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动火作业审批表 申请单位 动火级别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动火地点 动火内容 动火方式 电焊 气焊 气割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人 作业证编号 监火人 层级审批人 班长 单位负责人 部室负责人 主管副总 意见 签字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动火级别 动火地点和内容 层级审批人 备注 三级动火 经常性且有固定地点的动火作业 班长 作业开始前1天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时下级审批签字后,再申请上级领导审批 二级动火 井下所有焊接、维护、架设钢梁、吊挂溜子嘴等所有动火作业,井口周边5米内施工作业;厂房、车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点 单位负责人 一级动火 竖井内作业、特殊容器或有限空间内作业、发电机组油库20米内区域、员工宿舍 主管部室、主管副总 特殊动火 油库、炸药库、危险化学品库、物资库、燃放烟花活动等 主管部室、主管副总 注 意 事 项 1、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保命条款规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动火人即责任人。 2、各单位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日常固定动火区无需审批,由班长指派并记录,禁火区严禁动火; 3、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4、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火。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7、距动火点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9、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0、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级别应升级管理。 11、特殊动火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1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监测分析;不合格不动火。 13、动火完成后,动火人和监火人要彻底清理现场,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 作业完成情况 完成 未完成 其他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