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铁氟龙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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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 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天柱县铁氟龙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贵州飞程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现场照片 项 目北侧 项 目东侧 项 目西侧 厂区大门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1 五、排污许可申请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42 六、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 七、结论44 附表45 附表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图 附图 1 附图 2 附图 3 附图 4 附图 5 附图 6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建设项目业主承诺函 企业环境信用承诺书 建设项目授权委托书 环评编制单位承诺函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表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建设项目区域水系图 建设项目与黔东南州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建设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柱县铁氟龙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国代 联系方式 13802456048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 地理坐标 E10911′23.368″,N2659′37.872″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C2922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其 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O改建 O扩建 O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O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部门 选填 天柱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文号 选填 2112-522627-04-05-670198 总投资 万元 800 环保投资 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2.5 施工工期 3 是否开工建设 否 O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3000 厂房面积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黔东南循环经济工业区概念规划; 审批机关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与文号关于黔东南循环经济工业区概念规划的批复 黔东南府函 2007 17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名称天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天柱县工业园区规 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黔环函【2018】189号,2018.5.31。 1 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 1.1 与天柱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天柱县工业园区系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 原称黔东工业经济区 之一的天 柱功能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规划由1个核心区及3个功能区组成,核心区包 括镇远县的青溪、羊坪及岑巩县的新兴城区和大榕,3个功能区分别为三穗功能 区、天柱功能区和剑河功能区。 根据天柱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天柱县工业园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冶金、 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建材等产业,潜力发展产业为新能源、轻工业、 电子 信息等产业;在2013年12月,天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天柱县工业园区划 分为钡盐产业园区和轻工产业园区2个产业集聚区。其中钡盐产业区重点发展 钡化工 涉及化工及重晶石深加工区配套服务 ;轻工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轻 工业、建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医药、电子信息和新能源产业。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中的轻工产业园区 详见 附图6,选址符合园区规划。 1.2 与天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2018 年 园区管委会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2018 年 5 月 31 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天 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黔环函【2018】189 号进 行了批复,本项目与工业园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下表。 表 1.2-1 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布局。应立足于 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量改善,结合 规划期 限明确具体的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作为后续规划 实施的硬约束,推动保护目标与发展目标同步实 现。对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充分考虑与生 态红线保护的协调性。按照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土地资源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的要求,统筹优化规 划土地利用方案、产业发展布局、规模和时序。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 项目废水不外排。 符合 2 树立生态发展的规划理念,严控工业园区的开发建 设范围。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其 他生态空间以保护和恢复植被为重点,防范区域生 态风险。根据合理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控生产、生 活空间范围,坚持集约发展。在生活空间与周边生 产空间之间科学划设绿化带,作为生态功能缓冲 本项目的建设为不占用 生态红线,项目整体 布局紧凑合理。 符合 2 区,严格保护。加强地表生态恢复与建设,防范植 被退化。 3 根据跟踪评价报告,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 S02 、NOx 、COD 、NH3-N 排放量未超过原规划环 评中期规模 建议的排放总量,根据跟踪评价报 告提出的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建议,严控污染物 排放总量。结合后续规划实施时序,确保工业 园区建设满足区域环境特征、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 的要求。并针对现有典型企业和典型污染源提出合 理的现状整改和规划调整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占用 大量的环境容量,污染物 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符合 4 严格项目环境和行业准入要求。按环境准入条件和 产业负面清单引进企业,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 不得入驻工业园区;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2〕 2 号 关于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的要求,应进 一步延长领化工产业链,减少固废产生量,强化领 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拟引进的领化工产业应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和产业负面清单 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环境容量制定引进计划,提高 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环境质量达标。同时, 优化能源结构,积极采用清洁能源,生产能源应优 先使用电能、天然气;在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的 基础上,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进行 中水回用,积极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 领化工清洁生产水平。认真落实跟踪评价报告 已有相关规划和项目环评要求,提升资源环境效 率。 