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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炭有限公司 2019年“安全环保消防”知识竞赛 -----安全知识题库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法 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3.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的机制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生产经营单位的谁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答主要负责人。 6.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负哪些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7.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35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8.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要求是 答“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9.请解释什么是安全生产“三同时” 答案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请具体阐述安全生产领域“三违”指什么 答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11.请具体阐述安全生产领域“三超”指什么 答三超是指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 12.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3.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增加了事故处罚力度,请阐述各事故等级的处罚额度。 答一般事故,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大事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哪一些行业领域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 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15.确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8.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利有哪些 答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9.谁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 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及设计单位。 20.安全设备的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答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什么制度 答淘汰制度。 22.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3.安全生产法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怎样规定的 答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2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怎样处罚 答(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应当怎样处罚 答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6.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哪些规定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27.工会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中权利有哪些 答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 1.上山在运输大巷向上,沿煤岩层开凿,为1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按用途和装备分为输送机上山、轨道上山、通风上山和人行上山等。 2.冲击地压岩爆 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 3.采区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4.瓦斯二氧化碳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的现象。在20m 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或等于1.0 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掘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5.煤岩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6.保护层为消除或削弱相邻煤层的突出或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采的煤层或矿层。 7.石门揭煤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 8.安全水头值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 9.不燃性材料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着火、不冒烟、也不被烧焦者,包括所有天然和人工的无机材料以及建筑中所用的金属材料。 10.延期电雷管通电后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电雷管;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分秒延期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11.最小抵抗线从装药重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 12.正向起爆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 13. 反向起爆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14.拒爆瞎炮和 熄爆不完全爆炸起爆后,爆炸材料未发生爆炸的现象叫拒爆瞎炮,爆轰波不能沿炸药继续传播而中止的现象叫熄爆不完全爆炸。 15. 提升装置和主要提升装置提升装置是绞车、摩擦轮、天轮、导向轮、钢丝绳、罐道、提升容器和保险装置等的总称,主要提升装置是含有提人绞车及滚筒直径2m 以上的提升物料的绞车的提升装置。 16. 最大内、外偏角钢丝绳从天轮中心垂直面到滚筒的直线同钢丝绳在滚筒上最内、最外位置到天轮中心的直线所成的角度。 17.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专为煤矿井下条件生产的不防爆的一般型电气设备,这种设备与通用设备比较对介质温度、耐潮性能、外壳材质及强度、进线装置、接地端子都有适应煤矿具体条件的要求,而且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及防止水滴垂直滴入,并对接线端子爬电距离和空气间隙有专门的规定。 18.检漏装置当电力网路中漏电电流达到危险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19.欠电压释放保护装置即低电压保护装置,当供电电压低至规定的极限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 20.阻燃电缆遇火点燃时,燃烧速度很慢,离开火源后即自行熄灭的电缆。 21.接地装置各接地极和接地导线、接地引线的总称。 22.总接地网用导体将所有应连接的接地装置连成的一个接地系统。 23.局部接地极在集中或单个装有电气设备包括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的地点单独埋设的接地极。 24.接地电阻接地电压与通过接地极流入大地电流值之比。 25.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粉尘是煤尘、岩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粉尘的总称。呼吸性粉尘能被吸入人体肺泡区的浮尘。 26. 什么是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三专两闭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双风机”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双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投入正常工作。 27.井下有害气体有哪些 答氧化氮、一氧化碳、氨气、二氧化硫、硫化氢等。 28.什么是滑体 答滑坡产生的滑动岩体。 29.什么是薄煤层 答地下开采时厚度1.3m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m以下的煤层。 30.中厚煤层 答地下开采时厚度1.33.5m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10m的煤层。 31.近水平煤层 答地下开采时倾角8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5以下的煤层。 32、倾斜煤层 答地下开采时倾角2545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1045的煤层。 33.什么是急倾斜煤层 答地下或露天开采时倾角在45以上的煤层。 34.什么是主要运输巷 答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35.什么是运输大巷 答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开凿在岩层中的称岩石运输大巷;为几个煤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36.什么是老空 答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 37.什么是冲击地压 答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 38.什么是进风巷 答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进风用的叫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用的叫主要进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叫采区进风巷,为1个工作面进风用的叫工作面进风巷。 39.什么是回风巷 答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回风用的叫总回风巷;为几个采区回风用的叫主要回风巷;为1个采区回风用的叫采区回风巷;为1个工作面回风用的叫工作面回风巷。 40.什么是分区通风 答又称并联通风,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的通风方式。 41.什么是扩散通风 答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42.矿山救护中队应由不少于A救护小队组成。 答 A、3个 B、4个 C、2个 43.什么是循环风 答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中。 44.什么是上行通风 答风流沿采煤工作面由下向上流动的通风方式。 45. 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A。 答A、6人 B、5人 C、3人。 46.什么是瓦斯 答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47.什么是瓦斯涌出 答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 48.什么是煤岩与瓦斯突出 答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49.什么是保护层 答为消除或削弱相邻煤层的突出或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采的煤层或矿层。 50.什么是矿井正常涌水量 答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51.什么是矿井最大涌水量 答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主要与人为条件和降雨量有关。 52.什么是不燃性材料 答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着火、不冒烟、也不被烧焦者,包括所有天然和人工的无机材料以及建筑中所用的金属材料。 53.什么是跑车防护装置 答在倾斜井巷内安设的能够将运行中断绳或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装置或设施。 54.煤矿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5.煤矿安全规程对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哪些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56.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个体防护和入井检身有哪些要求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前严禁饮酒。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57.煤矿安全规程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哪些地质情况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 58.煤矿安全规程对新建突出矿井的瓦斯预抽有哪些要求 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59.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应当有哪些要求 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开凿或者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后,应当先短路贯通,形成至少2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二相邻的两条斜井或者平硐施工时,应当及时按设计要求贯通联络巷。 6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哪些安全措施 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61.