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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 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建设规模60 万 t/a)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2023 年 3 月 贵州贵阳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概 述- 1 - 1 项目概况- 1 - 2 评价项目的特点- 2 -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2 - 1 总 则- 4 - 1.1 编制依据- 4 - 1.2 评价目的、原则及评价内容- 9 - 1.3 评价时段- 10 - 1.4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10 - 1.5 评价标准- 15 - 1.6 评价工作内容及评价重点- 20 - 1.7 环境敏感区域及环境保护目标- 21 -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4 - 2.1 原有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4 - 2.2 兼并重组前原有煤矿与兼并重组煤矿的衔接关系- 29 - 2.3 兼并重组拟建工程概况- 29 - 2.4 兼并重组项目工程分析- 39 - 2.5 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54 - 2.6 污染源变化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统计分析- 65 - 3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67 - 3.1 区域自然环境- 67 - 3.2 环境敏感区- 70 - 3.3 社会经济环境- 73 - 4 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影响评价- 75 - 4.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5 - 4.2 建设期生态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06 - 4.3 地表沉陷预测与影响分析- 107 - 4.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14 - 4.5 地表沉陷治理与生态综合整治- 121 - 4.6 水土保持- 123 - 4.7 生态监测和环境管理- 124 - 4.8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124 - 4.9 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 126 - 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27 - 5.1 水文地质条件- 127 - 5.2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1 - 5.3 建设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135 - 5.4 煤炭开采对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分析- 136 - 5.5 煤炭开采对地下水水质变化的影响分析- 141 - 5.6 煤炭开采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149 - 5.7 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 151 - 6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54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6.1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4 - 6.2 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162 - 6.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63 - 6.4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70 - 6.5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176 - 6.6 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 177 - 6.7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及结论- 177 - 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83 7.1 大气污染源调查分析183 7.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83 7.3 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85 7.4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86 7.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89 7.6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190 7.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0 8 声环境影响评价192 8.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2 8.2 建设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93 8.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5 8.4 噪声控制措施有效性分析200 8.5 噪声监测计划202 8.6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2 8.7 声环境环境影晌评价自查表202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03 9.1 建设期固体废物的处置203 9.2 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情况与处置措施分析203 9.3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206 9.4 矸石周转场污染防治与复垦措施208 10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10 10.1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10 10.2 建设期土壤环境影晌及防治措施- 220 - 10.3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晌预测与评价- 221 - 10.4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225 - 10.5 土壤环境跟踪监测- 226 - 10.6 评价结论- 226 - 10.7 土壤环境影晌评价自查表- 227 - 11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229 - 11.1 清洁生产分析- 229 - 11.2 循环经济分析- 236 - 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240 - 12.1 建设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 240 - 12.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241 - 12.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41 - 12.4 环境监测计划- 242 - 12.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44 - 13 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 245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3.1 工业场地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245 - 13.2 矸石周转场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245 - 13.3 地面爆破材料库选址的可行性分析- 246 - 14 环境风险分析- 248 - 14.1 评价依据- 248 - 14.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249 - 14.3 环境风险识别- 249 - 14.4 环境风险分析- 250 - 14.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252 - 14.5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56 - 14.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257 - 14.7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258 - 15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259 - 15.1 项目区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 259 - 15.2 污染物总量控制- 259 - 1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61 - 16.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分析- 261 - 16.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评价- 261 - 17 项目与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266 - 17.1 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266 - 17.2 与环保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268 - 17.3 与区域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270 - 17.4 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272 - 17.5 与区域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273 - 17.6 与区域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协调性分析- 273 - 17.7 与环境敏感点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 281 - 18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284 - 18.1 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概况- 284 - 18.2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285 - 18.3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87 - 18.4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 288 - 18.5 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289 - 18.6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290 - 18.7 论证结论与建议- 291 - 19 排污许可申请- 293 - 19.1 排污许可申请信息- 293 - 19.2 环境管理要求- 298 - 19.3 排污登记表填报情况- 299 - 19.4 结论- 302 - 20 结论与建议- 303 - 20.1 项目概况- 303 - 20.2 原煤矿环境遗留问题与“以新带老”措施- 304 - 20.3 项目环境影响- 304 - 20.4 项目环境可行性- 318 - 20.5 总体结论- 320 - 20.6 要求与建议- 320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 述 1 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 对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 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33 号),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由原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纳雍县勺窝乡大岭岗煤矿异地资源整合而成,兼并重 组后关闭纳雍县勺窝乡大岭岗煤矿,保留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老屋基煤矿兼并 重组后拟建规模 60 万 t/a ,服务年限 22a。 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位于大方县凤山乡羊岩村,根据兼并重组保留煤矿设立 独立法人公司或子公司,推动独立公司自主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煤矿企业转型 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现老屋基煤矿成立了独立法人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为大方县 顺宏安老屋基煤业有限公司,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大方县顺宏安老屋基煤业有 限公司。 目前,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已取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 C5200002012021120123178),矿区范围由 11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2.5897km2,开采 深度由2100m 至1200m 标高。 