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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鄯善县泰鑫坤德煤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注 1.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首采区范围坐标见表2。 表1 申请采矿许可证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X Y Z1 4760079.710 30554554.915 Z2 4759412.932 30555581.123 Z3 4757732.848 30557542.789 Z19 4757132.585 30557586.543 Z11 4757143.624 30557321.902 Z12 4757489.906 30556816.789 Z13 4757747.177 30556571.997 Z14 4757619.265 30556168.367 Z15 4757458.384 30556108.738 Z16 4757734.915 30555337.364 Z17 4758417.581 30555605.229 Z18 4758411.520 30554903.507 表2 首采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X Y S1 4759382.008 30554700.716 S2 4759375.902 30554939.996 S3 4758888.016 30555560.713 S4 4758507.645 30556415.321 S5 4757881.190 30556934.378 S6 4757352.716 30557570.504 S7 4757132.585 30557586.543 S8 4757614.825 30556925.337 S9 4758193.212 30556437.283 S10 4758476.845 30556093.740 S11 4758632.476 30555491.602 S12 4758978.409 30554785.056 2.开采深度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400m~-600m,井田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为456m,本次设计井田开采标高为456m~-600m,456m~400m无资源量。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456m。 4.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规模1.5Mt/a。 5.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4月3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23023.4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1950.7万t(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21072.7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7653.3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36.32;控制资源量2765.2万t,推断资源量10654.2万t;(探明控制)10418.5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49.44,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14846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1.5Mt/a,服务年限为70.6a。首采区可采储量为1747.6万t,服务年限为8.3a。矿山综合回采率为70.45。 6.开拓方案设计采用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开拓方式,投产采区布置在128mm水平以上的11采区,矿井移交生产时共布置3个井筒,分别为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后期开拓二水平时新设立风井,为二、三水平和四水平服务。后期三水平(350m)开拓时,新建副立井,为三水平和四水平服务。 本矿井通风方式选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7.开采顺序井田划分为四个水平四个采区。一水平128m,二水平-100m,三水平-350m,四水平-600m,均采用上山式开采。每个水平为一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128m水平以上)、21采区(-100m~128m水平)、31采区(-350m~-100m水平以上)、41采区(-600m~-350m水平)。各可采煤层采用联合布置方式。 矿井投产时在11采区B5煤层布置2个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投产即达产。矿井以2个综采工作面4个煤巷综掘工作面来保证矿井1.5Mt/a的生产能力。 采区开采顺序11采区→21采区→31采区→41采区。 8.采煤方法根据井田内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结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国内综合机械化生产矿井的开采技术水平,本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短壁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矿井B10薄煤层采区采出率85%,B6、B2中厚煤层采区采出率80%,B5、B4、B3厚煤层采区采出率75%,矿山综合回采率为70.45。 9.矿井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矿井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境内,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鉴于当地水资源特别紧张,且该矿原煤中的矸石泥化程度属于高泥化,结合产品方案和原料煤性质,经过方案比选,推荐的选煤方法为300-30mm块煤采用TDS智能分选;30~6mm的小块煤采用复合式干法选煤。0-6mmm粉煤不洗选,与风选精煤混合后作为混煤产品。选煤回收率90.22。 附件鄯善县泰鑫坤德煤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19 附件 鄯善县泰鑫坤德煤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鄯善县泰鑫坤德煤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中煤科工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8月16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水工环、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矿井为新建矿井,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2018年6月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区整合实施方案中的一号整合井田、二号整合井田规模均进行了调整,其中一号整合井田规模由0.6 Mt/a调整至1.5Mt/a,二号整合井田规模由0.9 Mt/a调整至1.2Mt/a,总规模为2.7Mt/a; 2019年1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办函【2019】4号)下发了关于同意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煤炭资源整合区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2020年2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疆“十三五”煤炭规划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0〕95号)。本井田为规划的一号整合井田,井田东西走向长约3.29km,南北宽约0.64-1.72km,面积3.32km2,规划规模1.5Mt/a。2020年8月25日国家能源局出具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一号整合井田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20]47号),核准规模1.5Mt/a。 本次方案编制目的一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矿井资源采出率,减少资源损失。