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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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三级安全教育材料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 一、安全生产的目的与意义 1.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通过采取安全技术、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手段,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达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安全生产的意义 1安全为了自己。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但给自己造成伤害,还带来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生存和健康是人们最根本的需求,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表现,是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2安全为了家庭。我们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每天上班,家里的亲人总是盼望我们能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但是总有一些人上班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结果是自己受到伤害,也造成家庭的悲剧。 3安全为了企业。伤亡事故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幸,也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伤亡事故不仅造成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抚恤等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生产的正常秩序,而且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者甚至能造成企业停产、破产。现在国家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单位对安全工作考核越来越严格,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不仅要取消责任人评先进的资格,工资和奖金可能都要受到影响。可见安全生产与企业的声誉和发展都有直接的关系。 4安全为了国家。人就是生产力,人工作就要为国家创造财富和价值。人一旦牺牲了,对国家和社会就是一个损失,就是对生产力的破坏。国家培养出一个熟练的工人,要花费很大的物质代价,伤亡事故也要造成巨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工矿商贸企业每年因工伤亡1 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两三千亿元,间接经济损失更是不可计数。工伤事故除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巨大的经济损失外,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全,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因此,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在思想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当安全与生产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决不能违章冒险蛮干。只有坚持“安 全第一”,才能保持生产稳定、持续、顺利进行。如果忽视安全,一味图快走捷径,则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影响生产甚至停产,即所谓“欲速则不达”,甚至适得其反。 其次,要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要变消极被动的“要我安全”为 积极主动的“我要安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要树立科学的安全观,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念,积极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来防止事故,不得消极被动的承受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灾难。 第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将安全管理方式变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采取法律、技术、管理、培训、经济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调整安全生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要求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实现安全生产,保障矿山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说,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进行安 全生产管理的手段和依据。对职工而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既是对职工的约束,促使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同时也是对职工的保护,使职工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 一、 我国宪法赋予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权益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权益,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方针,也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益。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宪法还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就是尊重和保障最基本的一项 人权。 二、安全生产法 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宗旨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七项基本制度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③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④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制度;⑤安全中介服务制度;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三、矿山安全法 自1993年5月1起施行的矿山安全法是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专项法。该法的颁布实施,对有效防止矿山事故,保障矿山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矿山安全法对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 理,矿山安全监督和管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四、劳动法 自199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既是劳动者在劳动问题上的法律保障,又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该法涉及劳动保护 与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主要有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②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规定;特种作业的上岗要求;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 度。③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④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五、职业病防治法 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部重要的法律。 六、工伤保险条例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来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亲属,进行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保 障因工伤亡人员或其亲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与管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与缴费及工伤认定的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以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认定与视同工伤的有关规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h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3.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经鉴定患有职业病以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报告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报告。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职工一旦负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七有关规程和标准 我国还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标准,作为对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补充和完善。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等。 