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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盘县盘南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 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盘县盘南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盘县盘南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第四批)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97号),该矿山由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与威宁县海拉乡小山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的矿区范围即原威宁县得磨煤矿范围,威宁县小山煤矿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兼并重组前原威宁县得磨煤矿最近一次价款是2008年办理民用煤整合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310号,备案的煤炭总资源储量1186万吨,亦为保有资源储量,计算煤矿矿业权价款948.8万元(0.8元/吨1186万吨948.8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75843)。已缴清。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现威宁县得磨煤矿申请进行矿业权价款处置。根据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299号),截止2020年9月30日,威宁县得磨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138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380万吨,先期开采地段保有资源储量713万吨,煤类为焦煤、瘦煤,估算煤层气资源量0.9786亿立方米。根据关于对专家组评审意见公示结果的函及专家审查意见,该矿山服务年限2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号)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该矿山为小型矿山。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经计算,威宁县得磨煤矿最长颁证年限10年拟动用煤炭资源储量为694.5万吨(1389万吨10年/20年694.5万吨),较2008年处置矿业权价款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少,本次不再计算矿业权价款。该矿山还有203万吨(1389万吨-1186万吨203万吨)煤炭资源价款未处置,未处置价款待矿山下次延续时再进行处置。 煤层气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暂未计算,待国家出台相关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之后再行计算。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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