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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 采矿权评估报告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4]第247号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知音传媒集团众环大厦5楼 电话 027-85837476 传真 027-85845122 E-mail 邮政编码 430077 目 录 一、摘要.1 二、正文 1、矿业权评估机构.3 2、采矿权出让人、评估委托人3 3、采矿权申请人 3 4、评估目的.4 5、评估对象和范围.4 6、评估基准日.7 7、评估依据.8 8、采矿权概况.9 9、 评估实施过程.18 10、 评估方法....20 11、评估参数的确定.20 12、评估假设.36 13、评估结果 36 14、特别事项说明...37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38 16、评估责任人员.38 17、评估工作人员及报告日.39 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评估报告 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 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4]第247号 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 评估日期2013年6月4日至2014年11月13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全矿区保有资源储量5655.38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5655.38万吨;设计损失量678.25万吨;采矿回采率96;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4778.04万吨;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2.95年;评估计算年限31年(含基建期1年),拟动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141.07万吨;固定资产投资3600万元;白云岩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64元/吨;总成本费用为18.44元/吨,经营成本为16.98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认真估算,确定“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 全矿区30年拟动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141.07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2576.5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南矿段两本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未有偿化处置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63.71万吨,占全矿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10.96,其所对应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82.3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叁仟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 采矿权评估报告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4]第247号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世贸大厦54层17-22B、8A-8D室; 法定代表人汪海林;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3000025606。 2、采矿权出让人、评估委托人 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3、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 住所武平县岩前镇灵岩村; 法定代表人张德彰; 注册资金贰佰玖拾捌万圆整;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石灰石矿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销售,白云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 根据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证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已于2012年9月27日进行了工商名称变更,变更为武平县盛丰石矿有限公司。又据企业提供的“价款评估材料情况说明”,因前期材料都是按”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进行办理的,因此,价款也是按” 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进行评价。 经询证,整合前各采矿权和探矿权未进行过价款评估工作。 4、评估目的 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为资源整合矿山,整合区中原二本采矿许可证(三峰、兰天)矿区开采范围内资源储量未进行有偿化处置,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收取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价款提供参考意见。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情况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对“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所作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5.1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是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 5.2评估范围 根据关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的情况说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闽国土资矿划字[2011]0017号)和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闽国土资矿划字[2012]0001号),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所属“岩前白云岩矿详查探矿权”、“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三峰白云岩矿”、“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兰天白云石矿”进行资源整合,并划定了矿区范围(闽国土资矿划字[2011]0017号),而后该划定的矿区范围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后划分为南、北两个矿区。其中“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于2012年1月13日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划定了该矿区范围(闽国土资矿划字[2011]0001号),于2012年12月25日延续至2013年6月。 原“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兰天白云石矿”整合后属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范围内。 原“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三峰白云岩矿”整合后西南角属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范围内。 整合前,“岩前白云岩矿详查探矿权”是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通过市场交易方式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转让取得。