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服务能力 评价标准 (试行)(试行) 根据国家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 省政府推进现代化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 范售电主体市场行为,强化服务引导,制定本评价标准。根 据本评价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评价工 作,具体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引导售电公司提 高综合服务水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售电公司市 场行为,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平稳运行。 二、评价范围 纳入山西省售电公司准入目录,且在山西电力交易平台 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 三、评价指标 由山西省电能服务产业协会根据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 司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对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进行 评价,并出具售电公司增值服务评价结果。 四、评价等级 2 参照国际通行“四等十级制” ,简化评级等级,执行“四 等六级制” 。具体分为AAA、AA、A、B、C、D,各等级与评 价得分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所示 等级等级 评分评分 释义释义 AAA ≥90 优秀 AA ≥70,<90 良好 A ≥50,<70 较好 B ≥30,<50 一般 C ≥20,<30 较差 D <20 差 备注AA、A、B 等级,可用“” 、 “-”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于或低于本 等级。 五、评价周期 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评价每年度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上 年 7 月至当年 6 月。对于纳入售电公司准入目录且在评价周 期内未开展任何交易业务的售电公司不做评级,近三年未参 加任何交易业务的售电公司报请政府进入关注名录。 六、评价流程 3 售电公司服务能力 评价标准发布 系统自动审核 专家复审 上会讨论形 成评价结果 向能源局报送 评价结果 省能源局网站公示 备注评审专家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在任何参评售电公司任职且无业务往来。 售电公司网上 注册、登录 代理用户网上 注册、登录 按评价标准要求上传 相关资料 用户按照选项填写 服务效果反馈表 4 七、评价数据来源及采集方式 评价数据来源四部分一一是售电公司提供的代表其公司 服务能力的资质、管理体系证明材料、人员情况、现场办公 场所等的扫描件或图片;代表公司服务能力的业务合同(协 议)扫描件;代表其优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二二是 用户通过手机 APP 填写的服务效果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反馈表。三三是电 力交易中心推送的售电公司签约用户数签约用户数。四是专家对上传资 料不全面、不符合要求、存在问题较多的售电公司进行现场现场 核查核查,形成的核查意见。 评价数据由售电公司在评价期内通过登陆 PC 端或移动 终端的 APP 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服务效果反馈数据由售电 公司代理的用户关注评价公众号填写调查问卷进行数据采 集。最后由系统根据评价指标自动计算生成相关数据指标。 八、评价结果公示及应用 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坚持公正性、独立性、可信 性、实用性原则,不涉及任何经济往来,售电公司无需缴纳 任何费用。评价结果将通过国家相关网站、山西省能源局网 站、山西省电能服务产业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面向 市场主体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 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书面、邮件或 其他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署真实姓名、单 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5 评价结果为AA级及以上, 颁发服务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供电力用户在选择售电公司作为合作对象时的首选参考; 评价结果为 C 级,进入观察期,按照评价内容限期三个 月整改,供电力用户在选择售电公司作为合作对象时慎重考 虑; 评价结果为 D 级, 报请政府列入 “警戒名单” , 执行联合 惩戒,适时启动相关淘汰程序。 九、附则 本评价标准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23 年 10 月 31 日失效。 附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6 附 全省全省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售电公司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服务资质服务资质 ((1010 分)分) 基本资质 十、能代表能效提升及电能服务能力的资质(如电能 咨询、设计、中介服务、制造、修试、安装、调试、 建设等); 十一、获得的其他资质、体系认证情况(如软件企 业、专精特新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等)。 3 以上资质可以和有资质的电能服务机构或科研单可以和有资质的电能服务机构或科研单 位合作,签署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由合作机构提位合作,签署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由合作机构提 供资质供资质)每具备 1 项加 0.5 分,最高 3 分;不具备, 不予加分。 