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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 涉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单位名称 涉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矿区面积 **** 矿山规模 **** 生产规模 **** 开采方式 **** 方案适用期 ****年**月至****年**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3年6月15日,河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涉县鑫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 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向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矿山位于河北省**********,开采矿种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范围20.3081 公顷,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中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现状评估现有采空区发生采空塌陷及伴生地 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工业场地、矿区道路、废石堆场、排土场、办公生活区对地形 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 采对地下含水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预测评估岩石移动范 围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取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 重,岩石移动范围、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矿区道路、废石堆场、排土场对地形地貌景 观影响和破坏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较轻;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 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 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为取土场,面积 0.1971公顷,次重点防治区包括岩石移动范围、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区道路、废石 堆场、排土场,面积8.5296公顷, 一般防治区为评估区内其他区域,面积11.5814公顷, 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方案中采取设置警示牌、平硐及风井回填封堵、地质灾害监测、 含水层破坏监测、地形地貌景观监测、水土环境监测等工程安排基本可行。 方案投资 估算编制依据充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总费用43.6296万元。 二、土地复垦部分 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8.3337公顷,其中旱地1.6099公顷、其他林地0.3776公 顷、其他草地4.3840公顷、公路用地0.2048公顷、农村道路0.2588公顷、采矿用地1.4986 公顷,用于工业场地0.3440公顷、办公生活区0.0585公顷、排土场0.5149公顷、废石场 1.0756公顷、矿区道路0.0858公顷、岩石移动范围6.0578公顷已扣除重叠部分、取土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场0.1971公顷,拟复垦为旱地2.2374公顷、其他林地0.3672公顷、其他草地4.3999公顷、 采矿用地0.8032公顷、公路用地0.2048公顷、农村道路0.3212公顷。 方案中采取砌 体拆除、硬化拆除、覆土平整、土壤翻耕、植被恢复、监测管护等工程措施可行,土地复 垦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静态总投资48.4756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3878万元,动态总 投资53.4276万元,动态亩均投资0.4274万元。 三、评审结论 1. 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相 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清晰、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确定的评 估范围、评估级别和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准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合理;可 行性分析准确,确定的治理、复垦方向合理;工程部署及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经费估算与 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公众参与和保证措施较完善。 2. 方案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河北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 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号〕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名单附后。 专家组长签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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