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在正式取得采矿许可证前,对拟预留矿区范围内的煤炭 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拟预留的矿区范围与正式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相同,并于 2020 年 3 月提交了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 (兼并重组调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储量核实报告通过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 规划研究院的评审,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书(黔国土规划院储审字〔2020〕122 号), 2020 年 6 月 28 日,该报告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备案(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 84 号)。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的初步设计工作, 于 2020 年 10 月提交了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 煤矿 兼并重组初步设计,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0〕285 号”文件对该工 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初步设计中已规划建设矿井配套选煤厂,预留瓦斯发电站用地,并未对其进行详 细的设计,后期均需另行设计、另行立项、另行环评,不纳入本次评价,本次评价只 - 1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矿井原煤开采过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 ”行 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9〕187 号)要求,本次环评将 排污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增加排污许可申请、入河 排污口设置论证章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年版)、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 项目目录(2021年本),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贵州生态环境厅审批。 2 评价项目的特点 老屋基煤矿属井工开采项目,原煤井工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下开采引 起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及地面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井下涌水处理不当对水环境产 生不良影响;本项目属于兼并重组矿井,重组前各矿井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问 题,若处理不当也会对区域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业主于 2021 年 3 月委托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湖南安石(集团)六 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 兼并重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 托后我单位立即组建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具体详见评价工作程序图。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矿区范围内无需保护的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期矿井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矸石堆存对环境的影响, 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矿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 设置的合理性,同时关注矿井开采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1)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管理政策, 矿井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具有积极意义,矿井的建设是及时 和必要的。 - 2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 - 2)老屋基煤矿的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矿井水、瓦斯、 煤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 州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的建设是可行的。 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3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 任务依据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 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委托书,2021 年 3 月。 1.1.2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2020 年 4 月 29 日修 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正),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修正),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正),2017 年 10 月 7 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改;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正),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2018 年 10 月 26 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8)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3 月 5 日起施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正),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 2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 4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2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 2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36 号),2021 年 3 月 1 日施行; 28)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9)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1.1.3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4 号),2018 年 7 月 16 日; 3)矿井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2005 年 9 月 7 日; 4) “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2〕 26 号),2002 年 1 月 30 日; 5)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 号),2006 年 6 月; 6)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1144 号),2007 年 7 月 17 日; 7)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6 号); 8)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 号); 9)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 号),2006 年 9 月 30 日; 10)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 年第 80 号公告及其附件, 2007 年 11 月 23 日;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 5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 年 5 月 23 日; 14)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18 号令),2014 年 12 月 22 日; 15)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修改),2016 年 9 月 22 日;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 17)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2017 年 2 月 8 日; 18)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 〔2017〕4 号),2017 年 3 月 22 日;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 63 号),2020 年 10 月 30 日; 2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 年第 54 号,2021 年 1 月 1 日。 1.1.4 地方法律、法规及规章 1)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2017 年 11 月 30 日修订; 3)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黔国土资发〔2007〕37 号),2007 年 4 月 17 日; 4)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黔财建〔2018〕18 号); 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矿山的通知, (黔环通〔2007〕86 号),2007 年 7 月 27 日;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函(2012)184 号), 2012 年 8 月 28 日; 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 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 号),2012 年 12 月 17 日。 - 6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8)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9)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10)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 9 号),2017 年 5 月 8 日; 12)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 2018 年 6 月 27 日; 13)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2018 年 11 月 29 日; 14)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8 年 9 月 20 日; 15)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施行; 16)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2019 年 5 月 31 日修正。 17)关于印发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9〕187 号),2019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8)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2019 年 12 月 18 日; 19)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 年 本); 20)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1.5 行业、地方规划 1)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 年 6 月; 2)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 年 6 月; 3)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2005 年 5 月; 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2015); 6)大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7)毕节市水功能区划,2017. 12; 8)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0 年 10 月 30 日。 