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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注 1、申请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井田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 CGCS2000坐标系 X Y 1 4876684.94 27514482.10 2 4876366.94 27514994.10 3 4875609.95 27515745.08 4 4874984.96 27515541.10 5 4875824.94 27513999.12 首采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 CGCS2000坐标系 X Y 1 4876684.94 27514482.10 2 4876366.94 27514994.10 3 4875609.95 27515745.08 4 4874984.96 27515541.10 5 4875753.52 27514258.21 6 4877854.32 27514352.07 2、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755~500米,现有采矿许可证证载允许开采标高为755~500米,地面最高标高为809米,因此本次申请采矿权开采标高为809~500米,其中755米以上资源量无变化。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809m。 4、生产规模0.6Mt/a。 5、服务年限矿井服务年限为10.1年(10年2个月),其中一水平(593米水平以上)可采储量564.09万吨,服务年限6.72年(6年9个月);二水平(593米~546米水平)可采储量286.21万吨,服务年限3.38年(3年5个月)。储量备用系数取1.4。 6、开拓方案井工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式,两个水平上山开采。 7、开采顺序矿井每个水平划分为一个采区,共划分为2个采区。一、二采区内采用双翼开采。采区接续为一采区二采区。工作面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开采。矿井现状造成的原10号煤采空区上部的8号、9号煤层属于不可开采区域,作为损失计入损失量中。 8、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8、9、号煤层属中厚煤层,采区采出率80,6-7、10号煤层属厚煤层,采区采出率75,全矿井综合回采率60.21。 9、选煤方法矿井选煤厂位于工业场地内,为矿井型选煤厂,生产能力为0.6Mt/a。选煤方法为干法选煤,300~50mm原煤采用TDS智能干选,-50mm原煤不分选,预留-50mm原煤分选系统的接口及场地。选煤回收率95。 附件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11 附件 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2023年8月2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该矿于2022年6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10121120105624,生产规模9万吨/年,矿区面积1.445km2,有效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3日。 本次设计编制方案目的变更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2023年7月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五勘探队提交的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勘探报告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出具的新疆伊宁市财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英也尔干沟煤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咨询意见书(新地学资储咨[2023]020号),截止2023年6月30日,勘探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1412.3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796.8万吨,控制资源量206.2万吨,推断资源量409.3万吨。 方案利用的资源量为勘探报告保有资源量1412.3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796.8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206.2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409.3万吨,设计对矿区范围内1412.3万吨保有资源量全部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全部加以利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井田内与煤层伴生的有益矿产主要为锗Ge、钒V、铬Cr、钴Co、镍Ni、铜Cu、锌Zn、镓Ga、镉Cd、铅Pb、钼Mo、锶Sr、硼B等13种,未达到工业品位,不具备开采价值。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60万t/a(1818.18t/d),其设计服务年限为10.1a(10年2个月),矿井服务年限为10.1年(10年2个月),其中一水平(593米水平以上)可采储量564.09万吨,服务年限6.72年(6年9个月);二水平(593米~546米水平)可采储量286.21万吨,服务年限3.38年(3年5个月)。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案,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一台带式输送机,担负煤炭提升任务。副斜井副斜井安装一台JK-2.01.5/20型单卷筒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与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矸石提升、运送设备、材料和人员任务。回风斜井装备两台FBCDZ-6-№17A轴流式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矿井划分为2个水平上山开采,一水平标高为593m,二水平标高为546m。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每个水平划分为一个采区,共划分为2个采区。采区采用双翼开采,采区接续为一采区二采区。一采区为投产采区。接续工作面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开采;同一煤层内区段开采顺序为先采上区段、后采下区段。 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8、9号煤层属中厚煤层,采区采出率80,6-7、10号煤层属厚煤层,采区采出率75,全矿井综合回采率60.21。 五、产品方案 矿井选煤厂位于工业场地内,为矿井型选煤厂,生产能力为0.6Mt/a。选煤方法为干法选煤,300~50mm原煤采用TDS智能干选,-50mm原煤不分选,预留-50mm原煤分选系统的接口及场地。选煤回收率97.5。 选煤回收率97.5,符合要求。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60.21,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采区回采率满足规范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5,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矸石定期排放,全部外销综合利用,矸石利用率100; 矿井生产产生的煤矸石有偿提供给霍城县强顺页岩砖厂制作石粉,全部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复用于矿区道路除尘和绿化,不外排;井下排水处理后用于地面浇灌绿地、浇洒道路、消防、井下消防及除尘作业,其余部分水量,夏季用于工业广场外周边绿化,冬季用于煤场煤场降尘,综合利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1.991369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区内现状条件下评估区采空塌陷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严重,对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工业场地和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较严重,工业场地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较轻。 现状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0.1386平方千米、1.852769平方千米。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地下开采活动可能会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灾害,采空塌陷灾害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矿山施工及采矿活动不易引发或加剧崩塌、泥石流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矿山施工及采矿活动不易引发或加剧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预测预测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较严重,对水资源的影响较严重,对水质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地下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工业场地和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预测较轻。 预测评估分区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0.808932平方千米、0.1386平方千米和1.043837平方千米。