二是为新设采矿证办理手续提供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设计合理开拓系统及采矿方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以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四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五是使矿山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六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管控能力建设,实现国土空间和地质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机制。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部分不能替代相关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的勘查、设计。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提交的新疆鄯善县七克台煤矿区一号整合井田勘探报告。截止2023年4月3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23023.4万吨,其中动用资源量1950.7万吨(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21072.7 万吨。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7653.3 万吨,占保有资源量的36.32;控制资源量2765.2 万吨,推断资源量10654.2 万吨;(探明控制)10418.5 万吨,占保有资源量的49.44。设计对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加以利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煤层未见其它有益矿产。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其设计服务年限为70.6年,其中其中一水平(128米水平)可采储量1747.6万吨,服务年限8.3年;二水平(-100米水平)可采储量3681.7万吨,服务年限17.5年;三水平(-350米水平)可采储量6430.4万吨,服务年限30.6年;四水平(-600米水平)可采储量2986.3万吨,服务年限14.2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案,矿井投产时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后期布置副立井和回风立井。主斜井装备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煤炭和皮带检修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斜井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方式,担负全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主要进风井。回风立井装备2台FBCDZNo26/2202型防爆对旋抽出式轴流风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担负矿井11采区回风井和安全出口。三水平(350m)开拓时,新建副立井,为三水平和四水平服务;二水平开拓时,新建回风立井,担负二水平及以下的回风任务。 井田划分为四个水平四个采区。一水平128m,二水平-100m,三水平-350m,四水平-600m,均采用上山式开采。每个水平为一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128m水平以上)、21采区(-100m~128m水平)、31采区(-350m~-100m水平以上)、41采区(-600m~-350m水平)。各可采煤层采用联合布置方式。 矿井投产时在11采区B5煤层布置2个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投产即达产。矿井以2个综采工作面4个煤巷综掘工作面来保证矿井1.5Mt/a的生产能力。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短壁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矿井B10薄煤层采区采出率85%,B6、B2中厚煤层采区采出率80%,B5、B4、B3厚煤层采区采出率75%,矿山综合回采率为70.45。 五、产品方案 井田内的煤种属低变质烟煤,煤类为长焰煤(41CY),煤质为特低全水分、特低灰~中灰、中高~高挥发份、特低硫~低硫、中~低磷、中~低氯、较低~中等软化灰、中高~高发热量煤,浮煤挥发份产率平均37.3038.09。为较好的动力用煤及民用煤。井田煤层含油率相对较高,可考虑化工用煤。 根据本矿井煤质特征及市场情况,推荐的产品方案为 块精煤粒度80~30mm,灰分Ad≤14.00,水分Mt≤15.00,发热量Qnet,ar≥5500kcal/kg,作为兰炭用煤; 混煤粒度30~0mm,灰分Ad≤23.00,水分Mt≤20.00,发热量Qnet,ar ≥5000kcal/kg,作为发电用煤或煤化工用煤; 矸石作为井下矸石充填的原料。 产品方案可根据井下煤质变化情况、市场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灵活调整。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70.45,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采区回采率满足规范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0.22,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矿井生产期间掘进矸石量为0.09Mt/a,掘进矸石全部用于回填井下。生产期间井下矸石回填井下巷道。本矿建有选煤厂,选煤厂洗选矸石量约为0.14Mt/a,生产期间矿井掘进矸石和选煤厂洗选矸石均进入矸石充填站处理后进入充填系统,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填充,矸石利用率100。 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复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和荒山绿化,不外排;井下排水处理后用于井下用水、荒山绿化和自用水,综合利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约为5.0423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采空塌陷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小,危险性中等。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较严重,主要影响范围为矿山原有老井采空区范围,对地下水疏干范围对含水层水位影响较严重,对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其余地段对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火区治理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范围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严重区面积约为169.72公顷;现有地面设施场地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较严重区面积约为3.8886公顷;其它区域为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轻,较轻区面积约为330.6214公顷。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本矿为新建矿山,暂无矿井涌水、矸石废渣排放,现有行政办公区内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车间,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于鄯善县泰鑫丽青新型环保墙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协议书,定期清运至鄯善县七克台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矿区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现状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区现状无采矿或工程活动,现状无大气污染源,现状主要污染为矿区内交通车辆扬尘,对矿区环境影响较小。 