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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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 尔特(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 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CGCS2000 平面坐标(3 带) 经纬度(CGCS2000) 面积 X Y 东经(E) 北纬(N) 1 4950955.92 27582985.87 82 03 ′25 ″ 44 41 ′02 ″ 0.48 (平方千米) 2 4950955.92 27583785.87 82 02 ′49 ″ 44 41 ′02 ″ 3 4950355.92 27583785.86 82 02 ′49 ″ 44 41 ′22 ″ 4 4950355.91 27582985.86 82 03 ′25 ″ 44 41 ′22 ″ 2、地质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由620m至470m。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620米。 4、设计生产规模为14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碎石。 5、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6、开采服务年限30.25年(30年3个月)。 7、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 车运输方案。 8、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落 矿。 9、设计损失率1.21;设计采矿回采率97,采矿损失率3。 10、矿石加工工艺流程 原矿颚式破碎机初破 圆锥破碎机细破-产品 10、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 审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3 附件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抄 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4 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 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由乌 鲁木齐北环博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 石灰岩矿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3〕128号)、采 矿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编制完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会审。2022年8月9 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专家组(名单附后)进行了线上会审。该方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 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该 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现方案符合规范 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岩 矿隶属于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本矿山属于续建矿山,为精河县永 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矿区由四个坐标拐点组 成,面积0.48平方千米。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方式,开采 标高620-470米,生产规模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140万吨/年,碎石块度 ≤20cm。 5 本次设计编制方案 目的为指导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查明的矿 产资源,有序开展矿山生产经营,严格履行法定生态保护与修复义务,落 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土地复垦措施提供技术依据; 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从而实现社 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储量转换及其评述 (一)设计利用资源量 根据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评审意 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3〕128号),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矿区 范围内查明(331332333)矿石量4419.70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 济资源量(331)矿石量720.63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 量967.12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2731.94万吨;总剥 采比0.021m3/m3。 由于勘探报告提交资源量采用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 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32002) 中一般工业指标圈矿,对照 2020年4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 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规范中的水泥 用石灰质原料矿石化学成分一般工业指标,以及结合勘探报告中相关勘探 成果,原勘探报告圈定的资源量估算范围内无重算资源量增减部分。鉴于 该矿在2015年9月17日取得采矿证以来,一直处于部分矿山道路及破碎加 工生产线建设以及完善各种生产手续中,未进行矿山开采,详见新疆精 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停产情况说明。确定本次方案设计利用的资源 量为矿区范围内截止2013年6月30日经评审备案的全部查明资源量。 6 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7766-2020) ,对本方案设 计利用的资源量进行重新分类,本次纳入设计利用的资源量为探明资源 量矿石量720.63万t;控制资源量矿石量967.12万t;推断资源量矿 石量2731.94万t。 (二)可采资源储量 按照矿区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地形条件、选取合理的开采境界 参数圈定开采境界,矿区范围内共圈定一个开采境界。设计开采境界内探 明资源量711.91万吨,控制资源量955.42万吨,推断资源量2698.88万吨 荒料,设计损失率1.21。 设计采矿回采率97,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可采探明资 源量矿石量690.54万吨;可采控制资源量矿石量926.75万吨;可采推 断资源量矿石量2617.92万吨。其中,可采探明资源量转换为证实储量, 矿石量690.54万吨;可采控制资源量转换为可信储量矿石量926.75万吨。 (三)资源储量确定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量、可采资源储量的 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本次设计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开采技术条件等要求,确定矿山 生产规模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140万吨/年,碎石块度≤20cm,设计服务年 限为30.25年(30年3个月)。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自 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选择合理参数圈定露天开采境界,设计 7 损失率1.21,设计采矿回采率97,采矿损失率3。全矿平均剥采比0.02∶ 1(m3/m3。 矿山矿石经过破碎加工,最终产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加工利用率 100。(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 审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五、产品方案 设计最终产品方案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块度≤20cm),为水泥用钙 质原料。