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4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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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40.0Mt/a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注 1、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大地2000坐标系,6度带) 拐点坐标 采矿权范围 拐点坐标 采矿权范围 纬距坐标(X) 经距坐标(Y) 纬距坐标(X) 经距坐标(Y) 1 4960717.06 15675748.81 15 4970531.48 15684452.81 2 4967305.11 15675703.85 16 4969142.36 15684492.70 3 4970541.11 15681827.93 17 4969123.47 15683833.73 4 4972951.13 15684175.98 18 4968660.43 15683846.97 5 4974054.14 15684713.00 19 4968622.85 15682528.95 6 4973933.41 15686991.17 20 4967696.76 15682555.25 7 4973849.07 15686993.69 21 4967668.76 15681566.58 8 4973829.89 15686335.19 22 4967205.72 15681579.66 9 4972440.76 15686375.52 23 4967177.87 15680590.93 10 4972421.65 15685716.88 24 4966714.83 15680603.94 11 4971495.57 15685743.68 25 4966668.75 15678955.94 12 4971476.53 15685084.94 26 4961269.19 15679106.13 13 4971013.49 15685098.29 27 4960860.06 15677576.81 14 4970550.45 15685111.63 一期采区范围拐点坐标表(大地2000坐标系,6度带) 拐点编号 X Y 拐点编号 X Y D1 4967487.61 15676276.55 D17 4966743.84 15679305.72 D2 4967669.79 15676747.91 D18 4966668.80 15678956.00 D3 4967849.73 15677026.48 D32 4965880.41 15678971.87 D4 4967974.84 15677288.24 D33 4965352.13 15678951.02 D5 4968490.63 15678010.94 D34 4964922.95 15678952.73 D6 4968708.46 15678337.82 D35 4964765.34 15677532.59 D7 4970550.90 15681836.28 D23 4964663.71 15675781.40 D8 4972956.71 15684186.77 D24 4965858.61 15675901.90 D9 4974058.53 15684725.11 D25 4966544.92 15675762.80 D10 4973966.89 15686408.85 D26 4966703.54 15675777.07 D11 4972409.63 15685722.12 D27 4966755.60 15675790.53 D12 4970522.68 15684456.53 D28 4966892.89 15675862.51 D13 4969115.71 15683835.13 D29 4967192.22 15675999.64 D14 4968617.06 15682531.02 D30 4967387.84 15676155.96 D15 4967664.21 15681567.27 D31 4967487.61 15676276.55 D16 4967175.21 15680591.03 2、采矿许可证批复的开采标高616米~314米,新疆吉木萨尔县大井矿区南露天矿(一期)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675米~-125米。根据设计方案及专家意见,开采标高调整为700米~-125米。 一期采区开采标高700米~145米。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700米。 4、生产规模4000.00万吨/年(露天开采)。 5、服务年限露天矿开采境界内设计可采资源量为200708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4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45.62年。 一期采区内设计可采资源量为133868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4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30.42年。 二期采区内设计可采资源量为66840万吨,计算服务年限为15.20年. 6、开拓方案露天开采。 7、开采顺序露天矿共划分为二个采区,分别为一期采区、二期采区。 开采顺序为一期采区→二期采区。 8、采煤方法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 9、选煤方法采用智能干法分选工艺,选煤回收率98。 附件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4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抄 送 厅有关处室、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2 附件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40.0Mt/a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40.0Mt/a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9月11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该矿于2018年1月2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1000万吨/年),采矿证号C6500002018011110145791。2022年12月22日续办(3500万吨/年),有效期至2036年8月31日,矿区范围由2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616m至314m标高,矿区面积45.8402km2。2022年12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了关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的批复(新应急函〔2022〕95号),同意南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3500万吨/年核增至4000万吨/年。 