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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 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 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二○二三年七月六日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直角坐标(3 带) 地理坐标 序号 X Y 纬度 经度 1 4702572.5800 30489036.9500 42 27 ′30.5340“ 89 52 ′00.1780“ 2 4703867.6600 30490561.7800 42 28 ′ 12.5770“ 89 53 ′06.8390“ 3 4703486.3100 30490885.6400 42 28 ′00.2320“ 89 53 ′21.0380“ 4 4702191.3000 30489360.8200 42 27 ′ 18.1930“ 89 52 ′ 14.3780“ 面积1.0000km2 ,开采标高187.7至100米 2、地质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由187.7m至100m。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187.7米。 4、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 5、开采矿种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 6、开采服务年限13.04年(13年1月)。 7、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 车运输方案。 8、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凿岩机穿孔, 中深孔爆破落矿。 9、设计损失率8.87;设计采矿回采率96,采矿损失率4。 10、矿石开采及加工工艺流程 开采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 加工原矿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胶带输送机→直线振动筛 → 圆锥式破碎机→20mm粒级矿石堆场。 11、矿山在实际采选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中,要以正式设计单位编制并 审核通过的采选等设计为准执行。 3 附件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 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 见 主 送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 抄 送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印 数12份 4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 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由吐鲁番市地质矿产勘测站依据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 剂用石灰岩矿详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新地学资储评[2021]009号)等 相关资料编制完成。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对该方案进行审查。2023年6月6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 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进行了会审。 该方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 制单位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专 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石 灰岩矿隶属于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本矿山属于新建矿山,新疆裕盛矿 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4日通过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采矿权招拍挂 中竞得,矿区由四个坐标拐点组成,面积1.00平方千米。开采矿种为黑色 冶金熔剂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187.7-100米,生产规模 为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20万吨/年。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指导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查明的矿产资 源,有序开展矿山生产经营,严格履行法定生态保护与修复义务,落实矿 5 山地质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土地复垦措施提供技术依据;为自 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从而实现社会经 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储量转换及其评述 (一)设计利用资源量 根据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详查报告 及评审意见书(新地学资储评[2021]009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 日,矿区范围内查明控制推断矿石量295.88万吨。总剥采比为0.34∶1 (m3/m3)。其中控制资源量151.57万t, 占总量的51.23% ;推断资源 量144.31万t, 占总量的48.77%。 其中L2号矿体共估算黑色冶金熔剂石灰岩矿推断矿石量28.36万t, 剥采比为0.18∶1(m3/m3)。 L3号矿体共估算黑色冶金熔剂石灰岩矿控制推断矿石量267.52万t, 剥采比为0.35∶1(m3/m3)。其中控制资源量151.57万t;推断资源量 115.95万t。 本次方案设计利用的资源量为矿区范围内截止2021年3月31日经评审 备案的全部查明资源量。 (二)可采资源储量 按照矿区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地形条件、选取合理的开采境界 参数圈定开采境界,矿区范围内共圈定两个开采境界。设计利用的资源量 为271.77万吨,采矿回采率96% ,可采储量260.90万t。设计损失资源量 24.11万t,设计损失率8.87%。 (三)资源储量确定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量、可采资源储量的 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6 三、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本次设计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开采技术条件等要求,确定矿山 生产规模为黑色冶金熔剂石灰岩2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13.04年(13 年1个月)。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自上而 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选择合理参数圈定露天开采境界,设计损失 率8.87,设计采矿回采率96,采矿损失率4。全矿平均剥采比0.341 m/m 。 五、产品方案 设计最终产品方案为黑色冶金熔剂石灰岩矿,规格粒度≤20mm。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 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本次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回采率 96,采矿损失率4,采矿回采率指标均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 设规范(DZ/T0312-2018)规定采矿回采率指标要求。 选矿回收率本矿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块度≤20mm),仅仅加 工为黑色冶金熔剂入磨粒度,被全部加工利用,破碎加工回收率为100, 均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要求。 综合利用率本矿无共伴生矿,对于矿山剥离废石和生产碎石,可集 中堆存于废石场,待矿山回采结束后用于回填露天采坑。固废综合利用率 100。 7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 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区面积1.33782平方千米(133.782 公顷),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现状条件下评估区 内发育有1处崩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发 育有1处泥石流沟谷,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其他区域崩 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 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 考虑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大气环境等五个方 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评估区内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分 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严重区面积0.749公顷,较严重 区面积1.511公顷,较轻区面积131.522公顷。 (四)针对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估,经评估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三个 区严重区面积14.904公顷,主要为露天采场和排土场,预测评估矿山采 矿活动可能引发崩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对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 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对大气污染较轻;较严重区面积1.842公顷 , 为规划矿部生活区、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预测评估地质灾害不发育, 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区对含水层、水土环境污染及大气污染 均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破坏程度较严重;较轻区面积117.036公顷 8 , 主要为评估区内除严重区、较严重区以外的其它区域。该区域地质灾害 不发育,危险性小;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 轻;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对大气污染较轻。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区 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为规划 露天采矿场和排土场,总面积约14.904公顷,该区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次重点 防治区为规划矿部生活区、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面积1.842公顷,现状 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 为较严重。一般防治区总面积117.036公顷,主要为评估区内除严重区、 较严重区以外的其它区域。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 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L3号采场共设置铁丝网1980米,警 示牌10个;L2号采场共设置铁丝网600米,警示牌3个(该部分在生产期11 年后进行设置),排土场共设置铁丝围栏820米,警示牌4个。其中L3号采 场、排土场于基建期进行设置,L2号采场于生产期11年后进行设置;开采 境界迎水侧修建截水沟。生产期间采矿场将会形成高陡边坡,排土场内废 石堆置高度较大,对不稳定边坡出现松动的块石或危岩体应及时采取清理 措施,降低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内发生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建立矿山地质环 9 境监测系统,完成崩塌等地质灾害监测排土场2点位的布置和监测等。该 项目工作贯穿整个矿山服务年限。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现状矿区含水层没有遭到破 坏,预测评估后期开采矿山涌水较小,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影响程度小;露 天开采过程中,水量贫乏,正常情况采坑涌水较小,可生产抑尘,矿山生 产基本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大的影响,可通过闭坑后的自然修复,形成新的 地下水补径排环境,无需含水层修复工程。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和水质监测 , 同时做好废水资源化利用,避免生活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矿山生产对 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不再设置含水层监测工程。待采矿结束闭坑后,逐 步实现自我修复,达到新的地下水平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规 划和施工管理,尽量缩小对土地的影响范围,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 制在规划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生态系统受到破 坏。严禁乱堆乱放废石,禁止占用排土场以外的区域。露天采矿场严格按 照设计开采,禁止在设计开采境界外开采;矿山开采过程中地面建设对地 形地貌景观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和改变原土地利用类型 。所以对地形地貌景观的修复主要为恢复原有的地类;不专门设置监测点 , 每年对评估区范围进行一次无人机航摄工作,通过对比各年度地形地貌 景观变化和损毁范围的变化等 ,监测时间为正常开采期到闭坑后 ,共 13.04年,无人机航摄次数为13次,5年适用期监测5次。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①矿部生活区拟建有污水 处理池,生活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池内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定 期拉运到迪坎乡垃圾处理点,列入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②废石必须按 10 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排放于排土场,禁止乱堆乱放。③定期对矿区水土污 染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矿区水质和土壤污染情况。④对矿区污水处理池和 垃圾堆放池进行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在矿部生活区污水出水口和 沉淀池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计2个监测点,L3采场预计9.8年后揭露地下 水,设计后期3年每年对涌水进行监测一次。在排土场、矿部生活区、工 业广场内土壤覆盖较厚区域各布设1个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点,共计设置监 测点3个。每年监测1次,近期5年需要监测15次,服务期13.04年需要监测 39次(含后3年涌水监测)。(实际生产建设中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 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大气环境以预防措施为主,措 施为①减少在风力、装卸扰动作用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保护矿区周边 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人 员佩戴适当的劳保用品。③采矿、运输、粗选期间注意洒水降尘,减少粉 尘污染大气环境。④运输车辆加盖蓬布。⑤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为 了了解和掌握区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受污染程度,需要对区内的大气环 境进行监测。采矿场、矿区道路、工业场地和排土场各设置1个,监测期 为生产期,监测频率为每月1次,每年监测9次(生产期9个月),近期5年 需要监测180点次,服务期13.04年需要监测469点次。(实际生产建设中 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方案要求执行)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区范围面积100.00公顷,涉及1种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岩石砾地。矿 山设施均位于矿区范围内。 11 矿山位于鄯善县218 方位,55km处,行政区划隶属鄯善县管辖。土 地权属性质为国有。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16.746公顷,包括露天采场、矿部生活区、工业场 地、排土场、矿山道路。其中采矿场(10.782公顷)、矿部生活区(0.10 0公顷)、工业场地(0.200公顷)、排土场(4.122公顷)和矿山道路(1. 542公顷),其它未损毁区域保持原状,不属于本矿山复垦责任,最终确 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6.746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16.746公顷,包 括露天采场、矿部生活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矿山道路,确定损毁土地 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各复垦单元可复垦为裸岩石砾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项目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 (1)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土地复垦方向为其他土地--裸 岩石砾地,尽量将损毁土地恢复至与原地形地貌相协调,防止水土流失。 (2)矿区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无表土剥离,无覆土工程。 (3)矿山闭矿后,合计剥离岩石量108.47万t(自然方40.32万立方 米,松方计52.58万立方米)。L3号采场剥离围岩集中堆存于排土场,后 期复垦拉运回填采坑。L2号采场剥离围岩于生产期剥离后直接内排至L3采 场,本矿共计可利用废石量即为L2号采场剥离围岩及排土场堆放废石量按 松方下沉后计52.58万立方米(自然方40.32万立方米)(将L2号采场剥离 12 围岩纳入统筹)。有方量为52.58万立方米,需方量为52.58万立方米,有 方基本等于需方,可以满足废石平衡需求。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将矿山土地复垦单元划分为露天采矿场、矿部生活区、工业 场地、排土场、矿山道路等5个复垦单元。针对各复垦单元设计复垦工程 , 主要包括回填工程、平整工程、砌体拆除工程、清运工程等。复垦方向 均为裸岩石砾地,复垦责任面积16.746公顷。 6、土地复垦监测 共布置监测点10个,分别设置在露天采场(每处露天采场布设3个监 测点,露天采场区域共布设6个监测点)、矿部生活区、工业场地、排土 场和矿山道路。每年监测2次,10个监测点,每年监测20点次;至矿山开 采结束13.04年,共计监测261点次;针对开采区和矿山建设布局采用专人 巡视监测方法,土地损毁的监测主要通过地形测量来确定损毁区域的动态 变化,采用 GPS 定点,数码相机等工具,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和勘测,填 表记录土地损毁及恢复治理等情况;土地复垦监测需要对监测工作形成监 测工作成果报告,土地复垦监测工作完成后需要将监测工作报告装订成册 , 存于档案室专门管理,便于今后查阅。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为新建矿山,方案基准期以矿山正式投产之日算起;本次设计 矿山基建期为0.5年(6个月),从2023年5月-2023年10月,故将方案基准 期定为2023年11月(预估基建期之后矿山正式投产之日)。本矿山服务年 限为13.04年,前期基建期0.5年,土地复垦工作须在闭坑后进行,计划施 工期为0.5年,因此矿山从基建-开采到闭坑后土地复垦工作结束共用时约 13 14.04,即方案适用年限14.04年。方案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适用年限 暂定5年,每5年需进行修编。时间应从正式投产之日起算,即2023年11月 2028年10月,2028年需对本方案进行修编。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本方案服务年限包括基建期0.5年,矿山生产期13.04年,复垦期0.5 年,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14.04年。按照“边损毁、边复垦 ”的原则, 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划分为2个阶段,其中含近期(含基 建期、五年适用期)和远期1、近期(基建期2023年5月-2023年10月, 五年适用期2023年11月2028年10月;2、远期(2028年11月-2037年5月 。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194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65.02万元,项目流动资 金176.98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平均年销售收入为1100.00万元(含税 , 平均年份利润总额为114.33万元,年上缴所得税额为28.58万元,税 后利润为85.75万元。投资净利润率为4.42,总投资收益率为5.59;项 目融资前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95,高于按10考虑的财务基准收益 率;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58a。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11.45万元,土地复垦工程 静态总投资1269.04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 1380.4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9.15万元,监测和管护费6.35万元,其 他费用9.73万元,预备费4.76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动 态总投资1784.08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16.746公顷(251.19亩) ,土地 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5.50万元。 14 经计算 ,年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4.34万元 ,服务期 13.04年,累计提取317.39万元,基本满足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预计项 目资金需求。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设计的采矿方法、开采顺 序开采,开采中尽可能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 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理节约财力、物力,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 护和谐发展的目的。 2、矿山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水土环境污染,及时恢复损毁用地 的土地功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生。 3、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等进行 监测,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地形地貌及水土环境污染 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 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仅 供参考。 5、本方案中设计的治理措施在矿山企业实施后,可防治地质灾害, 在不可控因素下可能发生地表变形等次生灾害;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 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 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 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15 6、在方案适用期内,若矿山范围变更、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有变动 时,应重新编写治理方案。本次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2年6月, 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山人文、社会及环境情况重新进行 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的投入所占企业年利润比重偏 高,会对企业总体利润构成较大影响,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经济 上可行性风险较大。矿山企业应控制开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 , 提高产品价格,增加营业收入,达到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经济 上的可行性。 8、本方案不代替矿山初步设计、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 建议新疆裕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鄯善县喀拉墩外围一带黑色冶金熔剂用 石灰岩矿在进行工程治理时,委托相关单位对本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专项工 程勘查、设计。 9、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 、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按照各相 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 作。 16 附表2 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前后对照表 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及类别 (矿石量,万 t) 设计调整的资源/储量及类别(矿石量,万 t) 可采资源/储量 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 控制资源量 151.57 可信储量 132.60 18.97 推断资源量 144.31 推断资源量 128.30 16.01 控制推断 295.88 可信推断 260.90 34.9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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