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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九月 日 附注 1.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表1 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纬度 经度 X Y 1 8108′24“ 4403′03“ 4879499.89 14511240.03 2 8110′59“ 4403′01“ 4879444.88 14514686.09 3 8112′20“ 4402′39“ 4878778.90 14516494.10 4 8112′19“ 4401′37“ 4876849.93 14516462.59 5 8111′29“ 4401′42“ 4877000.48 14515355.37 6 8109′08“ 4401′42.“ 4876991.44 14512215.29 7 8109′01“ 4402′21“ 4878209.80 14512059.50 8 8108′24“ 4402′21“ 4878209.82 14511233.52 表2 首采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X Y 1 4879499.89 14511240.03 2 4879444.88 14514686.09 3 4879026.81 14515821.08 4 4878456.58 14516078.38 5 4877791.93 14515838.91 6 4877656.89 14515877.72 7 4877890.77 14514477.76 8 4877247.40 14512182.56 9 4878209.80 14512059.50 10 4878209.82 14511233.52 2.开采深度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780m~-200m,井田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为1050m,本次设计井田开采标高为780m~-200m。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050m。 4.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规模2.4Mt/a。 5.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6月1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68367.70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986.6万t(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67381.1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19505.3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28.95;控制资源量14837.6万t,推断资源量33038.2万t;(探明控制)34342.9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50.97,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41811.60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2.4Mt/a,服务年限为124.5a。首采区可采储量为18479.60万t,服务年限为55.0a。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5.42。 6.开拓方案设计采用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方式,井下煤流提升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井下辅助运输采用单轨吊连续运输。井田设计范围内划分为三个水平,一水平标高500m,二水平标高150m,三水平标高-200m。井田按水平、按煤组划分为5个采区。初期在500m水平设井底车场及硐室,为一水平服务。矿井后期采用暗斜井延深方式,各水平均采用上山开采。 本矿井通风方式选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7.开采顺序全矿井共划分为 5 个采区,具体采区划分如下 一水平500m以上划分为2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C组煤与B组煤、12采区A 组煤。二水平500m~200m之间划分为2个双翼采区,即21采区C组煤与B组煤、22采区A组煤。三水平200m~-150m之间划分为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31采区B8煤与A组煤。采区接替顺序为11采区→12采区→21采区→22采区→31采区。一、二水平C17~B8煤划分为一个煤组(上煤组),联合布置开采;一、二水平A5~A2-0划分为一个煤组(下煤组);三水平B8~A2-0划分为一个煤组,联合布置开采。 8.采煤方法根据井田内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结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国内综合机械化生产矿井的开采技术水平,本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9.矿井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供霍尔果斯南岗热电250MW、伊宁县南岗热电2135MW、金岗热电2135MW三个热电联产电厂三个电厂现都已投入生产和四师各团场用煤,年需求煤炭在300万吨以上。也可供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用煤。根据目标市场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作为化工用煤和动力发电用煤。针对选煤厂入洗原煤的煤质特点及用户供煤协议中的煤炭质量要求,产品方案块煤(80~30mm)Ad≤20,Qnet.ar≥4500Kcal/kg,St,d<0.5,作为化工用煤;末煤(30~0mm)Qnet.ar≥4300Kcal/kg,St,d<1.0,作为动力用煤;综合考虑干法排矸设备特点,并结合分选下限和目标市场要求,80~30mm块原煤采用智能干法分选。选煤回收率96.5。 附件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18 附件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8月2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水工环、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通过评审。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为新建矿山,矿权人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伊宁矿区北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549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伊宁矿区北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549号),井田东西长4.4km~5.1km,南北宽2.0km~2.5km,面积11.26km2。 