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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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鄯善县泰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注 1.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表1 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纬度 经度 X Y Z3 42.5710574 90.4218549 4757732.848 30557542.789 Z4 42.5814374 90.4305905 4759710.753 30558599.407 Z5 43.0000486 90.4448239 4763005.509 30560889.329 Z6 43.0009735 90.4526548 4763298.691 30561754.459 Z7 42.5910795 90.4550190 4761484.683 30562306.493 Z8 42.5912628 90.4536071 4761538.355 30561986.098 Z9 42.5703554 90.4250593 4757522.351 30558270.994 Z10 42.5650873 90.4226725 4757126.465 30557733.223 Z17 42.5651111 90.4220257 4757132.585 30557586.543 表2 首采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CGCS2000坐标系 点号 CGCS2000坐标系 X Y X Y 12 4761899.63 30562180.21 19 4760111.94 30559648.59 13 4761669.00 30561451.45 20 4760949.93 30560420.99 14 4761325.68 30561132.94 21 4761261.96 30560545.92 15 4761122.64 30560731.71 22 4761807.28 30561126.55 16 4760628.50 30560546.96 23 4762318.53 30562052.82 17 4760005.28 30559779.80 2.开采深度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460.75~-600m,井田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为460.75m,本次设计井田开采标高为460.75~-600m。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460.75m。 4.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规模1.2Mt/a。 5.服务年限根据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整合二号井田勘探报告,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16960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588万t(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16372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4578万t,控制资源量2772万t,推断资源量9022万t;(探明控制)7350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44.89,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10421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1.2Mt/a,服务年限为62.03a。一水平(0m)以上服务年限为20.82a。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3.65。 6.开拓方案设计采用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开拓方式,投产采区布置在0mm水平以上的11采区,矿井移交生产时共布置3个井筒,分别为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后期开拓西翼采区时新设西翼进风斜井及西翼回风斜井,为西翼采区服务;后期二、三水平开拓时,新建副立井,为二水平和三水平服务。 本矿井通风方式选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7.开采顺序井田划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采区。一水平0m,二水平-300m,三水平-600m,均采用上山式开采。每个水平为两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0m水平以上)、1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0m水平以上),2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300m水平以上)、2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300m水平以上)、3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600m水平以上)、3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600m水平以上)。各可采煤层采用联合布置方式。 矿井投产时在11采区B5-1煤层布置1个大倾角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投产即达产。矿井以1个综采工作面2个煤巷综掘工作面来保证矿井1.2Mt/a的生产能力。 采区开采顺序11采区→12采区→21采区→22采区→31采区→32采区。 8. 采煤方法根据井田内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结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国内综合机械化生产矿井的开采技术水平,本矿井Q14勘探线以东B5-2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大倾角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B5-1、B4、B3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大倾角综采放顶煤开采;Q14勘探线以西,B5-2、B5-1煤层联合采用走向短壁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开采;B4、B3煤层联合采用走向短壁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开采。设计工作面均采用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9.矿井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矿井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境内,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鉴于当地水资源特别紧张,且该矿原煤中的矸石泥化程度属于高泥化,结合产品方案和原料煤性质,经过方案比选,推荐的选煤方法为300-30mm块煤采用TDS智能分选;30~6mm的小块煤采用复合式干法选煤。0-6mmm粉煤不洗选,与风选精煤混合后作为混煤产品。选煤回收率90.48。 附件鄯善县泰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18 附件 鄯善县泰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鄯善县泰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中煤科工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6月15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水工环、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矿井为新建矿井,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2018年6月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区整合实施方案中的一号整合井田、二号整合井田规模均进行了调整,其中一号整合井田规模由0.6 Mt/a调整至1.5Mt/a,二号整合井田规模由0.9 Mt/a调整至1.2Mt/a,总规模为2.7Mt/a;2019年1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办函【2019】4号)下发了关于同意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区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2020年2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疆“十三五”煤炭规划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0〕95号)。本井田为规划的二号整合井田,井田东西走向长约6.75km,南北宽约1.44km,面积9.04km2,规划规模1.2Mt/a。2020年8月25日国家能源局出具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井田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20]74号),核准规模1.2Mt/a。 本次方案编制目的一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矿井资源采出率,减少资源损失。二是为新设采矿证办理手续提供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设计合理开拓系统及采矿方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以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四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五是使矿山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六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管控能力建设,实现国土空间和地质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机制。