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为预测地面塌陷区,总面积80.8932公顷;次重点防治区为行政福利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储运区、炸药库和蓄水池、矿山道路,面积13.86公顷;一般防治区为工业场地和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外其他区域,面积104.3837公顷。 2.地质环境治理及监测(适用期5年) (1)对现状塌陷区内的伴生裂缝进行回填,工程量1630立方米。在预测塌陷区外部设置警示牌33个、围栏3318米。矿井水处理站沉淀池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定期清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2)采空区地表变形实时在线监测;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360次;水位监测720次;地形地貌监测10次;生活污水水质监测20次;土壤监测20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40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区面积144.46公顷,属伊宁市管辖。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最大,面积为127.266公顷。本矿所占用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94.7532公顷,包括工业场地、炸药库蓄水池和矿区道路。确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94.7532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94.7532公顷,确定损毁土地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天然牧草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矿山周边草地均为自然生长,自然环境具备植被自然发芽和成活的条件,复垦工程未涉及灌溉。工业场地周边有居民,矿山闭矿后,可购水作为绿化用水。 工业场地、矿区道路区域土层较厚,经建构筑物拆除、地面硬化拆除、场地平整、翻耕后可满足复垦牧草地需求,工业场地内沉淀池区涉及回填土石可在场地平整过程中通过填低挖高实现沉淀池回填,无需外运土石。 矿山闭坑后对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回填量约为11120立方米,在不破坏原始土地的情况下,矿区内不存在可用于井筒回填的土方,因此,井筒回填土方来自外购土方以满足回填要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2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工业场地和预测塌陷范围。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砌体拆除、硬化层拆除、建筑垃圾拉运、平整工程、覆土工程、土地翻耕和撒播草籽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在矿山闭坑后完成。 6.土地复垦监测 设置土地损毁监测点7处位于工业场地、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 设置复垦土壤质量监测7处工业场地区域和预测塌陷区范围共7个。 设置复垦植被监测9处工业场地1个,和预测塌陷区范围8个。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服务年限10.1年(2023年10月~2028年9月),土地复垦主要在矿山闭坑后实施,考虑稳沉期3年,复垦期1年,监测、管护期3年,最终土地复垦实施年限为17.1年(2023年10月~2040年10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生产期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和绿化区植被管护工程措施,待矿山闭矿,稳沉期结束后全面开展土地复垦工程。分两个阶段部署工作,第一阶段(20232028年)主要为对损毁土地进行监测,现有塌陷区植被管护;第二阶段(20282040年),生产期间对塌陷区进行裂缝回填平整、工业场地管护,待矿山开采完毕,进行全面的土地复垦工作。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3144.71万元,其中矿井固定资产总投资49107.32万元,选煤厂固定资产总投资3509.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27.48万元。 达产年年销售收入16802.73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1.58,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7375.58万元,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6.66年,投资利润率11.25,投资利税率13.15,盈亏平衡点47.49。本项目的债务资金向银行贷款,贷款利息依据当地金融机构发行的最新LPR贷款利率4.35计算。 达产年年销售收入17100.00万元。 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9.58大于相应的基准收益率8。 本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大于相应的基准收益率,财务净现值也大于零。从财务上讲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余能力,较强的生存能力,并且本项目达产后,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好,所以本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适用年限(2023.10-2028.9)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费为36.34万元,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费为5.99万元,合计静态总投资42.34万元,以此为基础计算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投资总费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77.41万元。矿山复垦土地面积37.5265公顷,亩均投资为0.4928万元/亩。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实施年限(2023.10-2040.10)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费为90.59万元,静态总投资735.00万元;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费为424.04万元,静态总投资531.79万元,以此为基础计算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投资总费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266.79万元。矿山复垦土地面积94.7532公顷,亩均投资为0.9152万元/亩。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2.该矿资源量较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方案所确定的水平、采区、区段、煤层开采顺序进行开采,严禁任意丢弃资源,做到应采尽采。 3.本方案适用期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土地损毁程度较严重,损失较大,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分期、分阶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考核制度。 4.开采企业应优化生产工艺,积极建设绿色矿山,尽可能地降低矿山开采对矿区环境的破坏,根本上减轻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5.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对潜在的地质灾害及土地损毁,应及时进行处理,尽量减少地质灾害和土地损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危害。 6.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设专门机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发现地质灾害迹象或地质环境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7.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对矿山生产期结束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展综合研究,完善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8.矿山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9.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对废水资源和固废资源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 10.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不替代矿山建设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及有关的评估、设计工作,也不替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设计,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同样不能作为煤层自燃治理、水灾防治、瓦斯灾害预防及治理、顶底板灾害等的依据。同样,工程地质勘察也不能替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建议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及其他专项设计、咨询、评估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评估等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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