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J20080802 三和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东莞市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报价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松下TDA600CN程控交换机产品和安调试。 二、本合同由中文写成。本合同一经鉴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遵守合同及其所有附件的各项条款。涉及双方有关服务项目受其规范和制约。 三、报价详细见附件 第二部分条款 一、安装 1、乙方负责直接安排技术人员到进行整个工程的调试、安装,调试和安装时 间为10天。 2、乙方派出2-3名技术人员到甲方处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的生活和住宿有甲方提 供。 3、现场安装时间,根据甲方实际准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签订三和网络工程进度确认 单。 4、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布线包括电话分机等相关布线由甲方承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弱电工程 承包商布线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安装费用上升,该损失和上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只提供产品清单内所列产品,清单内没有涉及产品由甲方自行采购。清单见附件 二、送货 1、在签订合同后收到定金之日起的20天内,等候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将甲方购买的软件及相关硬件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甲方收到货物当天应当及时进行验货,如发现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显而易见的问题,应于收货当 天提出书面异议,当天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数量、规格和型号等符合合同约定。 三、付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67700 元圆整 2、首期定金付合同总价的50,合计 33850 圆整。 3、机器及部件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即缴付合同总价40给予乙方。合计 27080 圆正 4、工程交付甲方使用时,甲方即缴付合同余额给予乙方。合计6770 圆正 6、付款数额及日期以乙方银行账户实际收款为准。 7、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前,乙方对合同标的享有所有权,若甲方拒不支付货款,乙方有权 限制甲方对乙方设备的使用,直至收回已安装的全部设备。 四、不可抗力和其它延误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诸如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社会骚乱或其它自然灾害或其它不 可抗力影响,从而阻碍了本合同的履行,则本合同的履行时限可予以延长。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0天,合同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谈判,以求达到继续履行合同 之共识。 五、一般规定 任何一方不应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六、验收 乙方为甲方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后7日内,甲方没有就乙方产品质量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营符合合同约定,如果甲方开始使用或营业超过15日,视为合同标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安装调试成功完成,视为验收合格。 十二、税项 本合同内所列之项目全部为货到市区内不含税的人民币价格。 十三、生效日期 于双方代表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收到定金之日起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东莞市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2008年月日日期 2008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