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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尾亚白 山(玻璃用)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注 1、 申请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CGCS2000 X Y 1 4629379.745 31594793.599 2 4629609.748 31594683.597 3 4629699.750 31594873.598 4 4629642.749 31594901.598 5 4629729.750 31595075.599 6 4629549.747 31595158.600 2、原采矿证开采标高1276m 至1190m,核实报告资源量估算标 高1276 米至1190 米,设计开采标高为1276 米至1190 米。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276 米。 4、设计生产规模18.00 万吨/年。 5、服务年限11.74 年(11 年 9 个月)。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7、开采顺序 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 8、采矿方法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采矿方法,采矿回采率 95。 9、破碎加工设计采用干式机械破碎和筛分加工流程。 10、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审 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2 附件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尾亚白山(玻璃用)脉 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抄 送厅有关处室、哈密地区自然资源局、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 份 3 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尾亚白山(玻璃用) 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尾亚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七 0 四队依据新疆哈密尾亚白山(玻璃用) 脉石英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地学资储评 〔2022〕009 号)(哈市自然资储备字〔2023〕1 号)编制完成。哈密市自 然资源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 会审。2022 年 12 月 21 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济、地环、土 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进行了线上会审。该方案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依据专 家组评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现 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5 日通过哈密地区举行的 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了哈密市尾亚白山脉石英矿采矿权。2010 年 4 月重 新申请了划定矿区范围延长预留期(新国土资函[2010]321 号)。2011 年 11 月,由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获得该区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证号 C6500002011117130131057。开采矿种为水泥用大理岩,开采方式为露 天开采,生产规模 18.00 万立方米/年。矿区范围由 6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 积 0.09016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279 米至1190 米,有效期限 2011 年 11 4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现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矿山自 2021 年 6 月之 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矿山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生产规模 变更以及所需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 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 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 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 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 一是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 是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三是保证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 四是为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实施监管、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和建设用地手续提供 依据;五是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对大气污染 进行防治,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设计依据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七 0 四队 2021 年 6 月编制提交的新疆 哈密尾亚白山(玻璃用)脉石英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意见书(新地学资储评〔2022〕009 号)评审通过的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采矿权范围内 1276~1190m 标高之间累计 查明矿床资源量二级品脉石英矿资源量 132.2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 130.0 万吨;推断资源量 2.2 万吨;累计查明三级品脉石英矿资源量 253.6 万吨; 其中控制资源量 135.6 万吨;推断资源量 118.0 万吨;累计动用储量累计 5 动用二级脉石英矿资源量 109.6 万吨,开采动用三级品控制矿石资源量36.1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保有二级品资源储量 17.5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储量 15.4 万吨,推断资源储量 2.1 万吨,保有三级品资源储量 216.8 万吨,其 中控制资源储量 103.7 万吨,推断资源储量 113.1 万吨。 本次方案露天采场境界内设计利用的(控制推断)资源量为 222.50 万吨,露天采场边坡压占资源量总计为 11.80 万吨,设计损失率为 5.30 , 采矿回采率 95,矿山建设规模为 18.00 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 11.74 年(11 年 9 个月)。 四、采矿及破碎加工方案 开采方式及开拓运输方案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 案。 