本项目的建设不在负面 清单中 符合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1.3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中 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1.4 用地政策相符性 经查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内的项目,符合用地要求。 1.5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 符合 性分析 2020 年 12 月2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 的通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 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 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 3 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 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 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 版中的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发改 体改规〔2020〕1880 号 相关要求。 1.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 、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 号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类型和 分布范围进行了划定。 表 1.6-1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一览表 序号 主要类型 分布范围 包含生态保护红线片区 1 水源涵养 功能生态 保护红线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 水河、沅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 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 等地 ①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 维护片区 ②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 维护片区 ③大娄山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 2 水土保持 功能生态 保护红线 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 黔东南州、铜仁市等地。 ①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 保持与水 土流失控制片区 ②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 ③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 土流失控制片区 3 生物多样 性维护功 能生态保 护红线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 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 南州等地 ①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 ②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 石漠化控制片区 ③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 涵养片区 4 水土流失 控制生态 保护红线 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 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 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 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区等地 ①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 片区 ②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 化控制片区 5 石漠化控 制生态保 护红线 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高原分水 岭石漠化防治区、关岭镇宁高 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 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 亚区、罗甸平塘高原槽谷石漠 化防治亚区等地 ①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 制片区 ②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 保持片区 ③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 4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对照生态红线 范围,本项目不在通知 中划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Ⅲ类水域 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2 类、4a 类。同时本项目实施后,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用电由园区电网所 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 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黔环通〔2018〕 303 号 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 塑料制品制 造-其他”,属于绿色通道类 绿线 。故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5 、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 〔2020〕9号 符合性分析 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 〔2020〕9号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本项目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符合 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 1 7-1 本项目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 本项目内容 符合性 “三线一 单”环境 管控单 元-单元 管控空 间属性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重点管 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详 见附图 6 复合 编码 ZH52262720003 行政 区划 省 贵州省 市 黔东南州 县 天柱县 管控单元 天柱县轻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 5 分类 元 “三线一 单”生态 环境准 入清单 要求 空间布局 约束 执行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 执行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贵州省、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 求 本项 目位于天柱县渡马镇湾场 村,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本项目 使用锅炉,不使用煤。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 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园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需 要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排放大 气污染物 SO2 、NOx 、颗粒物 及特征污染物氟化物、VOCs 等需满足大气环境容量和总量 控制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废水污 染物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中 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没有 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没有水 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的,当下游 没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达 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一级标准;当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 镇排水系统的污水除达到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外,还应符合下游二级 污水处理厂的受纳标准;排放污 水需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对应 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 总烃、FH ,不产生 SO2 、NOx; 非甲烷总烃、FH 经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生活污 水通过化粪池收集,经化粪池处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经园 区污水管网,进入天柱工业园污 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废水、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回用, 均不外排,厂区不设置排污口。