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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CGCS2000 直角坐标 地理坐标 X Y 纬度 经度 1 4403024.37 25524106.75 39 45 ′39.41 ″ 75 16 ′52.76 ″ 2 4403024.37 25523906.75 39 45 ′39.43 ″ 75 16 ′44.36 ″ 3 4402506.37 25523906.75 39 45 ′22.64 ″ 75 16 ′44.29 ″ 4 4402506.37 25524106.75 39 45 ′22.62 ″ 75 16 ′52.69 ″ 2、原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2378.7 米至 2261.8 米;核实报告核 实范围与采矿权范围一致,资源量估算标高与限采标高一致。设计开采标 高为2378.7 米至 2261.8 米,与原采矿许可证一致。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2379 米。 4、设计生产规模30.00 万吨/年。 5、开采矿种石膏。 6、开采服务年限25.57 年(25 年 7 个月)。 7、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8、采矿方法 自上而下、分台阶的露天开采,地表覆盖层剥离和浅部 风化层采用挖掘机直接采装,深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挖掘机铲装。 9、设计采矿回采率为 95,采矿损失率 5。 10、矿山在实际采矿和加工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 编制并审核通过的采矿和加工等设计为准执行。 2 附件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 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送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 抄送 克州自然资源局、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印数12 份 3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 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华维地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核查意见的批复克 自然资函【2022】36 号、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号矿(水泥用)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新矿联资储评〔2021〕09 号)、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自然资源局出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克自然资储备字〔2021〕4 号) 编制完成。2022 年 6 月 28 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现场会审。2022 年 6 月 28 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 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乌鲁木齐进行了现场会审。该方 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 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 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采矿证号C6500002009077120035613, 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生产规模为 3 万吨/ 年。矿区范围由 4 个拐点圈定,面积 0.1036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 2378.7 米至 2261.8 米。开采矿种为石膏,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规模为 30 万吨/年。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一是矿区拟进行改扩建,拟将生产规模扩大 为 30 万吨/年,该矿需对现有采矿权进行变更;二是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 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三是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 4 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四是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 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 本;五是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 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 到实处;六是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 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 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七是使 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 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类型 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 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号矿(水泥用)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该报告通过评审(新矿联资储评〔2021〕09 号)备案(克自然资 储备字〔2021〕4 号),采矿证范围内累计查明石膏矿矿石资源量 控制 推断)资源量 895.80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 643.60 万吨,推断资源量 252.20 万吨。矿区范围内保有石膏矿矿石(控制推断)资源量 875.06 万吨。具 体为保有控制资源量 622.86 万吨,保有推断资源量 252.20 万吨;累计 动用控制资源量 20.74 万吨。 依据核查 意见的批复克自然资函〔2022〕36 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矿区 累计查明石膏矿矿石(控制推断)资源储量 895.80 万吨,矿区范围内保 有石膏矿矿石(控制推断)资源量 872 万吨,动用控制资源量 23.8 万吨。 5 设计利用的资源量(控制推断)807.29 万吨,设计采矿回采率为 95,采 矿损失率 5,可采出资源量 766.93 万吨。见矿区资源储量转换升级表。 本次设计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开采技术条件及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 2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新发改规划〔2017〕891 号)文件要求,矿山生产规模调整为 30 万吨/年, 设计服务年限 25.57 年(25 年 7 个月)。 四、采矿及选矿加工方案 采矿方法选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露天开采,地表覆盖层剥离采用挖 掘机直接采装,浅部风化层及深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挖掘机铲装,采用公路开 拓汽车运输方案,矿山设计损失率 7.42,设计回采率 95,采矿损失率 5。 全矿平均剥采比 0.07∶1(t/t。 无选矿加工。(矿山在实际采矿和加工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 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核通过的采矿和加工等设计为准执行)。 五、产品方案 设计最终产品方案为石膏矿石原矿。