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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江店村 堆料场土地复垦方案 生 产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安康市蓝图信息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 永久性建设用 64.4201hm 破坏土地面积 0.6943hm 生 产 能 力 或 投 资 规 模 静态23.25万元,2.23万元/亩 动态26.16万元,2.51万元/亩 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 2 0 2 3 年 1 0 月 至 2 0 2 9 年 1 0 月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08月28日,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316国道建 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江店村堆料场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 行了审查,评审通过并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依据专家组审 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2023年08月31日完成定稿。专家组审阅了修改后 的方案,现提请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316国道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江店村堆料场土地复垦方案合 同段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江店村境内。 二、本方案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完整;调查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 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依据较充分,测算 比较合理,可作为该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三、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本项目临时用地未开始使用,拟损毁土地面积为 0.6943公顷,为项目建设期1处砂石料堆放场,损毁地类为耕地,损毁类型为 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面积0.6943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0.6943公顷其 中旱地面积 0.6943公顷。 四、原则同意本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 果基本可信。本项目复垦土地面积0.6943公顷,其中,复垦为旱地0.6943公 顷,复垦率100。根据汉滨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田 。 五、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1、预防控制措施项目建设阶段土地损毁主要为材料存放场、施工便道、 型钢加工厂和钢筋加工厂压占土地。结合建设阶段土地损毁特点,其预防控制措 施主要包括1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 度较小的施工方法,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根据项目施工时序安排计划 选择合理的剥离区,划定剥离区范围,及时做好表土剥离措施。3工程建设中 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应随挖、随填、随运、随夯;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同时避免倒运或二次占压;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严禁 施工机械漏油或者化学物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废弃化学物品等有害物质应分类 收集处理。 2、工程技术措施采取的主要工程技术措施有表土剥离、混凝土拆除、 建筑垃圾清运、表土回填、客土覆盖、土地翻耕、土壤培肥、植物栽培等。 3、生物化学措施1种植能加速土壤熟化的生物肥料,减少土壤侵蚀、增 加绿色植被覆盖,适当施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的有机物含量,改良土壤结构。2 植物栽培以当地植物为主,适当引进适宜本地区生长的优良植物。 4、监测措施主要对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情况及复垦效果等方面进 行监测。 5、管护措施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特点,主要采用浇水、施肥、 病虫害防治、修枝与间伐等系列管护和抚育措施。 六、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 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安康地区建设项目特点,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 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该项目的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23.25万元、 亩均静态投资2.23万元/亩,动态投资为26.16万元,动态亩投资额为2.51万 元/亩。 八、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要明确从项目建设成本中安排复垦费 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用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 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应与安康市自 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议。依据审查通过的复垦方案实施土 地复垦,按照协议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土地复垦资金,定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 督和检查。 九、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6.0年。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应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复垦监测,根据生产计划和土地损毁情况 等因素的变化,在本方案的总体指导下,制定阶段性的复垦实施方案,对出现的 问题进行及时修订,保证方案的可操作性。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 土 地 调 查 与 评 审 中 心 审 核 意 见 领导签字 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评审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 专家组要在评审表上填写评审结论并附专家本人签名。 2、 审核意见指出组织评审的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服务中心对专家结论审核 后签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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