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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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 面石材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附注 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CGCS2000坐标系 纬度 经度 X Y 1 45 10′40.98“ 9022′40.45“ 5004801.146 30529703.960 2 45 10′40.87“ 9023′ 13.56“ 5004801.147 30530426.969 3 45 10′ 18.42“ 9023′ 13.41“ 5004108.140 30530426.959 4 45 10′ 18.53“ 9022′40.30“ 5004108.139 30529703.951 2 、详查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1305~1250米;设计开采标高为 1305~1250米。 3 、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305米。 4 、设计生产规模0.5万立方米/年。 5 、矿山服务年限;74.5年,其中首采矿段服务年限9.4年。 6 、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设计采用山坡- 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设计采用 的开拓方案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7 、采矿方法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采矿回采率 95。 附件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 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 抄 送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3 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 普勘地矿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现场会审。2022年05 月25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专 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乌鲁木齐进行了现场会审。该方案经专 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依据专家 组评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现 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 属于新建矿山。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 环境、矿山初步设计、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是对 查明矿产资源出让的重要依据,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 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 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评审通过资源量根据新国土资储评字〔2018〕033号关于新疆奇 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4 书,截至2017年10月31日,矿区共累计查明饰面石材用花岗岩资源量为矿 石量153.91万m , 荒料量39.22万m , 荒料率24.48 。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 资源量(KZ)为矿石量93.48万m , 荒料量23.82万m ,荒料率24.48 , 占 资源储量的60.73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TD)为矿石量60.43万m , 荒料量15.40万m , 荒料率24.48 , 占资源储量的39.27。 设计利用资源量按照矿区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地形条件在矿 区范围内共圈定一个矿体。开发方案采用资源量(矿石量)153.91万立方 米,荒料量39.22万立方米,荒料率25.48。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 ,采矿损失量7.70万立方 米,荒料量1.96万立方米;计算求得矿区范围内可采矿石资源量146.21万 立方米,荒料量37.26万立方米。 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0.5万立方米/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74.5年,首采 矿段服务年限9.4年。 四、采矿方案 开采方式设计采用山坡- 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开拓方案设计采用汽车 运输公路开拓;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圆盘切割 技术采矿。 五、产品方案 方案确定的产品方案为“卡拉麦里银”花岗岩荒料。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用的开采工艺符合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2-2018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 综合利用率矿山采矿和荒料整形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碎 石为花岗岩碎块,矿山闭坑后,考虑对碎石进行100综合利用,用作采坑 回填复垦,符合公告废石综合利用率≥75%要求。 5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评估区重要程度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 建设规模属小型矿山,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等级为三级。评估等级 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的现状评 估结果,考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现状评估划分1个分区“较轻区”。 较轻区面积50. 10公顷,包括整个评估区范围。地质灾害不发育;对 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较 轻;对大气环境污染较轻。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预 测评估结果,考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3个分区。 严重区面积为9.050公顷,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废石场。 较严重区面积为0.6708公顷,主要包括荒料场。 较轻区面积为40.379公顷,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道路及上述未涉及 的其他地区。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6 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将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 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 、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Ⅰ 面积为9.050公顷 , 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废石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次重点防治区Ⅱ 面积为0.6708 公顷,主要包括荒料场。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般防治区Ⅲ 面积为40.379公 顷,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道路及上述未涉及的其他地区。 2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 沿露天采矿场地质灾害影响外围设置围栏,警示牌;采矿过程中严格 按设计执行采矿工艺流程,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随时监测采坑出现 裂隙、岩石破碎等小规模崩塌隐患,及时清理边坡破碎岩石。若出现大规 模的崩滑灾害时,应及时疏散采场内施工人员和设备,采取开发利用方案 中建议的削坡至安全状态并清理危岩等工程防治措施等工程治理措施。生 产期在废石场外围设立警示牌;严格按设计布置高度和坡度,雨季注意坡 顶排水现象,防止雨水渗入坡体,控制好废石场边坡坡度,避免引发崩塌 和滑坡地质灾害。露天采场需围栏长850米,警示牌4块;废石场设置警示 牌7块。 在可能危及矿业生产及人员安全的露天采矿场、废石场等存在的地质 灾害隐患的地方,共布设地质灾害监测点5处,其中露天采矿场3处,废石 堆放场2处,监测频率为每半月1次。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7 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合法开采,禁止超深超规模开采, 避免采矿破坏含水层结构。矿区地下含水层远低于最低开采标高,采矿活 动对含水层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优化开采方案,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原始地形地貌景观;对矿山开采 形成的露天采场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废石场内的废石清运到露天采场中 , 场地平整;荒料场内的矿石进行清运;闭坑后办公生活区地面建筑拆除 , 可利用材料外运,平整场地等复垦措施恢复原生地形地貌。