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部分不能替代相关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的勘查、设计。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提交的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煤矿区二号整合井田勘探报告。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16960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588万t(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16372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4578万t,控制资源量2772万t,推断资源量9022万t;(探明控制)7350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44.89。设计对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加以利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煤层未见其它有益矿产。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其设计服务年限为60.03年,其中其中一水平(0米水平)以上服务年限为20.82年,二水平(-300米水平)服务年限21.57年;三水平(-600米水平)服务年限19.63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案,矿井投产时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后期布置副立井、西翼进风斜井及西翼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煤炭和皮带检修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斜井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方式,担负全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主要进风井。回风立井装备2台FBCDZNo26/2202型防爆对旋抽出式轴流风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担负矿井11采区回风井和安全出口。西翼采区开拓时,新建西翼进风斜井及西翼回风斜井,为西翼采区服务;二、三水平开拓时,新建副立井,担负二、三水平提升任务。 井田划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采区。一水平0m,二水平-300m,三水平-600m,均采用上山式开采。每个水平为两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0m水平以上)、1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0m水平以上),2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300m水平以上)、2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300m水平以上)、31采区(Q17勘探线以东-600m水平以上)、32采区(Q17勘探线以西-600m水平以上)。各可采煤层采用联合布置方式。 矿井投产时在11采区B5-1煤层布置1个大倾角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投产即达产。矿井以1个综采工作面2个煤巷综掘工作面来保证矿井1.2Mt/a的生产能力。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大倾角综采放顶煤(或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及走向短壁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3.65。 五、产品方案 井田内的煤种属低变质烟煤,煤类为长焰煤(41CY),煤质为特低全水分、特低灰~中灰、中高~高挥发份、特低硫~低硫、中~低磷、中~低氯、较低~中等软化灰、中高~高发热量煤,浮煤挥发份产率平均37.30~38.09。为较好的动力用煤及民用煤。井田煤层含油率相对较高,可考虑化工用煤。 根据本矿井煤质特征及市场情况,设计推荐的产品结构为 块精煤粒度80~30mm,灰分Ad≤14.00,水分Mt≤15.00,发热量Qnet,ar≥5500kcal/kg,作为兰炭用煤; 混煤粒度30~0mm,灰分Ad≤23.00,水分Mt≤20.00,发热量Qnet,ar ≥5000kcal/kg,作为发电用煤或煤化工用煤; 产品结构可根据井下煤质变化情况、市场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灵活调整。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63.65,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采区回采率满足规范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0.48,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矿井生产期间掘进矸石量为0.06Mt/a,掘进矸石全部用于回填井下。生产期间井下矸石回填井下巷道。本矿建有选煤厂,选煤厂洗选矸石量约为0.06Mt/a,生产期间矿井掘进矸石和选煤厂洗选矸石均进入矸石充填站处理后进入充填系统,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填充,矸石利用率100。 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复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和荒山绿化,不外排;井下排水处理后用于井下用水、荒山绿化和自用水,综合利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约为9.7194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采空塌陷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小,危险性中等。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较严重,对地下水疏干范围对含水层水位影响较严重,主要影响范围为预测采空区;对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其余地段对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采矿活动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现状评估分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较严重区为矿区采空塌陷坑分布区域,占地面积约为0.532公顷,较轻区为较严重区以外的区域,面积为971.408公顷。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现状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土壤、水环境环境影响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现状矿区内工程活动主要以无组织污染(交通运输)为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现状评估分区现状将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三个等级, 较严重区现状采空塌陷区影响范围、现状塌陷坑分布范围,综合面积约为61.72公顷,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影响较严重,现状塌陷坑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对其他环境影响较轻; 较轻区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区域,面积约为910.22公顷。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矿山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发育程度弱,预测评估危险性小;主要地质灾害为采空塌陷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 含水层破坏现状预测矿山适用期5年和远期采矿活动对煤系含水层、煤系上覆含水层造成影响及破坏,含水层结构受采矿活动影响严重;对含水层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严重区主要为采空区范围。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采矿活动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预测评估分为严重、较严重和较轻三个级别。严重区主要为预测采空下沉区域,面积约601.02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较严重区主要为矿山生产生活设施、临时矸石周转场等占地范围,面积约21.7446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其它区域为除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轻区,面积约349.1734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预测矿山后期生产在保持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对矿区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预测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 严重区主要为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面积601.02公顷; 较严重区主要为矿山地面建筑设施场地,面积约21.7446公顷; 较轻区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349.1754公顷。