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新增年开采滑石矿2万吨和建筑用大理岩矿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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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开采滑石矿2万吨和建筑用大理岩矿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增年开采滑石矿2万吨和建筑用大理岩矿6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Dandong Chemical Institute of Light Industry Co., Ltd. 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506 号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 录 1概述2 1.1建设项目概况2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 1.3关注的环境主要问题3 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3 2总则5 2.1编制依据5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8 2.3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10 2.4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6 2.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6 2.6环境影响评价标准18 2.7评价技术工作程序22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 3.1项目基本情况23 3.2影响因素分析41 3.3污染物产排情况统计57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 4.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62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2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5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5 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89 5.3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104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6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06 6.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10 6.3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126 6.4各项环保措施可靠性、可行性分析134 6.5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汇总134 6.6环保资金投入和资金来源138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9 7.1实施前后评价区环境质量功能比较139 7.2经济损益分析139 7.3环境损益分析140 7.4小结140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2 8.1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要求142 8.2污染物的管理要求147 8.3日常环境管理要求150 8.4监测计划151 8.5总量控制152 9选址可行性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53 9.1选址可行性分析153 9.2环境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154 9.3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58 9.4产业结构政策相符性分析162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3 10.1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163 10.2环境质量现状163 10.3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164 10.4总量控制166 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66 10.6环境保护措施167 10.7清洁生产水平168 1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9 10.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9 10.10结论169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IV 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506号 新增年开采滑石矿2万吨和建筑用大理岩矿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4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 附件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3 采矿许可证 附件4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附件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通过验收意见和网上申报截图 附件6 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7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附件8 矿石、废石组分及放射性检测报告 附件9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 附件10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意见 附件11 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已缴纳证明文件(丹东市国土局) 附件12 关于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采矿项目使用林地青山保护规划分区查询结果报告 1概述 1.1建设项目概况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凤城市青城子镇园艺村小偏沟,行政区划属于辽宁省凤城市青城子镇园艺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723226,东经123.632991。S203公路自矿区东北侧通过,距青城子镇政府所在地1km,距S203公路80m,各种车辆可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比较方便。 该矿区始建于2009年,原名为凤城市昌晟铜铅矿,原法人代表为孙秀良,2012年更名为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为罗兴举。现采矿证证号为C2100002009123110048806,有效期自2016年5月21日至2019年8月21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铜矿,设计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2709km2,开采标高为420m-80m,目前开采出的铜矿石主要销往国内铜矿选矿厂。建设单位于2009年1月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凤城市昌晟铜铅矿3万吨/年铜矿石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同年3月24日取得凤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意见。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编制了凤城市昌晟铜铅矿3万吨/年铜矿石采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于同年8月份完成了自主验收。 矿区自组建至今,一直开采铜矿石,目前矿区内及矿界附近现已形成1处主井口、1处排风井口、1处矿石堆场、1处废土石堆场、1座办公休息室和杂物库等。 建设单位于2016年5月在矿区范围内探矿坑道中新发现了建筑用大理岩矿体和滑石矿体,并进一步核实后发现矿区范围内共有2条滑石和3条大理石矿体,新发现的5条矿体中不含铜矿。因此,建设单位拟在本矿区内重新设计新的地下开采方式,将现有主井口废弃,重新设计运输巷道和主井口等。在现有的开采铜矿基础上新扩采建筑用大理岩矿和滑石矿,采用单层崩落法开采滑石矿,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开采大理石矿。新增开采滑石矿生产能力2万t/a,新增开采大理石矿6万t/a。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6年5月底,矿界范围内滑石矿保有储量8.311万t,建筑用大理石矿保有储量98.955万t。滑石矿可开采4.16a,大理石矿可开采18.66a。矿石回采率均为85,损失率均为15。本次设计无扩界,新采矿权证正在办理中。矿区面积0.2709km2,共7个拐点,开采标高420m-80m。 采矿生产运营时排放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环境产生了污染影响,新建井口等工程改变了现有土地地形地貌,减少了植被覆盖面积,破坏了生态环境,产生了生态影响,故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及生态影响共存的项目。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受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2),丹东市精益理化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评价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 我院根据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对该矿区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矿区附近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并按国家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关注的环境主要问题 根据项目特点,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和排放源强;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备噪声和道路运输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采矿工程的进行对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和公众参与工作的有效性、合理性。 