现状评估分区现状将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三个等级, 严重区现状矿山火区治理露天采坑(含现有采空区范围)和表土剥离堆放场,综合面积约为169.72公顷,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现有采空区对含水层影响较严重,对其他环境影响较轻; 较严重区主要为现有地面设施场地,包括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和矿山道路,面积约为3.8886公顷,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对其他环境影响较轻; 较轻区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区域,面积约为330.6214公顷。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预测矿山开采可能引发火区治理露天采坑(0.373平方千米)和表土剥离堆放场(1.3242平方千米)边坡的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其中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预测矿山地下开采形成采空区面积约1.6909平方千米,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约2.7318平方千米,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影响采矿设备和矿山道路等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预测评估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除上述区域外其他拟规划设施均不会引起新的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的评判标准,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较严重-严重”。 含水层破坏现状预测矿山采矿活动对煤系含水层、煤系上覆含水层造成影响及破坏,含水层结构受采矿活动影响严重;对含水层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严重区主要为采空区范围。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表3-1-6)的评判标准,预测远期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严重”。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预测矿业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评估可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个级别。 严重区主要为预测采空下沉区域、火区治理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面积约315.92公顷(扣除了地表下沉区和火区治理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的重合面积68.92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较严重区主要为矿山地面建筑设施场地,面积约18.1031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较轻区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170.2069公顷,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的评判标准,预测评估地面建设工程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较严重-严重”。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现状矿区内工程活动主要以无组织污染(交通运输)为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预测矿山后期生产在保持预防措施的情况下,对矿区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预测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 严重区主要为预测地表下沉影响范围、火区治理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面积315.92公顷; 较严重区主要为矿山地面建筑设施场地,面积约18.1031公顷; 较轻区为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170.2069公顷。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区可分为重点防治区(Ⅰ区)、次重点防治区(Ⅱ区)和一般防治区(Ⅲ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点区(Ⅰ区)主要为预测的采空下沉范围、火区治理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影响面积约315.92公顷(扣除重合面积126.98公顷),土地类型为裸岩石砾地、裸土地、采矿用地、灌丛沼泽、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农村道路、水工建设用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次重点区(Ⅱ区)为评估区内地面建设场地,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原有混合井场地)、救护队场地(原有办公生活区)、瓦斯抽采站、预留后期副井场地、预留后期风井场地、矿山道路等,影响范围约为18.1031公顷(扣除重合区面积0.3905公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一般区(Ⅲ)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以外评估区内其他区域,一般区面积约170.2069公顷。区内地质灾害弱发育,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区内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和水土环境破坏程度较轻。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可分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环境监测措施。 防治措施工程为设置铁丝围栏10200米,警示牌340个;采空塌陷区回填量1013100立方米;泥石流预防警示牌2个。 地质环境监测措施包括采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135024点次、泥石流沟谷监测2866点次、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边坡监测87878点次、建筑场地变形监测1009点次。 (2)含水层破坏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含水层治理工程量主要为设置水文监测钻孔1处,钻孔总深度700米、涌水量及水位监测847点次、地下水水质监测282点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地形地貌景观监测80次。 (4)水土环境污染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矿井水水质监测141次、生活污水监测284次、土壤背景值监测795次。 (5)大气污染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550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号整合井矿区面积约为3.32平方千米(332.24公顷),根据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权属及规划的证明,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面积241.61公顷)和集体土地(面积80.63公顷,属七克台镇南湖村),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包括采矿用地49.59公顷,工业用地3.06公顷,公路用地3.37公顷,灌丛沼泽50.6公顷、灌木林地4.43公顷、裸土地37.44公顷、裸岩石砾地177.49公顷、农村道路1.26公顷、农村宅基地0.48公顷、其他草地1.28公顷、其他林地3.2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6公顷。土地产权明晰,权属界址清除,无土地权属纠纷。