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 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露天采矿回采率指标应达 到 90,本次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回采率 95,采矿 损失率 5,回采率指标均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2-2018)规定采矿回采率指标要求。 选矿回收率无选矿设计。根据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 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5 年第 30 号),对石膏矿不设选矿指标。 6 综合利用率本矿无共伴生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镍、锡、锑、 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对 石膏矿不设要求,但对于矿山废石可用基建道路建设和闭坑后回填采矿场, 固废利用率 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等级为二级,评估区面积 0.41675 平方千米(41.675 公顷),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 个区严重区面积 73104 平方米,为现状采坑、排土场,现状评估对地形地 貌景观影响程度严重;较严重区面积 12300 平方米,为矿部生活区、矿山 道路,现状评估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较严重;较轻区面积 331346 平方 米,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外的其他区域。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 个区严重区面积 119364 平方米,为采矿场、排土场,预测评估采矿场地 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严重;较严 重区面积 12300 平方米,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预测对地形地貌景观 影响程度较严重;较轻区面积 285086 平方米,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外的其 他区域,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7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 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 、次重点防治区 Ⅱ 、一般防治区Ⅲ 三类。 重点防治区为采矿场、排土场,面积 119364 平方米,现状评估、预测 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次重点防治区为矿部生活区、矿山 道路,面积 12300 平方米,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 为较严重。一般防治区总面积 285086 平方米,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 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 2012 年 2 月已沿采矿场外围 2 米设置铁丝围栏 700 米,警示牌 8 个, 在排土场坡脚处设置警示牌 2 个。另在拟改造矿山道路急弯、陡坡、道路 交叉口设置限速的警示标志,共设置警示牌 10 个。开采期间对开采边坡进 行清危处理,边坡清理约 1200 立方米,及时随矿石清运。闭坑后拉取 47.45 万立方米废渣石对采坑进行回填。在排土场坡底修建一个 315 米长拦渣坝。 在矿区矿界外侧设置 900 米长截排水沟,在各平台设置 6180 米长平台排水 沟。 崩塌监测生产期间在露天采坑周边边坡设置 8 个监测点,适用期 5 年 监测 1920 点次,服务期 25.57 年监测 9819 点次。滑坡监测生产期间在 8 排土场共设置 2 个监测点,适用期 5 年监测 240 点次,服务期 25.57 年监 测 1228 点次。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本次方案不设计含水层破坏修复工程。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对含水层 破坏程度较轻,矿山不对含水层进行监测设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较轻,主要是露天开采形成的采矿 场挖损破坏、排土场的压占破坏以及地面场地建设的挖损、压占,破坏植 被与土地资源。矿山开采期间优化开采方案,减少对地表的挖损、压占破 坏;对废弃物尽可能综合利用,减少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边开采边治 理,及时恢复地貌。闭坑后将不再留用的地面建筑拆除,可利用材料外运 再利用,建筑垃圾拉运至乌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分类处理,对场地进行平 整,恢复为原土地利用类型,使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修复为与周边地形地貌 相协调。 针对开采区和矿山建设布局采用无人机监测,不专门设置监测点,适用 年限 5 年内观测 5 点次,矿山服务期 25.57 年内共监测 26 次。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生产期间生产活动控制在生活场地内,废石土临时堆存在排土场;定 期清运生活垃圾运至乌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分类处理;避免对土地造成污 染损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及绿化。加强 水土环境污染监测,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水土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生活污水水质排放监测每年 2 次,近期 5 年共内共监测 10 次,服务期 25.57 年内共监测 52 点次。在矿部生活区及排土场周边,共布置 2 个监测 9 点,每年取土壤测试样 1 次,近期 5 年共内共监测 10 点次,服务期 25.57 年内共监测 52 点次。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矿石和废石土堆放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大气环境污染较轻,无 需设计大气环境污染修复,以预防措施为主。矿山今后开采需全程进行大 气环境污染监测。 在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和下风向 2-50 米各布置 1 个监测点,每年采集 气体样品 2 次,矿山近期 5 年共内共监测 20 点次,服务期 25.57 年内共监 测 103 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 2 矿矿区面积为 10.36 公顷,矿山土地利用类 型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0.36 公顷、其他土地-裸土地 14.4484 公顷, 为乌恰县黑孜苇乡直属,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产权明晰,权属界址线清 楚,无任何纠纷。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矿山损毁土地包括采矿场、排土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矿山服 务期内累计损毁土地面积 13.1664 公顷。矿山闭坑后,矿山复垦责任区内 相关矿建设施不再留续使用,因此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为 13.1664 公顷, 复垦率为 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10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 13.1664 公顷, 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并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复垦 区原地类为工业用地、裸土地,土地适宜性评价各复垦区的复垦方向为裸 土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项目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土地,不需要种植植被,复垦工程不涉及表 层覆土工程。 通过对废石资源平衡需求及供给分析,废石资源总量约 47.537 万立方 米。