本次方案编制目的一是为新设采矿证办理手续提供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设计合理开拓系统及采矿方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以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三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四是使矿山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管控能力建设,实现国土空间和地质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机制。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部分不能替代相关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的勘查、设计。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提交的伊宁市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煤炭勘探报告。截止2023年6月1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68367.70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986.6万t(全部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67381.1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19505.3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28.95;控制资源量14837.6万t,推断资源量33038.2万t;(探明控制)34342.9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50.97,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41811.60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2.4Mt/a,服务年限为124.5a。首采区可采储量为18479.60万t,服务年限为55.0a。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5.42。 设计对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加以利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煤层未见其它有益矿产。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24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124.5a。一采区可采储量为18479.60万t,服务年限为55.0a。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案,矿井投产时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选用带宽1200mm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煤炭和皮带检修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斜井采用单轨吊连续运输方式,担负全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主要进风井。回风斜井装备选用2台FBCDZNo29/2220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担负矿井11采区回风井和安全出口。后期开拓一水平三采区时,增设北部回风立井,为A5煤层及以下的深部煤层群服务。后期采用暗斜井开拓深部水平。 全矿井共划分为5个采区,具体采区划分如下一水平500m以上划分为2个双翼采区,即11采区C组煤与B组煤、12采区A 组煤。二水平500m~200m之间划分为2个双翼采区,即21采区C组煤与B组煤、22采区A组煤。三水平200m~-150m之间划分为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31采区B8煤与A组煤。一、二水平C17~B8煤划分为一个煤组(上煤组),联合布置开采;一、二水平A5~A2-0划分为一个煤组(下煤组);三水平B8~A2-0划分为一个煤组,联合布置开采。根据煤层赋存条件、井田开拓方式及采区生产能力,首采区一水平的11采区,1个采区投产即可保证矿井2.4Mt/a的生产能力。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5.42。 五、产品方案 井田范围煤类单一,18层可采煤层中仅C14、C15、C17煤层为不粘煤(31BN),其它煤层个别点为不粘煤(31BN),其它点均为长焰煤(41CY)。煤质为特低~中灰、特低~低硫、低砷、低~中磷、无粘结性、弱结渣性、中高~高挥发分、高热值等特点,是良好的动力用煤。 根据本矿井煤质特征及市场情况,推荐的产品方案为 针对选煤厂入洗原煤的煤质特点及用户供煤协议中的煤炭质量要求,本次设计推荐采用如下产品方案 块煤(80~30mm)Ad≤20,Qnet.ar≥4500Kcal/kg,St,d<0.5,作为化工用煤; 末煤(30~0mm)Qnet.ar≥4300Kcal/kg,St,d<1.0,作为动力用煤; 矸石作为井下矸石充填的原料。 产品方案可根据井下煤质变化情况、市场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灵活调整。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62.05,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采区回采率满足规范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6.5,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矿井生产期间掘进矸石量为0.07Mt/a,掘进矸石全部用于回填井下。生产期间井下矸石回填井下巷道。本矿建有选煤厂,选煤厂洗选矸石量约为0.08Mt/a,生产期间矿井掘进矸石和选煤厂洗选矸石均进入矸石充填站处理后进入充填系统,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填充,矸石利用率100。 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复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和荒山绿化,不外排;井下排水处理后用于井下用水、荒山绿化和自用水,综合利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约为13.1484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面塌陷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小,危险性中等。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评估矿山前期因采矿活动行程的地下采空区的含水层结构破坏较严重,其他地段含水层结构破坏较轻,对区域地下水水位无影响。现状矿山未开采,无涌水,对矿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前期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经过经现场实地调查和野外踏勘工作,矿区范围内未发现塌陷坑及地面拉张裂缝等变形迹象,也不存在建筑物变形开裂现象。本矿山为新建矿山,未进行基建工作,因此现状矿区地形地貌景观未遭到破坏。仍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景观,评估区内无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远离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对城市和交通干线周围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轻。