1.1.6 技术规定与依据 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 7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 ) 12)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2017 年 5 月; 13)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 14)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15)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 16)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197-2015); 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 年 10 月 1 日; 1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 ),2017 年 10 月 1 日; 19)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 态 环 境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 年 8 月 28 日; 2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22)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2017); 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24)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 1999); 25)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 26)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27)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 2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 29)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0 年 2 月 20 日。 1.1.7 技术参考资料 - 8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 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调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0 年 3 月; 2)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 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2020 年 10 月; 3)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XLY2021152D01),贵州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4)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JH/HJ/XZ-2023-002),贵州江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 5)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煤矸石检测报告(YK202107052),贵州省有色地质中心实验室,2021 年 8 月; 6)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 辐射检测报告(202106N0214),广东省核工业地辐射环境监测中心,2021 年 9 月。 1.2 评价目的、原则及评价内容 1.2.1 评价目的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 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对项目兼并重 组后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预测评价;分析项目排放各类污 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设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价,在 此基础上提出技术上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和布局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 以及生态环境减缓、恢复、补偿的措施;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 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 评价原则 1)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结合 项目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以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评价工作。 2)本项目为煤炭资源开发项目,除具有一般工业污染特征外,矿井水、煤矸石的 外排,以及采空沉陷引起的生态破坏是本项目的重要特点,且影响延续时间长、涉及 范围较广。因此,本次评价的原则是突出重点、点面相结合、远粗近细。 - 9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3)贯彻“ 以新带老”和“可持续发展” 的理念,努力推动清洁生产工艺的实施,论证 矿井水、矸石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及可行性,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矿区 水源地保护措施和生态综合整治的方案,将本矿区建设成环境友好型矿区。 4)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楚、论据充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客观地反 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 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1.3 评价时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规定,本环评主要 开展建设期和营运期的评价,且以营运期为主。 1.4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1.4.1 生态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建设项目,属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不涉及 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 自然公园;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新增占地面积 2.78km2 ,小于 20km2 ;矿区外的生态评价范围内涉及大娄山-赤水河水 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矿井地下水水位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排污受纳 水体沙坝田小溪、高家寨地下暗河支流、龙潭口小溪、乌溪河等无重要水生生物的产 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项目为煤炭地下开采矿井,根据生态 环境影响预测,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表沉陷仅产生较小面积的可修复且不改变土地利用 类型的土地破坏,同时,矿井场地占地面较小,矿山开采不会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 发生明显改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 -2022)评价等级判 定依据,确定陆生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水生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要求,结合矿井开采沉陷影响范围,确定陆生生态评价范围为矿井井田 边界及矿界外场地占地外延 500m 的范围,面积约 8.36km2;水生生态评价范围为地表 水体沙坝田小溪、龙潭口小溪、乌溪河,地表水体径流总长约 5.38km ,地下水体高家 寨地下暗河支流,地下水体径流长 7.32km。 3)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物种、生境、生物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自然景观、植 - 10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被、耕地、土壤侵蚀、土地利用现状。 影响预测因子地表变形(下沉值、水平移动值、倾斜值、水平变形值及曲率值)。 1.4.2 地下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老屋基煤矿(兼并 重组)项目行业类别属于“D 煤炭”之“54 、煤炭开采” ,主要污染源为工业场地、矸石 周转场。工业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矸石周转场地下水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工业场地、矸石周转场所在地下水径流区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及径流补给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地(矿泉水、温泉),下游有饮用井泉, 涉及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且径流区东面分布有溶洞,溶洞下游涉及六龙镇敞口龙潭集 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为湖库型饮用水源地,综上分析,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应为较敏感,确定工业场地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矸石周转场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评价范围为矿井 场地所在水文地质单元,结合矿井区域水文地质特征,评价范围确定为北面以杨家寨、 大岩头分水岭为界、西面以大岩头、茶灌山、三棵椿分水岭为界、南面以大水沟分水 岭为界、东面以高家寨地下暗河边界,面积约 3.70km2 ,该区域包含工业场地、矸石 周转场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重点评价工业场地、矸石周转场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 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煤炭开采引发地下水位变化特点,评价对矿井地下开采对地下水位的 影响进行评价,评价范围确定为预测地下水位影响范围,地下水位影响范围为采空区 外延 779.31m。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 5.1- 1。 3)评价因子 水质现状评价因子pH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氟化 物、硫化物、氯化物、氰化物、挥发酚、亚硝酸盐、硝酸盐、铁、锰、汞、砷、镉、 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K 、Na 、Ca2 、Mg2 、CO32- 、HCO3- 、Cl-、 SO42-共 30 项。 影响预测因子地下水位、水质污染影响因子铁、锰、铅、氨氮等。 1.4.3 地表水环境 - 11 -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老屋基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评价等级 (1)废水排放量 矿井污废水主要为矿井水、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复用,部分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复用,不外排,矿井污废水排放量为 1292.89m3/d。工业场地 初期雨水排放量按 201m3/次计,初期雨水收集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防尘洒水, 不外排。矸石周转场矸石淋溶水产生量约 681.79m3/d ,矸石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处理 后回用于排矸场防尘洒水,不外排。 本项目污废水排放总量为 1292.89m/d。 (2)水污染物当量数 本项目污染当量值计算结果见表 1.4- 1。 水污染物当量计算表 表 1.4- 1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kg) 污染物总排量(kg/a) 污染物当量数/(无量纲) SS 4 7078.57 1769.64 CODcr 1 7078.57 7078.57 BOD5 0.5 0.00 0.00 Fe / 141.57 / Mn 0.2 47.19 235.95 石油类 0. 1 23.60 235.95 氟化物 0.5 47.19 94.38 NH3-N 0.8 47.19 58.99 总磷 0.25 0.00 0.00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为第二类污染物,水污染物最大当量数为 7078.57 。 (3)评价等级确定 本项目污水排放方式为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 Q1292.89m/d ,水污染物最大当 量数为 W7078.57 ,200m/dQ20000m/d ,6000W6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评价等级判定依据,确定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评价水体为沙坝田小溪、高家寨地下暗河支流、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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