人员情况 中、高级职称(电力、能源等相关专业) ,能源管理 师、能源审计师、节能管理人员等持证情况。 4 除售电公司基本准入条件人员 (一高三中) 外的实际 持证人员,每人加 1 分,最高 4 分。 7 现场管理 制度健全、环境良好、管理规范。 3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1 分; 符合日常工作开展必备办公条件,1 分; 组织架构完善且相关内控管理体系流程规范,1 分; 以上各项每具备 1 项加 1 分,最高 3 分,不具备, 不予加分。 服务业务服务业务 ((4545 分)分) 服务项目种类 服务项目开展种类,如配电设备管理、电力数据 采集、电能替代、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储能技 术综合应用、节能设备供应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综合节能、用电咨询、投融资服务、系统优化方案 提供等。 15 包括包括售电公司和售电公司和相关相关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服务项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服务项 目种类,目种类,提供提供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 售电公司为代理用户每开展 1 项不同类型服务项目 加 5 分,最高 15 分。 服务应用 服务市场开发情况服务用户项目数量/代理售电用 户数量100 25 包括包括售电公司和售电公司和相关相关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服务也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服务也 属于评价范围,属于评价范围,提供提供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 40≤服务市场开发情况<100,25 分; 25≤服务市场开发情况<40,20 分; 10≤服务市场开发情况<25,15 分; 代理售电用户数量小于 50 户, 且服务用户数量 5 户 以上此项得基本分 8 分。 8 信息化水平 售电公司研发、采购及应用技术支持系统的情况。 5 1、 售电公司实际应用相关技术支持系统接入交易平 台开展交易业务,2 分; 2、售电公司有自主研发的售电业务技术支持系统, 且实际应用于电力交易业务并接入电力交易平台, 5 分;本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效果服务效果 ((3030 分)分) 用户培训均以 用户问卷调查 反馈为依据 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电能(电费结构)优化培训, 相关能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培训、最新的电力交易 有关政策宣贯培训等。 用户培训评价期内为用户培训的户数/代理用户数 100 15 用户培训≥40,15 分; 25≤用户培训<40,12 分; 10≤用户培训<25,9 分; 代理售电用户数量小于 50 户, 且用户培训数量 5 户 以上此项得基本分 6 分。 管理效益提升 均以用户问卷 调查反馈为依 据 提供的服务在管理方面有助于用户提升内部的能效 管理水平。 管理效益提升评价期内管理效益提升的户数/代理 用户数100 8 管理效益提升≥40,8 分; 25≤管理效益提升<40,6 分; 10≤管理效益提升<25,4 分; 代理售电用户数量小于 50 户, 且管理效益有提升用 户数量 5 户以上此项得基本分 3 分。 9 经济效益提升 均以用户问卷 调查反馈为依 据 提供的服务在经济效益方面成果显著,给用户带来 了降本增效的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提升评价期内经济效益提升的户数/代理 用户数100 7 经济效益提升≥40,7 分; 25≤经济效益提升<40,5 分; 10≤经济效益提升<25,3 分; 代理售电用户数量小于 50 户, 且经济效益有提升用 户数量 5 户以上此项得基本分 2 分。 服务创新服务创新 ((5 5 分)分) 商业模式创 新、技术创新 商业赢利模式比较清晰, 适合推广和复制;新技术、 新产品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适合大范围应用推 广。 5 引进第三方提供的新技术、 新产品也属于评价范围引进第三方提供的新技术、 新产品也属于评价范围,,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商业模式创新,每项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每项 1 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 ((1010 分)分) 信用管理 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 3 售电公司从业人员无任何不良记录,3 分。 市场承诺 一、在交易服务中杜绝与其他方“合谋”而获取不 正当利益行为; 二、无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交易服务及合同履约行 为。 3 十二、交易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任何 “合谋” 行为, 1.5 分; 十三、交易服务过程中不存在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 行为,1.5 分; 10 以上两类行为(或有其他扰乱市场行为)每发生 1 项,此项不得分。 优良记录 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及相关行业协 会等颁发的代表售电公司荣誉和信用的优良记录。 4 近三年, 获得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 集团评选的其他 各类荣誉等,国家级奖项每项加 2 分;省部级奖项 每项加 1 分;地市级奖项每项加 0.5 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加分项合计加分项合计 10010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