主要通过地 形测量来确定地形地貌和土地资源的动态变化。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洒水降尘,减少在风力、 装卸扰动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保护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和矿山工 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生活垃圾堆放于垃圾箱,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场进行综 合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 275-2019)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场地除尘、绿化,不外排,减轻对土地 资源的污染。矿山生产工艺简单,各生产环节不会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 生活污水监测在生活区布置1个监测点;土壤监测在生活区、废石堆坡脚 各设1个监测点,共2个监测点。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矿山开采对大气污染程度较轻 , 考虑矿山采矿结束后自然恢复,因此不进行大气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矿 山定期对露天采矿场、废石场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以减轻扬尘对大 气的污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护措施,加大环保力 度,减轻大气污染,维持空气现状水平。 八、矿区土地复垦 1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8 依据奇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函,结合土地利 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矿区布局所占用土地类型为裸土地 , 土地权属为国有。 2 、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根据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结果,依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对复垦区 的定义,本方案复垦区为矿山拟损毁土地面积之和11.0668公顷,包括露天 采场、废石场、荒料场、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等。 矿山闭坑后所有场地均不再留续使用,基本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功能。 矿山原有土地为裸土地,复垦后均为裸土地。复垦责任范围11.0668公顷, 土地复垦率100。 3 、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11.0668公顷,包 括露天采场、废石场、荒料场、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等。确定损毁土地 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裸土地。 4 、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1)水资源平衡分析 矿山生产、生活用水从矿区外约8 千米处的机井抽取,井深180米,另 无其他地下水开采活动。从矿区外机井抽水会造成其附近区域地下水水位 暂时性降,但是大气降水等对地下水会得到补充,使水资源达到新的平衡 。 (2)土资源平衡分析 项目区土地类型为裸土地,基岩基本裸露,无有效表土层,不进行表 土剥离,复垦不需要拉运表土,因此不进行表土平衡分析。 5 、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9 本方案划分5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露天采场复垦单元、废石场复 垦单元、荒料场复垦单元、矿山道路复垦单元、办公生活区复垦单元。 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回填工程、土地平整、砌体拆除、砌体拉运, 土地复垦工程矿山闭坑后完成。 6 、土地复垦监测 本方案土地复垦方向均为裸土地,方案复垦监测主要内容为土地损毁 、复垦效果两项监测。监测方法结合地质灾害监测及地形地貌景观监测, 采取无人机航拍方式进行定位定量监测,对拟损毁土地面积进行统计,并 结合人工核实,确定土地损毁程度。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74.5年,加上基建期1年,1年土地复垦治理期,方 案服务年限为76.5年,即2022年10月-2099年3月。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 内容适用年限暂定为五年(2022年10月~2027年9月),每五年需进行修编 , 2027年9月对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进行修编。 8 、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本矿山总服务年限74.5年,首采服务年限9.4年。其中,首釆计划基建 和开采时间为2022年10月-2031年11月,矿山生产期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 。土地复垦工作须在矿山闭坑后有序进行,2031年首采矿段露天采场开采 完毕,对临时废料、废石场进行土地复垦及监测,计划工期为1年。复垦时 间为2032年12月-2033年11月。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403.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2.87万元,项目流动资金 60.98万元;项目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为278.78万元,达产年销售收入675.00元 , 达产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02.01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294.21万元,达产年 上缴所得税73.55万元,达产年税后利润220.66万元;项目总投资净利润率 10 54.64 ,总投资收益率72.85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63.01 ,税后财务净 现值14359.77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2.66年。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41.26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 态总投资529.84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 571. 1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35.85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 垦工程动态总投资694.52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11.0668公顷(166.002亩) ,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3. 19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本方案是不代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不代替具体的施工 图设计,在各分项工程措施实施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国家相关程序 做好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确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的科学 合理;在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施工管理,方可降低风险,应对 不确定的因素。 2 、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其堆放高度、坡度要有一定的限制, 确保堆积物的稳定,尽量避免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 3 、建议矿山生产过程中,加强对排放废水的管理工作。矿山产生的 废水应采取措施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 、建议矿山在生产期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开采,尽量减 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 5 、如矿山开采利用方案发生变化,则应另行编制与之相适应的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6 、在方案适用期内,若矿山范围变更、矿山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有 变动,应重新编写方案。 7 、根据关于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划定 矿区范围的批复昌州自然资函〔2019〕191号 ,矿区开采深度为1305m- 11 1250m ,本方案设计的开采最低标高为1250m ,与批复的矿区开采最低标 高一致, 即本方案确定设计确定矿区底部标高为1250m ,首采矿段开采底部 标高为1292m。 附件新疆晟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七区饰面石材用 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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