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委托协议 甲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乙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为加快福建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银行卡业务的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促进银行卡联网通用, 以下简称甲方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银行卡专业化服务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则 银行卡专业化服务简称专业化服务,下同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福建省银行卡联网联合服务规范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银行卡专业化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POS机具安装与调试、商户维护、商户回访、商户信息变更、商户培训、POS机具管理和维护、张贴标识、业务咨询与投诉、配合甲方开展商户调查和银行卡促销工作、协助甲方开展业务创新、双方协商的其他相关工作。以提高交易成功率和促进商户交易量的增长,扩大银行卡联网通用效果。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乙方为其进行银行卡专业化服务。 2、甲方有权依约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照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对甲方委托的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专业化服务,对乙方服务中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执行的或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商户投诉,甲方有权按照服务要约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扣减标准见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并向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投诉。 3、甲方负责完成对银行卡特约商户的收单、交易资金清算、对帐及差错处理。 4、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以转移银行卡收单收益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福建省银行卡联网联合服务规范和有关银行卡规章制度,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银行卡专业化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的通知,负责提供给甲方银行卡特约商户使用的POS终端机具及相关设施,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磁条卡销售点终端规范要求,终端机具型号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若甲方银行卡特约商户使用中出现硬件设备丢失或损坏等情况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向商户追究相关责任。商户利用乙方提供的POS机具从事违法活动的,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3、乙方承诺对甲方特约商户或以甲方为结算银行的特约商户实行24小时服务,服务热线4006695156。 乙方及时响应商户关于机具维修、业务咨询、收银员培训及其他业务服务需求。一般故障和服务需求,市区商户3小时内解决,郊区商户5小时内解决,其他商户和特殊故障在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银行卡特约商户的协议申请/变更/撤消材料收集、上述书面材料应提交甲方备案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培训、协助调取单,当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撤机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对特约商户POS终端设备的撤机工作。 5、为保证POS终端设备的正常使用,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护的银行卡特约商户的POS终端设备除简单故障现场排除外,将采取更换POS终端的方式进行维护,对无法修复的POS终端,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如遇甲方系统问题,乙方要主动反馈给甲方,以保证系统运行的通畅。 6、乙方定期对甲方委托的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回访,回访主要内容包括 1、乙方定期对甲方委托的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回访,每月回访次数不得少 于1次现场回访。对核心商户、重要商户、异常商户等商户,每月回访次数不得少于2次其中现场回访次数不少于1次。 2、按照服务规范要求,检查银行卡特约商户是否合规合法使用POS终端,及时对银行卡特约商户违规行为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意见协助监督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整改。 3、现场核对银行卡特约商户和POS终端设备档案,检查设备型号、S/N号、安装地点、数量、经营项目等与档案登记是否一致; 4、对商户的维护内容,应在特约商户服务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由商户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5、解答特约商户在受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了解商户收银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现场培训。 7、乙方对甲方特约商户或以甲方为结算银行的特约商户的收银员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同时按照规定要求,在对商户回访时做好收银员的现场培训工作,强化收银员关于银行卡知识、POS操作、规范受卡、维护等常识的培训,提高收银员受理银行卡的业务与操作能力。 8、乙方每月定期书面向甲方反馈特约商户维护情况。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主动向甲方反映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应对措施。 9、乙方配合甲方对特约商户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促销、调查活动和业务创新,丰富和完善特约商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品种。 10、根据专业化服务的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其他需要甲方帮助解决的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2、对不符合市场使用条件的POS设备及时进行更换。 13、接受甲方委托的其他代理服务。 14、乙方应履行对甲方的保密义务条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将甲方的商户情况资料、营销工作计划安排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专业化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专业化服务费用 甲方按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规定,将属于甲方的收单手续费收益转让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费用和POS机具的使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2、对于“零扣率”商户及双方合作的行业项目,甲方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与合作行业应保证乙方投入机具成本及使用费用成本的回收。 4、支付方式 乙方于提供专业化服务次月初5日前将专业化服务费用确认表和POS终端机具使用清单提交甲方进行确认,待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POS 机的交易情况,在银行卡交易结算后,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开出相应金额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相应金额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帐户名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帐号 1181101001000779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有关要求开展银行卡专业化服务,甲方可按照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规定扣减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扣减的标准为当月应支付收益金额的万分之一,直至乙方的服务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规范。 2、若甲方未按规定转让收益,则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每日应另支付实际应付收益金额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非排他性协议,协议期间甲方或甲方的上级机构可以委托其他银行卡服务机构处理相关业务。 2、若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乙方可以向商家收回提供的机具。 3、除非甲方另行通知,否则本协议的服务范围仅限于甲方业务开展区域。 4、除非甲方有明确的书面授权,否则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业务。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 6、福建省银行卡联网联合服务规范、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银行卡专业化服务规范暂行属本协议附件,该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经友好协商后如仍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日期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