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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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花岗岩体石材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 日 1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 带) 序号 地理坐标 直角坐标 纬度 经度 X Y 1 42 55 ′46“ 95 24 ′22“ 4755052.861 32451518.289 2 42 55 ′ 13“ 95 24 ′22“ 4754034.521 32451511.100 3 42 55 ′ 13“ 95 24 ′00“ 4754038.061 32451012.148 4 42 55 ′46“ 95 24 ′00“ 4755056.402 32451019.411 2、详查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1867~1780米;设计开采标高为 1867~1780米。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867米。 4、生产规模推荐0.9万立方米/年。 5、矿山服务年限;44.6年,其中首采矿段服务年限12.7年。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推荐公路开 拓汽车运输方案。 7、采矿方法推荐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采矿回采率 95。 8、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 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附件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 花岗岩体石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抄 送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3 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花岗 岩体石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花岗 岩体石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由新疆普勘地矿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现场会审。2022年03 月29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 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乌鲁木齐进行了现场会审。该方案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依 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 , 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花岗岩 体石材矿属于新建矿山。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 环境、矿山初步设计、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是对 查明矿产资源出让的重要依据,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 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 二、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 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方案利用储量、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评审通过资源量根据新国土资储评字〔2016〕119号关于新疆哈 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克饰面石材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4 意见书,截止2015年11月30日,矿区共累计查明饰面石材用花岗岩资源量 为矿石量162.49万立方米,荒料量42.26万立方米,荒料率26.01。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KZ)为矿石量99.29万立方米,荒料量25.82万 立方米, 占资源储量的61.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TD)为矿石量 63.20万立方米,荒料量16.44万立方米,占资源储量的38.90。 方案中利用资源量按照矿区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地形条 件在矿区范围内共圈定两个矿体。开发方案采用资源量(矿石量)162.49 万立方米,荒料量42.26万立方米,荒料率26.01。 方案中可采资源储量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采矿损失量8.12 万立方米,荒料量2.11万立方米,;计算求得矿区范围内可采矿石资源量 154.37万立方米,荒料量40.15万立方米。 本次推荐矿山生产规模为0.9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44.6年,首 采矿段服务年限12.7年。 四、开发方案 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推荐汽车运输公路开拓方案;采矿方 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圆盘切割技术采矿。(矿山实际 采选开发生产建设中,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核通过的采选设计为准执 行) 五、产品方案 方案确定的产品方案为“咖啡钻 ”花岗岩荒料。 六、绿色矿山建设 方案中采用的开采工艺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2-2018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 5 综合利用率矿山采矿和荒料整形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碎 石为花岗岩碎块,矿山闭坑后,考虑对碎石进行100综合利用,用作采坑 回填复垦,符合公告废石综合利用率≥75%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评估区重要程度为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 单,建设规模属小型矿山,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等级为三级。评估等 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现状评估结果,考 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 评估划分1个分区“较轻区 ”。 较轻区面积50.80公顷,包括整个评估区范围。地质灾害不发育; 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 较轻;对大气环境污染较轻。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预 测评估结果,考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3个分区。 严重区面积为6.033公顷,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废石场。 较严重区面积为3.486公顷,主要包括荒料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 道路区、取土场。 较轻区面积为41.281公顷,为上述未涉及的其他地区。 6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将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 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Ⅰ 面积为6.033公 顷,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废石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次重点防治区Ⅱ 面积为3.486 公顷,主要包括荒料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道路区、取土场。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般防治区 Ⅲ 面积为41.281 公顷,为上述未涉及的其他地区。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 沿露天采矿场地质灾害影响外围设置围栏,警示牌;采矿过程中严格 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随时监测采坑出现 裂隙、岩石破碎等小规模崩塌隐患时,及时清理边坡破碎岩石。若出现大 规模的崩滑灾害时,应及时疏散采场内施工人员和设备,采取开发利用方 案中建议的削坡至安全状态并清理危岩等工程防治措施等工程治理措施。 生产期在废石场外围设立警示牌;严格按设计布置高度和坡度,雨季注意 坡顶排水现象,防止雨水渗入坡体,控制好废石场边坡坡度,避免引发崩 塌和滑坡地质灾害。露天采场共设置745m,警示牌4块;废石场设置警示 牌8块。 7 在可能危及矿业生产及人员安全的露天采矿场、废石场等存在的地质 灾害隐患的地方。共布设地质灾害监测点5处,其中露天采矿场3处,废石 堆放场2处,监测频率为每半月1次。