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控要 求 本项目位于天柱县工业园区, 占 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环境 敏感区,不涉及基本农田,厂区 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后,对环 境影响小。 符合 1.8 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十 在涂装、印刷、粘 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 外光固化 UV 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 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3 、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 6 UV 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4 、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 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5、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 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 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6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 放。” 本项目在挤出工序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然后进入碱液喷淋UV催化/氧化 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9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租用园区标准 化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周边园区道路通畅, 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可满足建设运营需要。 本项目不涉及工程搬迁及环保搬迁;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无安全、环境 制约因素。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无重大污染物产生,故本项目建设后并不会 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域,外环境对本项目建设没有较大限制,基本无环境制 约因素,选址从环保角度是合理可行的。 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2.1 项目背景 贵州飞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800 万元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租用观 州标准厂房 1 号楼 1 、2 层 建设“天柱县铁氟龙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建筑面 积 3000m2 ,建成后总计年产 340 吨铁氟龙高分子材料 棒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再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其他”等有关规 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贵 州飞程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 后,在现场踏勘和并收集该项目的相关工程资料及所在区域的环境资料,按照国家 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 门审批。 2.2 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组成内容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详见下表。 表 2.2-1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标准厂房 租用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 1 、2 层,砖混结构,建 筑面积约为 3000m2,主要包括生产区、原辅料堆放区、 产品堆放区等。 租赁现有 辅助工程 办公区 位于标准厂房 2 楼,建筑面积 587m2。 租赁现有 粉碎机房 位于 1 层厂房西北侧,建筑面积 97m2 ,主要用于不合 格品及边角料的粉碎 租赁现有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标准厂房 1 层东北侧,建筑面积约 444m2 ,主要 用于堆放原材料。 租赁现有 成品堆放区 位于标准厂房 1 层西侧,建筑面积 48m2 ,主要用于堆 放成品。 租赁现有 公用工程 供电工程 由园区供电网引入 依托现有 供水工程 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依托现有 排水工程 雨、污分流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在挤出工序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然后进入碱液喷淋 UV 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新建 8 废水治理 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天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现有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新建 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新建 冷却废水由管沟回收经冷却塔冷却后回用于生产线循 环使用,不外排 新建 噪声治理 采用基础减振、禁鸣笛、绿化降噪、建筑隔声等措施 新建 固体废物处 置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新建 包装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新建 清洗沉渣收集后外售 新建 危险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 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新建 地下水防渗 措施 厂 区按照 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地 下水环境 HJ610-2016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新建 2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如下表所示。 表 2.2-2 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能源 1 洗料机 / 台 1 电 2 糙粒机 / 台 1 电 3 磨粉机 / 台 1 电 4 烤箱 / 台 3 电 5 挤出机 / 台 6 电 6 切料机 / 台 1 电 7 破碎机 / 台 1 电 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 个月;项目投入生产后,年工 作日为 300 天,实行 8 小时白班工作制,项目劳动定员为 30 人,厂区不设置食堂 及宿舍。 4 、产品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所示。 表 2.2-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线 性状 储存方式 年产量 t/a 1 铁氟龙棒材 1 条 硬质固态 产品堆场 340 5 、主要原辅材料 9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 2.2-4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 t/a 运输方式 备注 1 聚四氟乙烯粉末 341. 1328 车辆运输 外购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聚四氟乙烯英文缩写PTFE ,中文别名特氟龙、塑料之王。分子式C2F4n, 分子量100.015612 ,熔点327℃ ,沸点400℃ ,折射率 1.35 ,它是由四氟乙烯 经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性、耐高温、耐低温、 耐气候、高润滑、不粘附、无毒害。 目前已被广泛地应用于航空、宇航、原子能、 3C电子、电器、化工、机械、建筑、轻纺、医药等工业部门,并日益深入到人民的 日常生活中。450℃以上慢慢分解,直接变为气体。 项目运营期物料平衡详见下图。 图 2.2-1 项目物料平衡图 6 、公用工程 1 供电工程 项目供电由园区电力系统供电。 2 供水工程 本项目生产用水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饮用水为市场桶装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清洗用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车间地面冲洗用 10 水。参照用水定额DB52/T725-2019,项目用水量情况见下表。 表 2.2-5 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用水规模 用水定额 排水 系数 用水量 m3/d 排水量 m3/d 备注 1 办公生活用水 30 60L/d 0.8 1.8 1.44 2 清洗用水 341. 1328t/a 2m3/t 0.8 2.3 1.84 3 地面冲洗用水 1800m2 1.0L/m2 d 0.8 1.8 1.44 4 冷却用水 / 2m3/d 0.8 2.0 1.60 5 未预见用水 以上用水量的 10%计 0.79 / 6 总计 8.69 6.32 7 消防用水 1h 15L/s / 54m3/次 / 不计入水 平衡 2 排水工程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进行排水,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 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 处理后,回用;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回用,均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水平衡图如下所示。 