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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国家主导科学发展的煤电一体化 发展煤电一体化的提出原由 我国能源总量的四分之三是煤炭,在发电机组总容量中燃煤发电机组也占四分之三,燃煤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五分之四多,消耗全国一半多以上的煤炭,可见煤炭和发电行业的关联度极高,虽然当前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但是在近几十年内煤炭发电仍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因此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电力供应仍然要依靠优化发展大型煤电机组为主力。因此煤炭、发电两个行业如何科学发展,保证国家能源稳定供应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据中国电力报刊登的电力行业经营窘境分析与建议披露“据煤炭运销协会数据,短短几年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电煤车板价上涨了1.3倍,由2003年的138.55元/吨上涨到2008年的313.5元/吨, 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电煤车板价年均增长17.7电煤-22商品煤;而同期我国销售电价年均增长只有4.2其中,居民电价增长0.9,工业电价增长4.7,在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中,电价增长水平是最低的。电力净资产利润率为4.7,仅为煤炭、石油行业的36和12;煤电机组的平均燃料成本比重从2003年的53.9上涨到了2008年的67.6,增长约1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实行市场化,而电力价格由国家计划控制,煤电联动又执行不力,导致发电企业的亏损越来越大,亏损的电厂越来越多。特别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对中西部送电省份核定上网电价偏低现象,在近二十多年中国家在中西部富煤省份的电厂实行“大电厂、小窑煤”的政策,政府促使电厂改用公路进煤大量燃用低价小窑煤。但是由于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当地政府被迫大量关停小煤矿,在进行煤炭资源整合中又没有重视恢复由大型煤矿通过铁路向电厂定点供煤方式,电厂燃煤供应困难只得到处找煤,甚至到数百公里的临近省份通过公路购煤,燃用低价煤的优势已不复存在。煤炭市场化造成当地的中央企业电厂与省外电厂坑口煤价相同,已形成的长途公路运煤比省外电厂的铁路运煤运费价格高2-3倍,而国家并未根据关停小煤矿和公路长途运输供煤形式的重大变化,及时上调到位电厂上网电价,因此中西部煤电企业成为市场煤、计划电的重灾户。山西省在2009年度除了有煤炭背景的少数电厂外其他燃煤电厂全部亏损。 因此发电企业在国家的倡导下,开始寻求发展煤电一体化,其实是在当前“市场煤”和“计划电”的能源价格体制下,电力企业维持生计的无奈之举。好比对粮食价格实行市场化,由于食品加工业要向千家万户供应食品假定人们不购买粮食自制食品,因此政府规定食品价格必须控制不得跟随粮食价格上涨,而要求食品加工业和农业形成一体化,用自己生产的粮食不进入市场卖高价而是维持生产低价食品。煤矿是生产一次能源煤炭的,电力企业是加工生产二次能源电力产品的,两类企业各自具有现代工业文明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分工特色,如果煤炭和电力价格同步进入市场经济,两大行业是可以继续按照现代工业专业分工并行发展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电力企业改革已经八年之久,电价始终未能随同煤炭、石油等其它能源产品价格实行市场化。发电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只得向产业上游煤炭行业发展,以求得电厂燃煤煤炭数量、质量供应有所保障,并企望能够分得煤炭价格市场化高额利润中的一杯羹,以减少亏损维持电厂勉强运营。 但是“隔行如隔山”,面对煤炭这个高危行业,新入行业的企业必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果完全靠发电企业自发的进入煤炭市场摸索,在非专业领域内无序的寻求发展,在煤炭企业已占领了绝大部分优质资源的情况下盲目的求购资源,在地方政府进行煤炭资源整合中限制外来企业控股煤矿,甚至连参股煤矿比例也规定不得超过30的条件下苦苦求索,可能还要通过非常规手段“挖墙脚”的竞争方式招收煤炭专家和队伍管理安全和生产,将不可避免的在煤炭高危行业发生非专业管理的恶性事故。因此从进入市场并购煤矿、出资融资获得资源、地方政策和政府支持、专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等多方面看,发电企业仅靠自身力量并不具备建设管理先进的现代化经济规模煤矿的条件。如果仅仅是并购管理落后低层次的中小型煤矿,对发电企业是危机四伏吉凶未卜,有可能成为在煤炭资源“击鼓传花”过程中接手中小煤矿的最后接棒者。也会对国家管理和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不利,这也不应该是国家实行煤电一体化的初衷。如果国家不进行实质性的宏观主导,直接合并煤电企业形成大型煤电能源集团,是不可能尽快达到科学发展煤电一体化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的。 当前发电企业进军煤炭行业情况和问题 当前五大发电集团为了生存和发展,果敢的进军上游煤炭行业,力图以自身的努力实现煤炭自给,突破煤电困局。据报道五大发电集团经过几年的努力在2009年完成煤炭产量约1.3亿吨,华能完成煤炭产量4408万吨, 中电投集团4297万吨, 国电集团3200万吨,华电投产煤炭1000万吨/年, 大唐集团有产能700万吨。