废石需方量约 47.537 万立方米,废渣石供给方量基本满足采坑回填要 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闭矿后,对复垦单元内各复垦设施进行复垦。主要工程为对复垦责任 范围采取废渣石回填 47.45 万立方米、废弃物清运回填 870 立方米、砌体 拆除清运 5875 立方米、硬化层拆除 100 立方米、土地平整 3951 立方米等 措施。 6、土地复垦监测 对复垦单元进行土地损毁监测,近期 5 年共内观测 40 次,10 年期监测 80 点次,服务期 25.57 年内共监测 206 次。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该矿山属于改扩建矿山,矿山年生产时间 300 天,建设规模为 30 万吨 /年,方案适用年限 5 年,服务年限 25.57 年(25 年 7 个月)。矿山闭坑后 设计修复期 1 年,确定方案的工作期为 26.57 年,自 2023 年 2 月至 2049 年 6 月。 11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闭矿后,对复垦责任范围内的复垦单元通过回填工程、土地平整、 清理工程等措施,复垦面积 13.1664 公顷,复垦方向为裸土地。该项工作 于 2048 年 7 月至 2049 年 6 月完成(修复期 1 年),将矿山土地复垦工作 划分为近期 5 年(2023 年 2 月至 2028 年 1 月)、10 年期(2028 年 2 月-2038 年 1 月)、远期 11.57 年(2038 年 2 月-2049 年 6 月)三个阶段。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方案矿山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新增建设投资 1317.5 万元,其中 第一部 分工程费用 807.4 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4.7 万元,第三部 分预备费用 110.3 万元。评价用总投资 1398.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含 现状残值)1317.5 万元,流动资金 81.0 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不含税营业收入为 1041.0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 132.2 万元,年上缴税金及附加 134.6 万元含资源税,税后项目财务内部 收益率 17.4,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358.4 万元,税后项目 投资回收期 4.8 年含技改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方案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动态总投资 1858.47 万元,静态总 投资 1268.58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1075.64 万元,其他费用 132.52 万 元,预备费 60.42 万元。经费全额列入企业生产成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动态总投资 523.99 万元,静态总投资 412.94 万 元。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 1334.48 万元,静态总投资 855.64 万元。土地复 垦静态亩均投资 4.33 万元,动态亩均投资 6.76 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2 1、矿山调整生产规模为 30 万 t/a,开采标高为 2378.7m-2261.8m,台阶 高度 10m,共 11 个台阶,台阶坡面角 65 , 最终边坡角<49 , 当地水泥 用石膏产能富裕,建议矿山可将石膏原矿经加工后作其他用途。 2、矿山现有运输道路宽度仅为 4m,部分道路坡度较陡,企业应对矿山 运输道路进行拓宽,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要求。 3、矿山部分开采后形成的边坡角一般 50~60 , 局部 70 , 边坡角度 过大,存在不安全隐患,基本未形成正规的连续台阶,企业应采取措施, 加强监测,确保安全生产。 4、矿山利旧的国家强制检测设备(如移动式式空气压缩机),投入使用 前,应进行检测,符合后方可使用。 5、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设计的方法开采,开采中尽可 能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 理节约财力、物力,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的。 6、矿山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水土环境污染,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 地功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 7、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等进行监测, 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含水层、地形地貌及水土环境污 染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8、该矿山矿部生活区建筑物位于爆破警戒范围之内,基建前,应搬迁至 爆破警戒范围之外;同时,该矿山与 1、3 号石膏矿采矿权位置相邻,相互 爆破警戒范围重叠,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建议企业与 1、3 号石膏矿签订安 全协议,明确相互责任及义务,确保安全生产。 13 9、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 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 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 考。 10、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 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11、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加强损毁土地预 防监测,按照方案提出的阶段计划和措施,实施阶段细化工程设计;按照 新自然资规〔2022〕1 号的规定要求,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 垦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确保矿山企业执行 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管。 12、在方案适用期内,若矿山范围变更、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有变动时, 应重新编写治理方案。本次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进 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山人文、社会及环境情况重新进行调 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13、本方案露天采场最终边坡高度 108.2 米,最终边坡角 36 49 。 矿体直接顶底板均为层状泥岩,岩石强度属软弱岩石。建议在开采过程中 加强边坡研究,根据矿山实际制定边坡监测方案、设置监测设施,确保边 坡稳定。 14、本方案不代替矿山初步设计、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建议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在进行工程治理时,委托相关 14 单位对本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专项工程勘查、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5 附表 矿区资源储量转换升级表 单位万吨 资源量类 型 2021 年末 保有矿石 量(万吨) 设计损失 (万吨) 境界内资源 量(万吨) 采矿损失 (万吨) 可采资源 量(万吨) 转换升级 储量 矿石量 (万吨) 探明 资源量 控制 资源量 621.13 31.06 576.82 29.5 576.82 可信储量 576.82 推断 资源量 250.87 12.55 238.32 11.92 230.47 不变 230.4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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