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矿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利用磁选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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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矿区年处理15 万 吨低品位碳酸锰矿石 综合利用磁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 建设单位 贵 州 宝 成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制单位 贵州众益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 编制日期 二 O 二 二 年 二 月 目录 概述1 一、项目由来1 二、建设项目特点1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五、报告书的主要结论3 1 总则5 1.1 评价目的5 1.2 评价指导思想5 1.3 编制依据5 1.4 评价等级8 1.5 评价范围14 1.6 评价因子14 1.7 评价标准15 1.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17 1.9 环境敏感区域及环境保护目标18 2 建设项目概况20 2.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及建设地点20 2.2 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20 2.3 项目与中朝溪锰矿的关系20 2.4 项目组成21 2.5 主要生产设备22 2.6 产品方案及流向22 2.7 主要原辅材料23 2.8 公用工程23 2.9 项目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图25 2.10 生产制度及职工人数25 2.11 主要技术指标26 3 工程分析27 3.1 生产工艺流程27 3.2 物料平衡及元素平衡28 3.3 污染源强分析29 3.4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33 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36 4.1 自然环境概况36 4.2 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41 4.3 环境质量现状42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54 5.1 建设内容及工期54 5.2 施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54 6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58 6.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8 6.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61 6.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61 6.4 声环境影响评价68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69 6.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71 6.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73 7 环境风险评价74 7.1 环境风险识别74 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74 7.3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75 7.4 风险源项分析75 7.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75 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6 7.7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76 7.8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78 8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1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1 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81 9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1 9.1 清洁生产91 9.2 总量控制94 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5 10.1 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95 10.2 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95 10.3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95 10.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5 10.5 环境经济损益评价97 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9 11.1 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99 11.2 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99 11.3 环境监测计划100 11.4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01 11.5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102 12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103 12.1 与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103 12.2 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106 13 结论及建议109 13.1 项目概况109 13.2 产业政策109 13.3 环境质量现状109 13.4 环境影响结论110 13.5 环境风险评价111 13.6 总量控制111 13.7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12 13.8 综合评价结论112 13.9 建议112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 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附表 2 施工期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 附表 3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附表 4 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水系图 附图 3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 4 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图 6 监测布点图 附图 7 分区防渗图 附图 8 铜仁市三线一单图 附图 9 项目现状图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3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检测报告 附件5 选矿废渣处置协议 附件6 标准执行复函 附件7 原生矿石购销合同 附件8 中朝溪矿山环评批复 附件9 矿尾渣毒性浸出鉴别报告 附件10 成分测试分析报告 附件11 年改性10万吨电解锰渣循环经济利用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12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单 附件13 联合办厂协议 概述 一、项目由来 由于目前万山区下溪乡以及湖南芷江交接处锰蕴藏丰富,其中含量 12左右 的矿石储量为 1000 万吨,10左右的上千万吨,通过磁选,减少锰渣排放,为 提高经济效益,贵州宝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朝溪锰矿工业场地内新建 1 座选 矿厂对矿石进行磁选,提高矿石品位,年磁选锰矿石 15 万 t 。万山区发展和改 革局以“铁门矿区年处理 15 万吨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利用磁选项目 ”对该项 目进行备案(项目编码2106-520603-04-05- 151894)(见附件 2)。 2021 年 3 月 17 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建设单位未依法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据此,铜 仁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对“年处理 120 万吨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 利用磁选项目一期下溪乡铁门矿区年处理 20 万吨猛铁石选厂和二期下溪乡中朝 溪矿区年处理 30 万吨锰铁石选厂项目 ”(项目原立项名称)下发了铜仁市生态 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万罚字﹝2021﹞9 号,并处罚款 4.3 万元,建设单 位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进行罚款缴纳(详见附件 12)。 项目目前厂房已基本搭建完成,因此本次环评主要评价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及营运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且需根据本次评价要求完善本项目相应环保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属于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9 、锰矿、铬 矿采选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贵州宝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 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铜仁市生 态环境局审批。 二、建设项目特点 (1)项目为新建项目,无新增占地,选址为中朝溪锰矿堆料场,位于贵州 省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中朝溪锰矿铁门矿区主斜坡道矿洞旁,建设内容包括场 地平整、厂房建设、选矿设备安装及环保设施建设等。 1 (2)本项目原料来源于中朝溪锰矿及湖南芷江锰矿矿山采出锰矿石,生产 规模为年磁选 15 万 t 锰矿石。生产工艺采用“物理干磁选 ”工艺,无工艺废水 产生。 (3)本次评价仅针对地面选矿项目进行评价,不涉及井下采矿工程。 (4)矿石的破碎、筛分、磁选工序有粉尘产生;选矿也有大量的尾渣产生。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厂址原为中朝溪锰矿铁门矿区堆料场,用于堆存矿井掘进废石、弃土 等,该料场占地 0.30hm2 ,选矿厂占地 0.25hm2 ,故本项目无新增占地。根据现 场踏勘,项目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因此,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有。 (1)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废水的处理与利用。 (3)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途径。 (4)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贵州宝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 年 12 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 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建设单位委托贵州锐博环境监测服 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分析 和预测评价等工作基础上,于 2021 年 10 月编制完成了铁门矿区年处理 15 万 吨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利用磁选项目(送审稿),特此呈报,敬请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4-1。 