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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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 山玻璃用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 日 附注 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表 拐点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X Y 1 95 13′ 19.456″ 4151′45.973″ 4636688.07 32435398.97 2 95 13′49.456″ 4151′45.973″ 4636681.83 32436090.89 3 95 13′49.455″ 4151′30.973″ 4636219.03 32436086.74 4 95 13′ 19.455″ 4151′30.973″ 4636225.27 32435394.78 注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中央子午线为96 , 3分带32度带 2 、矿区开采标高范围由1937米至1900米标高;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 算标高为由1937米至1900米标高;开采标高为由1937米至1900 米标高。 3 、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937米。 4 、生产规模为推荐5.00万吨/年。 5 、开采矿种玻璃用脉石英矿 6 、开采服务年限8. 12年(8年2个月)。 7 、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山坡- 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推荐公路开拓 汽车运输方案。 8 、采矿方法推荐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 9 、采矿回采率97 ,贫化率0。 10、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 审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附件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 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抄 送哈密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处室、伊州区自然资源分局 印 数12份 1 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 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 华峰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现场会审。2022年4月19 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乌鲁木齐进行了现场会审。该方案经专家组 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依据专家组评 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现方案 符合规范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2016年5月,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新疆哈密市大白山硅质 岩普查的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65420170403054082 ,2018年-2019年 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探矿权范围内以采代探,从事非法采矿活动。 2019年5月,经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其 非法采矿行为,经核实非法采出脉石英矿石量10902.6吨,并于2019年5月 30日处以10万元的罚款。现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采矿权新 立手续,矿山未正式开采。 本矿设计范围由四个坐标拐点组成,面积0.32平方千米,方案中 利用资源量为评审通过的资源量。开采矿种为玻璃用脉石英,露天开采方 式,由1937米至1900米标高,推荐生产规模为5万t/年。 2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 (一)为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为指导矿山企业规范开采提 供技术支撑。 方案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 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矿山效益最 大化;方案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 垦设计合理的工程手段,将使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 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 (二)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 方案对矿山建设投资进行了估算,对矿山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预 测,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了预测评价,经营风险做了必要的分析 预判,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方案 对矿山地质现状进行了调查评价,对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 预测评估,并制定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估算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经 费,为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具有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是自然资源 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合理开采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将促进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 有效恢复,并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 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3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方案中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 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方案利用储量、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方案编制地质依据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哈市自然资采划〔2022〕7号)、 关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备案的复函哈市自然资储备字〔2021〕3号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地学资储评 〔2021〕006号以及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详查报告 (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等相关文件,其中截止2020年 12月31日,矿区范围内矿石资源量44. 11万吨,剥采比0.451m/m 。其中 控制资源量36.38万吨,剥采比0.471m/m , 占资源总量的78.22;推断资 源量7.73万吨,剥采比0.361m/m , 占资源总量的21.78 。划定矿区范围与 资源量估算范围完全一致。 方案中利用的资源量为矿区范围内经评审备案的全部资源量。 方案中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开采技术条件等文件要求,推 荐生产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为8. 12年(8年2个月)。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山坡- 凹陷露天开采方式, 自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 法,设计损失率5.08 ,设计回采率97 ,贫化率0 。全矿平均剥采比 0.441 吨/吨。(矿山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中,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 核通过的采选设计为准执行) 无选矿。 4 五、产品方案 方案中最终产品方案玻璃用脉石英岩矿石原矿,矿石块度≤500 毫米。 六、绿色矿山建设 方案中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 范、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和节约 与综合利用要求露天采矿回采率指标应达到73;选矿回收率≥60;尾 矿综合利用率≥70。 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本矿采用露天采矿回采率指标应达到73 ,方案中 采用自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回采率97 ,贫化率0 ,回采率指 标均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等文件 规定采矿回采率指标要求。 选矿回收率无选矿设计,选矿回收率与尾矿综合利用率未做设计。 综合利用率但对于矿山剥离废石可用基建道路建设和闭坑后回填采 矿场。方案中前期露天开采产生的废石全部堆放在规划废石场,后期 矿山闭坑后,利用废石场废石对露天采坑进行回填 。设计固废利用率 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5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二级,评估区以划定矿区范围为基础,综合考 虑露天采场、废石场、生活区和矿山道路影响范围,向西外扩100米,向 南、北各外扩50米,东侧范围界线不变。评估区面积0.45平方千米(45.00 公顷),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经评估,现状评估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老采坑, 已有生活区和已有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 开采对水土环境影响程度较轻;采矿活动对大气污染程度较轻。将评估区 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6200平方米、443800 平方米。 (四)对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估,经评估, 预测评估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育程 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开采活动易引发和加剧崩塌灾害,崩塌灾 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 轻;规划露天采矿场和规划废石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已有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规划表土堆放场和规划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 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影响程度较轻;采矿活 动对大气污染程度较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 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个区,面积分别为39000平方米、9200平方米以及 401800平方米。 6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Ⅰ 、次重点防治区Ⅱ 和一般防治区Ⅲ 三 类。其中规划露天采矿场和规划废石场重点防治区,总面积3.90公顷; 为已有矿山道路、规划生活区、规划表土堆放场和规划矿山道路次重点防 治区,总面积0.92公顷;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治区,面积40. 18公顷。 2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对预测存在崩塌地质灾害的采矿场 及其影响范围外设置铁丝围栏1520米,警示牌18个;开采期间进行清坡、 清危处理,预计边坡清理200立方米。对预测存在滑坡地质灾害的排土场 坡底修建一个630米长拦铁丝围栏,在排土场坡脚处设置警示牌6块;建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完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布置等。该 项目工作贯穿整个矿山服务年限。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配置建设并运行,矿山生产对含水层结构破坏较小,未来主 要采取预防工程措施,矿山闭坑后可以自然恢复,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修复。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评估区内无地表水体,矿体多位于当地侵蚀基准 面和地下水位以上,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因此矿山不对含水层进行监 测。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开采期间优化开 采方案,减少对地表的挖损、压占破坏;对废弃物尽可能综合利用,减少 7 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地貌。矿山闭坑后,将 不再留用的地面建筑拆除,对场地进行平整,使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修复为 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针对开采区和矿山建设布局采用无人机监测,不 专门设置监测点,监测频率1年监测1次。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①矿山生产期间,矿山将生产活动控制在生产生活场地内,废石土临 时堆存在排土场归置。 ②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③矿山未来仅采取监测和预防工程措施,不采取治理工程措施。 ④可能引发土壤污染的区域布设监测点,加强对土壤环境的动态跟踪 监测。在生活污水处理池建立1处水环境监测点,水质排放监测每年1次; 生活区、采矿场和废石场各布置1个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点,每年取土壤测 试样1次。(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 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大气环境污染较轻,无需设计 大气环境污染修复,以预防措施为主。在采矿场、废石场和矿山道路各设 置1个监测点,共设3个监测点,采矿场大气监测点1个,废石场大气监测 点坐标1个,矿山道路大气监测点1个。每年监测2次,每次连续24小时监 测。(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 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八、矿区土地复垦 1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8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出具的关于对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哈密市大白山硅质岩(探矿权)有关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的说明,明 确矿山用地土地类别为草地-天然牧草地。 矿区范围面积32.0223公顷,涉及1种土地利用类型,即草地-天然牧草 地。 矿区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双井子乡管辖,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 2 、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4.82公顷,包括采矿场、排土场、表土场、矿部生 活区、矿山道路。其中采矿场(2.3公顷)、排土场(1.60公顷)、表土场 (0.35公顷)矿部生活区(0. 13公顷)和矿山道路(0.44公顷),其它未损 毁区域保持原状,不属于本矿山复垦责任,最终确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 面积为4.82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 、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4.82公顷,包括 采矿场、排土场、表土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等,确定损毁土地的复 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草地-天然牧草地(4.82公顷)。 4 、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项目土地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裸地。 (1)矿区植被多以耐旱作物为主,通过接受大气降雨自然生长。复 垦过程设计在雨季前播草籽,后期主要依靠天然降水保障成活率,管护期 内适当辅以洒水,从而提升植被成活条件,管护洒水可用矿山洒水降尘车辆 从矿区西南侧11千米的星星峡镇,由4.80m水罐车拉运,浇灌方式为水罐 车喷洒,可以满足复垦需求。 9 (2)矿山前期堆存及剥离表土共14240立方米,考虑3的损耗率,实 际利用表土量14977立方米。而矿山复垦共需表土矿区复垦区内各复垦单 元所需覆土总量为13410立方米,考虑3的损耗率,实际利用表土量13813 立方米。表土供给量>表土需求量,表土量满足复垦要求;不涉及水土资 源平衡分析。 (3)矿山废石资源总量约103900立方米,露天采矿场最终境界地表 面积23000平方米,底部境界面积2900平方米,坑底标高1900米,回填深 度10-22米,平均深度16米,经图面计算采坑容积约103600立方米。经土地 复垦工程设计,回填采坑需方量约为103600立方米,有方>需方,剩余方 量300立方米,剩余方量较少,可抛洒平铺。 5 、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5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采矿场复垦单元、排土场复垦 单元、规划表土堆放场、矿部生活区复垦单元、矿山道路复垦单元。 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设施和硬化层拆除清运处置、废石拉运、采坑 回填、平整工程、土壤剥覆、植被重建等。 6 、土地复垦监测 在5个待复垦单元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要为土地损毁监测、土地复垦 效果监测。 监测成果由矿山企业自行管理,必须派专人长期存档、管理。 7 、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8. 12年(8年2个月),修复期0.5年,管护年限为 3年。确定方案 的工作期为11.79年(11年10个月) ,即2022年5月- 2034年2月。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适用年限暂定为5年,每5年需 10 进行修编,即自(2022年5月-2027年4月),适用期满后,需对本方案重新 修编。 8 、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生产期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待矿山闭矿后立即全面开展土地 复垦工程。因此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工作安排,即第一阶段自(2022年5月- 2027年4月)矿山处于生产阶段,主要对各复垦单元进行土地损毁监测; 第二阶段(2027年5月-2034年2月)包括生产期3年4个月,复垦期0.5年以 及管护期3年,确保复垦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475.9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2.71万元,流动资金43.27 万元;本项目采用静态技术经济评价,项目正常年总成本费用为325.43万 元,正常年销售收入为450.00万元,正常年应纳增值税金及附加合计为 69.32万元(含资源税),正常年利润总额为55.25万元,正常年上缴所得 税为13.81万元,正常年净利润为41.44万元,项目投资净利润率8.71 ,总 投资收益率11.61 ,静态投资回收期6.66年。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动态总投资335. 12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315.90万元,其中工 程施工费242.40万元,设备费0.48万元,监测与管护费15.499万元,其他费 用42.48万元,预备费15.04万元。 经计算,年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67.50万元,服务期8. 12年, 累计提取548. 10万元,满足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预计项目资金需求。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1 1 、建议生产期间,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等规范和设计开采,尽量减 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 2 、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中的开采标高范围组织生产,避 免形成越界违法开采。 附件哈密鼎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白山玻璃用 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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