采矿方法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采矿回采率 95。 破碎加工方案设计采用干式机械破碎和筛分加工流程。 五、产品方案 最终产品方案为破碎加工后的粒度≤20mm 的二级品(SiO2 ≥96.0 和三级品(SiO2 ≥92.0%)石英原矿。 六、绿色矿山建设 (一)采矿回采率 依据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 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自然资源部 2017 年第 43 号文), 脉石英露天开采回采率应不小于 95%。 本次设计采矿回采率指标为 95,符合自然资源部 2017 年第 43 号文关 于采矿回采率最低指标 95的要求。 (二)固废处置率 本矿开采产出废石堆放于废渣石堆放场,待闭坑后全部回填露天采 6 坑;生活垃圾定期进行集中清运,清运至雅满苏镇进行集中处理,矿山固 体废弃物处置率可以达到 100%。 (三)资源利用率 全矿区保有资源量234.30 万吨,设计边坡损失量 11.80 万吨,设计 损失率 5.30,设计利用资源量 222.50 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 94.70,该 指标符合公告(试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 90的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二级,评估区面积约 0.8343 平方千米,评估等 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地质灾害现状和预测评估 现状条件下矿山已有露天采坑内存在一处崩塌隐患,危害程度小,危 险性小;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危害 程度小,危险性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生产计划,预测矿山后期开采露天采坑可以 会引发和遭受崩塌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在废石堆处可能会 引发和遭受滑坡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区其他区域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危害程度小, 危险性小。 (四)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及预测评估 矿山开采深度较浅,开采深度远高于地下水埋深,故矿山开采不会破 坏含水层结构;矿山生产用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计处 理达标后用于地表降尘、绿化,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现状和预测评估 矿山开采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程度均为较轻。 7 (五)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及预测评估 矿山开采深度较浅,开采深度远高于地下水埋深,故矿山开采不会对 地下水产生影响;矿山生产用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计 处理达标后用于地表降尘、绿化,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现状和预测评 估矿山开采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轻。 (六)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现状及预测评估 1、现状评估矿山现状露天采场、废石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损毁严 重,建筑区、废石堆放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截水沟对地形地貌景观 损毁较严重,其他区域损毁较轻。 2、预测评估矿山后期生产将会产生一处露天采矿场,对原有土地造 成挖损破坏,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规划废石堆放场对地形地貌 景观损毁严重。 矿山基建期将会建设规划污水处理池、规划矿山道路等等对原有土地 造成压占、挖损破坏,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2 号工业场地、爆 破器材库将在近期进行拆除,预测对地形地貌景观的损毁程度较轻;其他 矿建设施将延续使用,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较严重。预测评估矿山 后期开采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评估区内未损毁区域对地 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 (七)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及预测评估 根据土壤、矿石及废石监测结果可知,矿山现状评估水土环境污染影 响程度较轻。矿山后期开采矿石废石无毒无放射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 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不外排,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废石按计划进行内 排,多余部分合理堆放在规划废石堆放场内;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内, 每月定期清运至雅满苏镇进行统一处理,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预测 评估,矿山开采活动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较轻。(以上内容在实际 8 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 行) (八)大气污染现状及预测评估 矿山在破碎设备周边建设有布袋集尘器,生产期间定期洒水,现状对 大气污染影响程度较轻。矿山今后将继续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可通过采用 洒水降尘、压实平整、铺设防尘布等方式降低废气对大气的污染,预测今 后生产矿山露天爆破产生,采切、矿岩装卸运输,柴油、汽油设备运转时 产生的废气粉尘等对大气环境污染较轻。(以上内容在实际生产建设中按 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九)通过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 3 个治理分区 1、重点防治区包括露天采场重点防治区和废石堆放场重点防治区, 面积 13.80hm2。 2、次重点防治区包括建筑区次重点防治区、工业场地次重点防治区、 矿山道路次重点防治区、截水沟次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 10.54hm2。 3、一般防治区为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之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 59.10 hm2。 (十)地质环境灾害防治措施 1、在露天采坑外围布设 1348m 铁丝网,共设立 8 个警示牌;在规划废 石堆放场外围设置 640m 铁丝网,周边设立 5 个警示牌。 对截水沟进行定期清淤,对在泥石流沟上游及其附近道路设置 2 个警 示牌。加强对崩塌及泥石流灾害的监测。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近期完成现有危石清理工程,工程量 84m3 。生 产期清理危石月季 3000 m3 ,预计每年清理量为 255.54m3。 9 3、地质灾害监测工程在现有露天采场、废石堆放场、规划废石堆放 场周边各设置 1 个监测点,共计 5 个监测点,监测频率每天 1 次,雨天进 行加密。近 5 年监测次数为 1200 次,共计 2910 次。