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丹东)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效智能化矿山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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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高效智能化矿山设备制造项目高效智能化矿山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盖章 中汇中汇 丹东丹东 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2022 2年年2 2月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高效智能化矿山设备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2019-2106bj-35-03-063041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 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兴业路8号(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东区内) 地理坐标东经124度11分33.478秒、北纬39度52分57.579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其他(分割、焊接、 组装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 案)部门(选填)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丹合经发备字201920号 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占比 () 1施工工期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2生产车间已 建成,未投产。2020 年项目已完成环评报 告表,由于所在地一 直区域限批,项目未 能通过审批,现阶段 区域解除限批,本项 目根据相关要求,重 新报送环评报告表进 行审批 用地面积(m2)13996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丹东临港产业园区是2006年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成立的。2007年10 月,丹东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2007年9月,丹东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 院编制完成了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0月8日取得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辽宁 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 见的函”(辽环函2007295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与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符 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1 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要求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符合性 (1)园区总体功能定位 以丹东及东港两座城市为依托,以大东港为龙头,以辽 宁沿海大通道、丹沈和丹大高速公路、东北东部铁路和对朝 等交通干线为支撑,以临港型产业为重点,形成建设工业强 市的主要产业基地,形成以港口为龙头辐射东北东部的区域 性物流中心,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先导区和体制创新的示范 区,成为牵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新的增长极。 不涉及 (2)园区的产业布局 立足港口,突出特色,重点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纺织 服装、机械制造、造纸及纸制品生产、仪器仪表为主的传统 优势产业,以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新型骨干产业, 以电子信息与软件、生物制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前, 根据园区的特点,在产业布局上,把园区 39 平方公里的起步 区划分为三个发展区域,一是临港工业西区,优先发展临港 型大工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造船、石化、钢铁等与港 口关联度大的产业,二是临港工业东区,将设立出口加工区 和仓储保税区,重点发展与出口加工、粮油加工及储运、大 型仓储物流等相关产业。三是浪头产业区,优先发展轻工 业、会展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旅 游、娱乐等现代服务。 本项目位于 临港产业园 区东区内, 主要从事高 效智能矿山 设备、汽车 零部件铸 造,产品可 用于出口或 内销,符合 临港产业区 规划要求 2、与、与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2 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符合性 一、规划环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一、规划环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问题 12004 年辽宁省环保局审查通过了东港市城市 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本规划范围与东港市在共同区域的 发展方向和布局上存在矛盾,并且本规划方案工业用地包围 东港市城市市区,布局不尽合理。 不涉及 3 建议依据 2004 年由省环保局审查通过的东港市城市总 体规划环评报告书,考虑临港工业西区的地理位置敏感性, 对临港工业西区进行调整如下 1、大东沟与二道沟之间工业用地调整为生态旅游用地, 打破工业连片发展包围城市的局面,与东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保持一致。使东港市居住用地通过生态绿楔与海洋相通,提 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 2、围绕在东港市区外部的工业用地按东港市城市总体规 划,调整为居住用地,避免形成工业包围城市居住区的局 面,使东港市居住用地与工业区发展用地分别以组团方式发 展,两者之间以生态绿化带相隔,确保人居环境质量。 问题 2产业园区绿地景观规划,在浪头产业园和临港 工业东区之间,利用石佛沟、柳林河两侧绿化生态廊道及周 围农田,规划了两个生态绿楔,使这一区域的鸭绿江水域与 陆地生态系统联成为一体,形成各片区的生态隔离绿楔,但 是在临港工业东区与东港市、东港市与临港工业西区之间, 缺乏生态隔离带建设。 建议1、加强大东沟、二道沟两岸生态廊道的建设与生 态旅游用地共同形成产业园区的第三个绿楔,使东港市陆地 系统与海洋水域联系为一体,打破工业区暨临港工业东区、 大东港区、临港工业西区包围东港市的格局,提升东港市的 城市发展水平。 2、加宽临港工业东区与东港市市区之间的铁路两侧绿化 带建设,建议铁路西侧绿化带为 30 米,铁路东侧绿化带为 200 米。将东港市居住用地与临港工业东区工业用地分隔 开,形成绿色防护带。 不涉及 问题 3临港工业西区大东沟以西区域紧邻丹东鸭绿江 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与实验区接壤,生态比较敏感。 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 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 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建议在临港工业西区紧邻鸭绿江 湿地保护区一侧,增加 200 米宽的绿化防护带;在布局上, 合理安排无污染和污染小的工业。 考虑到东港市经济发展缺少支柱产业支持的现状,应丹 东市及东港市政府要求,将临港工业西区经二路与经六路之 间的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经二路以西 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经六路与经七路之间的工业用地和居 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园区开发应按生态园区的理念起步,提高对新入区企业 的环保要求,70以上的企业要达到市级以上环境友好型企 业标准,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应大于 90环评要求园区按照建 设现代产业园的规划思路,借鉴成功的发展模式,创造高质 的生态环境,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将临港工业西区建设成为 生态型工业园区。 严格要求入区的三类工业必须是以循环经济为建设理 念,引进清洁生产先技术,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同行业最低或 零排放的环保达标企业,确保对鸭绿江湿地保护区的环境影 响降到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生产 过程中频炉 冷却水,循 环使用,不 外排,经核 算分析,运 营期各污染 物均可 达 标排放。符 合相关要求 问题 4产业园区规划分别在不同区域建设三个城市污 水处理厂,产业园污水依托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新建 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承担丹东市、东港市市域范围的生活 本项目所在 园区配套污 水处理厂已 4 污水和工业废水。由于污水处理厂筹备建设周期较长,产业 园区发展较快等原因,污水处理厂运营前,企业污水如何达 标排放存在不确定在规划中没有明确的说明。 建议1、由于规划新安民污水处理厂及东港市污水处理 厂同时承担丹东市及东港市城区的污水处理,因此,建议污 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应作为园区开发建设配套项目,先期实 施,由产业园区环保部门监督执行,保证区域项目建设运营 时污水能及时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临港东区污水处理厂规划主要是承担园区企业污水的 处理,污水处理建设运营前建成的项目,必须自行建设污水 处理装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达标排放措施,保证与污水处 理厂运营后的顺利衔接。 建设完成, 本项目生活 污水排入园 区内污水处 理厂,污水 管网已铺设 完成 问题 5由于产业园区西南紧邻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比较敏感,东南与朝鲜隔江相 对,鸭绿江是中朝两国间的国际界河,与朝鲜绸缎岛最近只 隔 800米水域距离,国际间的环境与安全问题比较敏感。 建议园区在引入具体的建设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2005152 号关干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存在风险的项目,依据建设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进行风险识别、影响范围测,并提 出应急预案、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特别要针对特征污染物 提出有效的防止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 本项目距辽 宁丹东鸭绿 江口湿地国 家级自然保 护区大于 500m,本 项目已采取 风险防范等 措施 二、二、规划环评审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意见要求要求 1.依据 2004年由我局审查通过的东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环 评报告书,考虑临港工业西区的地理位置的敏感性,将大东 沟与二道沟之间工业用地调整为生态旅游用地,将围绕在东 港市南部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避免形成工业包围城 市居住区的局面,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 不涉及 2.加强大东沟、二道沟两岸生态廊道的建设,与生态旅 游用地共同形成产业园区的第三个绿楔,使东港市陆地系统 与海洋水域联为体, 提升东港市的城市发展水平, 加宽建设 临港工业东区与东港市区之间的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议铁路 西侧绿化带为 30 米,铁路东侧绿化带为 200 米。 不涉及 3.