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的评判标准,现状评估除上述区域外评估区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的影响程度“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根据煤矸石浸出毒性试验的分析结果见表3-1-36,浸出液各项指标均远远低于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中标准限值,同时矸石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因此可以判定干沟煤矿矸石为一般固体废物;且矸石淋滤液检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由此判定本项目矸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矸石淋滤液检测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现状评估矸石淋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较轻”。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第6.1条中提到“当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时,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结合取样分析结果,矿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小于限值,现状评估矿山开采造成土壤污染的风险较低。综合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本矿井为新建矿山,未进行采矿活动,仅有建设过程中的车辆道路扬尘污染,矿山已采取洒水降尘方式,现状评估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 现状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较严重区面积为187公顷,较轻区面积为1127.84公顷,面积共1314.84公顷。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预测采矿活动易引发并遭受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威胁,地面塌陷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预测评估区采矿活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可能性小,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表3-1-1)的评判标准,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严重-较严重-较轻”。 含水层破坏预测根据开采沉陷规律,矿体开采后,在其上覆岩层内形成导水裂隙带,A煤组、B煤组和C煤组导水裂隙带均会发育至地面,将对含水层造成破坏。故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结构的破坏“较严重”;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地下水资源影响较小;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留设了保安煤柱和防水煤柱,加之含水层主要岩性为弱含水层,导水能力差,地下水疏干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生活用水水源基本无影响。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经计算矿井近期5年预测地面塌陷面积为1.5795平方千米(157.95公顷),地面塌陷最大深度为3.219米,矿井开采服务年限预测最终地面塌陷范围面积为6.6792平方千米(667.92公顷),地面塌陷最大深度为3.668米。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采,地表受矿山开采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地表出现下沉、塌陷和裂缝,使矿区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发生较大变化。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表3-1-6)”的评判标准,预测评估预测地面塌陷区对矿山开采影响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严重”;预测地面建设工程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较严重”。 水土环境污染预测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的评判标准,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预测整体来看,项目区的空气质量良好,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预测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严重区面积667.92公顷,为预测地面塌陷范围区。包括部分矿井场地、部分风井场地、办公生活区、矸石周转场地、存取土场、矿山道路。较严重区面积5.99公顷,为大部分矿井场地、大部分风井场地和选煤厂。较轻区面积638.67公顷(此数据为加上矿山布局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重叠面积12.71公顷),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为三个区,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I)、次重点防治区(Ⅱ)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Ⅲ)。 重点防治区(I)预测塌陷区范围防治亚区、矸石周转场地防治亚区、部分矿井场地防治亚区、部分风井场地防治亚区、办公生活区防治亚区、存取土场防治亚区和矿山道路防治亚区,7个防治亚区共占地面积667.92公顷。预测塌陷区范围防治亚区、矸石周转场地防治亚区、选煤厂防治亚区、矿井场地防治亚区、风井场地防治亚区、办公生活区防治亚区、存取土场防治亚区和矿山道路防治亚区,共占地面积676.17公顷。 次重点防治区(Ⅱ)选煤厂防治亚区、大部分矿井场地防治亚区、大部分风井场地防治亚区,3个防治亚区共占地面积5.99公顷。 一般防治区(Ⅲ)其他区域防治区,为评估区内除以上布局影响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占地面积638.67公顷。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可分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环境监测措施。 防治措施工程为设置铁丝围栏14.69千米,警示牌74个;泥石流预防警示牌4个。 地质环境监测措施包括采空塌陷地表变形监测333264点次、泥石流沟谷监测9432点次。 (2)含水层破坏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含水层治理工程量主要为设置井下中央水泵房监测各含水层地下水水位和涌水量,地下水位监测1572点次、涌水量监测1572点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地形地貌景观监测131次。 (4)水土环境污染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水环境污染监测524次,土壤环境监测1310次。 (5)大气污染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144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井田矿区面积11.26平方公里(1126公顷),土地权属性质均为国有土地,归伊宁市管辖。项目区土地利用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03)中的乔木林地(0301)和其他林地(0307);草地(04)中的天然牧草地(0401)、其他草地(0404);工矿仓储用地(06)中的工业仓储用地(0601)和采矿用地(0602);住宅用地(07)中的农村宅基地(070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科教文卫用地(08H2)和公用设施用地(0809);交通运输用地(10)中的公路用地(1003)和农村道路(100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中的内陆滩涂(1101)和河流水面(1106);其他土地(12)中的设施农用地(1202)。矿区土地利用未涉及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复垦区范围主要为工程已损毁土地和拟损毁土地之和,对于本项目来说,没有永久性建设用地;生产建设项目损毁的土地为矿山已损毁土地与拟损毁土地之和。干沟井田为新建矿山,目前无已损毁土地;拟损毁土地包括矿井场地11.21公顷、风井场地0.6公顷、选煤厂3.93公顷、办公生活区2.26公顷、存取土场1.2公顷、矸石周转场地1.26公顷、矿山道路0.5公顷、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667.92公顷,拟损毁面积合计688.88公顷。其中存取土场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完全重叠1.2公顷,矸石周转场地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完全重叠1.26公顷,矿山道路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完全重叠0.5公顷,矿井场地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部分重叠9.65公顷,选煤厂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部分重叠0.1公顷,以上矿山布局合计与预测地面采空塌陷区重叠面积12.71公顷。土地复垦责任范围是指“复垦区中损毁土地和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因此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676.17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676.17公顷,复垦区包括矿井场地、风井场地、选煤厂、办公生活区、矸石周转场地、矿山道路、轻度塌陷区和重度塌陷区,复垦方向除了轻度塌陷区和中度塌陷区复垦方向为保持原地类,其他都复垦为天然牧草地。本次土地复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受采矿影响的区域地貌景观,并控制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使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矿区土石方平衡分析 (1)石方供需平衡 矿山开采结束后,由矿山掘进的过程中预留5.22万立方米作为石方供给,可以满足井筒回填需求量5.22万立方米。 (2)表土供需平衡 表土需求量为6.28万立方米,表土供给量为6.36万立方米,能够满足复垦工程的需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676.17公顷,复垦区包括矿井场地、风井场地、选煤厂、办公生活区、矸石周转场地、矿山道路、轻度塌陷区和重度塌陷区,复垦方向除了轻度塌陷区和中度塌陷区复垦方向为保持原地类,其他都复垦为天然牧草地。根据矿山原始土地利用类型,主要采取地形重塑工程,复垦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建筑物拆除、地面硬化拆除、建筑垃圾清运、井筒回填、土地平整、土壤翻松、土壤培肥、覆土工程、植被恢复等,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划分复垦单元,各复垦单元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下 (1)矿井工业场地复垦工程表土剥离37050立方米,覆土工程33630立方米,场地平整9883立方米,土壤翻松11.21公顷,土壤培肥11.21公顷,建筑物拆除23534立方米,地面硬化拆除4237立方米,拆除物清运27771立方米,矸石充填井筒47000立方米,播种草籽11.21公顷。 (2)风井场地复垦工程表土剥离3000立方米,覆土工程1800立方米,场地平整3464立方米,土壤翻松0.6公顷,土壤培肥0.6公顷,建筑物拆除1161立方米,地面硬化拆除206立方米,拆除物清运1367立方米,矸石充填井筒5200立方米,播种草籽0.6公顷。 (3)选煤厂复垦工程表土剥离9650立方米,覆土工程11790立方米,场地平整3464立方米,土壤翻松0.6公顷,土壤培肥0.6公顷,建筑物拆除5711立方米,地面硬化拆除1017立方米,拆除物清运6728立方米,播种草籽3.93公顷。 (4)办公生活区复垦工程表土剥离5500立方米,覆土工程6780立方米,场地平整1992立方米,土壤翻松2.26公顷,土壤培肥2.26公顷,建筑物拆除6328立方米,地面硬化拆除1138立方米,拆除物清运7466立方米,播种草籽2.26公顷。 (5)矿山道路复垦工程表土剥离1720立方米,覆土工程1500立方米,场地平整306立方米,土壤翻松0.5公顷,土壤培肥0.5公顷,地面硬化拆除1100立方米,拆除物清运1100立方米,播种草籽0.5公顷。 (6)矸石周转场地复垦工程表土剥离6300立方米,覆土工程3780立方米,场地平整622立方米,土壤翻松1.26公顷,土壤培肥1.26公顷,地面硬化拆除2494立方米,拆除物清运2494立方米,播种草籽1.26公顷。 (7)存取土场复垦工程场地平整630立方米,土壤翻松1.2公顷,土壤培肥1.2公顷,播种草籽1.2公顷。 (8)轻度塌陷区复垦工程场地平整37100立方米。 (9)中度塌陷区复垦工程场地平整77400立方米。 6.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 (1)土地复垦监测 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土地复垦效果监测,主要调查地面建筑设施和采空塌陷区土地损毁程度和恢复情况,监测时间为方案服务年限内。复垦工程为土地损毁监测措施2882次、复垦效果监测42次。 (2)复垦管护工程 1)植被补种 管护期每年对复垦区草地采取补种措施,每年工程量均按全部工程量的 10计,即管护期补种工程量为全部复垦工程量的30即6.288公顷,管护时间为3年。 2)防治病虫害 对复垦草地可能出现的各种病虫害,需要及时管护。 复垦后的草地可能发生春尺蠖、柳毒蛾、灰斑古毒蛾等虫害,若不加防治,将使灌草大面积死亡,因此病虫草害防治是草地管护的重要内容。害虫防治用敌百虫通过与麦麸或米糠制成毒饵,于傍晚撒于虫害区,诱杀地下害虫,用量为80-100毫升拌麦麸或细沙20千克制成毒饵;为防治食叶害虫、介壳虫、毛虫、木虱等用40乳油800倍液(有效浓度500毫克/升)喷雾。管护期间需要喷洒药物防治虫害等药物材料费约20元/亩。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基建期2.4年,矿山服务年限124.5年,考虑地面塌陷沉稳期、复垦工程施工期和管护期,本方案服务年限为131年。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本方案将土地复垦工程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近期5年(2026年2月~2031年1月);第二阶段为中远期126年(2031年2月~2157年1月)。 