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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仁县火麻冲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兴仁县火麻冲铁矿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工作。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19]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兴仁县火麻冲铁矿于2015年办理采矿权延续时处置过资源价款,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14〕85号,截止2014年4月30日,备案的铁矿矿石总资源储量108.6万吨,亦为保有资源储量。处置矿业权价款为78.94万元[(2元/吨(108.6万吨-64万吨)10年/11.3年78.94万元)],该矿山还有5.13万吨铁矿资源价款未处置(办文编号001-22-201500010)。 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财综[2018]1号)的规定,现因采矿权延续,需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化黔地储审字〔2022〕4号),截止2022年3月10日,兴仁县火麻冲铁矿矿区范围内(其矿区范围不变)铁矿总资源储量101.2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95.66万吨。根据关于专家组评审意见公示结果的函及专家审查意见,该矿山服务年限13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该矿山为小型矿山。 本次备案的铁矿总资源储量较2015年处置价款时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及处置价款的资源量少,本次不再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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