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复垦区范围主要为工程已损毁土地和拟损毁土地之和,矿山已损毁土地主要为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部分矿山道路、火区治理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已损毁面积约为173.6086公顷;拟损毁土地为采矿活动拟建的地面设施包括矿井工业场地、瓦斯抽采站、预留后期副井场地、预留后期风井场地、矿山道路和生产运行期采空区引发的预测地表下沉区,拟损毁土地面积约为287.785公顷。土地复垦区面积为已损毁土地与拟损毁土地之和,一号整合矿井复垦区面积为334.0231公顷(扣除场地间的重合区域127.3705公顷)。 复垦责任范围为复垦区中损毁土地和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根据咨询建设单位(鄯善县泰鑫坤德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开采结束后,地面建筑设施、矿山道路等设施不在留续使用,其中涉及公路用地和农村道路用地的矿山道路,因在矿山闭矿期咨询鄯善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保留矿区内通行道路(本次方案按不在留续使用进行处置)。保留露天采坑西侧截水沟、挡土墙设施(水工建设用地0.0435公顷)和行政福利区内已有绿化场地范围(其他林地0.129公顷)。因此本次复垦责任范围333.8506公顷。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333.8506公顷,复垦区包括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预留后期副井场地、预留后期风井场地、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范围,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裸土地、灌木林地、灌丛草地。本次土地复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受采矿影响的区域地貌景观,并控制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使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矿区土石方平衡分析 (1)石方供需平衡 矿区内主要涉及石方的复垦区为充填井筒和塌陷区回填所需废渣量约为1038936.16立方米,服务年限内供应废渣量约为38106000立方米,主要为现状表土剥离堆放场内废渣,需求量<供应量,现有废渣满足矿山复垦需求。 (2)表土供需平衡 矿山塌陷区回填覆土采取就地取土方式,塌陷区设计稳沉后采取复垦措施,覆土量约为8.6091万立方米。重度塌陷区回填工程结束后,对地表下沉影响区表土进行剥离取土,剥离区面积约为17.2182公顷,取土量约为8.6091万立方米,满足重度塌陷区覆土需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333.8506公顷,复垦区包括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预留后期副井场地、预留后期风井场地、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范围,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裸土地、灌木林地、灌丛草地。根据矿山原始土地利用类型,主要采取地形重塑工程,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井筒充填、土地平整、裂缝充填、土壤翻松、覆土平整等,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划分复垦单元,各复垦单元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下 (1)矿井工业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27945.65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21567.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49512.65立方米、井筒回填工程量22552.7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15975立方米。 (2)行政福利区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12970.78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4659.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17629.78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3436.5立方米。 (3)立风井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533.8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1074.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1607.8立方米、井筒回填工程量3272.2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849.6立方米。 (4)救护队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239.20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612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851.2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435.0立方米。 (5)瓦斯抽采站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387.5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360.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747.5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750.0立方米。 (6)预留后期副井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1966.12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630.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2596.12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570.0立方米。 (7)预留后期风井场地复垦工程废弃建筑拆除工程量1966.12立方米、硬化层拆除工程量630.0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2596.12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570.0立方米。 (8)矿山道路复垦工程硬化层拆除工程量19389.2立方米、废渣回填工程量场地19389.2立方米、平整工程量4960.5立方米。 (9)预测地表下沉复垦工程表土剥离工程量86091立方米、覆盖工程量86091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量295797立方米、翻松工程量17.2182公顷、土壤培肥面积51.041公顷、灌丛植被恢复面积47.144公顷、灌木林地恢复面积5846株。 (10)露天采坑复垦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量558000立方米。 (11)表土剥离堆放场复垦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量198675立方米。 6.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复垦效果监测包括土壤质量监测、植被恢复效果监测)。 (1)土地复垦监测 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土地复垦效果监测,主要调查地面建筑设施和采空塌陷区土地损毁程度和恢复情况,监测时间为方案服务年限内。复垦工程为土地损毁监测措施1740次、土壤质量监测措施60次、植被恢复监测24次。 (2)复垦管护工程 1)植被补种 复垦灌丛沼泽面积约为47.144公顷,管护期补种量为复垦期播撒草籽总工程30,管护期为治理后3年,选用项目区已有植被类型芦苇、拂子茅、梭梭,采用1∶1∶1混播,播撒密度为60千克/公顷。 复垦灌木林地面积约为3.897公顷,设计管护期为3年,每年工程量按复垦期补栽灌木工程量的10计,选用项目区已有的三年生灌木(多枝柽柳,搭配塔里木沙拐枣),定植密度1500株/公顷,栽种灌木数量为1754株。 2)灌溉工作 植被灌溉量按6000立方米/公顷年计算,灌丛沼泽和灌木林地复垦区面积约为51.041公顷,管护期(3年)灌溉洒水量约为306246立方米。