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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习水县民化乡新民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习水县民化乡新民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习水县民化乡新民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101号),该矿山由习水县民化乡新民煤矿与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三号井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矿区范围即原习水县新民煤矿范围,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三号井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兼并重组前习水县新民煤矿最近一次价款于2008年办理采矿权扩能扩界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8〕817号,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62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585万吨。计算采矿权价款685.6万元[(0.8元/吨313万吨250.4万元)(1.6元/吨272万吨435.2万元)685.6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87122)。欠缴纳矿业权价款540万元。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现习水县新民煤矿申请进行矿业权价款处置。根据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319号),截止2020年10月31日,习水县新民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49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63万吨;先期开采地段总资源储量498万吨。煤类为无烟煤,估算煤层气资源量0.009亿立方米。已告知矿业权人,矿业权人申请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时未提供三合一方案的,按本次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处置矿业权价款。 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利用拟动用煤炭资源储量较兼并重组前处置矿业权价款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少,本次不再重新计算矿业权价款。 煤层气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暂未计算,待国家出台相关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之后再行计算。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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