但是全国煤炭当年产量是29.6亿吨,电煤消耗如果占一半以上,仅为电煤自己供给率的8,要想完全实现煤电一体化,还需要十倍的努力。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煤炭资源是有限的,并且绝大部分已经被煤炭企业先机占有,自2001年煤炭市场好转,各煤炭企业纷纷跨地区、跨省区抢占煤炭资源储量,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煤炭储量,从东部、中部到西部已陆续被分配或占有。资源争控大战由争夺资源向煤炭资源重组、市场要素重组演变。发电企业进行煤炭资源重组和并购重组煤矿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融资能力的,融资困难也是发电集团进军煤炭的瓶颈。因为在市场煤、计划电的情况下,近年来煤炭行业已经成为盈利大户,而电力行业是亏损大户,在2008年全国燃煤发电企业亏损400多亿元,五大发电集团巨额亏损324亿元,2009年净利润合计依然是负数。资产负债率2009年底比2002年电力体制分家时上升了20多个百分点,已达到85.94,已经超过国资委85的最高指标限制,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从煤炭、发电两类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差数倍和银行对企业放贷的评级就可以一目了然。如果不由国家主导煤、电企业合并重组实现煤电一体化,发电企业是没有资金实力得到资源和建设煤矿的。仅仅依靠参股煤矿想要做到控制煤量、煤质和煤价是不可能的。实行煤、电双方交叉持股也仅仅是发电单方面的理想模式,主动权是掌握在煤矿手中,煤矿对于参股电厂并没有积极性,即使进行合作由于煤炭、发电企业是分别单独核算,煤矿具有煤价控制调整权,煤矿随行就市提高煤价也是无可非议,而电厂没有电价调整能力,最终的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并没有从性质的根本上解决问题。 国家主导科学发展煤电一体化的路径 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提交的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鼓励发电企业向综合能源的公司方向发展”。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中提出“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 认为在增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动煤电一体化经营,让发电企业增加煤炭主业,拥有煤炭资源开采煤矿,增加自产煤炭数量,不仅可以保证企业自身供应,摊低燃煤成本, 有利于企业自身平衡市场风险, 对社会的煤炭价格也会起到一个平衡的作用,同时对国家煤炭储备机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有利于国家加强对煤炭资源产品的控制,在协调政策和应急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随后,各大发电集团的主业都已经加上了“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一项。 由此可见“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已经成为国家能源发展政策, 如何尽快落实政策推动煤电一体化经营科学发展,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明确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的目的、标准、范围、期限和路径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的目的应该是“优化国家能源资源配置,调整煤电产业结构,实现国家能源供应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和谐局面”;实现标准的基本条件是满足组建能源集团内部生产煤炭和发电用煤的配套;参与实行的范围应该是大中型的煤矿和燃煤电厂,不仅限于中央企业,还应包括地方、民营和股份制企业;期限当然是愈快愈好,如果是国家主导可能需要1-2年,依靠发电企业在市场中兼并重组可能需要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发展路径是决定性的关键因素,在此重点探讨以下两种发展路径 一是完全由电力等大型企业在煤炭市场中兼并重组煤矿,收购兼并煤矿和资源及建设煤矿的巨额资金由电力企业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发电企业兼并重组煤矿的对象只能是中小煤炭企业,得到的资源绝非是大型和优质的,只能是逐步的获得煤炭产能和发展所需的煤炭资源。或者只是参股煤炭项目,要想控股大型煤矿和得到优质资源是不可能的。何时能够全面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恐怕是任重道远期限漫长。由于发电企业目前亏损和融资困难,兼并重组盈利的煤炭企业和获得资源是有心无力。获得资源和资金困难是两大难题,也不可能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因此单独依靠电力企业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的政策可能变成一纸空文。不幸的是当前发电企业正在这种路径上摸索,万幸的是刚刚开始尚可改变路径。 二是由国家主导直接将大型的生产动力煤的煤炭企业合并到发电集团中,共同组建新型综合能源集团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如果煤、电企业都是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可以直接合并,也可以根据需要保留对应资产实行股份制,同时注意吸收非国有资产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同步将煤炭企业拥有的煤炭产能和煤炭资源与发电集团所需的燃煤配套,立即全面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达到优化国家能源布局目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形成纵向能源战略煤电产业链,满足国计民生要求,提供可靠、经济的能源电力供应。