第三节 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享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尽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做到责、权、利、义的统一。 一、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劳动保护权。职工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接受教育权。职工有权获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8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1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节 违法和法律责任 一、违法 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也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违法与守法是相对的概念。所谓违法,就是一切组织或个人凡是未做法律法规规定所必须做的事;或者做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就是违法。凡是有违法行为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讲的构成犯罪,主要是指构成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其他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节矿山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地保障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障矿山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矿山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介绍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企业各级负责人员矿、车间、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的讲,就是规定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每个职工在职责范围和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所应负的责任。 主要要求有①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②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③班组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而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双违”。④企业各职能机构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⑤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人员违章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及时纠正、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别 安全检查的类别有日常性检查,即由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进行的日查、周查和月查。这种检查可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是最基本的安全检查,还有矿山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的定期检查,职能部门开展的专业性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前 后进行的检查等。 2.班组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现场安全管理①查现场有无脏、乱、差的现象。②查职工“两穿两戴”情况,以及有无违章违制现象发生。③查现场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如井下顶板、溜井、火工材料、吊挂系统、地下地面油库、材料库等。 2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查安全基础工作;职工的安全意识,班组的安全自主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等。 4查现场设施设备含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各级危险源点受控管理等。 5查事故隐患,跟踪检查隐患整改的“四定”落实情况。 6查违章违制,各类事故的分析、登记处理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矿山安全法中规定企业干部职工每年至少接受20 h安全教育,每三年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 h的三级安全教育。 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等。 电工、焊割工、锅炉工、爆破工、起重工、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矿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尾矿工、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的工作。 四、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考评奖惩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原则的具体落实和延伸。通过对企业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评比,奖励先进,惩处落后,充分调动职工遵章守纪,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主 动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第六节安全理念与遵章守纪 一、安全理念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端正安全生产态度,矿山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1.追求完美、零事故的安全目标 只有把安全工作做得完美无缺,设备、设施和环境无缺陷,安全工作才有保障。追求完美是人的天性,定下“零事故的安全目标”,有利于激发人们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2.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安全工作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企业职工既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人的因素,重视生命,尊重人权。广大职工应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发扬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 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3.树立“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法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市场”的安全价值观 。 我国把安全生产作为“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来抓,已建立起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漠视安全就是漠视法律,漠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就会给职工个人和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甚至产生不 稳定的社会因素。并且,事故还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形象。因此,必须树立安全就是法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市场的观念。 4倡导“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奉献负责”的工作态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企业的每一个职工热爱企业,抱着“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积极主动、奉献负责”的态度,才能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5.坚持“三不伤害”的行为准则 在实际工作中,要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行动当中,坚决杜绝不安全行为。 6.建立“遵章光荣、三违可耻”的安全道德规范 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每一个人都负有责任,一个人发生‘‘三违”行为就会影响到整个班组的荣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三违”行为应受到大家的唾弃。 7.坚持“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 不管是大事故还是小事故,都必须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做一名遵章守纪的新职工 安全生产既然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和国家都有利,为此首先要求每一名新职工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自觉的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我们要特别强调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严明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就没有保障;同 样,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质量就没有保障,安全生产也没有保障,而违反安全规程,更容易酿成重大事故。 其次,新职工要理解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管理部门是与各种事故与职业病作斗争的部门,是为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站岗放哨,当警卫员。