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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3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注 1、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序号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6带)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带) X Y X Y 1 4950367.65 16268105.36 4946210.99 30506077.02 2 4950368.59 16275762.00 4946493.56 30513723.56 3 4940540.70 16272562.39 4936560.86 30510889.33 4 4940901.22 16268924.52 4936787.30 30507243.02 5 4941626.46 15738058.63 4937255.08 30499757.34 6 4944205.17 16262258.46 4939841.91 30500464.58 7 4943904.48 16264418.34 4939620.99 30502632.58 一期采区范围拐点坐标表(CGCS2000坐标系3带) 拐点编号 纬距坐标(X) 经距坐标(Y) 拐点编号 纬距坐标(X) 经距坐标(Y) D1 4941132.84 30508634.96 D11 4945877.18 30507335.91 D2 4944314.37 30509143.02 D12 4945634.02 30506729.93 D3 4944655.38 30509363.77 D13 4945690.27 30505810.52 D4 4944668.77 30509747.97 D14 4942605.17 30504196.85 D5 4945129.67 30510113.88 D15 4942275.44 30504582.50 D6 4945167.76 30510820.60 D16 4942247.61 30504662.52 D7 4945201.62 30511115.31 D17 4942240.79 30504899.64 D8 4945272.96 30512477.51 D18 4942209.94 30504981.52 D9 4946419.52 30512462.05 D19 4941975.61 30505082.33 D10 4946246.03 30507745.76 D20 4941711.24 30505085.99 2、采矿证的开采标高595米~395米,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560米~-40米。根据设计方案及专家意见,开采标高调整为615米~-40米。 一期采区开采标高605米~230米。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615米。 4、生产规模3000.00万吨/年(露天开采)。 5、矿田规模及服务年限露天矿开采境界内设计可采储量384509.6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116.5年。 一期采区内设计可采储量为97259.7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29.5年 6、开拓方案露天开采。 7、开采顺序露天矿共划分为二个采区,分别为一期采区、二期采区。 开采顺序为一期采区→二期采区。 8、采煤方法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 9、选煤方法采用干法风力分选工艺,选煤回收率95.82。 附件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3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2 附件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3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3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9月11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该矿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1000万吨/年),采矿证号C6500002018011110145790。2022年12月22日续办(2500万吨/年),有效期至2036年8月23日,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595m至395m标高,矿区面积87.2331km2。2022年12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了关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的批复(新应急函〔2022〕96号),同意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2500万吨/年核增至3000万吨/年。 本次编制方案目的为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备字[2016]079号),截至2016年1月30日,全露天矿560米~-40米资源量457299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为250682万吨,控制资源量为100802万吨,推断资源量为105815万吨。 设计对采矿证范围内进行了开发设计。露天矿地质资源量457299万吨。工业资源/储量457299万吨,其中可信度系数调整0万吨。露天矿设计资源/储量405030.5万吨,其中边帮压覆量52268.5万吨,设计损失率11.4。露天矿设计可采储量384509.6万吨,其中开采损失20520.9万吨,开采损失率5.3,平均回采率94.7。 露天矿一期采区地质资源量107333.73万吨。一期采区工业资源/储量107333.73万吨,其中可信度系数调整0万吨。一期采区设计资源/储量85883.54万吨,其中永久性边帮压覆量7771.32万吨,设计损失率7.24。一期采区设计可采储量82131.57万吨,其中开采损失3751.98万吨,开采损失率4.37,平均回采率95.63。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3000万吨/年,露天矿开采境界内设计可采储量384509.6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116.5年。 一期采区内设计可采储量为97259.7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29.5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B₅煤以上剥离台阶为水平分层,台阶高度为15m;B₅煤及以下台阶为倾斜分层,台阶为分层高度,台阶分层高度不大于15m,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地面半固定式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采用干法风选工艺选煤方法。设计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采选方法合理可行。露天选煤回收率95.82,指标适宜,基本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目的。 1、开采境界参数及采场要素基本齐全。 2、主要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选择基本合理。 3、制定的矿山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4、附图及附件齐全。 5、确定的块煤、末煤产品方案符合实际。 五、产品方案 根据目标用户,本露天煤矿生产的煤炭产品定位为动力用煤、化工用煤和民用煤。根据原煤煤质特征、目标用户对产品质量要求,并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本设计确定的产品方案为 筛中块煤粒度300mm~160mm,地销供民用; 筛三八块煤粒度160mm~80mm,地销供民用及化工用煤; 筛二五块煤粒度80mm~50mm,地销供民用及化工用煤; 筛籽煤粒度50~25mm;热值(Qnet.ar)>4300kcal/kg,硫分<0.8,作为动力用煤。 风选末煤粒度25~0mm;热值(Qnet.ar)>4300kcal/kg,硫分<0.8,作为动力用煤。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1、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2、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118.10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3、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较轻,对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露天采坑面积大;排土场占地面积大,堆高大,现状采矿活动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大,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现状评估采掘场及外排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水土环境及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严重区面积715.04hm2,较严重区面积196.07hm2,较轻区面积10898.89hm2。 4、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开采过程中拟建采掘场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含水层破坏预测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结构破坏严重,露天开采对地下水资源量影响“较轻”;对生产生活水源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采矿活动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大,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采掘场及排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 “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预测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及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3304.14hm2、196.07hm2和8309.79hm2。 