科学引导煤炭和电力企业遵循现代大工业文明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先进管理分工,并创新发展煤电合营的先进科学管理专业标准。煤炭生产的能力应满足能源集团发电燃煤的需求,并具有外销煤炭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同时可以发展铁路、公路、港口、航运产业链项目。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争取当地政府对地方煤矿合并到中央企业发电集团的支持。地方的煤、电企业可以参照执行,由省、市政府主导组建新型能源企业。尽快形成全国性的煤电一体化,实现煤炭、电力行业合作共赢、利国利民的能源供应格局。这是国家行使宏观调控经济手段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由单一调控电价向调控煤电能源产业链的导向转变,也是国家利用市场经济股份制合并煤、电行业,充分发挥国家主导和行业参与的两个积极性,实现科学发展煤电一体化的最佳路径,是用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举。 科学发展煤电一体化的优势 新型能源集团具有科学发展统筹煤电行业的优势,能够科学发展我国能源布局,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先进经济的特大型煤电优化项目,实现煤电一体化的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洁净煤发电技术,实行煤电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达到最佳的合作规模经济效益,有利于国家对能源管理的宏观调控。主要优势如下 1.科学发展我国能源布局,创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利用我国拥有的大型煤电机组和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的先进电力科学技术成果,发展建设更高等级的送电项目,优化国家西电东送能源规划。根据我国能源分布状况, 除在东部发达地区发展核电和风电外,重点发展“三特”型西电东送电力项目,即建设特大型煤电一体化的煤矿坑口电站,通过特高压直流或交流线路向东部发达地区的特大型城市送电,满足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对电力的大量需求详见作者在中国电力报2010年3月1日发表的优化西电东送规划发展山西“三特型”项目。统筹规划煤矿开采和电厂选址布局,规划电站建设规模容量为400-800万千瓦,以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机组为主力。配套发展特高压交、直流线路实现远距离输电,当前阶段在5-10年内发展“输煤输电并举”,并逐步实现以“输电为主”的国家能源电力供应格局,这是科学发展我国能源布局,创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举措。通过发展“三特”型西电东送电力项目,大力减轻我国铁路、公路和航运煤炭的运输压力,减少煤炭运输、存储过程的损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自然灾害对煤炭交通运输供应的影响。 2.新型能源集团公司要向国际煤炭开采先进标准进军,在具有优质煤炭资源的条件下集中资金发展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大型煤矿,提高我国煤炭生产集中度和坑口煤电转化率开采煤炭直接发电比率,提高煤炭综采自动化水平,提高煤矿安全水平,降低人员事故伤亡率。在提高煤炭自动化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提高员工整体文化、技术素质,改善员工收入和待遇,缩小煤电行业整体管理差距。 3.实现煤电一体化的循环经济,配套建设大型洗煤厂,对开采原煤直接进行洗选,洗精煤直接装车外销,产生的中煤、煤泥以及煤矸石直接输送到坑口电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发电,通过热电联产取代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暖。对电厂排出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作为水泥和建筑材料。探索电厂粉煤灰回填废旧矿坑技术,防止煤矿开采造成的地质塌陷事故。将矿坑排水和选煤厂污水进行处理后供应电厂和选煤厂循环利用。 4.统筹科学发展煤炭、电力的高效利用洁净煤发电等新技术,如发展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IGCC,开发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技术。发展大型综合利用循环流化床机组,燃烧煤矸石和劣质煤。在建设煤矿抽采煤层气过程中发展煤层气发电技术,同时获得CDM收益。 5. 实行煤电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达到最佳的合作规模经济效益,实现能源集团内部煤、电互保供应管理模式,确保煤电供应渠道安全畅通,有利双方安排生产,保质保量供应煤炭和电能,保证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稳定。彻底解决市场周期性的电煤购销困难问题,避免煤电企业顶牛,减少煤电交易成本费用。 6.有利于增强国家对能源整体的宏观调控主动权,制定相对简明的能源政策,提高管理效率,统筹协调管理国家能源供应、价格运行机制。 