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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基础工作培训教案之四 地质原始记录格式及编录要求 撰稿人袁凌晖、王超伟 2011年7月 一、一般要求 1、各类原始记录必须采用正规的专业原始记录本。其中水文原始记录要有分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 2、记录本要保持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都按顺序编号。 3、记录本要实行档案化管理,严禁丢失。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并且要建立电子或纸质的备份记录。 4、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记录时须使用铅笔或黑色水笔,严禁使用圆珠笔。 5、记录时要求字体工整、版面整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出现记录错误时严禁涂改,只允许划改,且当页划改不得超过3处。 6、每次观测记录都要有观测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7、地质原始记录的内容要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第三章 矿井地质观测)的要求;水文原始记录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二、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原始记录和回采工作面探煤厚原始记录格式如下 第三章 矿井地质观测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11条 矿井地质观测应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一般要求如下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薄上;记录薄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二、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四、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第二节 煤系地层观测 第12条 一切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对于煤层、标志层和煤层顶底板需作重点观测。必要时,还需采取化石、煤(岩)标本和样品,进行化验和测试。为了对比和陈列,每一个矿井应保存一套完整的煤系标本。 第13条 为统一岩石命名和观测描述内容,特作如下规定 一、碎屑岩的名称及粒度分级标准(见表3)。 碎屑岩的名称及粒度分级标准 表3 级 别 碎屑大小(毫米) 岩石名称 滚 圆 的 未 滚 圆 的 砾 粗 砾 砾 细 砾 ﹥100 ﹥10~≤100 ﹥2~≤10 粗 砾 岩 砾 岩 细 砾 岩 粗 角 砾 岩 角 砾 岩 细 角 砾 岩 砂 粗 砂 中 砂 细 砂 ﹥0.5~≤2 ﹥0.25~≤0.5 ﹥0.12~≤0.25 粗 砂 岩 中 砂 岩 细 砂 岩 粉 砂 粘 土 0.01~≤0.1 ﹤0.01 粉 砂 岩 粘 土 岩 二、沉积岩描述的基本内容 1、碎屑岩类应描述颜色,碎屑可见成分、分选性和滚落圆度,胶结物成分及胶结类型,同生矿物和次生矿物及其分布特征,结核与包裹体成分,大小的形态,与稀盐酸的反应状况等。 2、粘土岩类应描述颜色,混入成分,固结程度,滑腻感,断口开头可塑性,吸水变软或膨胀特点,附舌性,岩石的构造,所含化石及其保存完整程度,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 3、化学岩及生物化学岩类应描述颜色,主要成分及杂质成分,硬度,岩石的结构和构造,所含化石、结核或包裹体情况,岩溶裂隙的发育情况、方向性和充填物成分,与稀盐酸的反应等。 三、沉积岩层描述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层理类型和特征,层面构造和接触关系等。对于煤层对比困难的矿区或矿井,应系统收集有关相旋回结构分析的基础资料。 第三节 煤层的观测 第14条 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都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的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内,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遇地质构造时,可适当加密观测点,以反映煤层变化的实际情况。 煤层观测点间距 表4 煤层稳定性 稳定煤层 较稳定煤层 不稳定煤层 极不稳定煤层 观测点间距 ﹥50~≤100 ﹥25~≤50 ﹥10~≤25 ≤10 第15条 煤层观测点心观测描述内容 一、当巷道揭露煤层全厚时,每个观测点应观测煤层厚度、各煤分层厚度,夹石层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时,应按表4规定的间距探测煤层全厚。 二、在层位难以判断,煤层对比困难时,还应仔细观测各煤分层的宏观煤岩成分和类型;煤的光泽、颜色、断口、软硬程度、脆韧性、结构构造和内生裂隙的发育情况;煤层中所含结核与包裹体的成分、形状、大小、坚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 三、煤层的含水性。 四、煤层的产状要素。 五、煤层的顶底板特征,其中包括伪顶、直接顶、老顶和伪底、直接底等的岩层名称,分层厚度,岩性特征,裂隙发育情况及其与煤层的接触关系等。必要时,应采取岩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 第16条 当煤层变薄、分岔、尖灭和遭受冲刷时,必须注意观测以下内容 一、出现古河床冲刷时,必须观测冲刷标志,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的基础资料。 二、出现煤层变薄和分岔和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结构、煤质、煤和围岩的接触关系、围岩岩性特征,为分析煤厚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线积累资料。 第四节 地质构造的观测 第17条 观测描述断层,应围绕确定其性质、断距和断裂结构面的力学属性来进行。其观测描述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侧伏角。 二、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和充填、胶结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定向标本,对断裂构造岩进行岩组分析。 三、断层两翼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 四、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皱的组合特征。 五、断层与煤厚变化等的关系。 第18条 观测和描述褶皱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褶皱枢纽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 二、褶皱两翼煤、岩层和褶皱轴面的产状要素。 三、褶皱与煤厚变化、顶板破碎等的关系。 第19条 对构造裂隙,应观测描述主要裂隙组的发育方向、发育程度,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裂隙率的测定和统计;观测裂隙面的形态、宽度、充填成分和充填程度,为确定裂隙的力学性质,裂隙与断层、褶皱的关系积累资料。 第20条 对陷落柱应观测描述其形状、大小和陷落角,充填物的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以及陷落柱附近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等。 第21条 对煤系中的岩浆岩体,应观测描述其岩石名称、结晶程度、矿物成分、结构构造、产状和形态、侵入层位、对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影响,为确定侵入中心、方向、范围、与构造的关系积累资料。 注矿井地质规程可以在集团公司生产网-地质测量-规范标准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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