临港工业西区大东以西区城紧邻丹东鸭绿江口湿地自 然保护区,与实验区接壤,生态比较敏感,建议在临港工业 西区紧邻鸭绿江湿地保护区一侧,增加 200米宽的绿化防护 带在布局中,合理安排无污染和污染小的工业企业 考虑到东港市经济发展缺少支柱产业支持的现状,将临港工 业西区经二路与经六路之间的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调整为三 类工业用地,经二路以西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经六路与经 七路之间的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园区开发应按生态园区的理念起步,提高对新入区企业的环 保要求,70以 上的企业要达到市级以上环境友好型企业标 准,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应大于 90。入区的三类工业必须采 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同行业最低或“零排 放”,确保对鸭绿江湿地保护区的环境影响降到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生产 过程中频炉 冷却水、热 处理淬火水 循环使用, 不外排,经 核算分析, 运营期各污 染物均可 达标排放。 符合相关要 求 4.园区在引入具体的建设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发2005152 号的要求,对存在风险的项目,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进行风险识别、影响范围预 本项目已采 取风险防范 等措施 5 测,并提出应急预案、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特别要针对特 征污染物提出有效的防止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 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 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总 体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 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与环保“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3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内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生态保 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东区内,经调查,项目不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 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的划定原则。 符合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源,对照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等相关文件,本项 目不属于“两高”行业;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根据丹东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2016-2020,项目 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标,根据现 状监测,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及声环境 现状监测达标;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能满 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改善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生态环 境准入 清单 本项目属于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机械加工,不属于淘 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对照丹东市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丹政发20218 号)中附件 3-丹东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本项目属于环境准入类项目。 符合 2、与、与丹东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的意见(丹(丹政发政发20218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6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丹政发20218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推动丹东市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丹东市人民政府就实施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 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关意见。 本项目与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丹政发20218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 与丹东市与丹东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 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 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 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 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 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 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 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丹东 临港产业园区东 区内,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经 查丹东市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本项目 所在地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环境 管控单元编码 “ZH21060320009 ”(见附图9)。 符合 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 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 域。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 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丹东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丹东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两 高”项目能耗双控管理,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 碳协同控制。 辐射类项目集中入驻,确保辐射类项目周边居 民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的安全。 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 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入区企业 不得低于清洁生产二级水平,污水处理厂出水 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19-2002)中规定的一级A 排放标准。 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辐 射类项目,用地 性质为工业用 地,项目运营期 各项污染物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 放要求。项目运 行过程不使用 煤。符合重点管 控单元相关要 求。 符合 7 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园区三级环 境风险防控体系。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耗占比,推行清洁 能源,除园区集中供热热源外,禁止园区内企 业建设燃煤锅炉。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丹政发20218号)中相关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丹东临港工业区东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东、北、西 侧隔路为工业企业,南侧各路为空地。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 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最近居民区为西北侧东城逸景 小区。无环境制约因素,不会与周围的其他项目和设施产生冲突。项 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项目运营期各 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降低该区 域环境功能,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 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本),项目所用设备及工艺未列入其 中,故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2019年10月28日,本项目已取得丹东边 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关于高效智能化矿山设备制造项 目项目备案证明(丹合经发备字201920号”,备案号2019- 2106bj-35-03-063041。 5、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的指导意见的指导意见”(环环评(环环评202145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 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 目为铸造项目,不属于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 8 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行业,不在附件 所列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中,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2)与)与““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工信厅联 装装201944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2019 年 6 月 2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 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就重点区域铸造产能建设做出有关 事项通知。 文件中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 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 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 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 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 及杨凌示范区等。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内兴业路8号,不属于该文 件中重点区域范围。 ((3))与与丹东市水、气、土丹东市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丹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丹政发201624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丹政发201712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1654号),本项目与 丹东市“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表表1-5 本项本项目与目与丹东市水、气、土丹东市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文件文件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丹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丹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丹政发丹政发201620162424号号))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 业企业。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排查装 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全市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 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属 于所列“严 重污染水环 境的企 业”。 符合 9 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 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 境的企业。 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2016 年底前,研究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 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 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 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 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 于所列“实 施清洁化改 造的企 业”。 符合 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2017 年底前,造纸行 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 染制浆技术,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 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 整工艺改造。 本项目不属 于所列重点 行业。 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 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 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 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 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 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 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 格。 本项目无工 业废水排 放,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排 入园区污水 处理厂。园 区污水处理 厂已建成, 并安装在线 监测 符合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知(知(丹政发丹政发2012017 71212号号)) 电力、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企业以及燃 煤锅炉,要加快推进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 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按期达到新排放标 准要求。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 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 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 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硫化 床锅炉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 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 硝设施。污染治理应同步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 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所有火电企业按照国家新的火电排放标准全面 完成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 电力、钢铁、 水泥、石化、 有色等企业 对石化、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 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 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 剂。 本项目喷漆采 用 低 VOCs 水 性漆。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 业环境准入,鼓励和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 业,大力支持环保产品、技术、服务的研发和 本项目不属于 “ 两 高 ” 行 业。 符合 10 应用,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准入。严格控 制“两高”产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再审批钢 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 行业,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 量置换。 压缩过剩产能。 建立和完善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 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 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 出、转型发展。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 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过 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认真清理产 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 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 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不 属于“压缩过 剩 产 能 ” 行 业。 符合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丹政 发发201620165454号号))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 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 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要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用;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措施落 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本项目不属于 “排放重点污 染物的建设项 目”。 符合 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 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 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 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 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 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 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 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 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 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 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 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按 集约化、产业化、利于监管原则,推进再生资 源产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禽畜养殖布局和规 模。 本项目采取分 区防渗措施, 生产车间及污 水管线等均采 取防渗硬化处 理,不会对土 壤造成污染。 符合 ((4))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辽环函(辽环函202029号)号)符合符合性性分析分析 表表 1-6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辽环函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辽环函 202029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符合性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 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 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新(改、扩)建工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 丹东市东港市临港 产业园区,不属于 符合 11 业炉窑以及工业炉窑搬迁改造项目在满足 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相应行业排放标 的特别排放限值和污染治理要求,同步设 计、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重点区域,生产过 程均使用电炉,不 新建燃料类煤气发 生炉。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 度。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行业 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淘汰类工业炉窑。以建材、有色等行 业为重点,对照行业标准,对热效率低 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 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 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 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本),本项目不 涉及淘汰类工业炉 窑。且无热效率低 下、敞开未封闭, 装备简易落后、自 动化程度低,无组 织排放突出,以及 无治理设施或治理 设施工艺落后的严 重污染环境的工业 炉窑。 符合 对以煤、重油、石油焦、渣油等为燃料的 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 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 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 3)。玻 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加大煤 气发生炉淘汰力度。支持菱镁、陶瓷等等 重点行业加快退出煤气发生炉。依法依规 推进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有序退出。