2 图 4-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五、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 年 6 月 9 日,本项目取得万山区发展和 改革局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用地合法,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建 设单位在落实项目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 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通过合理规范布 3 设、提高工艺设计的安全可靠性,制定生产运行操作中的防范措施以及环境风险 紧急预案,可将项目的环境风险降低至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经济和环境效益角度分析,严格按照“三同时 ”的要求 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 1 总则 1.1 评价目的 项目评价的目的是在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推行 生态工程和循环经济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和清洁生产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环 境影响评价,查明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环境质量现状。针对工程特征和 污染特点,预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且通过 提出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保 护区域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上寻求对策,在工程开发中保护环境,促 进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管理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 学依据。 1.2 评价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及成果,结合建设 项目与当地自然环境特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做到评价结论科学化, 防治措施具体可行,使评价结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优化环保设计提供依据和 指导,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促进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 协调发展。鉴于本项目部分设施依托中朝溪锰矿矿山工业场地内已建设施,环评 中将结合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已建环保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提出改进的 措施和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减小项目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正,2018 年 10 月 26 日通过,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5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 01 月 01 日实 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布,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 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 年 7 月 1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1.3.2 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修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正,2011 年 1 月 8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修正,2018 年 3 月 19 日 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0 年修订,2011 年 1 月 8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 年修正,201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3.3 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19 年 8 月 27 日;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 科技〔2017〕30 号); (5)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 号); 6 (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境 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162 号); (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9 年 8 月 22 日生态环境部令第 7 号修改);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2018.7. 16;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6〕74 号); (11)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1.3.4 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1)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5 月 31 日; (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12 日; (3)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 (4)责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 (5)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 (6)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 年 5 月 1 日; (7)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 7 月 27 日; (8)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 〔2014〕13 号; (9)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 黔府发(2018)16 号; (10)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黔环通(2018)303 号文; (1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7 黔府发(2020)12号文; (12)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铜府[2020]10 号); (13)铜仁市涉锰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1.3.5 相关规划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 65 号,2016 年 11 月; (2)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 ”规划纲要,环生态[2016]151 号,2016 年 10 月; (3)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黔府函[2005]154 号,2005 年 5 月; (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黔府函[2015]30 号,2015 年 2 月。 1.3.6 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环。 1.3.7 技术参考资料 (1)贵州锐博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铁门矿区年处理 15 万吨低品位碳酸 锰矿石综合利用磁选项目,2021 年 1 月; (2)业主提供的其他资料。 1.4 评价等级 1.4.1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8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5.3 节工作等级的 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 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 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 及 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 率 Pi 定义如下 pi 100 p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μ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 1.4-1 评价工作等级判别依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3)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 1.4-2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μg/m 标准来源 PM10 二类限区 日均 1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修 改单中二级标准 TSP 二类限区 日均 300.0 1.4.1.1 污染源参数 表 1.4-3 点源(选矿车间)参数调查清单表 编号 名 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 坐标 排气 筒底 部海 拔高 度 m 排气筒参数 年排 放小 时数 (h) 排 放 工 矿 排放源 强 (kg/h 高度 (m 内径 (m 流速 (m/s 温度 ℃ 经度 纬度 PM10 DA0 排 109.3280 27.5135 614. 15 0.4 11 20 4800 正 0.225 9 01 气 筒 21 15 00 常 非 正 常 22.5 表 1.4-4 面源参数调查清单表 编 号 名 称 坐标 面源 海拔 高度 (m) 面源 长度 (m) 面源 宽度 (m) 面源 有限 排放 高度 (m) 年排 放小 时数 (h) 排 放 工 矿 源强 (kg/h) 经度 纬度 TSP DA 00 2 选 矿 厂 109.328103 3 27.514019 606 44.49 63.02 10.00 4800 正 常 0.21 1.4.1.2 项目参数 项目参数如下表所示 1.4-5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最高环境温度 42.5 最低环境温度 -9.2 土地利用类型 阔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m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m / 岸线方向/ / 1.4.1.3 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 Pmax和 D10预测结果如下 1.4-6 计算结果见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 μg/m 最大落地浓度 离源距离m Cmaxμg/m Pmax D10m 点源(选矿 车间 DA001) PM10 450.0 41 22.1040 4.9120 / 矩形面源 (选矿厂 DA002) TSP 450.0 47 13.3140 1.4793 / 10 估算结果表明 本项目 Pmax 最大值出现为面源排放的 PM10Pmax 值为 4.9120 ,Cmax 为 22. 1040μg/m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4.2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矿采用物理干磁选工艺,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及外排,项目 劳动定员从中朝溪锰矿调配,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其余废水有洗车池 废水、初期雨水。 运营期洗车池废水产生量为 0.6m3/d ,在洗车池内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 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 表水环境(HJ 2.3-2018)规定,地表水环境评价为三级 B 。