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AL-C18 合同段(第二阶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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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 陕渝界公路工程AL-C18合同段第二阶段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安岚高速AL-C1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方案编制单位 陕西佳维空间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 永久性建设用地 7.1224公顷 已损毁土地 0.1287公顷 拟损毁土地 8.5719公顷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195.26万元、1.4962万元 210.33万元、1.6116万元 项目建设期/本方案服务年限 5.0年/5年10个月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8月25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高速公路银百 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AL-C18合同段第二阶段 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评审通过并提出了审查意 见。会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2023年 8月30日完成定稿。专家组审阅了修改后的方案,现提请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审 批。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 AL-C18合同段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滔河镇境内。 二、本方案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完整;调查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 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依据较充分,测 算比较合理,可作为该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三、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本项目临时用地拌合站、材料存放场部分占地 已损毁土地面积为0.1287公顷安岚高速AL-C18合同段的违法行为已被岚皋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处罚,面积0.4624公顷,其中第二阶段处罚面积0.1287 公顷;已损毁地类为耕地,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临时 用地拌合站部分、材料存放场部分、钢筋加工厂、工区驻地、弃渣场、 -1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施工便道1、施工便道2、实验室拟损毁土地面积为8.5719公顷;拟损毁地 类为耕地、林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损毁土地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0.0889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5.5499公顷。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面积15.8230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8.7006公顷其 中旱地0.3539公顷,乔木林地7.3663公顷,工业用地0.1538公顷,农村宅基 地0.0254公顷,公路用地0.0572公顷,农村道路0.1267公顷,河流水面0.2149 公顷,裸土地0.3253公顷,裸岩石砾地0.0771公顷。 四、原则同意本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 结果基本可行。本项目复垦土地面积8.7006公顷,复垦为旱地0.6792公顷, 乔木林地7.3663公顷,工业用地0.1538公顷,农村宅基地0.0254公顷,公路 用地0.0572公顷,农村道路0.1267公顷,河流水面0.2149公顷,裸岩石砾地 0.07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岚皋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恢复,复垦 率100。 五、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1、预防控制措施项目建设阶段土地损毁主要为拌合站、材料存放场、 钢筋加工厂、工区驻地、弃渣场、施工便道及实验室压占土地。结合建设阶段 土地损毁特点,其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较小 的施工方法,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根据项目施工时序安排计划,选择合理的剥离区,划定剥离区范围, 及时做好表土剥离措施。 3按照设计要求在弃渣场周围设置截排水设施,做好弃渣场防护工程, 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4严禁施工机械漏油或者化学物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废弃化学物品等 有害物质应分类收集处理。 5涉河临时用地应报河道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 应接受河道主管部门和其它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设施经河道主管部门竣 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2、工程技术措施 采取的主要的工程技术措施有表土剥离、土方推运、编织袋填筑、密目 网苫盖、表土养护、建构筑物拆除、混凝土拆除、废碴清运、表土回覆、 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培肥和植树种草等。 3、生物化学措施 1种植能加速土壤熟化的生物肥料,减少土壤侵蚀、增加绿色植被覆盖, -2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适当施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的有机物含量,改良土壤结构。 2植物栽培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引进适宜本地区生长的优良植物。 4、监测措施主要对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情况及复垦效果等方面 进行监测。 5、管护措施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特点,主要采用浇水、施 肥、病虫害防治、修枝与间伐等系列管护和抚育措施。 六、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安康地区建设项目特点,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 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该项目的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95.26万 元、亩均静态投资1.4962万元/亩;动态总投资210.33万元、亩均动态投资1.6116 元/亩。 八、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安岚高速AL-C18合同段项目经 理部要明确从项目建设成本中安排复垦费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用专款 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安岚高速AL-C1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应与岚皋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议。依据审查通过的复垦方案 实施土地复垦,按照协议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土地复垦资金,定期向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九、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5年10个月。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应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复垦监测,根据生产计划和土地损毁情 况等因素的变化,在本方案的总体指导下,制定阶段性的复垦实施方案,对出 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订,保证方案的可操作性。 专家组组长签名 -3 土地调查与评审中心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 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中心评审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 专家组要在评审表上填写评审结论并附专家本人签名。 2、 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意见指出组织评审的自然资源部门对专家结论审核后签署的 意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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