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矿山开采类鼓励、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之列,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矿址选择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符合丹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符合凤城市青山保护规划;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在认真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矿区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技术水平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公示后公众无人反对项目建设。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 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506号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任务依据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新增年开采滑石矿2万吨和建筑用大理岩矿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1.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12年2月29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2.1.3法规及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56号令,2014年7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6.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10.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2013第21号,2013年5月1日实施); 12.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7月26日; 1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2号令,2013年3月1日; 14.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 15.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4年3月27日; 16.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2012年7月27日; 17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9月28日; 18.辽宁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辽政发[1989]112号)。 2.1.4环境保护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文); 4.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2005年8月18日; 5.关于全面实施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2004]165号); 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6年9月30日; 8.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3号; 9.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4号; 10.凤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试用区域划分规定,凤政发[1996]97号; 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 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实施)。 2.1.5相关规划、批复 1.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环生态[2016]151号); 2.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1)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年10月); 3.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土资发[2012]107号,国土资源部、水利部,2012年6月26日); 4.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5.丹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6.凤城市青山保护规划。 2.1.6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9.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 10.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 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 1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2014年12月5日; 13.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 2.1.7技术参考资料 1. 辽宁省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储备字[2017]004号)、评审意见书(辽溪评(储)字 [2016]128号); 2.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辽地会审字[2017]C144号); 3.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丹东市国土资源局); 4. 关于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采矿项目使用林地青山保护规划分区查询结果报告; 5. 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扩建项目的生产及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地表水Ⅲ类水域、地下水Ⅲ类水质、声环境1类区)、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等,确定本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扩界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结果详见表2-1。 表 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表 环境要素 影响因子 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生活质量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土壤 生态 经济发展 交通 就业 生活水平 施工期 配套设施完善 直接 -2 间接 -1 间接 -2 直接 -1 直接 -1 间接 -1 间接 1 运营期 地下开采 直接 -2 间接 -1 间接 -2 直接 -1 直接 -1 间接 -1 排石场 直接 -2 间接 -1 间接 -2 直接 -1 间接 -1 运输沿线 直接 -1 直接1 就业机会 直接2 矿山闭矿 (生态恢复) 间接1 直接2 产品 间接2 间接1 服务期满后 表土堆存 直接 -2 直接 -2 直接 -2 直接 -1 直接 -1 废水渗漏 间接-1 复垦 直接 2 直接 2 直接 2 直接 1 直接 2 直接 2 间接2 间接1 间接1 间接1 注表中列出的“直接”、“间接”表示行为影响的方式;表中数字代表影响程度,空格代表基本无影响,1影响较小;2影响一般;3影响较大;-表示不利影响;表示有利影响。 2.2.2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质量标准和初步工程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以及该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为评价因子。筛选出的评价因子见表2-2。 表2-2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因素 污染源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环境空气 颗粒物 PM10、PM2.5、SO2、NO2、O3、CO 颗粒物 (TSP) 无 地表水环境 pH、COD、氨氮、悬浮物 pH、COD、BOD5、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硫化物、铜、铅、锌 无 COD、氨氮 地下水环境 无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 无 无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无 2.3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 2.3.1评价工作等级 2.3.1.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所在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二类地区。