见表 1.4-7。 表 1.4-7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或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根据表 1.4-7 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判定地表水环 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 1.4.3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中“G 黑色金属-42 、采选(含单独磁选废渣库)-全部(报告书)”,本项目为锰 矿干法磁选,磁选废渣存放于贮存场,不建设尾矿库,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类别中的“选矿厂Ⅱ类 ”。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详见表 1.3-8)。 表 1.4-8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 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 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矿泉水、 11 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规划的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地区等 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及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 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 ”。 表 1.4-9 地下水评价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 项目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1.4-9 ,本项目地下水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4 声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确定声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确定依据见表 1.4- 10。 表 1.4-10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依据 评价内容 依据要素 评价依据 评价等级 铁门选矿厂 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所处区域属 2 类声环境功 能区 二级 预计敏感目标噪声增高量 建设项目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 标噪声级增高量 3~5dBA 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 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1.4.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占地面积 0.0025km2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中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 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惜濒危 野生动植物坦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 流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等级为三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1.4- 11。 表 1.4-11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 ≥100km 面积 220km2 或长度 50 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 ≤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12 一般区域 二级 二级 三级 1.4.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风险物质主 要为废油类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储油设施,主要为废机油),经计算,危险 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001<1 ,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 级为简单分析。 1.4.7 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土 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采矿业类别里,金属矿、石油、页岩油开采为Ⅰ类, 化学矿采选;石棉矿采选;煤矿采选、天然气开采、页岩气开采、砂岩气开采、 煤层气开采(含净化、液化)为 II 类,其他为 III 类,本项目年磁选 15 万 t 锰 矿石,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 III 类。 (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项目占地面积为 2500m2(即 0.25hm2), 占地面积≤5hm2 ,符合小型。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 如下 表 1.4-12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 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及村民点,项目周边情况详见项目现状图。 敏感性质定为敏感。 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可根据表 1.4- 13 确定。 表 1.4-13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规模 I 类 II 类 Ⅲ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 “-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确定本项 目所属行业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占地规模属于小型;项目 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由此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即对 占地范围和厂界外 0.05km 的范围进行现状调查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可知,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 1.5 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以选矿车间排气筒为中心,自厂界外扩边长 5km 的矩形区 域。 (2)水环境 地表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注 10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 B 评价。”本项目主要废水为洗车废水、场地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 回用,不外排;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涉及地 表水环境风险。 地下水地下水流向为东南向西北,评价范围确定为西至西部山脊一带,南 至南部山脊一带,东至东部山脊一带,北至项目北侧北部山脊一带,控制面积 2.25km2。 (3)噪声环境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200m。 (4)风险由于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置风险评价范围。 (5)生态环境选矿厂厂界外扩 500m 范围。 (6)土壤环境厂区范围外延 50m。 1.6 评价因子 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 1.6- 1。 表 1.6-1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NO2 、SO2 、PM10 、PM2.5 、CO 、O3 TSP 、PM10 地表水环境 pH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BOD5 、铁、锰、 总砷、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硫化物、 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COD 、NH3-N 地下水环境 pH 、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铁、锰、氨氮、 溶解氧、氟化物、砷、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共 12 项 Mn 声环境 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A) 等效连续 A 声级 14 Leq(A) 固体废物 -- 磁选废渣、布袋除尘 器收集的粉尘 危险废物 -- 废机油等 土壤 pH 、总铅、总锌、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铜、总砷、 总汞、总镍 -- 生态 植被覆盖、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动植物资源等 植被覆盖、土地利用、 水土流失 1.7 评价标准 1.7.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3)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5)土壤环境项目区外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项目区内土 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7.2 排放标准 (1)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 2 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沉淀回用,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9-2020 ); 危 险 废 物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见表 1.7- 1 、表 1.7-2。 表 1.7-1 环境质量标准表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空 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浓 SO2 mg/m3 1 小时平均 500 24 小时平均 150 15 环 境 度限值 年平均 60 PM2.5 24 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35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70 TSP 24 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 200 NO2 1 小时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80 年平均 40 地 表 水 环 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pH 无纲量 6~9 COD mg/L ≤20 BOD5 ≤4 总砷 ≤0.05 NH3-N ≤1.0 总磷 ≤0.2 高锰酸盐指数 ≤6 氟化物 ≤1.0 硫化物 ≤0.2 石油类 ≤0.05 粪大肠菌群 个/L ≤10000 地 下 水 环 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 类标准 pH 无纲量 6.58.5 总硬度 mg/L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硫酸盐 ≤250 铁 ≤0.3 锰 ≤0. 1 高锰酸盐指数 / NH3-N ≤0.5 氟化物 ≤1.0 砷 ≤0.01 六价铬 ≤0.05 耗氧量 ≤3.0 总大肠菌群 个/L ≤3 细菌总数 CFU/mL ≤100 环境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区标准 等效声级 dBA 昼间 60 夜间 50 土 壤 环 境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 地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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