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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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4月11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生 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山 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 审。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意见 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位于沂水县城东北 约35km下儒林一带,行政区划隶属沂水县杨庄镇。矿山为生产矿 山,矿区面积为0.692km,开采标高为255m180m,开采方式 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20.0a。 二、主要意见 1、方案的编制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规范DZ/T0223-2011的要求进行的,工作过程中充分收集了工 作区有关地质环境资料,通过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研究,查明矿区 1 地质环境条件、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成因、规模、分布特 征、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和范围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地 质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2、根据编制规范,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 规模 ,属中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确定正确。评估 区范围1.0043km2,界定合理。 3、方案对矿山采矿活动引发的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水层 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污染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 估,评估方法得当,评估结论正确。 4、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评估区划分为重 点防治区,面积0.7005km2;一般防治区,面积0.3038km2。重点防 治区内分为两个亚区,其中J-1面积0.3990km2,I-2面积0.3015km2。 符合矿山实际。 5、方案设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修建警示牌8个、 防护网2000m,基本可行。前五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包括采 场终了边坡巡查260次、地形地貌景观监测10次、地下水水质监 测10点次、地下水水位监测180点次、矿坑外排水水质监测10点 次、土壤污染监测15点次。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目标任务明确,监 测点布设较合理,监测方法内容得当,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目标、任务,进行了 阶段计划安排,工程部署及措施可行;预算工程静态总投资60.78 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3.34万元,近五年动态费用为37.59万元, 2 经费估算合理。 三、结论 综上,方案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监测方面,编制依据充 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图、表及附件齐全,符合编制规范 要求,评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治理目标任务明确,工 程部署及措施可行,经费估算合理,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果 2023年4月11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生 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山 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 审。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意见 如 下 一、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儒林钛铁矿位于沂水县城东 北约35km下儒林一带,行政区划隶属沂水县杨庄镇。矿山为生产 矿山,矿区面积为0.692km,开采标高为255m180m,开采方 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 20.0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70.05hm,其中损 毁旱地9.38hm、乔木林地6.83hm、其他林地0.51hm、采矿用地 53.04hm、农村道路0.29hm。方案中涉及损毁土地的土地利用 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复垦责任区内无永久性建 1 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本方案复垦区面积为70.05hm,复垦责任范围70.05hm, 复垦面积70.05hm2,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工程,复垦为旱 地12.05hm、乔木林地47.70hm、其他草地6.9hm2、农村道路 0.6hm、坑塘水面2.8hm。方案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 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明确;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符合 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四、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拆 除、砾石清理、垃圾清运、土地翻耕、土地平整、回填工程、石方 工程、覆土工程、挖坑工程、施肥、植被重建工程、复垦监测及管 护措施。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算依据充分,测 算结果基本准确。 五、本方案复垦静态总投资为1297.86万元,动态总投资为 2716.82万元,土地复垦总面积70.05hm2,即1050.75亩。本次土 地复垦亩均静态投资为12351.75元,动态亩均投资为25856.01元。 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基本清晰, 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六、矿山剩余生产期20.0a,准备期0.5a,基建期0.5a,复垦 期1a,管护期3a,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25.0a。土地复垦工作分 为五个阶段,并与采矿工程同步实施。方案中复垦方案服务年 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科学合理,基 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保障措施具体可行。 七、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公众参与监 2 督;基本做到全面、全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属 人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八、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 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33号,计提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 大变化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以及再评审备案。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 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已基本符合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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