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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乌地矿矿治评字[2023]0402号 方案名称 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晴泽矿业勘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专家组名单 主审专家 专 家 组 评 审 结 论 2023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在察右中旗永 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对由内蒙古晴泽矿业勘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进行了审查。 审查前,于2023年4月23日对方案中现状单元进行了实地核查,编制单位根 据核查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方案和图件,并听取了编制单 位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单位接受委托后,收集了内蒙古自治区察右中旗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 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文号乌地矿乙简开评字[2022]1201号;备 案文号中自然储备字[2023]01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野外地质环境实地调查,调查面积0.3014km。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察右中旗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 开发利用方案,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累计查明资源量为115.210m,其中控 制资源量KZ46.910m,推断资源量TD68.310m;消耗资源量16.110m,其 中控制资源量KZ9.910m,推断资源量TD6.210m;保有资源量99.110m, 其中控制资源量KZ37.010m,推断资源量TD62.110m。核实工作后,无消耗 的资源量。矿山采用资源量为89.810m,推荐建设规模为19万立方米/年,剩余服务 年限约为5年。本方案设计闭坑治理期1年,监测管护期3年,共9年,即从2023年5 月至2032年4月。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3年。 三、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位于内蒙古自 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东壕欠村,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 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管辖。 拟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东 经 北 纬 面积 m,开采深度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变更缩小矿 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见下表。 批复拟变更缩小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矿区名称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X Y 察右中旗东壕欠普 通建筑用玄武岩矿 1 2 3 4 5 6 7 面 积 m,开采标高 该矿山为已建矿山,生产规模属大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类 型,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0.3014km。 四、现状评估矿山现状有1处露天采坑编号CK1、2处料堆、2处工业场地、1 处办公生活区编号SH1、1处磅站及矿区道路。其中露天采坑CK1、料堆2位于批复 拟变更矿区范围内,料堆1、工业场地2、办公生活区SH1位于批复拟变更缩小矿区 范围外,工业场地1、矿区道路部分位于批复拟变更缩小矿区范围外。现状单元竖露 天采坑CK1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严重,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严重, 水土污染影响程度较轻,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料堆、处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磅 站及矿区道路地质灾害影响程度较轻,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较 轻,水土污染影响程度较轻,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现状评估结果符合矿区实际情况。 五、预测评估预测现状露天采坑CK1在拟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向东、北 扩大,露天采坑扩大区面积约为92481m,采坑底部标高1760m,平均深度10m左右,采 坑底部标高1760m,平均深度10m左右,边坡按每一级10m高度划分台阶,其中西侧最大 深度约20m,最终形成一级台阶。高度较缓处顺坡至采坑底,运输平台宽度8m,最终阶 段坡面角为60。预测露天采坑扩大区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表土堆放场拟设 于现露天采坑CK1内,面积约为2601m,最终堆高约为5m,边坡坡度约为30。为了 防止雨季降水泄入露天采坑内,在露天境界外上游处可设截水沟或拦水坝,将雨水导流 到露天采坑以外。雨季时露天采坑内积水时,可设水泵等排水实施排水至采场外。预测 截水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结果符合矿区实际情况。 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I、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 分区合理。 六、方案经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生态环境协调性分析及土地复垦 可行性分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是可行的。 七、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明确,评估分区合理,治理 工程内容及技术方法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八、方案根据剩余的服务年限,划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2023年5月~2028 年4月为期5年,为生产期。目前矿山现状有1处露天采坑编号CK1、2处料堆、 2处工业场地、1处办公生活区编号SH1、1处磅站及矿区道路。其中露天采坑CK1、 料堆2、工业场地1位于拟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矿区道路部分位于拟变更缩 小后的矿区范围内;料堆1、工业场地2、办公生活区SH1、磅站、矿区道路位于拟变 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外。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采区实际情况,采区内最终形成1处 露天采坑由已经形成的露天采坑CK1按拟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扩大后形成一个 采坑。 工业场地1、工业场地2、办公生活区SH1、磅站位于拟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 外,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今后生产期计划继续使用,因此第一阶段不设计治理工程。 1对料堆1设置警示牌1块,堆放的矿料及时销售不计工作量。 2生产期间不定时对露天采坑CK1边坡进行清理危岩不计工程量;由于矿山今 后由南向北分段开采,对预测露天采坑扩大区进行表土剥离,平均每年度剥离表土约 1850m,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放于预测表土堆放场 3露天采坑扩大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台阶高度、边坡角等开采。 正常生产后,预测露天采坑扩大区分段开采,最终形成1~2个台阶,形成台阶后预 测露天采坑扩大区边坡外围设置警示牌9块、网围栏1550m、北侧外围开挖截水沟205m。 4对露天采坑CK₁及预测露天采坑扩大区进行地质环境监测。对已复垦单元进行复 垦效果监测与管护。 第二阶段2028年5月~2032年4月为期4年;其中2028年5月~2029年4 月为闭坑治理期,2029年5月~2032年4月为管护期。 闭坑治理期对所有工程单元全面治理,对露天采坑CK1及预测露天采坑扩大区采坑 底部及边坡台阶平台进行整平、覆土、恢复植被,整平35732m、覆土35732m、恢复植 被11.9108hm;对料堆1、料堆2堆放的矿料全部销售清运不计工程量,料堆1压占 土地进行翻耕、恢复植被,翻耕0.8976hm、恢复植被0.8976hm;对预测表土堆放场表 土全部清运,用于覆土工程不计工程量;对工业场地1、工业场地2、办公生活区SHI、 磅站中的机械设备、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工业场地2、办公生活区SHI、磅站压占土 地进行翻耕、恢复植被,拆除清理535m、翻耕1.3378hm、恢复植被1.3378hm;对矿区 道路压占土地进行翻耕、恢复植被,翻耕0.5374hm、恢复植被0.5374hm;对截水沟进 行回填、整平、覆土、恢复植被不计入工程量。 九、方案主要治理工程量 整平35732m,覆土35732m,拆除535m、清理535m、表土剥离9248m、翻耕2.2354hm、 恢复植被14.1462hm、警示牌10块、网围栏1550m、截水沟205m、监测2160次、管护 6 次 。 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原国土资 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根据方案制定的工作量,经估算, 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费用为282.43万元,其中第一阶段费用为25.15万元,治理工程费用由察右中旗 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筹集出资。 该方案资料收集充分,内容齐全,章节安排合理,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可操 作性,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等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予以审查通过。该方案可作为该矿进 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及自然资源部门监督、管理、验收的依据。 主审专家 评审专家组成员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 电话 签名 男 内蒙古第四地质矿产勘 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 工程师 地质 矿产 男 原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 退休 工程师 土地 管理 男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 集团六〇九有限 责任公司 高级 工程师 地质 矿产 女 内蒙古第四地质矿产勘 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 级 工程师 地质 矿产 女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 集团六O九有限 责任公司 高级 工程师 会计师 地质 矿产/ 经济 组织评审单位意见 察右中旗永胜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壕欠普通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编制单位已按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该方 案进行了修改,并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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