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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2皮带顺槽南巷断绳跑车事故分析 2012年3月7日22时30分,111082皮带顺槽南巷发生断绳跑车事故,为此安监处组织机电科、温州十三处进行了分析 1、 事故经过 2012年3月7日22时37分,111082皮带顺槽南巷用绞车下放两辆重车,为方便推车,温州十三处绞车司机刘磊启动绞车,放出一段钢丝绳,使得余绳量超过规定。上车场把钩工王伟在未检查余绳的情况下,将上挡车门开启,与另外两名工人一起将矿车推入斜巷。此时,下车场把钩工王和山也将下挡车门开启,信号工张心义未阻止。矿车下坡后,速度加快,钢丝绳随即拉断,矿车冲入下车场,将挡车棍撞坏后,翻倒在1082皮顺开口处,把压风管撞坏,2小时后处理完毕。 2、 事故原因 1.绞车司机刘磊不按章操作,余绳超限,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上车场把钩工王伟推车前未检查余绳量,下车场把钩工王和山未按规定使用挡车门,信号工张心义未阻止,是引起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温州十三处项目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力,职工安全意识薄弱,是引起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事故性质 此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职工违章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虽未造成大的损失,但性质严重。 四、防范措施 1.温州十三处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加强现场管理,及时维护、维修设备,确保完好,同时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温州十三处将1082皮带顺槽(南)车场改为联动挡车安全门、挡车棍改为工字钢制作。 3.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绞车运输工作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机电科、安监处将不定期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处理意见 根据新一矿筹建字[2012]1号文件及上矿安字[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做出以下处罚 1. 分管提升运输负责人袁长才负有管理责任,扣除其安全考核10分。 2. 对温州十三处项目部经理王启防罚款10000元; 3. 对温州十三处项目部机电经理张涛罚款8000元; 4. 对绞车司机刘磊罚款1000元; 5. 对上车场把钩工王伟罚款500元; 6. 对下车场信号把钩工王和山、张心义各罚款300元; 参加分析人员 筹建处 刘 星 董方明 来永富 李永超 李现岭 刘保安 于 涛 温州十三处王启防 王成伟 刘 磊 王 伟 王和山 张心义 新上海一号煤矿筹建处 安 监 处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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