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 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 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加快淘汰 燃煤工业炉窑。鼓励菱镁行业直燃煤煅烧 炉窑改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鼓励热电联 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 炉(窑)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动铸 造行业(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改为 电炉。 本项目生产过程均 使用电炉,不使用 煤、石油焦、渣 油、重油等为燃料 的工业炉窑。 符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建材、有 色、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 点,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 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 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 效措施(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 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 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 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 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 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 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 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 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 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 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 取有效抑尘措施。 项目加强无组织排 放的治理,采取生 产车间密闭措施在 各工艺产尘点配套 建设集气罩加强粉 尘收集,物料运输 均采用密闭、封闭 输送等方式,严格 控制无组织排放。 符合 12 ((5)与丹东市)与丹东市““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7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方案要求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 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 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 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 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 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为新建项 目,不属于涂料、 油墨、合成革、橡 胶制品、塑料制 品、化纤生产等化 工企业,不属于“散 乱污”企业。 符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 排放重 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 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 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 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 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 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 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 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 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 (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 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丹东市 东港市临港产业园 区,所用漆料为环 氧涂料,挥发性有 机物含量为 226g/L,符合低挥 发性有机物含量涂 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 38597- 2020)表2溶剂型涂 料中VOC含量的要 求中“工程机械和农 业机械涂料 面漆 420g/L”。喷漆过 程采取吸附装置处 理。 符合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涉VOCs 工业 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 要求。加快石化行业VOCs排污许可工 作,到2017年底前,完成京津冀鲁、长三 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石化行业排污许可 证核发。到2018年底前,完成制药、农药 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到 2020 年底 前,在电子、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 度。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 VOCs 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措施要 求,逐步规范涉 VOCs 工业企业自行监 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推 进企业持证、按证排污,严厉处罚无证和 不按证排污行为。制定 VOCs 重点控制行 业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出台国家先 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 防治领域)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 复后,依据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总则等 相关技术规范,办 理排污许可手续。 落实各项环保措 施,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自行监测、台 账记录等。 符合 13 ((6))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 知(环大气知(环大气202165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1-8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废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设施产生 VOCs 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 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 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车 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 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 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 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 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产生点较 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 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 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 焦化行业加强焦炉密封性检查,对于变形炉门、 炉顶炉盖及时修复更换;加强焦炉工况监督,对 焦炉墙串漏及时修缮。制药、农药、涂料、油 墨、胶粘剂等间歇性生产工序较多的行业应对进 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 装、取样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 水平;含 VOCs 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 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 料方式;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 装置。工业涂装行业建设密闭喷漆房,对于大型 构件(船舶、钢结构)实施分段涂装,废气进行 收集治理;对于确需露天涂装的,应采用符合国 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低(无)VOCs 含量涂料, 或使用移动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包装印刷行业 的印刷、复合、涂布工序实施密闭化改造,全面 采用 VOCs 质量占比小于 10的原辅材料的除 外。鼓励石油炼制企业开展冷焦水、切焦水等废 气收集治理。使用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 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稀释剂、清洗剂等物料 存储、调配、转移、输送等环节应密闭。 浇注采取抽 真空浇注, 开启负压发 生器,让砂 箱内形成真 空状态;再 把熔炼好的 钢水倒入浇 注包中,利 用浇注包进 行浇注,浇 注废气通过 负压收集后 经管道连接 至布袋除尘 器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 1 根 20m排放 筒有组织排 放;2 处喷漆 间均采取负 压收集,设 有排风口及 排风管道, 收集的有机 废气经 1 套 过滤棉与二 级活性炭装 置吸附后由 1 根 20m 排放 筒有组织排 放 符合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 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 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 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 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 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 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 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 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 施;及时清理、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 本项目有机 废气通过“二 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 达标后排 放,选用符 合标准的活 性炭,并足 额充填 符合 14 蓄热体、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 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生产设备 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修情况、治理设施 耗材维护更换、处置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 VOCs 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 吸附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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