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区可分为重点防治区(Ⅰ区)、次重点防治区(Ⅱ区)和一般防治区(Ⅲ区)。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点区(Ⅰ)主要为预测的采空下沉范围治理区,影响面积约601.02公顷,破坏土地类型为裸岩石砾地、裸土地、采矿用地、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区内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采空下沉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和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表,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防治措施在采空下沉影响范围外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加强地表变形监测,对稳沉后的下沉区进行治理。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次重点区(Ⅱ)主要为评估区内地面建设场地,包括主、副井工业场地、回风立井场地、瓦斯抽采站场地、西部回风斜井工业场地、临时矸石周转场和矿山道路等,影响范围约为21.7466公顷。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一般区(Ⅲ)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以外评估区内其他区域,一般区面积约349.1734公顷。区内地质灾害弱发育,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区内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和水土环境破坏程度较轻,主要防治措施为对区内设施定时巡查,发现异常时及时修缮;局部土地简单平整后即可恢复土地资源使用功能及地形地貌影观,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可分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环境监测措施。 防治措施工程内容主要为现有塌陷坑治理工程,塌陷坑回填工程量10806立方米、平整工程量279.58立方米;预测地表下沉范围预防措施设置铁丝围栏16610米、警示牌332个;泥石流沟谷预防措施设置警示牌8个;地质环境监测措施包括采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和泥石流沟谷监测,其中采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804次、泥石流沟谷监测9963次。 生态修复适用期5年内地质环境保护工程主要为塌陷坑回填工程量10806立方米、平整工程量279.58立方米、预测地表下沉范围设置铁丝围栏7850米、设置警示牌332个、泥石流沟谷预防设置警示牌8个、采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60次、泥石流沟谷监测1031次。 (2)含水层破坏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含水层治理措施主要为预防破坏及加强监测措施为主,监测内容主要对煤矿涌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的监测,监测工作由矿山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含水层治理工程量主要为设置水文监测钻孔2处,钻孔总深度1400米、涌水量及水位监测1608次、地下水水质监测804次。 生态修复适用期5年内含水层治理工程量为设置水文监测钻孔总深度1400米、涌水量及水位监测120次、地下水水质监测60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的预防及治理措施主要以监测措施为主,通过对矿山施工期、开采期地形地貌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土地损毁程度和面积进行监测,监测内容贯穿方案服务年限。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地形地貌景观监测277次。 生态修复适用期5年内地形地貌景观监测29次。 (4)水土环境污染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水土环境污染修复的目标任务为一是加强监测;二是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水土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监测措施主要为加强矿山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废水)管理、污水(废水)的处理及监测、生活污水的处理及监测、损毁区土壤环境的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矿井水水质监测268次、生活污水监测268次、土壤背景值监测2144次。 生态修复适用期5年内矿井水水质监测20次、生活污水监测20次、土壤背景值监测160次。 (5)大气污染 矿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分为建设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和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主要以无组织污染源为主,大部分环境空气污染工程措施已纳入了煤矿生产的技术指标中,因此防治措施主要为预防措施和监测措施。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107次。 生态修复适用期5年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15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二号整合矿井土地利用面积约为906.4335公顷,其中矿区范围用地面积约为903.92公顷(约9.04平方千米),界外面积约为2.5135公顷(界外道路面积),根据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权属及规划的证明,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包括采矿用地24.2公顷,公路用地1.49公顷、农村道路2.06公顷、裸土地503.19公顷、裸岩石砾地375.4935公顷(界内面积约为372.98公顷、界外面积约为2.5135公顷)。土地权属均为国有,土地产权明晰,权属界址清除,无土地权属纠纷。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复垦区范围主要为工程已损毁土地和拟损毁土地之和,矿山已损毁土地主要为原有老窑开采形成塌陷坑面积,已损毁土地面积约为0.532公顷;拟损毁土地为采矿活动拟建的主、副井工业场地、回风立井场地、瓦斯抽采站场地、西部回风斜井工业场地、临时矸石周转场、矿山道路和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拟损毁土地面积约为622.7646公顷。 复垦责任范围为复垦区中损毁土地和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根据咨询土地权属人(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单位(鄯善县泰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鄯善县政府意见,矿山开采结束后,矿山地面设施、道路、井巷等全部废弃,无保留设施。因此本次复垦责任范围与复垦区范围一致,复垦责任区面积622.7646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622.7646公顷,复垦区包括主、副井工业场地、回风立井场地、瓦斯抽采站场地、西部回风斜井工业场地、临时矸石周转场、矿山道路和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和裸土地。其中裸岩石砾地复垦面积为397.9062公顷,裸土地复垦面积为244.8584公顷。本次土地复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受采矿影响的区域地貌景观,并控制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使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矿区土石方平衡分析 矿区内主要涉及土石方的复垦区为地面建筑设施和预测地表沉陷裂缝影响区。充填井筒、裂缝区等所需废渣量约为205773.94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内供应废渣量约为115060.39立方米,主要为拟建地面设施拆除、硬化层拆除工程量,需求量>供应量,不足废渣可由矿区西南部一号整合井火区治理表土剥离堆放场供给。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622.7646公顷,复垦区包括主、副井工业场地、回风立井场地、瓦斯抽采站场地、西部回风斜井工业场地、临时矸石周转场、矿山道路和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和裸土地。根据矿山原始土地利用类型,主要采取地形重塑工程,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井筒充填、土地平整、裂缝充填、土壤翻松、覆土平整等,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划分复垦单元,各复垦单元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下 (1)主副井工业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68496.89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33654.0立方米、井筒回填工程量35106.1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22258.65立方米。 (2)回风立井工业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769.60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780.00立方米、井筒回填工程量3469.2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1500立方米。 (3)瓦斯抽采站复垦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210.6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360.0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750立方米。 (4)西部回风斜井工业场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1112.8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360.0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1500立方米。 (5)临时矸石周转场复垦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量2250立方米。 (6)矿山道路复垦工程硬化层拆除工程量8716.5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4358.25立方米。 (7)预测地表下沉区复垦工程裂缝区回填工程量151919.64立方米、表土剥离工程量166209立方米、表土覆盖工程量166209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38593.47立方米。 其中适用期5年土地复垦工程主要以预测地表下沉区复垦措施为主,复垦工程为裂缝区回填工程量45202.77立方米、表土剥离工程量52356立方米、表土覆盖工程量52356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12989.32立方米。 (2)土地复垦监测及管护 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土地复垦效果监测,主要调查地面建筑设施和采空塌陷区土地损毁程度和恢复情况,监测时间为方案服务年限内。复垦工程为土地损毁监测措施1072次、土壤质量监测措施1340次。 适用期5年土地复垦监测工程为土地损毁监测70次、土壤质量监测100次。 复垦管护工程矿山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和裸土地,不涉及草地、林地恢复,无需进行后期管护工程,因此不设置管护措施。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为62年,建设工期为2年2个月,考虑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结束后,地下开采系统沉稳期为3年,治理复垦期为1年,监测期1年,确定本次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期年限为69年2个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土地复垦适用期年度工作安排为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裂缝区)复垦治理工程、开展土地损毁监测和土壤质量监测。 (1)2025年7月~2026年7月 收集矿山基础信息,建立监测模型,开展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主要包括复垦区损毁土地监测、土壤质量监测进行定期监测。 (2)2026年7月~2027年7月 开展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复垦区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对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类型、面积、损毁程度进行定期监测。 (3)2027年7月~2028年7月 开展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复垦区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对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类型、面积、损毁程度进行定期监测。 (4)2028年7月~2029年7月 1)开展复垦治理措施,对预测地表下沉裂缝区两侧表土进行废渣充填、表土剥离/覆盖和场地平整措施,恢复损毁区土地利用类型。 2)开展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复垦区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对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类型、面积、损毁程度进行定期监测。 (5)2029年7月~2030年7月 1)开展复垦治理措施,对预测地表下沉裂缝区两侧表土进行废渣充填、表土剥离/覆盖和场地平整措施,恢复损毁区土地利用类型。 2)开展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复垦区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对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类型、面积、损毁程度进行定期监测。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资金概算为89824.51万元,吨煤投资为740.12元/t,矿井投资78450.05万元,选煤厂投资8287.1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76.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10.33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6855.33万元,投资利润率7.23,投资利税率11.96,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9.00,税后投资回收期11.63年,盈亏平衡点65.0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3855.32万元,动态总投资7201.16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投资2090.84万元,动态投资3905.21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1764.48万元,动态投资3295.95万元。 适用期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费为5925135.42元 ,其中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费约3355360.96元,土地复垦费用约2569774.46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2.建议项目业主在建设及生产期间对煤层瓦斯基础参数、煤层自燃发火等级、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测定工作。在生产中应按规定及时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及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成果,适当调整通风参数,加强瓦斯管理工作。建议矿井后期应根据各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及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编制瓦斯抽采专项设计。 3.建议与相关科研单位、装备研发部门、装备生产部门合作研究大倾角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及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培训工作,提高矿井机械化开采水平。 4.勘探地质报告问题与建议中提出本矿井采空区及积水尚未查清,本次方案未落实,煤矿应在下一步设计工作前补充水文勘探,完善矿区范围内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确保矿山安全开采。 5.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不替代相关的工程勘查、治理设计、监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开展上述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6.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6年12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要求,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扩大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7.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远期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 8.本矿属新建矿山,基准期为矿山正式投产之日算起,方案适用期5年,即从2025年~2030年,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3年,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区人文、社会情况、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要再次进行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9.本方案复垦方向主要为恢复原地表土地类型及地貌景观与周边相协调,若矿方在复垦过程中有实际性要求可局部进行调整。 10.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对产生的废污水必须采取对地质环境影响最小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达到废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 11.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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