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地质环境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新东庄矿区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烟台鸿建地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9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中心召开视频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招远市新东庄 金矿有限公司新东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招远 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单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 编制单位烟台鸿建地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会前审阅了相关资料,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方案编制单 位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概况 矿区位于招远城区西南20km处的曹家洼村,行政区划隶属招远市 夏甸镇。矿区面积3.086km,开采标高165m至-710m,开采方式为地 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模***万t/a,属于中型,剩余服务年 限约为11.7a。 二、审查意见 1、方案是在充分收集资料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经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编制依据较充分,符合有 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2、评估区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0**/**“~**0**/**“,北纬 **0**/**“~**0**/**“,面积4.2703km。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建设 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级别为一级。 3、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含水层破坏、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影响等。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中评估区内发生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现状 评估为危险性小,疏干漏斗范围内对含水层破坏为影响较严重,工业场 地、选矿厂、矿石堆场、废石场、表土场、压滤车间、尾矿库等对地形 地貌景观破坏影响为较严重,水土环境污染为较轻。评估区影响程度划 分为较严重和较轻二级,其中较严重区为1.0798km、较轻区为 3.1905km。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中评估区内发生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 缝预测评估为危险性为小,预测疏干漏斗范围内对含水层破坏为影响较 严重,工业场地、选矿厂、矿石堆场、废石场、表土场、压滤车间、尾 矿库等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为较严重,水土环境污染为较轻。评估区影 响程度划分为较严重、较轻二级,其中较严重区为1.1865km,较轻 区为3.0838km。评估结果正确。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分区与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分区相对 应,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面积1.1865m, 一般防治区面积3.0838km。防治分区合理。 5、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符合矿山实际, 其中近5年主要工程量有新设地面变形监测点6个、水质分析50件、水 位观测504点次、水量监测1705点次、地面变形监测418点次、土壤污 染监测10件。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总费用377.66万元,近5年 费用为16.33万元,费用计算依据及标准正确,经费估算基本合理。 7、矿山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 境恢复治理基金并进行相关义务的履行。 8、方案确定的各类保障措施较为齐全,能够保障治理工程的实 施 。 三、结论 综上,方案目的明确,任务具体,内容全面,编制依据较充分, 评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可行,制定的监测工程合理,符 合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3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新东庄矿区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烟台鸿建地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9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中心召开视频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招远市新东庄 金矿有限公司新东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招远 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单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 编制单位烟台鸿建地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会前审阅了相关资料,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方案编制单 位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新东庄矿区位于招远城区西南20km 处的曹家洼村,行政区划隶属招远市夏甸镇。矿区面积为3.086km,生 产规模为***万t/a,开米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金矿,矿山服务 年限为11.7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19.68hm,均为压占损 毁。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林地0.14hm、采矿用地19.40hm、公路 用地0.06hm、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8hm。方案中涉及损毁土地的 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三、本矿山损毁土地面积19.68hm,全部为已损毁土地,无拟损毁 土地。已损毁单元为1竖井工业场地、1斜井工业场地、2竖井工业场 地、废石场、矿石堆场、选矿厂、压滤车间、尾矿库、表土场,无拟损 毁单元。损毁土地权属为招远市夏甸镇曹家洼村、石咀村集体所有和国 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损毁土地的分析预 测科学合理。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19.68hm,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9.68hm,复 垦面积19.68hm2,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措施,1竖井工业场地、 1斜井工业场地、表土场复垦为旱地,复垦面积4.48hm;2竖井工业 场地、废石场、矿石堆场、选矿厂、压滤车间、尾矿库库面复垦为乔木 林地,复垦面积13.83hm;尾矿库坝坡复垦为其他草地,复垦面积 1.37hm。方案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 任务明确;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 况 。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建筑砌体拆除、硬化地面拆除、 地表砾石清理、废弃物清运、土地翻耕、覆土、土地平整、施肥、机械 挖坑、植被恢复、监测及管护措施等。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 程量测算依据充分,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方案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539.10万元,动态总投资为958.16 万元,对19.68hm损毁土地复垦亩均静态投资为1.83万元,亩均动态投 资为3.25万元。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符合土地复垦条例 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本方案基建期0.8年、生产期11.7年、治理复垦恢复期0.5年、 管护期3年,方案服务年限16年。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共分四个阶段。方 案中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段土地复垦 计划科学合理,基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保障措施具体可 行 。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基本做到全面、全 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益人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 建 议 。 九、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建立基金账户并计提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基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者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方案进行修编以及再评审备案。 方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 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基本符合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 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3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