本次编制方案目的为办理40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吉木萨尔县大井煤矿区南露天煤矿(一期)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备字﹝2017﹞047号),截止到2017年1月31日,露天煤矿保有资源总量324593万吨,其中探明的资源量166230万吨;其中控制的资源量132130万吨;另有推断资源量26233万吨。 设计对矿区范围进行了开发设计。露天矿地质资源量299276万吨,工业资源量299276万吨。其中可信度系数调整0万吨。露天矿设计资源量204557万吨,边帮压覆量947.18万吨,设计损失率31.65。露天矿设计可采储量200708万吨,开采损失3849万吨,开采损失率1.88,平均回采率98.12。矿山采出率67.04。 露天矿一期采区地质资源量198063万吨,露天矿一期采区工业资源量198063万吨。其中可信度系数调整0万吨。露天矿一期采区设计资源量138627万吨,边帮压覆量59436万吨,设计损失率为30.01。露天矿一期采区设计可采资源量133868万吨,开采损失4759万吨,开采损失率3.43,平均回采率96.57。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4000万吨/年,露天矿开采境界内设计可采资源量为200708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4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45.62年。 一期采区内设计可采资源量为133868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4000万吨/年,考虑储量备用系数1.1,计算服务年限为30.42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煤层水平方式划分台阶,采用顶板拉沟露煤,沿煤层底板拉沟、从底板向顶板推进的方式开采)、台阶式采矿方法,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采用智能干选分选工艺选煤方法。设计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采选方法合理可行。露天采煤回采率98.12,选煤回收率98,原煤入选率100,指标适宜,基本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目的。 1、开采境界参数及采场要素基本齐全。 2、主要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选择基本合理。 3、制定的矿山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4、附图及附件齐全。 5、确定的块煤、末煤产品方案符合实际。 五、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煤主要供应新疆众和公司和特变电工热电厂项目自用,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逸频化工有限公司等外部市场用煤。 大块煤160-300mm,Ad20.00,Qnet,ar5000kcal/kg,民用煤。 小块精煤50-160mm,Ad10.00,Qnet,ar5000kcal/kg,煤化工用煤。 末煤0-50mm,Ad20.00,Qnet,ar5000kcal/kg,发电用煤。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1、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2、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75.30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3、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区现状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灾害不发育,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结构破坏严重,对煤矿及周边生产生活水源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现状评估采掘场及外排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工业场地、爆破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采剥单位驻地、综合服务中心对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道路原有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除以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现状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1706.5公顷、229.45公顷和5754.05公顷。 4、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含水层破坏现状预测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结构破坏严重,露天开采对地下水资源量影响“较轻”;对生产生活水源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预测评估采掘场及排土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预测评估工业场地、爆破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采剥单位驻地、综合服务中心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较严重”。除以上述区域外评估区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4049.99公顷、229.45公顷和3410.56公顷。 5、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估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三个区。重点防治区包括拟建采掘场防治亚区、拟建北排土场防治亚区、二采区排土场防治亚区,面积3834.32公顷。次重点区包括工业场地防治亚区、爆破单位驻地防治亚区、施工单位驻地防治亚区、采剥单位驻地防治亚区、综合服务中心防治亚区,面积229.45公顷。一般防治区面积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3410.56公顷。 (2)地质环境治理及监测(适用期5年)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方案在北排土场外西北侧修筑防洪堤和截水沟,并在拟建采掘场北侧及东南侧修筑防洪堤和截水沟,将北侧及东南侧地表水引至矿区南侧地势较低处。共需布设防洪提、截水沟24500米,防洪堤截面尺寸为上宽1.5米,高1.5米,下宽4.5米,两侧坡角45,断面面积4.5平方米;截水沟截面尺寸为沟深1.5米,沟底宽1.5米,断面面积4.5平方米,则需土坝填筑110250立方米、土方开挖110250立方米。 对露天开采过程中由于风化、爆破震动等作用,帮坡上会出现危岩、浮石及小型滑坡,及时清除。5年清理危岩、浮石约51049立方米;25.7年清理危岩、浮石196482立方米。 每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评价。 