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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 程AL-C15合同段第二阶段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岚高速AL-C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方案编制单位 陕西佳维空间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 永久性建设用地 21.5734公顷 已损毁土地 0.2297公顷 拟损毁土地 1.8319公顷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67.60万元、2.1861万元 72.61万元、2.3480万元 项目建设期/本方案服务年限 5.0年/5年10个月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8月25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 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AL-C15合同段第二阶段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了审查,评审通过并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依据专家组审查意 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2023年8月29日完成定稿。专家组审阅了修改后的方案,现提请安 康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陕西境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工程AL-C15合同 段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滔河镇境内。 二、本方案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完整;调查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 信;提出的土地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依据较充分,测算比较合理,可作为该建 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三、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本项目临时用地材料存放场、施工便道4、施工便道6的部 分用地已损毁土地面积为0.2297公顷AL-C15合同段的违法行为已被岚皋县自然资源局执 法部门处罚,面积0.5414公顷,其中第二阶段处罚面积0.2297公顷;已损毁地类为耕地, 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临时用地材料存放场、钢筋加工厂1、钢筋加工 厂2、施工便道1、施工便道2、施工便道3、施工便道4、施工便道5、施工便道6、 施工便桥1、施工便桥2拟损毁土地面积为1.8319公顷;拟损毁地类为耕地、种植园用地、 -1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林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 为重度。损毁土地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4148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0.8358公顷。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面积23.6350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0616公顷其中旱地0.6278 公顷、其他园地0.0265公顷、乔木林地0.8448公顷、其他林地0.099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 0.0027公顷、公路用地0.015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036公顷、河流水面0.4418公顷。 四、原则同意本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行。 本项目复垦土地面积2.0616公顷,复垦为旱地0.6570公顷、乔木林地0.9441公顷、公路用 地0.015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036公顷、河流水面0.441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岚 皋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恢复,复垦率100。 五、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1、预防控制措施项目建设阶段土地损毁主要为材料存放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和 施工便桥压占土地。结合建设阶段土地损毁特点,其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较小的施工方法,减 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根据项目施工时序安排计划,选择合理的剥离区,划定剥离区范围,及时做好表土剥 离措施。 3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应随挖、随填、随运、随夯;尽量缩短施 工周期,同时避免倒运或二次占压;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严禁施工机械漏油或者化学物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废弃化学物品等有害物质应分类 收集处理。 5涉河临时用地应报河道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河道主管 部门和其它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设施经河道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2、工程技术措施 采取的主要的工程技术措施有;表土剥离、土方推运、编织袋填筑、密目网苫盖、表士 养护、建构筑物拆除、混凝土拆除、废碴清运、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 培肥和植树种草等。 3、生物化学措施 1种植能加速土壤熟化的生物肥料,减少土壤侵蚀、增加绿色植被覆盖,适当施用有机 肥料提高土壤的有机物含量,改良土壤结构 2植物栽培以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引进适宜本地区生长的优良植物。 4、监测措施主要对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情况及复垦效果等方面进行监测. -2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5、管护措施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特点,主要采用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 修枝与间伐等系列管护和抚育措施。 六、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要针对安康地区建设项目特点,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 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该项目的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67.60万元、亩均静态 投资2.1861万元/亩;动态总投资72.61万元、亩均动态投资2.3480元/亩。 八、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AL-C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要明确从项目建 设成本中安排复垦费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用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 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AL-C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应与岚皋县自然资 源局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议。依据审查通过的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按照协议规定提 取、使用和管理土地复垦资金,定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 复垦实施情况,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九、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5年10个月。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应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复垦监测,根据生产计划和土地损毁情况等因素的变化,在本方案 的总体指导下,制定阶段性的复垦实施方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订,保证方案的可操 作性。 专家组组长签名 -3 心审核意见 土地 调查 与评 审中 领导签字 安康市土地调查与评审中心评审专用章 备 注 填表说明 1、 专家组要在评审表上填写评审结论并附专家本人签名。 2、 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意见指出组织评审的自然资源部门对专家结论审核后签署的意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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