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西段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认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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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西段石灰岩矿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1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表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 带) 序号 地理坐标 直角坐标 纬度 经度 X Y 1 41 56 ′59 ″ 93 47 ′21 ″ 4646353.636 31565434.727 2 41 56 ′58 ″ 93 49 ′22 ″ 4646348.990 31568221.950 3 41 56 ′36 ″ 93 49 ′21 ″ 4645669.987 31568205.431 4 41 56 ′37 ″ 93 47 ′21 ″ 4645674.854 31565440.977 2、详查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1038~975米;开采标高为1038 975米。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038米。 4、生产规模推荐150.00万吨/年。 5、开采服务年限46.14年(46年2个月)。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推荐公路开 拓汽车运输方案。 7、采矿方法 推荐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 ,采矿回采率 95。 8、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 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附件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 用)西段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抄 送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3 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西段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西段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编制完成。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现场会审 。2022年03月29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 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乌鲁木齐进行了现场会 审。该方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 单位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 核,认为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西段石 灰岩矿属于新建矿山。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初步 设计、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是对查明矿产资源净 矿出让的重要依据,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 二、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量储量类型确定合理,利用资源量储量、可采储量的确 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方案利用储量、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评审通过资源量根据新自然资储备字〔2021〕5号关于新疆哈密 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西段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4 书,截止2020年7月15日,本次详查区平面范围开采标高1038-975米内求 得石灰岩矿体的资源总量7362.6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4523.11万吨 , 推断资源量为2839.52万吨。控制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61.43。总剥采 比0.10261m3/m3。 方案中利用资源量按照矿区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地形条 件在矿区范围内共圈定一个开采境界。开采境界内利用(控制资源量) (推断资源量)矿石资源量7285.66万吨;露天开采境界外损失矿石量为 76.97万吨,损失率1.05。 方案 中可采资源储量 采矿回采率为95 ,采矿损矿石失量 364.28万吨;计算求得矿区范围内可采矿石资源量为6921.38万吨。 全矿总剥离量234.28万立方米,平均剥采比0.08551m3/m3。 本次推荐矿山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46.14年(46年2 个月)。 四、开发方案 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推荐汽车运输公路开拓方案; 自上而 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深孔微差爆破技术采矿。(矿山实际采选 开发生产建设中,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核通过的采选设计为准执行) 五、产品方案 块度≤500mm石灰岩原矿。 六、绿色矿山建设 方案中采用的开采工艺符合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 T0318-2018)要求。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开采回采率本矿属于简单露天矿山,采矿回采率为95;根据国土 资源部2016年第30号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 5 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要求露天矿山开采回采 率不低于90。本矿山方案中开采回采率为95,满足规范要求; 综合利用率根据相关指标要求,石灰岩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 该矿体周围为深灰色泥晶灰岩(硅质灰岩)、岩屑砂岩、硅质岩及岩屑凝 灰岩,矿山闭坑后,考虑对矿山围岩及夹层进行100综合利用,用作采坑 回填复垦,满足规范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评估区重要程度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 建设规模属大型矿山,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等级为二级。评估等级 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现状评估结果,考 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 评估划分1个分区,“较轻区 ”。 较轻区面积224公顷,包括整个评估区范围。地质灾害不发育;对 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较 轻;对大气环境污染较轻。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预 测评估结果,考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3个分区。 严重区面积为93.17公顷,包括规划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场。 6 较严重区面积6.57公顷,包括规划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 较轻区面积124.26公顷,上述区域外评估区内其他区域。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将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 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Ⅰ 面积约93.17公 顷,包括规划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次重点防治区Ⅱ 面积约6.57 公顷,分布范围包括规划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般防治区 Ⅲ 面积124.26公 顷,为除重点防治区外评估区内其他未破坏地区。