整合后探矿权以南部分属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范围内。 5.2.1整合前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矿区范围内涉及的矿业权登记情况 (1)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三峰白云岩矿采矿许可证由原福建省地质矿产厅委托武平县国土资源局颁发,有效期限自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证号3508240820004。 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圈定(1954年北京坐标系) ①.x2752390,y39419746;②.x2752390,y39419840; ③.x2752300,y39419840;④.x2752300,y39419747。 开采标高485~425米。矿区面积0.0084平方千米。 (2)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兰天白云石矿采矿许可证由武平县国土资源局颁发,有效期限自2008年7月至2011年4月,证号3508240820003。 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圈定(1954年北京坐标系) i.x2752050,y39419395;ii.x2751965,y39419710; iii.x2751830,y39419715;iv.x2751870,y39419385。 开采标高400~330米。矿区面积0.051平方千米。 (3)武平县岩前白云岩矿详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有效期限自2008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25日,证号T35520081203020733;图幅号G50E019009。 勘查地理坐标东经1161200“~1161315“,北纬245200“~245300“。矿区面积2.53平方千米。 5.2.2 整合后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矿区范围 根据闽国土资矿划字〔2012〕0001号文,本次整合后拟申办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下列6个拐点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 a.x2752321.733,y39419447.585; b.x2752283.979,y39419671.440; c.x2751955.701,y39420114.403; d.x2751515.619,y39419900.600; e.x2751515.617,y39419100.592; f.x2751845.621,y39419100.590。 南采区范围面积0.5939平方千米。 拟开采标高518~295米。 5.2.3评估范围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32号)及核定矿区范围坐标表,委托评估范围为上述整合后的“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开采范围。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于2012年1月提交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范围一致。 6、评估基准日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32号,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3年5月31日。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现将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4年5月31日。该时点接近评估报告日,且期间未发生过大的经济变动事件,符合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的要求。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7、评估依据 7.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颁布); 7.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7.3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7.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 7.5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 7.6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7.7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02132002); 7.8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7.9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7.10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32号; 7.11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34号); 7.12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原三峰、兰天采矿许可证范围资源储量分算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 7.13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2012年1月编制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7.14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2013年3月编制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原三峰、兰天采矿许可证范围资源储量分算报告; 7.15福建省矿业协会出具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闽矿协非金审字[2012]003号); 7.16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2012年6月编制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开发利用方案; 7.17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2013年7月编制的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 7.18委托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7.19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 8、采矿权概况 8.1矿区位置、交通及自然地理、经济状况 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武平县岩前镇管辖,位于武平县城南东方向150,直距约28千米。 矿区区间地理坐标 东经11611′00″~11612′45″; 北纬2452′00″~2453′00″。 矿山约有2千米的矿山公路至岩前镇,并与长深高速和205国道梅坑段相连接,至武平县城41千米、至龙岩市140千米、距梅州市72千米,且矿区东侧尚有一条拟建高速公路经过,矿区交通运输便利。 矿区属低山丘陵地貌,位于狭长盆地的西部山麓,海拔标高最高为518米(三峰顶)、最低295米(矿区西部,为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相对高差223米。地形切割较强烈,坡降大,有利于地表水自然排泄。区内地表植被不发育,基岩多已裸露。矿区地表水系不发育,标高300米水平以上的沟谷旱季几乎干涸。 该区属亚热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19.4℃,年平均降水量1474.6mm,4~9月为雨季,无霜期282天。 岩前镇自然资源较丰富,经济较发达,农业以稻谷为主,还有烤烟、油菜、茶叶等。工业主要为水泥业,其中开采岩前石灰石生产塔牌水泥的旋窑水泥熟料厂(400万吨/年)是该镇最大工业企业。此外,还有白水泥厂、石米石粉加工厂、石灰厂及小煤窑等。区内劳动力资源富足。 