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为70年7个月(70.6年),建设工期为2年(24个月),考虑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结束后,地下开采系统沉稳期为3年,治理复垦期为1年,管护期为3年,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期年限为79年7个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土地复垦适用期年度工作安排为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回填治理区平整工程和土地损毁监测。 (1)2025年8月2026年8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0处,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东部和西部损毁土地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 2)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回填区平整治理工程,平整区形成缓坡状地形,保证地表整体平缓,以不形成隆起和坑洼为准。 (2)2026年8月2027年8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0处,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东部和西部损毁土地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 2)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回填区平整治理工程,平整区形成缓坡状地形,保证地表整体平缓,以不形成隆起和坑洼为准。 (3)2027年8月2028年8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0处,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东部和西部损毁土地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 2)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回填区平整治理工程,平整区形成缓坡状地形,保证地表整体平缓,以不形成隆起和坑洼为准。 (4)2028年8月2029年8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0处,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东部和西部损毁土地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 2)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回填区平整治理工程,平整区形成缓坡状地形,保证地表整体平缓,以不形成隆起和坑洼为准。 (5)2029年8月2030年8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2处,包括矿井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立风井场地、救护队场地、瓦斯抽采站、预留后期副井场地、预留后期风井场地、矿山道路、露天采坑、表土剥离堆放场、地表下沉影响区东部和西部损毁土地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 2)开展预测地表下沉区、露天采坑和表土剥离堆放场回填区平整治理工程,平整区形成缓坡状地形,保证地表整体平缓,以不形成隆起和坑洼为准。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资金概算为117981.69万元(本矿井不含原有投资),吨煤投资为776.92元/t,矿井投资101498.44万元,选煤厂投资11549.8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89.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43.59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10372.14万元,投资利润率7.64,投资利税率13.52,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9.10,税后投资回收期11.26年,盈亏平衡点65.4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6462.48万元,动态总投资13740.3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投资4599.98万元,动态投资8155.29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1862.5万元,亩投资约为5.536万元/亩;动态投资5585.01万元。 适用期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费为1272.847万元,其中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费1205.849万元,土地复垦费用66.998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2.井田内虽然矿床本身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但上部靠近露头处有以往采空区形成的塌陷和灭火剥采回填形成的大体积透水松散体,加之早期仓储式、巷柱式采煤方法,而形成的储水空峒,容易形成老窑、老空区积水,故需加强探放水措施,对井田西部地湖汇水冲沟,提前导流或拦储,防止地表水入灌,始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3.本矿区煤层顶、底板均为软弱岩层,易产生垮落,建议煤矿业主作好煤层顶、底板管理工作,防止煤层顶板冒落、围岩偏帮等不良工程地质事故的发生。 4.井田内可采煤层层数多,层间距小,D4勘探线以西煤层结构较复杂,特厚煤层与薄煤层之间,因开采方法不同,开采效益存在明显差异,故在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开采顺序,尽量避免因开采下部厚煤层的扰动而丢弃上部薄煤层。 5.井田施工的钻孔均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封孔,但因施工周期短均未进行封孔质量检查,对封孔质量不良的钻孔可能成为今后导水的通道,望矿业权人在今后开采过程中应加强防范。 6.灭火治理工程虽阻止了煤层的燃烧,但治理过程形成范围较大的采坑,建议业主采取矿坑最低洼处常设抽水设备,矿坑边缘处修筑防洪水坝。 7.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不替代相关的工程勘查、灭火治理设计、监测设计、环境治理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开展上述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8.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6年12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要求,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扩大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9.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远期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 10.本矿属新建矿山,基准期为矿山正式投产之日算起,方案适用期5年,即从2025年~2030年,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3年,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区人文、社会情况、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要再次进行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11.本方案复垦方向主要为恢复原地表土地类型及地貌景观与周边相协调,若矿方在复垦过程中有实际性要求可局部进行调整。 12.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对产生的废污水必须采取对地质环境影响最小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达到废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 13.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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