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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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人员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编题施建达 一、填空题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3、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6、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7、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置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8、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9、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0、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 11、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2、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13、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15、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6、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17、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18、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1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0、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查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21、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22、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23、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24、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25、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26、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27、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28、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29、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30、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置栅栏门。 31、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 32、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置专用的人行通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33、如果立井井筒一侧设人行道,人行道上方必须设防护设施。 34、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35、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36、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37、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时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 38、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39、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0、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二、选择题 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 C )组织施工。 A、矿长的要求;B、法规要求;C、采区组织设计。 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 A )以上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 A、3个(含3个); B、2个(含2个);C、4个(含4个)。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 B )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A、4个(含4个);B、5个(含5个)C、6个(含6个)。 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A )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A、2;B、1;C、3。 5、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 B )审批。 A、省主管部门;B、企业主要负责人;C、总工程师。 6、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 A )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A、20m;B、30 m; C、40 m。 7、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B )。 A、1.6m; B、1.8m ; C、2m。 8、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的间距不得超过 ( C )。 A、10m ;B、20m; C、15m。 9、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B )。 A、20C;B、26C;C、28C。 10、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 B )。 A、3㎡;B、4㎡;C、5㎡。 1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 C )审批。 A、矿长;B、局长;C、技术负责人。 12、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A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A、10min;B、5min;C、15min。 1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B )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A、1;B、1.5;C、1.8。 1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C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A、5m;B、10m;C、20m。 15、煤矿企业每年( B )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A、清明前驱;B、雨季前;C、五一前。 16、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 A )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有不得使用该机车。 A、任何一项;B、有一项;C、有2项。 17、2机车或者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 C )的距离。 A、150m;B、200m;C、100m。 18、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的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C )的钢轨。 A、18㎏;B、22㎏;C、30㎏。 19、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 A )。 A、600V;B、380V;C、220V。 20、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B )。 A、5m/s;B、4m/s;C、8m/s。 21、巷道坡度大于(B)时,严禁人力推车。 A、3‰;B、7‰;C、5‰。 22、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长度不得小于( A )。 A、100㎜;B、150㎜;C、120㎜。 23、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A )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A、 3300V;B、3800V;C、6600V。 24、矿灯管理规定,矿灯完好的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 灯的总人数多( B )。 A、8;B、10;C、15。 25、矿灯管理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 B )。 A、10h;B、11h;C、12h。 26、矿灯管理规定,每次换班( A )内,灯房人员应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A、2h;B、3h;C、1h。 27、综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B )。 A、10m;B、15m;C、8m。 28、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 C )。 A、按照部队编制的兵种;B、按武警编制的矿警;C、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29、矿山救护小队应由不少于( A )组成。 A、9人;B、8人;C、10。 30、矿山救护中队应由不少于( A )救护小队组成。 A、3个;B、4个;C、2个。 31、救护中队每天应有( B )小队分别值班、待机。 A、3个;B、2个;C、1个。 32、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 A )。 A、6人;B、5人;C、3人。 33、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前,必须先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C )。 A、15Mpa;B、12Mpa;C、18Mpa。 34、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 B ),才能重新佩戴氧气呼吸器。 A、4h;B、8h;C、6h。 35、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 B )范围内,严禁爆破。 A、25m;B、30m;C、50m。 3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 A )报告。 A、矿调度室;B、局调度室;C、当地政府。 37、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 A )审批。 A、企业技术负责人;B、局总工程师;C、煤矿安全监察局。 38、煤层倾角在( C )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A、25;B、30;C、35。 3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 B )。 A、最好安装甲烷传感器;B、必须设置装甲烷传感器;C、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装甲烷传感器。 40、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B )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0.5;B、0.75;C、0.8。 三、判断题 1、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4、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5、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6、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工作面,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时,应制定专门措施。() 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措施。() 专门设计 8、开拓巷道可以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不得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9、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 10、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上行通风。()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1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但回风可以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12、在矿井主扇发生故障时,可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 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14、爆破地点附近5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20m以内 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达到1.5时 1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5时,附近20m以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达到2.0时 17、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恢复通风后,方可通电开动。() 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8、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9、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每班都必须放空,不得存煤。()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20、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不得放空,如果需要放空,放空后的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的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2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22、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可以不设置甲烷传感器。() 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23、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2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25、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6、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7、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8、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29、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可根据煤矿企业的自身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30、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小于150m。 ()80 m 31、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100 m。()50 m 32、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33、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中掘进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斯检查。(√) 34、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35、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36、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37、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38、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 39、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40、在1个采煤工作面可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四、简答题 1、使用刨煤机应遵守那些规定 答(1)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运输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2)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头撞击。(3)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2、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那些规定 答(1)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2)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3)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有必须保持直线。支呆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6)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7)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8)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9)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0)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1)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12)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3、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开采时,必须遵守那些规定 答(1)必须根据煤层地质特征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 (2)工作面必须符合2个条件一是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二是顶煤和煤层顶板能随放煤即行垮落,且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大于采放煤高度。(3)必须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面、支护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大块煤(矸)卡住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4、简述(122条)矿反风的规定。 答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发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发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简述(130条)对井下爆炸材料库的通风规定。 答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新建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时,投产初期可利用采区岩石上山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不燃性背板背严的煤层上山作爆炸材料的回风巷。必须保证爆炸材料库每小时能有其总容积4倍的风量。 6、简述(131条)井下充电室的通风规定。 答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数量不超过1组时,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7、简述(152条)对矿井井下防尘系统的规定。 答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巷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不采矿井和水采区不受此限。 8、简述(156条)矿井综合防尘。 答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9、简述(159条)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关于通风安全监控的要求。 答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到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0、简述(135条)矿井总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答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1、简述(136条)采区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答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的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简述(324条)井下爆破工关于炸药存放的规定。 答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3、简述(366条)井下斜巷人车的规定。 答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14、简述(367条)斜巷人车运行规定。 答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15、简述(746条)那几种病症不得从事接尘工作。 答(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5)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6、简述(741条)作业场所噪声的规定。 答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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