8.2主要地质工作概况 2005年5月和2009年5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受武平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在原2003年矿区详查报告资料的基础上,分别编写了福建省永安~武平高速公路武平段以西200米范围内压覆岩前白云石矿资源储量估算报告及福建省永安~武平高速公路武平段以西500米范围内压覆岩前白云石矿资源储量估算报告(补充),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在500米范围内压覆(332333334)矿石量5804.61万吨,其中(332)矿石量965.72万吨;(333)矿石量2906.14万吨;(334)矿石量1932.75万吨。 两份估算报告及压覆的资源储量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评审文号分别为闽国土资储审压字〔2005〕6号、闽国土资储审压字〔2009〕2号。 2005年9月,长汀县地质勘查队对岩前矿区三峰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白云岩矿进行地质普查工作(实际属资源储量核实性质),2005年10月提交了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三峰白云岩矿点普查地质报告,求得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内白云岩矿(333334)矿石量50.57万吨,其中(333)矿石量28.31万吨;(334)矿石量22.26万吨。 2011年7月底至2012年1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对整合后的矿区开展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于2012年1月提交了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及估算的资源储量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评审文号为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34号。 2013年3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对南矿区涉及的三峰、兰天两采矿权进行了分算核实工作,提交了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原三峰、兰天采矿许可证范围资源储量分算报告,该报告及估算的资源储量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评审文号为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 8.3矿区地质概况 8.3.1地层 矿区内出露的地层自老至新有下石炭统林地组(C1l)、中石炭统黄龙组(C2h)、上石炭统船山组(C3c)、下二叠统栖霞组(P1q)及第四系(Q)。 (1)下石炭统林地组(C1l) 分布于矿区南东侧,为变质石英砂砾岩,夹粉砂质泥岩,厚度不详。 (2)中石炭统黄龙组(C2h) 分布于矿区中部及南东部,岩性主要为灰带微晶至细晶白云岩,夹白云质灰岩、燧石白云岩等,与下伏林地组地层呈假整合或断层接触。根据岩性组合特征可分为上、下两个岩性段。 下段(C2h1)分布于矿区中部偏西北,岩性为灰色灰质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夹白云岩,其厚度为110米; 上段(C2h2)分布于矿区中部,岩性为灰色略带红色白云岩,夹燧石白云岩、灰质白云岩等,其最大厚度为250米,为矿区熔剂用白云岩矿体的赋存层位。 (3)上石炭统船山组(C3c) 分布于矿区北西部,为灰~灰白色厚至巨厚层状灰岩,夹白云质灰岩。与下伏黄龙组地层呈断层接触。该组属岩前水泥用灰岩矿区北端矿体的一部分。 (4)下二叠统栖霞组(P1q) 分布于F1断层北西侧,为灰、深灰色薄层状含燧石结核灰岩及中厚层状细晶~微晶灰岩。 (5)第四系(Q) 分布于矿区地形平缓处,岩性主要为黄褐色、砖红色砂砾粘土,厚度0~5米。 8.3.2构造 矿区地层总体为一向斜构造,向斜轴走向北东40~50,两端往0线均略有倾伏,倾伏角3~5。向斜南东翼产状为倾向280~328,倾角18~28,出露黄龙组上段(C2h2)地层;向斜北西翼产状为倾向120~140,倾角18~28,出露黄龙组下段及上段地层。 矿区断裂构造主要为F1、F2断层。 F1断层位于矿区北西侧黄龙组与船山组接触带,为一近走向断层,总体走向为30~45,倾向南东,倾角约45~60。断层长度880米,断层带宽度0~20米,由角砾岩组成,被铁质、钙质胶结。为一逆断层。 F2断层位于矿区南东侧,走向北东40~50,倾向北西,倾角25~30,构成矿区南东自然边界,为一正断层。 8.3.3岩浆岩 矿区北部出露有石英斑岩体。另在矿区北西侧见有一条石英斑岩脉,对白云岩矿体基本无影响。 8.4矿产资源概况 8.4.1矿体特征 岩前矿区白云岩矿为一大型白云岩矿床,矿体赋存于中石炭统黄龙组上段(C2h2)地层中。矿床为一宽缓的向斜构造,向斜轴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南东翼断层倾向125~140,倾角20~30;北西翼地层倾向280~330,倾角10~20。矿体呈厚层状产出,控制总长度约950米,宽620~920米,控制斜深65~230米,平均斜深约150米;北西翼矿体厚度80~235米,平均厚度185米,南东翼厚度60~150米,平均厚度115米,矿体平均总厚度约150米。出露标高330~518米,深部揭露最低标高为190米。 矿区内圈出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体(KT)1个,分布范围为北东至7线以北约430米,南西至8线以南约320米,北西至F1断层,南东至F2断层边界。以2线(位于2~4线之间)作为划分南矿段、北矿段的分界线。 南矿段矿体控制长度约350米,地表平均宽约370米,控制斜深65~145米,平均斜深115米。矿体形态、产状均同矿区内矿体相同。其中北西翼矿体厚度80~205米,平均厚度约150米;南东翼矿体厚度60~110米,平均厚度约85米。 8.4.2矿石质量 ⑴矿石结构、构造 白云岩矿矿石自然类型以灰带微红色微晶白云岩为主,次为细晶白云岩。 矿石工业品级主要为熔剂用白云岩。 矿石主要矿物成分为白云石(85~99),次为方解石(1~15),另有微量含铁矿物。 矿石结构主要为微晶结构(粒径0.001~0.01mm),次为细晶结构(粒径以0.1~0.2mm为主)。 矿石构造主要为厚层状、块状构造,局部见有薄层状构造。 ⑵矿石矿物成分 矿石主要有益成分为MgO,有害成分SiO2、Fe2O3、Al2O3等。 南矿段矿体矿石主要化学成分含量平均CaO 32.16、MgO 19.86、SiO2 0.69、Fe2O3 0.10。 原矿区2003年详查时已基本查明了矿石中Al2O3、P2O5、SO3、Mn3O4、K2O、Na2O等含量甚微,且较稳定,如Al2O3 0.06~0.76、K2ONa2O 0.003~0.081、P2O5 0~0.054、SO3 0.006~0.064、Mn3O4 0.001~0.110。 ⑶ 矿体顶底板围岩及夹石。 矿体底板为中石炭统黄龙组下段(C2h1)白云质灰岩或灰质白云岩,其化学成分为CaO 29.28~54.88、MgO 0.42~15.90、SiO2 17.20~0.20、Fe2O3 0.01~0.27。 矿体未见有直接顶板,有的为地表第四系浮土层。 矿石中共有15层夹石,岩性为白云质灰岩、灰质白云岩及燧石白云岩等三种,多呈似层状、透镜状产出。 8.4.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矿石主要供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冶金熔剂用,经多年生产使用表明,矿石质量较好,属于结构致密、性脆、硬度中等、易破碎加工、生产工艺简单的矿石。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良好。 8.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8.5.1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为低山丘陵地貌,地势高差大,地表水易于排泄。地表植被不发育,矿体多已裸露。拟开采矿体均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以上的山坡中,适合于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采场内的水(主要为大气降水)可自流排出。地表无大的水体。 矿区林地组砂砾岩仅在地表浅部风化裂隙较发育,含少量孔隙水,富水性弱。黄龙组白云岩裂隙和溶洞均不发育,富水性也弱。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为透水层,其厚度较薄,边界断层破碎带角砾岩胶结较好,含水性弱,其导水性较差。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次为裂隙岩溶含水层和少量孔隙裂隙水。由于是露天开采,采场内水可自然排泄。 故总体讲,矿区及矿段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类型。矿山开采后水文地质条件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8.5.2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第四系残坡积层为松软工程地质岩组,稳固性差;矿体浅部及部分岩石风化裂隙较发育,力学强度降低,属于半坚硬工程地质岩组,稳固性一般;厚层状和块状白云岩致密坚硬,抗压强度高,属于坚硬工程地质岩组。 