1、第一阶段近期0-5年(2026年2月~2031年1月) (1)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1处,矿井场地、风井场地、选煤厂、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矸石周转场地和存取土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轻度塌陷区和中度塌陷区布设2个土地损毁监测点。 2、第二阶段中远期126年(2031年2月~2157年1月) (1)对沉稳后的地面塌陷区开展土地复垦工程,根据地面塌陷预测,预测210.493公顷的轻度塌陷区和439.227公顷的中度塌陷区,复垦方向为原地类。轻度塌陷区和中度塌陷区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土地平整。 (2)对各地面布局复垦单元开展土地复垦工程,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复垦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建筑物拆除、地面硬化拆除、建筑垃圾清运、井筒回填、土地平整、土壤翻松、土壤培肥、覆土工程、植被恢复等。 (3)开展土地损毁监测,监测土地损毁的范围和程度,监测点11处,矿井场地、风井场地、选煤厂、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矸石周转场地和存取土场各布置1处土地损毁监测点,轻度塌陷区和中度塌陷区布设2个土地损毁监测点。 (4)对各复垦单元开展复垦植被监测,监测点共7处,监测复垦植被的植被长势、植被密度、覆盖度和产量等。 (5)对各复垦单元开展植被管护工程,包括破除表土板结、预防病虫害和补种等。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资金概算为118488.08万元(本矿井不含原有投资),吨煤投资为488.75元/t,矿井投资98735.64万元,选煤厂投资13135.3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29.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7.57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6344.94万元,投资利润率7.11,投资利税率9.21,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82,盈亏平衡点58.60(用产量表现的盈亏平衡点为1.41Mt/a)。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资金概算为117981.69万元(本矿井不含原有投资),吨煤投资为776.92元/t,矿井投资101498.44万元,选煤厂投资11549.8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89.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43.59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10372.14万元,投资利润率7.64,投资利税率13.52,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9.10,税后投资回收期11.26年,盈亏平衡点65.4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6462.48万元,动态总投资13740.3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投资4599.98万元,动态投资8155.29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1862.5万元,亩投资约为5.536万元/亩;动态投资5585.01万元。 适用期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费为1272.847万元,其中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费1205.849万元,土地复垦费用66.998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 2.本方案主要是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矿山应认真组织实施,分阶段做好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勘察、设计、治理等工作。 3.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中的设计开挖、修建截排水措施及设计的其它安全工程措施,已实施修建,其后期维护费用计入矿山安全生产投入。 4.矿山应加强对采场周边地质环境的管理,加强对各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与巡查,加强截排水系统和监测点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迅速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防治措施,做到动态设计及信息化施工。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处理汇交。 5.井田施工的钻孔均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封孔,但因施工周期短均未进行封孔质量检查,对封孔质量不良的钻孔可能成为今后导水的通道,望矿业权人在今后开采过程中应加强防范。 6.灭火治理工程虽阻止了煤层的燃烧,但治理过程形成范围较大的采坑,建议业主采取矿坑最低洼处常设抽水设备,矿坑边缘处修筑防洪水坝。 7.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不替代相关的工程勘查、灭火治理设计、监测设计、环境治理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开展上述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8.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6年12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要求,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扩大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9.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远期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 10.本矿属新建矿山,基准期为矿山正式投产之日算起,方案适用期5年,即从2026年~2031年,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3年,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区人文、社会情况、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要再次进行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11.本方案复垦方向主要为恢复原地表土地类型及地貌景观与周边相协调,若矿方在复垦过程中有实际性要求可局部进行调整。 12.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对产生的废污水必须采取对地质环境影响最小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达到废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 13.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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