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在露天采矿场入口及崩塌地段设置 警示牌;对露天采矿场预测崩塌地段进行崩塌危岩体头部削方减重、削坡 降低坡度等措施。规划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场设置铁丝网围栏5640米; 全矿安装警示牌6个。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开采过程中严格依法开采,禁止超深超规模开采,避免采矿破坏含水 层结构。矿区地下含水层远低于最低开采标高,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基本不 会造成影响。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7 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原始地形地貌景观;露天采矿场 闭坑进行凹陷部分回填;废石场在矿山闭坑后,废石回填采坑;闭坑后, 拆除生活区建筑设施、其他水电辅助设施,平整矿山道路,通过平整场地 等复垦措施恢复原生地形地貌。通过无人机航测监测。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洒水降尘,减少在风力、 装卸扰动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保护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和矿山工 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生活垃圾堆放于垃圾箱,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场进行综 合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 75-2019)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场地除尘、绿化,不外排,减轻对土地 资源的污染。矿山生产工艺简单,各生产环节不会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 生活污水监测在生活区布置1个监测点;固体废弃物监测采取人工巡视方 式,监测废石堆放情况。(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开采对大气污染程度较轻 , 考虑矿山采矿结束后自然恢复,因此未开展行大气污染修复工程。矿山 定期对露天采矿场、废石场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以减轻扬尘对大气 的污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护措施,加大环保力度 , 减轻大气污染,维持空气现状水平。(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依据哈密市自然资源伊州分局出具的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函,结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矿区布局所占用土地类型为 裸岩石砾地,土地权属为国有。 8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根据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结果,依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对复垦区 的定义,本方案复垦区为矿山拟损毁土地面积之和99.74公顷,包括规划 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场、规划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 矿山闭坑后所有场地均不再留续使用,基本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功能。 矿山原有土地为裸岩石砾地 ,复垦后均为裸岩石砾地 。复垦责任范围 99.74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99.74公顷,包 括规划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场、规划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确定损毁 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裸岩石砾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矿区土地类型为裸岩石砾地,无有效表土层,不进行表土剥离,复垦 不需要拉运表土,故未进行表土资源平衡分析。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4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露天采矿场复垦单元、废石场 复垦单元、矿山道路复垦单元、生活区复垦单元。 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回填工程、土地平整、砌体拆除、砌体拉运, 土地复垦工程矿山闭坑后完成。 6、土地复垦监测 本方案土地复垦方向均为裸岩石砾地,方案复垦监测主要内容为土地 损毁、复垦效果两项监测。监测方法结合地质灾害监测及地形地貌景观监 测,采取无人机航拍方式进行定位定量监测,对拟损毁土地面积进行统计 , 并结合人工核实,确定土地损毁程度。 9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开采年限46.14年(2022年10月-2068年12月),该矿山不满足 “边开采、边复垦 ”的条件,闭坑后一次性复垦。考虑复垦期1年,最终 土地复垦实施年限为47.14年(2022年10月2069年12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治理恢复分区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可分为 近期复垦期、中期复垦期、闭坑复垦期。其中,近期复垦期5年(2022 年10月-2027年10月)生产期5年(方案适用期5年);中期复垦期5年(20 27年10月-2032年10月);闭坑复垦期1年(2068年12月-2069年12月)。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3998.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42.31万元,项目流动资 金356.08万元;项目生产期年总成本费用平均为3391.65万元,生产期平 均年销售收入4350.00万元,生产期平均年销售税金及附加579.07万元, 生产期平均年利润总额379.28万元,生产期平均年上缴所得税94.82万元 , 生产期平均年税后利润284.45万元;项目总投资净利润率7.11,总投 资收益率9.49,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0.31,税后财务净现值82.55万元 , 税后投资回收期9.26年。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243.85万元,土地复垦工程 静态总投资6059.58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 6303.4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189.11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 复垦工程动态总投资16673.60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99.74公顷(1495.35 亩),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4.05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0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开采方式进行开采 , 严禁超层越界。 2、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其堆放高度、坡度要有一定的限制, 确保堆积物的稳定,尽量避免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 3、建议矿山生产过程中,加强对排放废水的管理工作。矿山产生的 废水应采取措施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建议矿山在生产期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方案开采,尽量减 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 附件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鱼山矿区(水泥用 西段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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