5、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估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为拟采采掘场防治亚区、东外排土场防治亚区、北外排土场防治亚区、西外排土场防治亚区。重点防治区面积3304.14hm2;次重点防治区主要为工业场地防治亚区、行政福利区防治亚区。次重点区面积196.07hm2;一般防治区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外其他区域,面积8309.79hm2。 (2)地质环境治理及监测(适用期5年)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方案在拟采采掘场外围未布设土坎区域增设土坎13400m,在北外排土场外布设土坎4600m,在东外排土场外布设土坎5760m,在西外排土场外布设土坎13240m,在拟采采掘场及外排土场外围设置警示牌195个。在西外排土场土坎西侧修筑截水沟,则需布设截水沟3790m。清理危岩、浮石约47267m3。外排土场地面平整工程量计入复垦。每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评价。 2)其他监测设置矿坑水处理站清污5次;进行生活污水处理站清污5次。污废水水质监测10次;土壤监测20次;大气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10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山使用涉及土地面积9775.24hm2,其中矿区内面积为8709.02hm2,矿区外1066.22hm2,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本矿所占用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为3304.14hm2,为一期采区采掘场挖损和外排土场压占范围,复垦率为92.38,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和裸岩石砾地。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范围,主要为露天矿采掘场、东外排土场、北外排土场和西外排土场,面积为3304.14hm2。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裸岩石砾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次方案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复垦工程不涉及表土覆土工程和植被种植灌溉。 采掘场需求量和供给量分析,内排和筑坡回填后采掘场可达到一期采坑复垦的设计要求和目标,满足一期采坑治理需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次拟复垦土地3304.14hm2,包括一期采区露天采掘场、东外排土场、北外排土场、西外排土场。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废石筑坡回填、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在一期开采结束后完成。 6、土地复垦监测 设置土地损毁监测点6处包括3处外排土场各设置1个监测点、采掘场设置2个监测点、另设置1个监测基点,共计6个监测点。因复垦为裸岩石砾地,故未设置土地复垦效果监测。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土地复垦主要是对采掘场及外排土场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恢复为裸岩石砾地;同时监测地表变化情况、土地损毁情况,并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已复垦区域进行验收。矿山土地复垦工程于2023年9月开始,贯穿整个方案服务期。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本方案基准期为2023年9月,适用期5年的工作主要对北外排土场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各复垦单元进行损毁土地监测。 2023年9月2024年8月对北外排土场进行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量为6.0万m3,土地损毁监测24点/次。2024年4月2025年3月对北外排土场进行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量为6.0万m3,土地损毁监测24点/次。2025年9月2026年8月对北外排土场进行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量为6.0万m3,土地损毁监测24点/次。2026年9月2027年8月对北外排土场进行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量为5.89万m3,土地损毁监测24点/次。2027年9月2028年8月对西外排土场进行复垦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量为1478900万m3,土地损毁监测24点/次。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788695.33万元(含已有投资180192.48万元,不含矿业权费用、产能置换费用),吨煤投资为262.90元/t,其中露天矿建设投资700095.77万元(含已有投资180192.48万元),选煤厂建设投资为88599.57万元。 露天矿建设投资700095.77万元(新增投资519903.29万元,已有投资180192.48万元),吨煤投资为233.37元/t,其中矿建工程为149947.65万元(含已有投资35555.36万元),土建工程为115396.18万元(含已有投资61341.13万元),设备购置为269007.06万元(含已有投资26421.44万元),安装工程27704.03万元(含已有投资325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9529.49万元(含已有投资53618.35万元,建设用地费6326.19万元),工程预备费38511.35万元(计算基数为新增建设投资)。 本方案设计年限费估算总费用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之和。依据前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本方案设计年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632.92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8637.07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0269.99万元(包含其他费用),其中工程施工费为8448.4万元。 本方案土地复垦责任范围3304.14公顷(49562.10亩),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9452.23万元,静态亩均工程费约为1907.15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2.建议矿方在二期采区开采前应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3.本方案一期采区范围并未完全处于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提交的首采区范围内,一期采区南部东侧局部范围建议建设方尽快完成平行加密控制。 4.采矿证的开采标高595米~395米,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560米~-40米。露天煤矿地表开采境界内设计最高开采标高为615m水平,全矿煤层赋存标高最低点(-40m水平)位于东端帮之下,可在后续随着采矿技术的发展,采用端帮采煤机等工艺对其进行回收利用,方案调整开采标高为615米~-40米。本方案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建议一期采区范围调整开采标高为605米~230米;二期采区设计开采标高,建议按照全矿境界调整开采标高,即615米~-40米。 5.建议矿方应尽快开展边坡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外排土场工程勘察工作。 6.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12月),矿山如扩大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7.本方案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2年,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区人文、社会情况、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要再次进行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8.针对采矿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建议矿方安排专门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监测、防治等工作。 9.本方案复垦方向主要为恢复原地表土地类型及地貌景观与周边相协调,若矿方在复垦过程中有实际性要求可局部进行调整。 10.本方案不替代相关的工程勘查、治理设计工作,不能作为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初步设计使用。 11.注意防范由于采矿活动等因素影响,地质环境条件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化,地质环境被破坏后有可能产生本方案尚未发现的新问题。 12.建议项目单位选择复垦方式招标、委托、自行复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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