平时,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要在矿区内进行监督,制止一些违章违纪的行为,从以往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人是能够理解、 支持的,但有个别人抱着对立情绪,认为安全管理人员是‘‘找茬”,与他过不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还是这些同志对安全是为了谁的问题没有搞清楚,如果能真正意识到安全是为了自己,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话,也就不会有对立情绪了。 第三,新职工应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主动地学习安全知识。安全知识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安全知识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积累、丰富,安全意识和态度要通过安全教育来强化。进矿三级安全教育是端正态度、提高意识、增加知识的第一步,安全教育要常抓 不懈。 第四,作为一名新职工,还应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常识,包括D进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②进人工作场所要注意来自天上、脚下、地上三个方面的危险因素。天上,要注意井下顶板冒顶,露天边坡滑坡、滚石,立体交叉作业落物;脚下,要防止坠人溜井、坑、孔中和在高处作业发生坠落;地上,要注意通风、有毒有害物质、运动物体对人造成的事故和伤害。③各种操作室、变配电房硐室不得随便进入,更不允许触碰各种电气设备和开关。④炸药库、油库严禁动火作业。 井下动火作业必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才准动火作业。⑤在井下及露天采场行走,要走人行道,要注意避让各种运输车辆。不得跨越溜井。⑥在井下偏僻、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两个人一起进行。 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第一节车间安全教育 新职工分配到车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确定了专业,意味着他们将由此投身采矿生产,或者是某种专业工作。随之,安全教育也就需要围绕这些既定的专业进一步具体化。因此,车间教育是使新职工从初步树立了安全意识到进入实际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一环。 一、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①车间的组织结构。即介绍有哪些生产单位、辅助单位、附属单位,管理机构组成,职工人数,安全管理组织形式。②车间生产规模及任务、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及技术装备。③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常见事故及预防措施。⑤车间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如机电安全知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卫生知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等。⑥有关事故案例。 二、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矿安全教育已述,这里应说明本车间有关领导及各职能小组的安全生产职责。 2.车间安全生产活动制度 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化,把安全生产列入定期的议事日程,是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车间安全生产活动主要有 1车间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值班主任、工段班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主要内容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车间每周五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系会,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主持,车间安全组全体成员、各工段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内容是汇报、交流、传达、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各工段每月初在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后召开一次安全管理组会议,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段安全工作。 4各工段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员碰头会,在工段长主持下,总结、交流、检查、汇报各班组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讨论安全整改事项。 5各班组每周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学习、竞赛活动。 6工段安全员要向车间安全组汇报当天工段安全生产情况。 3.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对生产工人来说,每一个工种都应该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不仅包括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也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上的要求,其中有很多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有①安全管理规程,如动火作业、危险作业、爆破、电气线路、物体堆放、提升运输等的管理规程,以及各种安全标志的有关规定。②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提升机、绞车、风机、水泵等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维护检修规程。③专业工种的作业规程,如电工、爆破工、焊工等的安全作业规程等。 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有了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还要使职工懂得这些规章制度,并要掌握和运用它,这就要靠教育培训。 车间安全教育包括 , 1新职工的安全教育。新职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接受车间安全教育,掌握本车间的基本情况、基本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2日常安全教育。车间、各工段班组负责组织好日常的班前会,每周安全教育,班组的联保互保等安全教育。车间不定期组织各种安全专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安全考试,各工段要积极配合。各工段班组要不定期组织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培训。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0 h的在职安全教育。 3四新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4换工换岗安全教育。职工调换工种岗位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岗位如是特种作业,须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换工换岗安 全教育内容新岗位的三大规程、岗位危险因素、特种作业安全要求。车间、工段班组要建立完善换工换岗安全教育台账。 5复工安全教育。凡脱离岗位三个月以上生产的工人,复工时必须由车间、工段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复工教育由矿安全部门负责。 6节假日安全教育。遇节假日、职工病事假,各工段班组要在节假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休假三天以上的职工,工段班组应对其上岗前进行收心安全教育。如遇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休假人数较多,各工段班组应集中召开安全收心大会。节假日收心安全教育内容有安全准则、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安全要求、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7“双违”人员安全教育。“双违”人员一经查出,车间、工段班组必须分别进行安全教育,并按车间“双违”人员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较重的“双违”人员,车间、工段班组有权予以停工办学习班,并在全车间曝光,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学习。 8事故后安全教育。凡企业、厂矿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车间、工段班组要及时组织职工传达学习,进行安全教育。车间内发生的轻伤以上事故,必须在全车间传达,进行通报,组织全员安全教育,事故班级必须组织讨论,吸取教训。事故教育内容有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吸取的教训、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现场安全教育。 5.车间安全检查制度 车间生产不断发生变化,要及时发现新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就必须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还有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主要有 1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白班由车间正、副主任轮流带队,组织车间安全员、科室领导、工段长、工段安全员到现场巡查。中、夜班由值班主任组织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由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设施、电器等进行检查。 3工段安全生产自查。每月两次,由工段长负责检查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包括操作制度、设备维护、场地管理、劳动纪律等。 4季节性检查。雷雨期间,进行安全用电检查;防台风防汛期间,防排水设施检查;高温期间,高温作业人员体检,防暑降温设备和冷饮卫生检查;寒冬期间,防火、防毒、防爆、防触电、防滑检查。 6.车间隐患整改制度 车间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尽最大努力预防事故发生。