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 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本次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回采率 97,采矿损失率3,采矿回采率指标均符合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 范 (GB50598-2010) 、 水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8- 2018)规定采矿回采率指标要求。 破碎加工回收率本矿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块度≤20cm),仅 仅加工为水泥配料原料入磨粒度,被全部加工利用,破碎加工回收率为 100,均符合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GB50598-2010)要求。 综合利用率本矿无共伴生矿,对于矿山剥离废石,因剥离量较少, 可集中堆存于废石场,待矿山回采结束后由于回填露天采坑。固废综合利 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8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0.98平方千米(98公顷), 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经评估,矿山现状 2处崩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滑坡灾害发育程度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N1、N2、N3泥石流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岩溶塌陷、 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考虑 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大气环境等五个方面影响 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划分 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较严重区面积6.13公顷;较轻区面积91.97公 顷。 (四)对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估,经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个区 严重区面积31.45公顷,为采矿场,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中等, 危险性中等;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严重。 预测评估采矿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地形地貌景观影 响程度严重;较严重区面积12.84公顷,为规划废石堆放场、 已建矿部生 活区、 已建工业场地、 已建表土堆场、 已建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影 响程度较严重;较轻区面积53.71公顷,包括评估区内除严重区、较严重 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地质灾害不发育,矿业活动对地形地貌、水土环境、 含水层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 9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为规划 露天采矿场,总面积约31.45公顷,该区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 度为较严重;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次重点防治区为 规划废石堆放场, 已建矿部生活区, 已建工业场地, 已建表土堆场, 已建 矿山道路,面积13500平方米,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 或较严重;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一般防治区总面 积53.71公顷,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现状评估 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 轻。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对预测存在崩塌地质灾害的采矿场、 废石堆场和荒料堆场外设置铁丝围栏3241米,警示牌100个;开采期间进 行清坡、清危处理,预计边坡危岩清理1750立方米。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 测系统,完成崩塌等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布置等。该项目工作贯穿整个矿山 服务年限。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生产废水排放很少,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建设运行,矿山生产对含水层结构破坏较小,加强生 活污水处理和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废水资源化利用。矿山闭坑后可以自然 恢复,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修复。 10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评估区内无地表水体,矿体多位于当地侵蚀基准 面和地下水位以上,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因此矿山不对含水层进行监 测。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开采期间优化开 采方案,减少对地表的挖损、压占破坏;对废弃物尽可能综合利用,减少 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地貌。矿山闭坑后,将 不再留用的地面建筑拆除,可利用材料外运再利用,建筑垃圾拉运至鄯善 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为原土地利用类型, 使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修复为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针对开采区和矿山建 设布局采用无人机监测,共布置6个地形地貌监测点,每年1次。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①矿山生产期间,矿山将 生产活动控制在生产生活场地内,废石土临时堆存在废石场;定期清运生 活垃圾运至五台工业园区环境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避免对土地造 成污染损毁。 ②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DB654275-2019) 中的排放标准,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及绿化。③矿山未 来仅采取监测和预防工程措施,不采取治理工程措施。④可能引发土壤污 染的区域布设监测点,加强对土壤环境的动态跟踪监测。在采矿场、废石 堆场、荒料堆场和矿部生活区周边,共布置6个监测点,每年取土壤测试 样1次。(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 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大气环境以预防措施为主,措施 为①减少在风力、装卸扰动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保护矿区周边生 态环境,保护矿山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②施工人员佩戴适当的劳保用品。 11 ③采矿、运输、粗选期间注意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污染大气环境。④加强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其次设计大气环境污染检测,分别设置在规划露天 采矿场、规划废石堆放场、 已建矿部生活区、 已建工业场地、 已建表土堆 场、 已建矿山道路等,共布置监测点6个。 由矿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定时监测,每年监测2次。(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区范围面积48公顷,涉及3种土地利用类型,天然牧草地41.30公顷, 采矿用地6.03公顷,其他草地0.02公顷。 矿区范围外占地11.22公顷,除工业广场(破碎加工区) 、采矿场外 其他涉及内容均位于矿区范围以外。 矿区位于矿区位于博乐市184 方位,直线距离23千米,精河县280 方位,直线距离66千米之两地交界处精河县一侧,行政区划隶属于精河县 管辖。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44.29公顷,包括采矿场、废石场、表土堆场、工 业广场、矿部生活区和矿山道路。