2)其他监测设置泥石流监测点3个、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点2个;设置污废水水质监测点2个;设置土壤监测点4个;设置大气监测点2个。进行泥石流监测36次、地下水水位监测24次、水质监测2次;地形测绘1次;污废水水质监测2次;土壤监测4次;大气监测2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本矿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矿区内和矿区外用地共5653.56公顷,其中矿区内用地面积为4577.21公顷、矿区外用地面积为1076.35公顷,土地类型分别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本矿所占用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4312.39公顷,包括露天矿工业场地、爆破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采剥单位驻地、综合服务中心、矿山道路,采掘场和排土场。确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047.36公顷,土地复垦率93.85。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范围,合计面积4047.36公顷,主要包括一期采区采掘场和外排土场等,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裸岩石砾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次方案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复垦工程不涉及表土覆土工程和植被种植灌溉。 近期5年内矿山产生的废渣石总量约为50000万立方米,其中外排弃量20001万立方米,内排弃量29999万立方米;一期采区剩余服务年限26.2年内产生的废渣石总量约为594000万立方米,其中外排弃量20001万立方米,内排弃量573999万立方米。矿山在达产第4年进行内排,即方案第一年进行内排。适用期5年内煤矸石总量约311.10万立方米;一期采区剩余服务年限26年8个月(26.2a)内煤矸石总量约为1656.30万立方米。目前矿山地面布局设置两处排土场,分别为北排土场及二采区外排土场,其中二采区排土场设计排弃容量为26540万立方米,目前已排弃到位,北排土场设计排弃容量为65249万立方米,目前已排弃28786万立方米,剩余容量为36463万立方米。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2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采掘场、排土场。土地复垦措施主要为土地平整。 6、土地复垦监测 设置土地损毁监测点5处包括采掘场(内排土场)2处、北排土场2处、二采区排土场1处。因复垦为裸岩石砾地,故未设置土地复垦效果监测。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一期开采年限为26.2年(2023年9月-2049年10月),土地复垦主要在一期开采结束后实施,复垦期1年,监测期1年,最终土地复垦实施年限为28.2年(2023年9月2051年10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本矿山适用期5年的工作主要对采掘场及排土场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各个场地进行监测,一期开采结束后立即全面开展土地复垦工程。分五个阶段部署工作,第一阶段(2023年9月~2024年8月),生产阶段对损毁土地进行2次监测,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复垦;第二阶段(2024年9月~2025年8月),生产阶段对损毁土地进行2次监测,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复垦;第三阶段(2028年9月~2026年8月),生产阶段对损毁土地进行2次监测,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复垦;第四阶段(2026年9月~2027年8月),生产阶段对损毁土地进行2次监测,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复垦;第五阶段(2027年91月~2028年8月),生产阶段对损毁土地进行2次监测,对采掘场、排土场进行复垦。 九、技术经济指标 露天矿达到设计生产能力4000万吨/年时,本项目建设投资为942459.18万元(含已有投资362374.23万元,不含矿业权费用、产能置换费用),吨煤投资为235.61元/t,其中露天矿建设投资836998.72万元(含已有投资362374.23万元),选煤厂建设投资为105460.46万元。 露天矿建设投资836998.72万元(新增投资474624.49万元,已有投资362374.23万元),吨煤投资为209.25元/t,其中矿建工程为181199.27万元(含已有投资118228.63万元),土建工程为224420.16万元(含已有投资169814.05万元),设备购置为281229.55万元(含已有投资26949.51万元),安装工程31827.99万元(含已有投资11549.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3164.38万元(含已有投资35832.2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用地费为22619.04万元),工程预备费35157.37万元(计取基数为新增建设投资)。 选煤厂建设投资105460.46万元,吨煤投资为26.37元,其中土建工程33535.90万元,设备购置费42220.06万元,安装工程12858.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033.71万元,工程预备费7811.89万元。 本方案设计年限费估算总费用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之和。依据前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本方案设计年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2055.46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9715.63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1771.09万元(包含其他费用),其中工程施工费为9866.67万元。 本方案土地复垦责任范围4047.36公顷(60710.4亩),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9715.63万元,静态亩均工程费约为1600.32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2、建议建设方按方案要求进行环境治理与恢复,根据年度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及时治理与恢复环境,避免因投入不足造成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难度增大的情况发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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