整改制度规定 1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负责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凡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了不推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矿部。 2整改要求边查边改,先易后难,及时解决。逐日核对,逐月检查,逐旬汇总,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7.车间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发生事故,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并吸收工人参加。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实事求是,严肃对待。 1重大和险兆恶性事故,由车间主任组织召开紧急会议或现场会进行分析,各工段、班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一起参加分析,找 出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消除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杜绝重 复事故发生。 2跨工段事故,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工段领导和人员参加。 3一般事故,工段长组织各组长、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 4小事故与事故苗子,由组长、小组安全员召集成员分析。 所有事故,在分析清楚以后,要按车间规定填表上报。 8车间安全指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1车间安全指标。安全指标的作用,一是作为车间的工作目标,二是作为该时期考核工作成果的标准。如某车间的安全指标体系包括车间总目标“001”无死亡、无重伤、千人负伤率小于1;围绕车间总目标分解出各工段的小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对各项小目标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定出相应的工作标准。 2奖励处罚规定。安全部门在车间奖金总额中提取一定费用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凡在安全生产中作出重大成绩或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安全部门可直接进行奖励。凡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安全制度或出事故的集体或个人,安全部门有权决定扣发或减发当月奖金。 三、新职工自我保护基本要求 1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新职工个人保护,首先必须从加强安全意识开始。新职工大多数刚踏上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需要有一个认识过程,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客观上,新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也不够稳定。所以,新职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就要做到自觉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安全教育。懂得生产必须安全的重要性,懂得为什么要自我保护、怎样自我保护,懂得自我保护是保证个人安全、健康的保证。自我保护意识虽是安全生产中看不见的防线,但却是第一道而且是最重要的防线。 2.自我保护基本要求 1每天走上工作岗位前,应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本工种规定的其他防护用品。 2进车间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运行中的起重机、电动平车等各种车辆。发现吊物过来,要及时避让,绝对不能在吊物下面停留、观望和穿行。 3接受工作任务的时候,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先动脑筋想一想 作业环境有无危险因素,接触哪些设备,工作中应该执行哪些安全操作制度。有不清楚的地方,虚心向师傅请教。安全方面做到胸中有数,然后着手仔细检查所用的工具,开始专心工作。 4当遇到艰苦繁重的工作任务的时候,总是希望找到比较简单、方便、省力的工作方法。但更要注意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决不可违反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有的职工在工作中贪图方便,冒险操作,造成事故的血的教训是很多的,要引起高度重视。 5工间休息时,不要在电气房、配电间、炸药库、偏僻场所、顶板不稳固的场所休息,不要在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 6不得在仓库、油库、油泵间、配电房、木模问、油漆间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7工作任务完成以后,要及时清除操作场所的垃圾,操作工具要摆放整齐。 8工作中禁止嬉戏、打闹,应专心工作。 9工作中与同志发生矛盾,受到委屈的时候,千万不要争吵,不要掷物、打架,要及时报告领导,通过相互交换意见解决。 10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牢记‘‘生产服从安全”是处理这种矛盾的准则。要及时报告领导,采取妥善处理办法。 11工作中与他人或其他部门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妥善处理,注意安全生产,要发扬“一盘棋”精神。工作中,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谅解、配合、支持、爱护,因为安全是大家的事,是有关生命安危的大事。 12开动电机车在轨道上工作的时候,要认真执行铁路两边和两顶端一米之内不准堆放物件,并做到‘‘先看清,后响铃,再开动,,的安全运行要求。 总之,新工人走上岗位工作,安全是第一要紧的事,要时刻想到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四、先进安全管理方法 1.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在每次操作或行动之前,对欲操作或行动的对象进行认定,确信安全可靠,确保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天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因素。在矿山井下,要特别注意确认作业场所是否有片帮冒顶、突水和坠落的危险。 2联系呼应确认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加强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进行检修,另一方误送电,使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停电牌”“操作牌”“在检修中”“在作业中”以及各种危险标志牌和各种签字认证手续。在高处进行作业时,除了联系呼应措施外,还应有人监护,如在竖井等处进行检修等作业。 3行走确认制。不管是在露天还是在坑内,行人都应该沿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了抄近路而跨越坑、沟、溜井、输送机传送带等。机动车应确认机动车道无障碍物,’机动车辆无故障,作业环境无坠物危险,方可运行;拐弯时要鸣笛。 2.标准化作业 标准化作业是在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对作业过程和动作进行分解,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安全、省力、优质、高效的原则编制出来的一套作业程序。标准化作业对控制作业程序和关键性岗位的人为失误效果显著。 . 标准化作业程序主要包括操作程序和作业要领,对于不便于在作业要领中交代的对作业安全至关重要的问题,应在作业注意事项中说明。作业程序可用流程图或表格的形式表达。 3.危险预知活动 何谓危险预知活动,就是指对隐患的预测,对事故的预防,对每天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一清二楚。危险预知活动是在班组长主持下进行的群众性的危险预测预防活动,通过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事故发生机理,从而制定针对个人危险预防措施。该活动是控制 人为失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实现“三不伤害”的重要手段,适用于程序性不强、一般性的作业。 、 危险预知活动包括危险预知训练和工前五分钟活动两个步骤。 1危险预知训练。利用安全活动日进行,其具体做法是依靠集体力量,发现本岗位的危险因素,主要有如下内容①明确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和作业时间。②了解作业现场状况。③分析可能出现哪些事故,以及产生事故的原因,包括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特点和性质;特定的危险环境中人的思维活动等有所了解。④分析可能的事故后果。⑤提出解决这些危险因素的措施和目标。⑥最后通过活动来加强对危险的确认,并明确行动目标。 在进行危险预知训练活动的时候,以五六人为宜,选出一人主持,一人记录,一人负责讲解。可采用对照检查的方式,充分依靠班组成员的智慧和经验。在班组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的危险预知预警活动上,班组成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掌握的信息,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要求每个人都要发言,班组长要把大家讨论的重点引导到“危险在哪隐患是什么”这个主题上来,使得讨论的重点突出、目的明确,进而找出岗位作业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在讨论的过程中,还应适时地使用安全检查表,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都摆出来,加以确认,使班组成员对危险有深刻认识,达到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目的。 2工前五分钟活动。工前五分钟活动是利用作业前的较短时间,在作业现场对有关的作业人员、工具、对象、环境进行“四确认”,并将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提出的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作业中去。一般来说,班组长应至少提前30 min进入生产现场,用一看看现场,看设备,看记录、二听听上一班的交接,听工人谈生产、谈安全、谈问题、三问问是否有反常情况,本班该注意什么的方法,做到切切实实对安全生产情况心中有数,并针对存在的隐患制定相应的对策。当班组内的设备、工艺、环境、人员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做好危险预知活动。该活动一般和班前会一起进行。 五、5S活动 5S活动是在日本广泛开展的一项安全活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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