煤电一体化需要国家改革能源电力价格机制 煤电一体化经营的实质是通过煤电统一核算,减少交易成本,用煤炭的盈利弥补电力的亏损,抑制煤价大幅波动对电价的影响,缓解市场煤价对应计划电价带来的矛盾。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能源企业整体亏损问题,实行煤电一体化更加迫切需要国家改革能源电力价格机制,如果没有健全的能源价格运行机制,当煤电一体化经营产业链的最终产品电价过低时,能源集团公司自产煤炭也不能弥补发电亏损时,将可能导致能源集团被迫减少发电、实行直接销售中间产品煤炭的经营策略,问题严重时可能导致“煤电一体化经营”的解体,造成能源结构调整失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国家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并且有效运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电价改革要把握资源能源稀缺、环保投资、市场供求和公用事业四方面要素。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能源,总有枯竭的时候,并且是宝贵的化工资源,因此从历史和发展的进程看,应该把煤炭看作稀缺资源,尽量开发可再生能源,并且要利用价格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工作,增强广大用户的节能意识,使电价较好的体现资源能源稀缺程度。煤炭开采要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预防、恢复和治理,在发电燃烧煤炭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脱硫、脱氮、除尘、空冷节水和二氧化碳处理等工作,其发生的生态治理、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都应计入电价。 煤炭电力产品涉及到国计民生,带有公用事业性质,既要能源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够维持生产和发展,又要考虑用电企业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因此电价调整要参考国际管理先进经验,实行根据企业季度利润调整电价管理模式,核定全部能源集团和企业的市场平均利润率为10-20,在超出核定区间时进行调整,既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及时对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当利润率超出20时,下调电价让利于用户;低于10时,上调电价保护企业维持生产。这种模式是否有垄断电价嫌疑答案是否定的。由煤炭发电企业合并的能源集团是市场竞争性企业,又是按市场平均利润率考核,不会形成垄断企业和电价,电网企业由国家核定相应的输配电价,当调整上网电价并传导到销售电价时,是正常的市场电价调整。可能有人认为涉及公益事业的电价不宜频繁变动,其实在世界万物和关系中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无论是市场调节还是宏观调控,电价都不应该是呆板不动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非常迫切需要电价合理变动的如实行一天三变的峰谷电价,在核定基本电价后,在高峰和低谷上下调整相同的幅度,在发电和用电侧同时推行峰谷电价,鼓励削峰填谷节能环保的发电、用电方式。实行多用即变的阶梯电价,对超过规定用电量和单位产品标准电能消耗指标的电量进行加价。实行煤电联动的浮动电价是调节电力市场供应和需求,实行差别电价是进一步促进节能和限制高耗能产业等等。实行季度调整电价是为了确保能源的长期稳定可持续供应。由此可见电价变动机制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科学发展的必备条件,应尽快配套煤电一体化改革能源电力价格机制,通过实行对能源产业链的结构调整和对能源最终产品价格的科学调节,双管齐下实现国家能源供应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和谐局面。 煤炭资源整合要为煤电一体化做基础工作 在当前进行煤炭资源整合中,优胜劣汰上大关小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要注意解决关停小煤矿后对相关省份地区电厂供煤带来的遗留问题。客观地评价电厂在历史特定时期响应国家实行“大电厂、小窑煤”政策,改用公路进煤大量燃用小矿煤,为改革开放发展地方经济做出的重大贡献。政府要明确规定煤炭资源整合主体必须保证相关电厂的燃煤供应,实行和恢复对大中型电厂由配套煤矿就近通过铁路向电厂定点供煤方式,供应电厂燃用锅炉设计煤种,保证质量和数量,提高电厂设备健康水平和机组出力,降低能耗指标。逐步将电煤运输由公路改为铁路为主,大力减轻公路煤炭运输压力,减少煤炭公路运输汽柴油能耗和对环境的污染。从上述两方面为我国节能环保发展低碳经济做贡献。煤炭价格根据市场随行就市,签订大宗长期供货合同。国家根据供煤形式的变化重新核定中西部省份电厂上网电价,彻底解决目前中西部发电企业燃煤困难和全面亏损问题。用科学发展观建立煤炭、铁路和发电企业关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合作关系,解决周期性的煤炭和电力双方购销运输之忧,也是为实行煤电一体化经营做好前期准备基础工作。 希望能够尽快全面实现国家主导科学发展的煤电一体化,达到优化国家能源资源配置,调整煤电产业结构,实现国家能源供应可持续科学发展的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推动我国能源布局进入国际领先的新阶段,实现国民经济在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的道路上发展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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