其中采矿场(31.45公顷) 、废石堆场 (6.81公顷)、矿部生活区(0.50公顷)、表土堆场(2.01公顷)和矿山 道路(1.90公顷),工业广场(1.62公顷),其它未损毁区域保持原状, 不属于本矿山复垦责任,最终确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4.29公顷, 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12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44.29公顷,包 括采矿场、废石堆场、表土堆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工业广场,确 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各复垦单元可复垦为天然牧 草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项目土地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 (1)本项目土地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对场地进行平整后,需要 采取播撒草籽复绿,该区年均降水量199.4毫米,降水量较充足。经测算 复垦第一年需外购水14.06万立方米,保障复垦初期供水需求,后期依靠 天然降雨自然恢复。 (2)矿山土地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经测算剥离废石回填后,原 生产中所取得的表土5.36万立方米可满足复垦覆土5.23万立方米需求,无 需客土补充。 (3)矿山生产服务年限内共产生废石47.03万立方米(松散体),全 部回填于凹陷采坑, 回填平均深度12-24米,形成表面坡度20 左右坡面 (就地平整后与矿区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总体协调)。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将矿山土地复垦单元划分为规划露天采矿场、规划废石堆放 场、 已建矿部生活区、 已建工业场地、 已建表土堆场、 已建矿山道路等6 个复垦单元。针对各复垦单元设计复垦工程,主要包括回填工程、砌体拆 除工程、清运工程、平整工程、覆土工程、翻耕工程、复绿工程等。复垦 方向均为天然牧草地,复垦责任面积44.29公顷。 6、土地复垦监测 13 在6个待复垦单元各设置2个监测点,主要为土地损毁监测、复垦效果 监测、土壤质量监测。监测成果由矿山企业自行管理,必须派专人长期存 档、管理。 7、生态保护修复设计适用年限 本矿为延续矿山,矿山基建期0.6年,剩余服务年限为30.25年(30年 3个月),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确定方案的工作期为34.85年。即 自2023年2月至2057年11月。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适用年限暂定 为5年,每5年需进行修编,即自2023年3月至2028年2月,适用期满后,需 对本方案重新修编。 8、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阶段工作安排 本矿为延续矿山,根据设计仍需0.5年完成基建工作之后进行矿山正 常生产,这一阶段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待矿山闭矿后立即全面开展土 地复垦工程。因此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工作安排,第一阶 段自2023年3月至2053年11月,为矿山基建及生产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工作主要是对各复垦单元进行土地损毁监测;第二阶段2053年11月-2037 年11月,为复垦和管护期,复垦期对损毁区域采取环境整治、采坑回填、 砌体拆除、土地平整等措施。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3650.9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114.80万元,项目流动资 金536.13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平均年销售收入为5464.52万元(含税) , 平均年份利润总额为492.09万元,年上缴所得税额为123.02万元,税后 利润为369.07万元。投资净利润率为10.19,总投资收益率为13.48;项 14 目融资前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48,高于按10考虑的财务基准收益 率;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01a。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24.12万元,土地复垦工程 静态总投资936.51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 1060.6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75.70万元,监测和管护费116.71万元, 其他费用118.84万元,预备费49.38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工程动态总投资1679.63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44.29公顷(664.35亩),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1.60万元。 经计算 ,年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98.00万元 ,服务期 30.25年,累计提取2964.50万元,基本满足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预计项 目资金需求。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设计的采矿方法、开采顺 序开采,开采中尽可能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 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理节约财力、物力,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 护和谐发展的目的。 2、矿山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水土环境污染,及时恢复损毁用地 的土地功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 3、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等进行 监测,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地形地貌及水土环境污染 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 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5 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仅供 参考。 5、本方案中设计的治理措施在矿山企业实施后,可防治地质灾害, 在不可控因素下可能发生地表变形等次生灾害;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 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岩矿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 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6、在方案适用期内,若矿山范围变更、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有变动 时,应重新编写治理方案。本次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2年5月, 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山人文、社会及环境情况重新进行 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的投入所占企业年利润比重偏 高,会对企业总体利润构成较大影响,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经济 上可行性风险较大。矿山企业应控制开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 提高产品价格,增加营业收入,达到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经济上 的可行性。 8、本方案不代替矿山初步设计、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建议精河县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水泥用)石灰岩 矿在进行工程治理时,委托相关单位对本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专项工程勘查、 设计。 16 附表2 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前后对照表 单位万吨 原勘探报告 新旧标准转换 开采境界内资源量 设计可采资源量 转换为储量) 类别 资源量 类别 资源量 类别 资源量 类别 资源量 类别 储量 331 720.63 探明 720.63 探明 711.91 探明 690.54 证实储量 690.54 332 967. 12 控制 967. 12 控制 955.42 控制 926.75 可信储量 926.75 333 2731.94 推断 2731.94 推断 2698.88 推断 2617.9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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