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 宽城板城矿业有限公司板城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单位名称 宽城板城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全益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 **** 矿山规模 **** 生产规模 **** 开采方式 **** 方案适用期 2023年7月至2033年6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3年6月8日,河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宽城板城矿业有限公司板城铁矿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和方 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向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矿山位于河北省********************,开采矿种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范围 2836.1900公顷,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 杂程度为复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现状评估露天采坑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 中等,老采空区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渣堆5-1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 险性中等、其他3处渣堆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渣堆区域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露天采坑、渣堆、废石场、堆料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工业场地、选矿厂、 物资库、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等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 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破坏为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预测评估 露天采坑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岩石移动范围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 等,渣堆区域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露天采坑、渣堆、废石场、堆料场对地 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工业场地、选矿厂、办公生活区、物资库、矿山道路、岩石 移动范围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 轻;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破坏和影响程度较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方案将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 包括露天采坑、渣堆、堆料场、废石场,影响面积40.5919公顷,次重点防治区包括选矿厂、 物资库、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及岩石移动范围,影响面积74.0394公顷、,一般防 治区为评估区内重点防治区与次重点防治区以外区域,影响面积2721.5587公顷,防治分区基 本合理。方案采取危岩体清理、采坑回填、警示牌安装、井硐封闭、地质灾害监测、水质 及水位监测、地表水土环境污染监测和地形地貌景观监测等工程安排基本合理。方案投资 估算编制依据充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总费用272.3547万元。 二、土地复垦部分 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10.5500公顷,其中旱地1.5885公顷、果园12.2964公顷、其 他园地1.1936公顷、乔木林地5.7373公顷、灌木林地11.6666公顷、其他林地2.6304公顷、其 他草地19.1816公顷、采矿用地53.0684公顷、农村宅基地1.4707公顷、公路用地0.0080公顷、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农村道路1.1957公顷、河流水面0.0855公顷、坑塘水面0.2716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4公顷、 田坎0.0639公顷、裸土地0.0914公顷,用于露天采坑28.7791公顷、工业场地14.2183公顷、 办公生活区0.6305公顷、堆料场6.3297公顷、物资库0.2647公顷、渣堆5.1811公顷、废石场 0.3020公顷、矿山道路2.7436公顷、岩石移动范围已扣除重叠部分面积52.1010公顷,拟 复垦为旱地6.7944公顷、果园18.9840公顷、其他园地0.3534公顷、乔木林地36.4435公顷、 灌木林地8.7177公顷、其他林地1.8007公顷、其他草地26.1073公顷、采矿用地8.6156公顷、 农村宅基地1.4707公顷、公路用地0.0080公顷、农村道路1.1194公顷、河流水面0.0855公顷、 田坎0.0498公顷。方案中采取表土剥离、客土外购、平整覆土、土地翻耕、渣石清理、建 筑物拆除、废弃物清运、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监测管护等工程措施可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 编制依据充分,静态总投资1373.0265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8280万元,动态总投资1424.6838 万元,动态亩均投资0.8591万元。 三、评审结论 1. 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相关技 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清晰、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确定的评估范围、 评估级别和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准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合理;可行性分析准确, 确定的治理、复垦方向合理;工程部署及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基本合理; 公众参与和保证措施较完善。 2. 方案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 源部令第44号和河北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编报工作 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号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名单附后。 专家组长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