煤矿安全规程对采区内采掘工作面数量有哪些规定 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6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容易自燃煤层放顶煤开采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容易自燃煤层放顶煤开采,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采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 6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掘进机掘进,开机前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开机前,在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采用遥控操作时,司机必须位于安全位置。开机、退机、调机时,必须发出报警信号。 64.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巷道贯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5.煤矿安全规程对专用回风巷的设置有哪些规定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66.煤矿安全规程对采空区封闭有哪些规定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67.煤矿安全规程对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有哪些规定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68.什么是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三专两闭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双风机”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双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投入正常工作。 69.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哪些机电峒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 井下爆炸物品库、井下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70.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机电设备峒室设置有哪些要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 71.具备哪些条件的矿井应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高瓦斯矿井 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4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72.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应采取哪些措施 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73.哪些矿井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层,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 74.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有哪些 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等内容。 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75.有哪些情况时,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 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m 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m 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 的坚硬岩层。 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的。 四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 76.井下哪些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者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当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7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必须采取哪些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78.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哪几类 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3类。 5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基本原则,采取哪些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 79.煤矿透水征兆有哪些出现透水征兆应采取哪些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者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80.煤矿安全规程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能力有哪些要求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81.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采用哪些方法 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同时配合物探、化探等其他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82.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哪些安全保护装置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83.煤矿安全规程对无轨胶轮车运行速度和安全运行距离有哪些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行速度运人时不超过25km/h,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km/h;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50m 的安全运行距离。 8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气信号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电气信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当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当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 二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85.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哪几种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第3部分 安全培训 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92号令规定的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指哪些人员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煤矿安全培训规定92号令规定的煤矿企业是什么 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4、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5、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所称的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哪些人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6、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满分是100分,多少分合格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满分为一百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 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满分均为一百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 7、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不合格的是怎么规定的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考核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8、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煤矿从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当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 10、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条件是什么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11、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师带徒制度具体都有哪些规定 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 12、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各类安全培训档案保存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1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92号令规定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准入条件是什么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14、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1)配备3名以上专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2)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能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设计,有学员考核、培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3)具有熟悉安全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师资力量,专兼职师资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4)具有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效实施。(5)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 15、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4)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5)其他有关情况。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保存。 16、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17、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1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3)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1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都有哪些规定 (1)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 (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当使用统一的考试题库,使用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能力考试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满分均为一百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 (3)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4)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自考试合格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5)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0、煤矿特种作业具体都有哪些工种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9)煤矿防突作业;(10)煤矿探放水作业。 第四部分 职业卫生 1、职业病的定义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是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有哪些规定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离职时,对监护档案都有哪些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都有哪些规定 (1)煤尘(以煤尘为主)在岗人员,2年一次;观察对象、I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一次; (2)岩尘(以岩尘为主)在岗人员、观察对象、I期煤工矽肺患者,每年一次; (3)噪声在岗人员,每年一次; (4)高温在岗人员,每年一次; (5)化学毒物在岗人员,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6)接触粉尘危害作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求是什么 (1)煤尘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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