根据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数据进行计算,选择回风井FJ、回风平硐FPD、矿石堆放场和废土石堆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作为计算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PiCiC0i100 Pi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2-3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3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2-4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μg/m3 标准来源 TSP 二类区 日均 300.0 GB 3095-2012 (4)污染源参数 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2-5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面源中心坐标o 面源参数 排放速率(kg/ h) 经度 纬度 高度 m 长度 m 宽度 m 回风井口FJ TSP 123.627691 40.721827 0 3 3 0.0004 回风平硐口FPD TSP 123.829751 40.717697 0 3 3 0.0004 矿石堆放场 TSP 123.633785 40.722608 5 38 38 0.025 废土石堆场 TSP 123.633764 40.723193 5 38 38 0.001 表2-6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最高环境温度 40.0 C 最低环境温度 -30.0 C 土地利用类型 阔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考虑海岸线熏烟 否 海岸线距离/km / 海岸线方向/o / (5)评级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2-7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3 Cmaxμg/m3 Pmax D10m 回风井FJ TSP 900.0 17.6 2.0 / 回风平硐FPD TSP 900.0 17.6 2.0 / 矿石堆放场 TSP 900.0 69.0 8.0 / 废土石堆场 TSP 900.0 3.0 0.0 /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Pmax最大值为矿石堆场矩形面源排放的TSP,Pmax值为8,Cmax为69u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3.1.2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地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湿式凿岩废水由井下排水沟入井下水仓收集回用于凿岩与洒水抑尘,矿井涌水经水仓收集后由泵抽入地表沉淀池,回用于凿岩与洒水抑尘;淋滤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地表作业场所洒水抑尘、绿化;生活污水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废水均可回收利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2.3.1.3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采选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地下水敏感区和较敏感区,属于不敏感区,可确定本工程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等级判定详见表2-8,表2-9。 表2-8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表2-9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II类项目 III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综上所述,确定该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3.1.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有关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和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人口数量。 针对项目工程特点,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地区(需按二级评价);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量大于3dB,但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需按二级评价)。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有关规定,判定该建设项目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3.1.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规定及现场踏勘①本项目矿区面积为0.2709km2,小于2km2;②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等,故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③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等,故不属于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该项目生态评价等级应为三级。划分依据见表2-10。 表2-10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工程占地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km2 面积2~20 km2 面积≤2 km2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3.1.6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开采的产品为大理岩,根据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铜矿、滑石矿、建筑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产品物质无危险性。同时,项目不设炸药库、雷管库等,需要爆破时,由民爆公司组织实施,将所需一次爆破量的炸药、雷管等送至矿区,并由其进行爆破,爆破过程中炸药、雷管用量较少。矿山开采地点不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表2-11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 表2-1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本项目原料不属于有毒、有害、易燃物质,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附录B风险物质,无临界量参考。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属于附录B中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扩建项目厂区内废机油最大贮存量为0.015t/a,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本项目比值Q410-71,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评价等级划分,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 2.3.1.7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型,项目属于导则中附录A采矿业中的其他类,为Ⅲ类项目;经核算,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共约1.0374hm2,占地规模属小型;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敏感区和较敏感区,属于不敏感区。土壤评价等级判定详见表2-12,表2-13。 表2-12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表2-13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敏感程度 Ⅰ类 Ⅱ类 Ⅲ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综上所述,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3.2评价范围 a.大气评价范围 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矿区为中心边长5km矩形区域。 b.地表水评价范围 三级B评价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 ②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 c.地下水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区地势情况,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采用自定义法给出评价范围为下游边界以外400m的范围,场地两侧外侧边界向外扩展1600m的范围,详见图2-1。 d.噪声评价范围 矿区边界以外200m范围。 e.生态环境 该拟建矿山开采区域内无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拟建矿山不在青山保护规划范围内。因此,该拟建项目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矿区开采对矿区地形地貌、土地占用、土壤侵蚀、土地利用结构和景观格局产生的影响。本次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采场地表错动范围外扩1000m范围,矿区运输道路向两侧外侧边界向外扩展200m的范围。 该项目评价范围图详见图2-1。 2.4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3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4号),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2-14。 表2-14 环境功能区划表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环境功能区划 GB3095-2012 二类区 GB3838-2002 Ⅲ类水域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该项目位于凤城市青城子镇园艺村小偏沟,环境保护目标如下所述 2.5.1环境空气 控制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的排放,使地下开采过程、矿石堆场产生的粉尘以及道路扬尘等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5.2水环境 控制项目污水,实现污水“零”排放,保护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使其不因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受到影响。 2.5.3声环境 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确保矿界处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保护矿界周围声环境,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2.5.4生态环境 项目区自然植被较好,主要是乔木和灌木,林下有草本分布。生态保护目标为植被及原始地貌的保护。 2.5.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凤城市青城子镇园艺村小偏沟,采矿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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