矿段内自然边坡、人工边坡(采场)稳固性较好,未发现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发生。 矿区和矿段工程地质条件为简单类型。矿山开采不致发生工程地质条件的较大变化。 8.5.3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为简单类型。但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总之,矿区及矿段开采技术条件属简单类型。 8.6矿山开采简况 岩前矿区白云岩矿于2003年之前就有当地村民进行小规模露天开采,采出矿石量不详。2005年开始由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进行小规模露天开采,至今已形成3个小采场(即位于南矿段界外的CK1采场及位于南矿段内的CK2、CK3采场)。 南矿段历年累计动用矿石量58.44万吨(经了解,该动用矿石量包括原矿段范围内已关闭的小矿山),南矿段界外(即北矿段)动用矿石量27.90万吨,全矿区开采动用矿石量86.34万吨。南矿段平均回采率为99.2。 采出的矿石主要销往三明钢铁厂作为冶金熔剂用。 9、评估实施过程 本项目评估日期为2013年6月4日至2014年11月13日。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组织评估小组对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2013年6月4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以摇号方式委托我公司进行福建省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的评估,我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 (2)2013年6月5日至8日,由评估机构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张建军等人组成评估项目组,于2013年6月6日赴评估对象所在地,在矿山企业生产科科长赖景祥和账务科钟明等人的陪同下,对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查,查看了矿山有关地质资料和地形地貌等情况,调查走访了该矿周边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搜集了部分有关资料,并征询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 (3)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7月31日,本评估机构重新收集资料,并就调查了解到的有关问题向评估委托人反映,听取评估委托人的意见,并分析、归纳资料,确定评估方法,选取评估参数,对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2013年8月1日,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并与评估委托人交换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的原则下,对委托方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作出必要修改,最终于2013年8月10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给委托人。 (5)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4年5月31日,经重新修改后的评估报告于2014年11月13日再次提交。 10、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鉴于矿山有近期的开发利用方案,经济技术资料较齐全,具备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适用条件。因此本项目评估确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 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32号,评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原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本次评估先计算出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价值,然后根据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原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所占比例,分割计算出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所对应的采矿权价值。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1.1、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依据 评估指标和参数的取值主要参考福建省武平县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34号);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原三峰、兰天采矿许可证范围资源储量分算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采区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福建省武平县岩前矿区南矿段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1)资源储量估算资料 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等,经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分析,评估认为,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中一般工业指标的要求;储量估算方法采用平行断面法合适;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基本合理;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靠。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资源储量分算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通过了主管部门评审并备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可作为评估依据或基础。 (2)技术经济指标依据的资料 开发利用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分别于2012年6月和2013年7月编制。该单位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单位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A135006279,具有编写本开发利用方案的资格。开发利用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设计方法、内容符合现行规范规定要求,技术经济参数选取基本合理,反映了当前的社会生产力平均水平。本项目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指标已经满足该评估方法的要求,并经福建省矿业协会评审通过,因此评估人员认为开发利用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依据。 (3)账务评价 按照矿业权评估的要求,利用本次评估确定的原矿销售价格、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及原矿生产成本费用等参数,评估人员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9年版)的规定对福建省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进行项目财务评价,(具体计算过程详见附表九-福建省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岩前白云岩矿南采区采矿权经济评价表),评价结果如表8 表8 项目财务分析数据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评价指标 1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15.18 2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ic13 万元 1535.19 3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年 10.14 根据我国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统计指标,采掘行业所得税前的财务基准收益率为13。