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2、 在矿长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的通风、瓦斯、防尘、放炮、瓦斯监测工作。 3、 贯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检查、监督和消除存在“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并提出追查处理意见。 4、 根据矿井生产计划,编制年、季、月度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规划。 5、 参加编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井下施工中有关通风、瓦斯、防灭火、瓦斯监测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 6、 负责组织施工和管理全矿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及时合理地分配和调节风量,保证矿井生产的需要。 7、 负责检查全矿的井下风量、瓦斯、粉尘、温度,发现违反规定时应及时制定处理计划和措施,并贯彻实施。 8、 负责洒水灭尘、采后封闭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9、 负责矿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负责制定反风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演习。 10、 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设备以及这些工具材料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 11、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按时填报图纸和报表,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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