每月对防护网进行一 次巡查监测。 4、地形地貌景观监测工程针对开采区和矿山建设布局采用航测方式 进行监测,设置离散点,不专门设置监测点。每年 1 次,共监测 12.74 年 (生产期和复垦期)。 5、水土环境预防措施购置一个垃圾桶,定期清理生活垃圾;修建一 处污水处理池, 占地面积 25m2 ,深 2m。 6、水土环境监测工程每年对生活污水进行取样监测;每年在生活区、 规划废石堆放场、工业场地内区土壤样进行监测。 7、大气污染预防措施生产期间进行洒水降尘,废石堆放进行平整压 实,运输车辆加装防尘网。 8、大气污染监测工程在露天采场、规划废渣石堆放、工业场地 1 安 装固定的扬尘检测仪固定设备进行监测。 (十一)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1、复垦责任范围及复垦率本矿山已损毁土地面积为 22.03 公顷(扣 除重叠面积 0.54 公顷),拟损毁土地 2.3 公顷(扣除重叠面积 0.41 公顷), 复垦区面积 24.33 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24.33hm2 ,土地复垦率 100。 2、复垦方向通过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损毁土地类型为“裸岩石 砾地、采矿用地”,确定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复垦标准按照裸岩 石砾地基本控制指标制定。 3、复垦单元包括露天采矿场复垦单元、工业场地复垦单元、废石堆 放场复垦单元、建筑区复垦单元、矿山道路复垦单元、截水沟复垦单元。 10 主要复垦措施为拆除全部地表建筑设施、对露天采坑进行部分回填后进行 削坡工程、对全部复垦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基本恢复原始地貌。在矿山开 采服务年限内,对损毁土地区域及时开展土地损毁监测工作。 八、技术经济指标 本方案矿山开发利用项目总投资为 1088.52 万元,建设投资为 890.92 万元,生产所需流动资金 197.60 万元。生产期年总成本费用估算为 873.95 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年销售收入平均为 1164.55 万元,生产年份 利润总额平均为 146.13 万元,年上缴所得税额平均为 36.53 万元,年税后 利润平均为 109.60 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净利润率 10.07% ,总投资收益率 13.42% ,项目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21%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94% ,高于 10%的财务基准收益率。 根据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量,近期 5 年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 复垦投资 83.32 万元,其中地质环境保护费用 80.64 万元,土地复垦费用 2.68 万元 。矿山服务期 12.74 年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 866.37 万元,其中地质环境保护费用 114.5 万元,土地复垦费用 751.87 万 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费用由企业自筹。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矿权面积过小,导致矿山各类矿建设施均位于矿区范围外。 (二)矿山为生产多年的矿山,矿区内存在一些废弃不再使用的设施, 应尽快拆除清理。 (三)矿山今后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严禁越界开 采。控制好开采高度和边坡角,加强边坡台阶管理,加强巡视、监测,预 防、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11 (四)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等进 行监测,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地质灾害、含水层、地 形地貌及水土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五)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尽可 能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以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六)在矿山开发中如出现方案中没有提到的问题或今后矿山生产中 形成的新的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地质灾害,应及时进行专项调查,及时采 取措施将地质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七)本方案是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而成,不替代矿 山开采设计和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只作为自然资源相关部门矿山资 源管理的依据,方案进入实施阶段时,应进行实地勘测,开展详细设计方 案编制工作。 (八)本方案是基于目前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并根据目前的开采方 案并结合矿区具体情况而编制的。若矿山届时扩大开采规模、变更开采范 围或改变开采方式时,应当重新编制本方案。 (九)本方案通过审查后,矿产资源开发、地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工作应按照本方案执行。 (十)建议矿山企业在下一阶段加强土地损毁监测,在复垦实施环节 进一步细化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按照年度明确的复垦目标、任务、位置、 单项工程量及费用安排,落实土地复垦义务。 (十一)建议矿方开工前采取一组土壤背景值土壤样品进行测试。 (十二)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 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按照各 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 工作。 12 (十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内容及深度已达到 可行性研究程度,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17766-2020),对 矿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及类别进行调整。矿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 资源/储量调整为可采资源/储量与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两部分,设计将 评审通过的控制资源量调整为可信储量,推断资源量仍为推断资源量。工 业矿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结果,详见下表。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前后对照表 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及类别 (矿石量,万 t) 设计调整的资源/储量及类别(矿石量,万 t) 可采资源/储量 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 控制资源量 119.10 可信资源量 107.15 11.95 推断资源量 115.20 推断资源量 104.23 10.97 控制推断 234.30 可信推断 211.38 22.9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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