由上述财务评价指标可以看出,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本次评估确定的原矿销售价格、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及原矿生产成本费用等参数基本可以反映当前经济技术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符合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的原则,在技术和经济方面都是可行的。 11.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与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1.2.1 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⑴、评估基准日南矿段全矿区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34号),截至2011年12月31日,拟出让的“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开采范围内白云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332333)为5655.38万吨,其中(122b)1729.22万吨、(332)336.62万吨、(333)3589.54万吨。 南矿区内的两本采矿许可证均于2011年12月底之前已到期,因此,本次评估将上述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作为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⑵、评估基准日原三峰矿南未有偿化处置资源 根据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及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截至2013年3月31日,拟出让的“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开采范围内涉及的原三峰矿南白云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为5.75万吨,其中(122b)5.72万吨、(333)0.03万吨。 根据查阅地质资料及图件,原三峰矿仅西南角位于南矿段范围内,由于原三峰矿出让时仅有偿处置了一部分资源储量,且现有采场位于原三峰矿北范围内,原三峰矿南范围内没有开采活动,因此原三峰矿南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未有偿化处置。又据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及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原三峰矿南自原普查后于2006年7月首次办理采矿许可证至到期日2011年7月期间开采动用资源储量为0。 因此,原三峰矿南未有偿化处置资源为(122b333)为5.75万吨,其中(122b)5.72万吨、(333)0.03万吨。 ⑶、原兰天矿未有偿化处置资源 根据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及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截至2013年3月31日,拟出让的“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开采范围内涉及的原兰天矿白云岩矿保有资源储量(333)为559.22万吨。 根据2013年1月29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武平县石灰石矿开发公司兰天白云矿(采矿许可证号3508240820003,有效期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在2006年4月办理采矿权延续时,已缴纳采矿权价款,出让资源量为(333)20万吨。 根据资源储量分算报告及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38号),原兰天矿自原普查后于2006年4月首次办理采矿许可证至到期日2011年4月期间开采动用资源储量为18.74万吨。 据此,原兰天矿剩余有偿化处置资源量为1.26万吨(20-18.74),未有偿化处置资源为(333)557.96万吨(559.22-1.26)。 ⑷、评估基准日原三峰矿南和原兰天矿未有偿化处置资源 综上所述,拟出让的“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开采范围内涉及的两矿山白云岩矿(原三峰矿南和原兰天矿)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122b333)为563.71万吨,其中(122b)5.72万吨、(333)557.99万吨。 11.2.2、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全部参与设计利用。因此,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岩前矿区白云岩矿南采区”为5655.38万吨,其中未有偿化处置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63.71万吨(原三峰矿南5.75万吨;原兰天矿557.96万吨)。 11.3、采矿方案 根据矿床的矿体赋存条件、矿山实际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矿山采用露天开采,从安全、经济、高效率等角度出发,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11.4、产品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原矿经粗破碎加工成8-12cm的块石;企业实际销售产品为规格矿和粉矿两种(规格矿约占30)。因此,确定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冶金熔济用白云岩经粗破碎加工后的规格矿和粉矿。 11.5、设计损失量、回采率等指标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圈定开采露天境界内资源储量4977.13万吨,则本项目设计损失量为678.25万吨(5655.38-4977.13)。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本项目开采回采率为96,矿石贫化率为3。 11.6、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开采回采率 可采储量(5655.38-678.25)964778.04万吨。 确定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4778.04万吨。 11.7、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有关规定对改扩建项目采矿权出让评估,应依据审批或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能力确定生产能力。本项目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确定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其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万吨); A矿山生产能力; P矿石贫化率。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补充说明,矿山改扩建基建期1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至2015年5月31日,试产期1年,生产负荷为设计能力的85,第二年即达产。则改扩建期内动用的可采储量为123.68万吨(=15085(1-3))。 T(4778.04-123.68)[1501-3]132.99年 经计算岩前南采区矿山服务年限32.99年。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的有关规定,矿山服务年限长于30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按30年计算。因此,本次评估计算年限31年,其中基建期1年,自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试产期1年,自2015年6月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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