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合法开采,禁止超深超规模开采, 避免采矿破坏含水层结构。矿区地下含水层远低于最低开采标高,采矿活 动对含水层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原始地形地貌景观;对矿山开采 形成的露天采场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废石场内的废石清运到露天采场中 , 场地平整;荒料场内的矿石进行清运;闭坑后办公生活区地面建筑拆除 , 可利用材料外运,平整场地等复垦措施恢复原生地形地貌。主要通过地 形测量来确定地形地貌和土地资源的动态变化。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洒水降尘,减少在风力、 装卸扰动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保护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和矿山工 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生活垃圾堆放于垃圾箱,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场进行综 合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 75-2019)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场地除尘、绿化,不外排,减轻对土地 资源的污染。矿山生产工艺简单,各生产环节不会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 生活污水监测在生活区布置1个监测点;土壤监测在生活区、废石堆坡脚 各设1个监测点,共2个监测点。(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开采对大气污染程度较轻 , 考虑矿山采矿结束后自然恢复,因此不进行大气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矿 山定期对露天采矿场、废石场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以减轻扬尘对大 8 气的污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护措施,加大环保力 度,减轻大气污染,维持空气现状水平。(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 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依据哈密市自然资源伊州分局出具的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函,结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矿区布局所占用土地类型为 天然牧草地,土地权属为国有。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根据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结果,依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对复垦区 的定义,本方案复垦区为矿山拟损毁土地面积之和9.519公顷,包括露天 采场、废石场、荒料场、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取土场。 矿山闭坑后所有场地均不再留续使用,基本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功能。 矿山原有土地为天然牧草地 ,复垦后均为天然牧草地 。复垦责任范围 9.519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9.519公顷,包 括露天采场、废石场、荒料场、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取土场。确定损 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天然牧草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1)水资源平衡分析 矿区年降水量仅为133.4毫米,而蒸发量高达2631.2毫米以上,项目 区降雨较少,当地灌木、草本地靠自然降水生长。 9 本矿山无矿坑涌水。生活废水无污染直接泼洒降尘。露天采场平台、 坑底和废石场、办公生活区、荒料场、矿山道路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 复垦后期接受大气降雨和冰雪融水自然生长。根据区域水资源情况看,矿 山生产、生活取水对水资源的影响较小。 (2)土资源平衡分析 矿山基岩裸露,露天采场、废石场、荒料场、办公生活区等场地的表 土稀薄,无法收集,而表土作为最终土地复垦的土壤资源,是重要的措施 工程。后期复垦所需表土由矿区南侧平缓地带表层进行剥离提供,平均剥 离厚度0.7米,剥离区面积23740平方米,剥离土方量16618立方米。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6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露天采场复垦单元、废石场复 垦单元、荒料场复垦单元、矿山道路复垦单元、办公生活区复垦单元、取 土场复垦单元。 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回填工程、土地平整、覆土、砌体拆除、砌体 拉运、撒播草籽,土地复垦工程矿山闭坑后完成。 6、土地复垦监测 本方案土地复垦方向均为天然牧草地,方案复垦监测主要内容为土地 损毁、复垦效果两项监测。监测方法结合地质灾害监测及地形地貌景观监 测,采取无人机航拍方式进行定位定量监测,对拟损毁土地面积进行统计 , 并结合人工核实,确定土地损毁程度。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首采矿段开采年限12.7年(2022年1月-2034年9月),考虑复 垦期1.3年,监测和管护期为3年,最终土地复垦实施年限为18年(2022年 1月2039年12月)。 10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治理恢复分区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可分为 近期复垦期、中期复垦期、远期复垦期。其中,近期复垦期5年(2022 年1月-2026年12月);中期复垦期5年(2027年1月-2031年12月);远期 复垦期8年(2032年1月-2039年12月)。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912.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31.63万元,项目流动资金 80.56万元 ;项 目达产年总成本 费用为683.64万元 ,达产年销售收入 1080.00元,达产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59.14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236.96万 元,达产年上缴所得税59.24万元,达产年税后利润177.72万元;项目总投 资净利润率26.71,总投资收益率28.49,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3.61, 税后财务净现值1256.49 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4.91年。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80.01万元,土地复垦工程 静态总投资530.72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 610.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97.94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 垦工程动态总投资766.71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9.519公顷(142.79亩) ,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3.72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范围、开采方 法进行开采,开采中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 , 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理节约财力、物力,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 保护和谐发展的目的。 2、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其堆放高度、坡度要有一定的限制, 确保堆积物的稳定,尽量避免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 11 3、建议矿山生产过程中,加强对排放废水的管理工作。矿山产生的 废水应采取措施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建议矿山在生产期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开采,尽量减 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 附件哈密市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耳格依勒克恰勒其 克花岗岩体石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 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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