图 2.2-2 项目水平衡图 7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详见附图2 ,项目生活 区位于厂区东侧,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约 96m 的新场村,属于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东北风的侧风向,厂区挤出工序废气经 设置的集气罩碱液喷淋UV 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2.3 施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 、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租赁园区已建好的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因此无土建施工过程,施工期 主要是厂房的装修及设备设备;施工人员为 20 人,施工期为 3 个月。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 2.3-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 、主要产污环节 1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装修工序产生的装 修废气。 2 废水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进出车辆以及装修产生的噪声。 4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 2.4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铁氟龙棒材,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详 见下图。 12 图 2.4-1 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节点图 ①清洗 外购的铁氟龙粉末进入洗料机清洗,主要是清洗原料上的灰尘。 ②干燥 清洗后的铁氟龙粉末经自动化进入烤箱内电加热 60℃ ,除去水分,为下一 工序做准备。 ③加热挤出 物料在挤出机中通过电加热 260280℃ 形成熔胶状,熔融的物料由挤出机 挤出。 ④冷却 挤出的产品在挤出机自带的牵引机作用下经冷却水间接冷却定型。 ⑤切割 采用牵引机自动地将已冷却变硬的棒材从机头处引出来,由根据规格长度进行 自动切割,并延时翻架,实行流水生产。 ⑥检验、入库 对成品进行检查,将成型的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进行分拣,合格产品放入产 品堆场。 13 ⑦破碎 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过破碎机破碎成颗粒后可重新作为生产原料进入生产 线进行回用。 2 、主要产污环节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产污节点详见下表。 表 2.4-1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产污节点分析一览表 污染类型 产污环节 污染物 废气 挤出工序 NMHC 、氟化氢、臭气浓度 切割、破碎 颗粒物 进出车辆 汽车尾气 废水 员工生活办公 生活废水 原料清洗 清洗废水 地面冲洗 冲洗废水 冷却 冷却废水 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 废碱液 机械设备维修 废机油 噪声 设备噪声 Leq A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问题。 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 、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根据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 分类,本项目属于二类功能区。根据黔东南州环境质量 公报2020,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 二级标准要求。 表 3.1-1 黔东南州天柱县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浓度 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 60 6.67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40 15.0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 70 42.86 达标 PM2 5 年平均质量浓度 19 35 54 29 达标 O3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57 160 35.63 达标 CO 日平均质量浓度 1000 4000 25.00 达标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天柱县工业园区,区域主要地表水为西侧约 423m 的岳溪小河,属 于清水江支流,为项目区域第一 自然受纳水体,岳溪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2020 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2020 年度,黔东南州主要河流“两江 一河”共布设43 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 43 个,水质优良率为 100,清水江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15 表 3.2-1 黔东南州2020 年“两江一河”水质达标情况统计一览表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地下水出露点,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划为Ⅲ类功能 16 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且本项目在采取本环 评提出的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地下水现状监测。 3.4 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4a 类标准。 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工业园区观州标准厂房 1 号楼,周边以工业用 地为主,生态环境受到人为干扰较大,生态环境质量一般。评价区域内无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规定的保护动植物。 3.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执行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根据现场踏勘发现,周边主要为学 校、居民区、道路,项目周边无重大土壤污染工业企业分布,土壤环境可满足土 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 筛选值要求,且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无 需进行土壤现状监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3.7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周边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所示。 表 3.7-1 环境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 境 要 素 名称 坐标 相 对 厂 址 方 位 相对 厂址 距离 m 环 境 功 能 规模 环境功能区 X 经度 Y 纬度 大 气 环 新长 村 109. 19629097 26.99359192 NE 165 居 住 区 38 户 约 152 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二类功能区 17 境 观周 村 109. 19550776 26.98942368 SE 96 21 户 约 84 人 声 环 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类、4a 类标准 地 表 水 环 境 岳溪 小河 / / W 423 农 业 用 水 小型 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地 下 水 环 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 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土 壤 环 境 本项目占地及周边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生 态 环 境 本项目占地区域周围 500m 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3.8 废气 施工期污染物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污染物排气筒及厂界非甲烷总烃 NMHC、氟化氢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4 、表 9 排放浓度限值,氟化 氢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标准,臭气浓度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表 2 排放浓度限值,厂房外有机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 A.1 排放浓度限值,详见下表所示。 表 3.8-1 生产废气排放标准 标准及名称代号 污染物 排气筒 高 m 排放速 率kg/h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颗粒物 / / / 厂界 1.0 氟化物氟 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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