部 核算 接收日期 经办人 成本负责人 日期 工程部报批 (工程部主办工程师签发给施工单位,同时报ERP流转审批) 主办工程师 日期 城市公司总经理 (城市公司总经理须见到ERP流程审批单附件后方可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施工单位主办发起,交由建设单位直管档案管理员签字接收。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并且盖有双方单位的公章方能生效。 2、本签证为建设单位审核,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3、本表一式四份原件,其中施工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三份。 附件5(工程部主办,书面流转) 工 程 通 知 单 指令单编号 接收单位 发文日期 年 月 日 发出部门 文件类型 主 题 文件页数 第 页,共 页 致 根据 合同(合同编号 )的规定, 工程的 工作内容应由贵公司完成,而基于 原因,该工作内容未完成。按照合同规定,在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中我司将直接扣除该部分工作内容的相关价款,具体相关费用约为 元。请贵司在最终的结算价款上报中按实扣除该项费用。 对本指令单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相关工程师。 附件目录 现场工程师 项目/工程负责人 建设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主送施工单位、监理公司 抄送□ 成本部 □ 区域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 □ 存档 说明1、本表须工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且盖有甲方公章方能生效。 2、本表一式五份,关联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三份原件。 附件6(施工单位主办,书面及EXCEL电子档流转) 年 月变更签证统计台帐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序号 变更签证名称 工程指令单编号 工程签证单编号 签订日期 内容摘要 费用核定 施工单位预估金额(元) 甲方确认/暂估金额(元) 1 xx变更签证 2 xx变更签证 3 xx变更签证 4 xx变更签证 5 xx变更签证 6 xx变更签证 合 计 施工单位名称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人 核对 情况 (施工单位)核对人 (建设单位)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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