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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青海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青 国土资[2017]96号规定,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 宁汇力矿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 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2023年5月12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名 单附后,在西宁召开方案评审会,专家组在会前审阅、会上听 取了编制单位对方案的介绍后,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位于柴达木盆 地东北乌兰盆地都兰湖南赛坝沟南侧,属行政区划属海西蒙古族藏族 自治州乌兰县柯柯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北纬 ,面积 2.3905km。矿区距北东乌兰县城约35km, 国道G315 青新公路和青藏 铁路于矿区北部经过,赛什克村至矿区有简易砂石路相通,交通尚属 便利。该矿山为已建矿山,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 金矿于2015年5月取得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采矿许可证,现有 效期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2日,开采矿种为金矿,开 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5万t/a, 采矿权面积为0.8977km, 1 开采标高为3700m-3200m; 矿山于2022年向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申请 了最新的矿区范围,依据关于划定乌兰县赛坝沟金矿矿区范围的批 复青自然资矿划[2022]7号,划定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 区面积约2.3905km, 开采深度由3700m 至2800m。据西宁汇力矿业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4月编制的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 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改扩建工程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开采方式 采用地下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和削壁充填采矿法,设计推荐生产 规模为8万t/a, 产品方案为金、银混合精矿,主要矿山设施由采矿 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炸药库、废石堆场等组成;在划定采矿权范围 内矿山设计利用矿石量为623832t, 设计开采回采率90,可采储量 561449t, 贫化率为17,采矿损失率为10,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约为 8.5年,矿山基建期3a, 恢复治理期1a, 管护期3a, 确定方案适用 年限为15.5年,基准期以本方案批准之日算起。评估区重要程度属 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 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根据采矿权范围和矿 业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确定评估区面积为2.573937km。开发方 案基本明确,开采历史清楚,方案服务年限和评估级别正确。 二、该“方案”是在较充分收集、利用了矿区以往地质、水文地质、 环境地质、土地资源类型、土壤及植被、矿山开发利用等相关资料的 基础上,完成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调查面积2.58km, 调查线路 5km, 调查不稳定斜坡1段,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点6个,拍摄照片80 帧。野外调查资料基本满足“方案”编制要求,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 2 基本齐全。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认为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发 育1段不稳定斜坡 Q₁, 现状评估Q₁不稳定斜坡发育程度中等,危 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现状评估矿业活动对矿区含水层的影响程 度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矿区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现状评估结论符合评估区实际。 预测评估认为预测评估地下开采引发XcyiXcy₄采空塌陷的 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大;引发Q; 不稳定 斜坡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部 分矿山道路遭受Q₁ 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其余矿山设施遭受Qt 不稳定斜坡灾害 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小。预测评估矿业 活动对矿区含水层影响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矿区 水土环境污染较轻。预测评估依据较充分,结论基本正确。 四、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认为该矿山导致土地损毁的主要 环节有建设初期采矿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炸药库等的建设,采矿期 间采出的矿石和废石堆放等;矿区土地损毁形式包括挖损、压占和塌 陷三种类型;土地损毁时序可分为历史采矿活动期和后期地下采矿期 两个阶段。矿区现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为天然牧草地0401 81.63hm、采矿用地060221.17hm、农村道路10062.44hm 和裸岩石砾地1207152.15hm, 总面积为257.39hm, 土地隶属乌 兰县柯柯镇管辖,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矿山历史开采活动已损毁土 3 地4.7944hm, 现状评估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损毁程度为中度一重度; 后期矿山采矿活动拟损毁土地面积30.0947hm, 损毁土地总面积 34.8891hm, 预测评估矿业活动对土地的损毁程度为重度。矿山土地 损毁评估依据较充分,评估结论基本正确。 五 、方案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结果,划分了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确定了土地复垦范围,将Q₁不稳定斜 坡区、预测采空塌陷区、采矿工业场地含2处平硐工业场地、4处 竖井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矿区道路、炸药库等区划分为矿山地 质环境重点防治区 A, 面积34.8891hm; 其余地区划分为矿山地 质环境一般防治区 C, 面积222.5046hm。土地复垦复垦责任范围 除矿山道路当地牧民留用不予复垦外,包括采空塌陷区、废石场、采 矿工业场地、炸药库等,复垦为裸岩石砾和人工牧草地,总面积为 5.4532hm, 复垦率为10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基本 合理,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清楚,复垦方向明确。 六、方案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目标较明确, 任务较为具体,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有 采空塌陷区网围栏、安全警示和裂缝回填夯实工程,不稳定斜坡废石 清理、平硐口和井口封堵工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 运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监测工程等。工程措施基本 可行,工程量设置适当。 七、估算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适当,编制依据较 充分,取费标准基本合理。 4 八、存在问题及修改建议 1、工程布局欠明确,应按已有工程及其改扩建、新建工程等进 一步细化。 2、 方案中错漏、前后不一的内容较多,应进一步消除。 3、建议中补充“以往地下开采遗留多个采空区,采空区面积和 空间分布不明,且未得到有效处理,后期采矿时须高度重视,以免发 生采空塌陷灾害和井下突水事故”。 综上所述,该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基本齐全,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土地损毁评估结论基本正确,土地复垦责任范围清 楚,复垦方向明确,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基 本可行,工程量设置适当,评审予以通过。方案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 善后,上报矿山主管部门备案。 方案评审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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