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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 涉县兴达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单位名称 涉县兴达铁矿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矿区面积 **** 矿山规模 **** 生产规模 **** 开采方式 **** 方案适用期 ****年**月至****年**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3年6月15日,河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涉县兴达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和方案编 制单位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向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矿区位于河北省**********,开采矿种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范围14.6348公 顷,评估区重要程度为较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中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二级。现状评估采空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主井风井区、副井区、办公区、生活区、设备存放场、废石场、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景 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地 下含水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预测评估岩石移动范围采空 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取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主井风井区、副井 区、办公区、生活区、设备存放场、废石场、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 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影响和破坏 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 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包括取土场,面积0.2429公顷,次重点防治 区包括主井风井区、副井区、办公区、生活区、设备存放场、废石场、矿区道路、岩石移 动范围,面积7.3296公顷, 一般防治区为评估区内其他区域,面积7.0623公顷,防治分区基 本合理。方案中采取设置警示牌、井筒回填封堵、采空区充填、地质灾害监测、含 水层破坏监测、地形地貌景观监测、水土环境污染监测等工程安排基本合理。方案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总费用70.5713万元。 二、土地复垦部分 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7.572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7470公顷、灌木林地3.9237 公顷、其他林地0.2429公顷、其他草地0.0136公顷、农村道路0.1670公顷、公用设施用 地0.0393公顷、采矿用地2.1805公顷、公路用地0.2585公顷,用于主井风井区0.3380公 顷、副井区0.2537公顷、办公区0.1353公顷、生活区0.3026公顷、设备存放场0.0552公 顷、废石场0.2830公顷、矿区道路0.0606公顷、岩石移动范围5.9012公顷已扣除重叠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部分、取土区0.2429公顷,拟复垦为乔木林地1.5181公顷、灌木林地3.6251公顷、其 他林地0.2429公顷、其他草地0.5577公顷、采矿用地1.1563公顷、公路用地0.2448公顷、 农村道路0.2276公顷。 方案中采取的砌体拆除、硬化拆除、垃圾清运、覆土平整、土 壤改良、植被恢复、监测与管护工程等工程措施可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 静态总投资73.0713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6433万元,动态总投资84.5179万元,动态亩 均投资0.7441万元。 三、评审结论 1. 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相 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清晰、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确定的评 估范围、评估级别和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准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合理;可 行性分析准确,确定的治理、复垦方向合理;工程部署及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经费估算与 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公众参与和保障措施较完备。 2. 方案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号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名单附后。 专家组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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